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假期学生安全管理暂行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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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假期学生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假期期间的学生安全管理,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观念,提高学生安全防范能力,根据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02年6月25日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假期期间,各学院、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假期学生安全管理,防止学生意外事故的发生。第三条假期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在校学生教育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学院按照学校的工作部署,负责本学院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第二章假期期间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第四条凡涉及学生安全管理的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分工协作,积极配合。研究生部、学生处
2、、公安处、后勤服务集团假期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必须有领导在校值班,并做好安全预案。发生突发事件时,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及时赶赴现场,协同学院处理,并及时报告学校。第五条研究生部、学生处、公安处按各自职责,负责督促、协调、检查各学院、园区办、学生公寓(宿舍)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宿管中心)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的情况。公安处要加强校园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巡查,严格门卫登记制度,保证校安全。第六条宿管中心负责以下安全管理工作:(一)安全检查。放假前,在公安处的指导下,对学生生活园区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防投毒、防突发事件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排除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寒暑假期间,要定期检查宿舍,加强
3、安全工作。(二)门卫登记。对来访人员一律进行登记。学生和教职员工凭宿管中心认定的有效证件出入学生生活园区。(三)安全巡查。增加对学生住宿楼栋内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次数,做好巡查记录。寒暑假期间,宿舍管理人员每个值班班次巡查楼栋不得少于三次。(四)值班报告。学生生活园区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工作日志,坚持零报告制度。(五)作息时间管理。严格假期开关门时间;对已具备条件的楼栋要严格熄灯时间。(六)核实登记留校学生情况。收到学院的留校学生名单后,必须及时核实留校学生名单,制订假期住宿计划,并于放假前三天将计划送达相关学院。第七条后勤服务集团要加强对食物采购、制作等环节
4、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第三章假期期间学院的安全管理责任第八条每次假期前,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要对假期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门的安排和布置,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院学生教育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班主任、辅导员、研究生导师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第九条假期期间,学院应做好以下安全管理工作:(一)安全教育。放假前,学院务必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明确学校要求学生应严格遵守的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学生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二)值班与信息报告。学院务必做好值班安排,必须有院领导在校值班,了解学生情况,掌握学生去向,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发生意外事件时,学院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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