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分级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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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分级标准一、特别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I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L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2 .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3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4 .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5 .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1、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7.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生态环境事件。
2、二、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II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L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 .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3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4 .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5 .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1.1、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7 .造成
3、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三、较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III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L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8 .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9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10 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11 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12 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13 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
4、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四、一般突发生态环境事件(IV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生态环境事件:L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14 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15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16 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5.IV、V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6.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级别的。上述分级标准有
5、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广元市昭化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区生态环境事件指挥部区政府成立区生态环境事件指挥部,由指挥长、副指挥长和成员组成。成员由昭化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局、区经信科技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区文旅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局、昭化经开区、国网昭化供电公司、区消防大队、昭化生态环境监测站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指挥长由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
6、作的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昭化生态环境局局长、区应急局局长担任。下设区生态环境事件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工作组。指挥部主要职责:(1)按照省、市生态环境事件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领导我区有关部门及各镇开展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处置工作。负责我区一般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2)组织协调有关镇和区级有关部门、专家及应急队伍参与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3)组织协调有关镇和区级有关部门提供应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保障、救助支援;(4)及时研究处理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重大事项;(5)向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报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7、(6)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赴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发生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7)负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有关信息的发布。二、区生态环境事件指挥部办公室区生态环境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昭化生态环境局,由昭化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昭化生态环境局和区应急管理局各1名分管副局长兼任副主任。其主要职责:(1)负责环境应急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发生一般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时,做好信息收集、汇总、分析研究工作,并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和要求及时报送信息。积极主动为指挥部当好参谋助手,指导区生态环境事件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镇按要求落实各项处置措施;(2)建立完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监测和预警体系;(3)组织修订区突发生态
8、环境事件应急预案;(4)组织环境应急有关宣传培训和演练;(5)组织建立和管理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平台和专家库;(6)完成区生态环境事件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三、应急工作组区生态环境事件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应急监测组、应急处置组、事件调查组、医疗救援组、应急保障组、社会维稳组、宣传舆情组和专家技术组9个应急工作组,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3.1 综合协调组牵头部门:昭化生态环境局组成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经信科技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和涉事相关镇政府。职责:承担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综合协调工作,协调指挥长、副指挥长组织实施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
9、急处置工作;负责收集汇总事件进展情况以及社(舆)情等信息;承办区指挥部会议、活动和文电工作;负责区级现场指挥部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3.2 应急监测组牵头部门:昭化生态环境局组成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昭化生态环境监测站和涉事相关镇政府。职责:负责根据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组织编制应急监测方案,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测的布点、频次及监测分工;组织开展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组织开展事件发生地相关水域水文监测、气象监测等其他监测工作,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10、;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3.3 应急处置组牵头部门:昭化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组成部门:区经信科技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分局、昭化经开区、区消防大队和涉事相关镇政府。职责:负责组织技术研判和事态分析,提出应急处置方案;调配救援队伍、装备和物资,组织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切断污染源,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指导做好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明确现场处置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组织落实相关企业停、限产措施;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3.4 事件调查组牵头部门:昭化生态环境局组成部门:区纪委监委机关、区经信科技局、区公
11、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应急局和涉事相关镇政府。职责:深入调查事件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评估事件影响,提出事件防范意见,负责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3.5 医疗救援组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组成部门:区经信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和涉事相关镇政府。职责:负责组派医疗卫生救援专家与应急队伍,调集医疗、防疫器械和药品,开展受伤(中毒)人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并提供医疗救助和心理干预,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3.6 应急保障组牵头部门:区应急局、昭化生态环境局组成部门:区发改局、区经信科技局、区公安分局、区民
12、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和涉事相关镇政府。职责:提供应急救援资金,负责协调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电力、医药、医疗器械、通讯网络等救援物资、设备的紧急调用,调集应急救援装备,对受灾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3.7 社会维稳组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组成部门: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和涉事相关镇政府。职责:维护事发地周边治安秩序,保障应急处置和救援正常工作秩序;维护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应急处置、救援车辆优先通行;依法打击阻碍执行职务等违法行为和趁灾犯罪活动,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3.8 宣传舆情组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组成部门: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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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发 生态环境 事件 分级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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