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民政局单位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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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绥宁县民政局单位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一、部门概况(一)部门基本情况1、职能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定民政工作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负责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监督社会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3)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4)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社会救济工作,指导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和敬老院建设。(5)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
2、治组织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及村务公开工作。(6)主管社区建设工作,负责社区工作及社区建设方针政策的贯彻与实施。(7)主管婚姻登记管理和收养登记工作;办理涉港、澳婚姻登记。(8)主管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工作;负责全县村以上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村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及其他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9)负责勘界工作,承办边界争议调处事务及边界管理。(10)负责社会福利工作,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11)负责全县殡葬改革工作。(12)主管
3、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工作。(13)负责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管理县级福利资金,监督指导全县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14)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的计划、财务、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费和各种资金的筹集使用与管理。(15)承担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及老年人福利补助工作。(16)承办革命老区工作(17)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2、组织架构,人员编制:2021年本单位年末实有人数42人,其中在职人员42人,比上年增加2人。人员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新增4人,1人退休,1人离职。3、资金支出管理:(1)支出审批权限局机关。坚持“一支笔”审批财务的原则,单项金额在IooO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领
4、导直接审批上会审报账,单项金额在IOoO元以上的,经分管财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局长审批同意后上财务会审,会审通过后方可报账。局机关水、电、话、网费,正常工资、津补贴项目,由分管财务领导直接审批通过会审后报账。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原始凭证,注明开支用途,同时有经办人、证明人共同签字方可审批,手续不齐全的票据计财股应一律拒付。(2)办公费及办公设备采购单项金额在200元以下的,由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先行添置,日后汇总按相关审批程序申报审批,以上所有办公用品采购均必须有物品采购详单和经手人、证明人签字,量大需入库保管的还应有验收入库清单,非定点单位采购的由办公室用备用金当时结清,定点单位采购的应按季度
5、结算,严禁积压,无特殊情况超季度计财股将不再予以报账。单项金额在200元以上IOoO元以下的,必须先由使用股室(二级机构)申报预算采购计划,填写申请采购单,经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按计划采购。单项金额在IOOO元以上,由使用股室(二级机构)填写申请采购单报局长审批,在办好政府采购和新增固定资产购置审批手续后,由纪检监察、办公室、计财股与定点采购商家确定价格后方可采购。大批量的采购、建设和维修,应交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需招投标的项目按财政审计规定执行,纪检监察、财务应依规全程跟踪监管。办公设备的管理。所有办公设备统一归口办公室登记管理,办公室应建立好办公设备保管台账,并与使
6、用人签订保管责任表,不定期进行清理,如遇个人原因丢失损坏应由使用人员照价赔偿。(3)公务出差补助出县公差人员,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报单,注明出差事由、人数、日期,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报请局长审核签字后交办公室登记;出差返回后当月根据出差费领报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附出差申报单及住宿等发票,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单次出差费用超过IOoO元的,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报请局长审核。非特殊情况计财股一律不得借支现金。(4)公务接待严格公务接待范围。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察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和有公函的来访人员,属于公务接待范围。公务接待由派出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时间、行程、人数
7、及人员身份,同城、非公务活动和无公函的来访人员不予接待。实行对口接待,统一安排。由对口承担接待任务的股室负责人凭公函报经分管领导同意,交办公室统一安排。经办人员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招待标准,凡超标接待的,超标金额一律自行负责,接待餐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开餐一般应在定点餐馆就餐,由办公室主任及对口接待股室负责人共同签单。招待费结算时,由办公室和相关人员签字交财务准备上会审再报账,大型活动招待费由纪检监察、办公室和相关人员共同结算并签字。落实“三单合一”报账原则。公务接待费必须凭派出公函、接待发票和费用清单“三单合一”才能办理报账手续,并由参与接待的分管领导、相关股室、办公室人员共同证实。票单
8、不全的一律不得报账。公务接待费原则上一月一结,特殊情况不超过两个月,逾期不报。(5)外出培训考察学习费用。一是有上级行政主管单位红头文件通知的,经局长批准方可参加,二是来自非行政主管单位的群团及协会、学会等组织通知的,原则上不予参训,但确有需要的,交党组研究决定,培训带有考察内容的必须先去县纪委办理审批手续,报账金额严格控制在纪委审批定额内,未经批准的任何考察活动,一律由责任人自行负责。培训学习期间的交通费用及住宿费用严格按相关文件执行。4、年度重点工作为:一是城乡低保救助水平稳步提高。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4380元/年,城市最低生活标准提高到570元/人,已超
9、过省、市要求标准。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7919户14090人,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4013.8415万元,城市低保对象1166户1559人,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766.287万元。二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精准高效。及时按标准提标至70元/人/月,全年全县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总人数7028人,共发放资金893.998万元。三是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殡仪馆(陵园)建设项目是全县重点续建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4774.38万元,分三年工期完成。截止2021年11月,已完成投资额3800余万元。(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1、年度预算资金收支结余:2021年预算总收入1328.2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
10、328.22万元。全年预算总支出132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22万元,项目支出951万元,收支平衡。2、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情况: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083.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2086.43万元的99.97%,与上年9706.67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76.61万元,增加24.48%,主要是因为殡仪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开始投入。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及完善情况:本单位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
11、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在安排支出时,分轻重缓急,保证常规和重点支出需要,既体现实际工作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根据办公室各项工作任务,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统筹安排,合理支出。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在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过程中,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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