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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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代码:600736证券简称:苏州高新与NDI汴州高新SUZHOUNEWDISTRICTHI-TECHINDUSTRIALCO.,LTD证券代码:600736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在本论证分析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苏州高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指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苏高新集团、控股股东指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中登上海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指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
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定价基准日指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预案指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股东大会指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指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指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最近三年指2020年、2021年、2022年注:本论证分析报告主要数值呆留两位小数,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总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可能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
3、。释义2目录3一、本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4(一)本次发行的背景4(二)本次发行的目的5二、本次发行证券及品种选择的必要性6(一)本次发行证券选择的品种6(二)本次发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融资的必要性6三、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6(一)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范围的适当性6(二)本次发行对象数量的适当性7(三)本次发行对象标准的适当性7四、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8(一)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及依据8(二)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和程序8五、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9(一)本次发行方式合法合规9(二)本次发行方式的审议和批准程序合法合规12六、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1
4、3七、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13(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14(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17(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17(四)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17(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19八、结论20一、本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一)本次发行的背景1、国家政策支持房企合理股权融资,防止金融风险,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房地产行业关联众多上下游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事关金融市场稳定和经济社会发
5、展全局。近期,国家政府部门连续出台政策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以防范房地产市场金融风险,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2022年11月2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资本市场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答记者问称:“允许上市房企非公开方式再融资,引导募集资金用于政策支持的房地产业务,包括与保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或旧城改造拆迁安置住房建设,以及符合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要求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等”。2022年12月15日至16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满足行业合理融资需求,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改善资产负债
6、状况,同时要坚决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国家政府部门近期持续出台政策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防范房地产行业金融风险,为国内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房地产公司应当积极响应国家“保交楼、保民生”的号召,加大权益补充力度,充分利用好资本市场股权融资功能,实施改善资产负债表计划,促进房地产市场盘活存量、防范风险,更好地服务稳定宏观经济大盘。2、房地产市场未来仍有可观的发展前景目前,我国仍然处于持续城镇化进程中,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22年末,我国城镇常住人口占全国人口比重(城镇化率
7、)为65.22%,与主要发达国家之间仍然存在一定差距。虽然在“房住不炒”的总基调下房地产行业高增速、高红利的特征在逐步减弱,但房地产市场的基本容量依然很大,行业的合理利润空间依然存在。2022年12月15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在第五轮中国一欧盟工商领袖和前高官对话上的书面致辞中指出,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未来一个时期,中国城镇化仍处于较快发展阶段,有足够需求空间为房地产业稳定发展提供支撑。随着国内城镇化的进程,居民对居住品质的提升以及住房改善需求不断增强,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前景依然可观。(二)本次发行的目的1、响应国家政策,积极践行国企社会责任2022年12月15日至16日,中央经济工作
8、会议指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满足行业合理融资需求,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改善资产负债状况,同时要坚决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在此背景下,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昆山尚云庭和苏州雅乐云庭东区2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作为国资上市企业,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提出的关于房地产行业“保交楼、保民生”政策号召,为房地产行业改善“保交楼”问题、实现“保民生”目的提供坚实助力。2、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公司拟通过本次
9、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化自身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减少财务风险,从而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增强公司应对未来行业调控政策和市场变化的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企业,具有资金需求规模大、周转时间长等特征,充足的现金流对于企业发展至关重要。公司作为江苏省知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苏州、无锡、常州和徐州等江苏省核心城市拥有优质的土地储备。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公司的资金实力将获得较大提升,为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二、本次发行证券及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证券选择的品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
10、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LOO元。(二)本次发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融资的必要性1、本次发行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战略需求,符合“保交楼、保民生”的相关政策要求,具有实施的必要性,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业务布局,为公司持续发展、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保障。本次发行完成后将进一步巩固公司主营业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公司提升盈利能力,扩大市场份额,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2、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是适合公司现阶段选择的融资方式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公司融资渠道较为单一,获取资金的门槛较高。
11、公司近年来主要依靠债务融资满足重大项目建设的长期资金需求,导致负债规模不断增加,资产负债率不断升高。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助于公司优化自身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减少财务风险,从而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增强公司应对未来行业调控政策和市场变化的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伴随着公司业务不断扩大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有能力消化股本扩张对即期收益的摊薄影响,保障公司原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融资具备必要性。三、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范围的适当性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苏高新集团
12、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其中,苏高新集团拟以现金方式按照本次发行前苏高新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进行同比例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除苏高新集团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苏高新集团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
13、本次发行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适当。(二)本次发行对象数量的适当性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苏高新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除苏高新集团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
14、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数量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数量适当。(H)本次发行对象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对象应具有一定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适当。四、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及依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
15、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发生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发行人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
16、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苏高新集团接受根据竞价结果确定的最终发行价格且不参与竞价。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苏高新集团将继续参与认购,认购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及依据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及依据合理。(二)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和程序本次发行股票定价的方法和程序依据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已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并将相关公告
17、在交易所网站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披露,尚需有权国资监管单位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方可实施。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和程序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和程序合理。综上所述,本次发行股票中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五、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一)本次发行方式合法合规1、公司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下列情形:(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2)最近一年
18、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4)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
19、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6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金额(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1昆山尚云庭264,361.9510,000.002苏州雅乐云庭东区325,446.96102,000.00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48,000.0048,000.00-总计637,808.91160,000.00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昆山尚云庭和苏州雅乐云庭东区2个住宅开发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20、债务。作为国资上市企业,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提出的关于房地产行业“保交楼、保民生”政策号召,为房地产行业改善“保交楼”问题、实现“保民生”目的提供坚实助力。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1)公司本次募集
21、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政策支持的“保交楼、保民生”相关房地产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没有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没有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公司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新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3、本次发行的特定
22、对象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苏高新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除苏高新集团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苏高新集团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3、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公司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苏高新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4、本次发行价格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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