山西省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体系介绍.docx
《山西省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体系介绍.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西省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体系介绍.docx(9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山西省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体系介绍关于开展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工作宣传材料一、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的概念建筑能效测评是指对建筑能源消耗量及其用能系统效率性能指标进行检测与计算机模拟,并判定其所处水平;而能效标识,是指根据能效测评结果,对建筑能耗有关信息以标识形式向社会或者产权所有人明示。能效测评标识能够客观地反映建筑物的能耗水平,达到建筑节能信息公开化,为政策制定提供定量根据与引导消费者节能意识的目的。二、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法规及政策根据1、法规根据:(1)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08年8月1日,国务院颁布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其中第二十一条与二十二条内容如下:“第二十一条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与大型公共建筑的所
2、有权人应当对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评与标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测评结果予以公示,同意社会监督。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应当安装、使用节能设备。本条例所称大型公共建筑,是指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第二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与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与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2)山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08年9月,山西省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山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其中第二十一条规定:“机关办公建筑与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应当委托民用建筑节能测评机构,对建筑能效进
3、行测评与标识,并将测评结果予以公示,同意社会监督。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居住建筑的建筑能效进行测评与标识2、政策根据(1)国务院关于加快进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2005年7月,国务院关于加快进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中提出:“加强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标准化工作,完善要紧用能设备及建筑能效标准。建立与完善强制性产品能效标识、再利用用品标识、节能建筑标识与环境标志制度,开展节能、节水、环保产品认证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J(2)住建部有关政策2008年,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对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出台了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
4、暂行办法、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3)财政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2011年5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建成后务必经建筑能效专项测评,凡达不到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三、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1.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是国家建筑节能法规要求根据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与山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要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与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应当对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评与标识,并将测评结果予以公示,同意社会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山西省 建筑 能效 测评 标识 体系 介绍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4352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