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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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为做好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2022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民为本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维护广大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有效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二、招生原则(一)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实行公办学校依据审定地址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办法,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有公办学位。(二)“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保障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学生就近入学。
2、(三)严禁择校的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招收同城借读生。三、组织实施(一)招生对象1.小学阶段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未入学的户籍儿童、外来人员随迁子女。2.初中阶段为小学毕业的户籍的学生、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二)招生办法1.本区户籍学生入学。(1)符合“两个一致”按照实际居住地优先就近入学。“两个一致”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或本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且房产为完全产权(即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拥有100%房屋产权)。符合“两个一致”的学生在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确认实际居住地(家庭住
3、址)以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户籍、房产证(完全产权的房屋产权证等有效证件)地址为准。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一起的,以与学生实际居住在一起的父亲或母亲的户籍、房产证地址为准。作为入学房产其用途(性质)须为住宅用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入学依据。(2)因特殊情况造成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按下列规定办理。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户籍已入的,凭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等证明材料,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和原房产证等证明材料,按拆迁协议安置地址就近入学。本区户籍租房的,由教育文体局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2.特殊群体入学。(1)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执行关
4、于持有居住证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政策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相关政策的实施意见办理。家长需持学生及其父母的户籍和的居住证,由教育文体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若入学区域的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区教育文体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外来人员未领居住证、居住证失效或住所变化应及时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2)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的适龄儿童少年,摸清底数和情况,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3)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
5、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一人一案”落实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4)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国家、省和有关规定切实落实教育优待政策。(三)报名方式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全面实行幼升小网上报名、审核、分配,为家长和学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通过皖事通或智慧教育应用平台的报名窗口进行报名信息采集;通过政府大数据系统对幼升小报名信息进行校验审核;通过幼升小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学生入校分配。具体报名时间、日程安排等相关事宜详见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网上报名审核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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