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文件.docx
《四川省教育厅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四川省教育厅文件.docx(28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附件12021年成都市教学成果评奖实施方案一、评奖对象及条件(-)评奖对象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和推广价值,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并已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和教育教学改革成果。(二)评奖条件成都市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和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必须围绕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使问题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破解,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1 .成果内容。包括基础
2、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教育教学、课程建设、资源建设、教师发展、评价及管理改革等。2 .成果来源。包括各级各类课题或自选项目。课题研究成果必须经区(市)县及以上教科研机构组织的专家鉴定并结题,自选项目研究成果必须经市级及以上教科研机构组织的专家鉴定。3 .成果申报。单位申报教学成果奖应体现单位意志,其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与总结的过程均应由单位派人主持,并以单位为主提供物质技术条件保障;个人申报教学成果奖,其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和总结的全过程均应由申报人主持、直接参加,申报人作出了主要贡献,并至今仍在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探索。4 .其他。主体成果已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的不再
3、参加本次评选。二、评奖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教研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单位、教师和其他个人,均可按规定申请市级教学成果奖。三、奖项设置本次成都市教学成果奖评审设一等奖20项、二等奖50项、三等奖80项,共计150项,授予相应的证书和奖金。四、申报限额(-)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各20项;其余区(市)县各15项。(二)市属高校、市教科院原则上不超过5项;其他市直属(直管)单位(学校)原则上不超过2项,有多个校区的市直属学校原则上不超过3项。(三)市、区(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管辖权限以外的其他学校、教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研究成都教育教学改革发
4、展的成果,可择优推荐。(四)基础教育学校和中职学校以单位申报教学成果奖的原则上每所申报一项成果,每项成果的参与单位不超过3个。以个人申报教学成果奖的每人最多参与申报一项成果,每项成果的参与人不超过6人。五、评奖标准一等奖:教学成果应提出自己的理论或发展和完善已有理论,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国产生了积极影响,在全省产生了重大影响。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发展和完善已有理论,在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较大突破,经过不少于3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在全省产生了较大影响,在全市产
5、生了重大影响。三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成效,在全市产生了一定影响。六、组织领导市教育局主管市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组织工作,成立成都市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评审领导小组);成都市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市评审办),负责评审具体工作(见附件2)。七、评奖程序(-)申报程序单位或个人申报市级教学成果奖的,应按照行政管辖关系逐级向上申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区域成果,统一向市评审办推荐;市属高校、市直属(直管)学校(单位)汇总本单位成果,直
6、接向市评审办推荐。市、区(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管辖权限以外的其他学校、教科研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上述单位所属的个人申报市级教学成果奖的,由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后直接向市评审办推荐。多个单位或个人联合取得的教学成果,由成果主持单位或成果主持人申报。(二)复核和评审资格复核。市评审办按照参评范围、申报限额和程序等相关要求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复查。专家评审。组建评审专家组,按照评审标准和规定程序进行评审。(三)终审和公示评审结果经市评审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由市教育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0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审批。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教学成果的真实性及权属问题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时间内向市评审办提出。
7、市评审办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将异议核实和处理情况提交领导小组裁决。凡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以纸质材料形式向市评审办提出。单位提出异议,应在异议材料上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通信地址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应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并亲笔签名。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或举报不予受理。八、批准和授奖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审批,由市政府对获奖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或个人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在市政府预算安排的教育事业费中支付。教学成果奖的奖金归项目获奖者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九、评审纪律成果完成人、市评审领导小组、市评审办及评审专家必须严守学术规范,加强学术自律,严格按照
8、成都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和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申报、组织和评审。实行学术不端追责制度。凡申报成果有弄虚作假或剽窃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撤销已授予的奖励,追回奖金和证书,并责成有关单位追究有关人员的不端行为。实行申报项目公示制度。申报成果的有关信息必须在成果完成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实行专家首轮盲评制度。所有成果首先接受盲评,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评审。实行评审专家回避制度。成果完成人不能担任评审专家;评审专家不能参与本人工作所在单位的成果评审。实行一等奖候选成果答辩制度。一等奖候选成果的第一或第二完成人必须参加现场答辩。专家通过现场质询、交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四川省 教育厅 文件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2999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