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一般常识(朱德富).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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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处罚的一般常识,什么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理解这一概念应把握的几个关键点:实施主体是(行政机关、授权组织)处罚对象是(违反行政法规范的)相对人处罚性质是行政制裁这一行政行为的范畴是具体行政行为处罚目的是教育相对人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核心原则其含义是:处罚的设定处罚的依据处罚的主体及职权处罚的范畴、种类、程序等都必须由法律法规规定,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的不得处罚。2从轻从旧原则重要原则其含义是:第
2、一,新的法律实行以前的行为,如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当时的法律;第二,当时的法律和新的法律都认为是违法,且规定不同处罚的,依照当时的法律给予处罚。但如果新的法律不认为是违法或处罚较轻的,依照新的法律。,3不溯及既往原则不溯及既往是法的通则,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但在有关行政处罚的立法中很少明文规定,实践中却常常有所谓新帐旧帐一起算的说法,直接溯及既往。这是不符合处罚法定原则要求的。要溯及既往,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法律要使当事人能预见自己的行为后果,这是法的本质要求。4过罚相当原则指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人的过失相适应。这是行政法上适当、合理原则在行政处罚中的体现。罚重于过,无以服人;罚轻于过
3、,难以达到震摄和制止违法行为的目的。,5一事不再罚原则一事不再罚指的是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以同一事实和同一理由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一事不再罚原则的目的在于防止重复处罚。实践中应当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已经受到罚款处罚的,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给予罚款的处罚;二是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可以依法给予两种以上的行政处罚;三是同一个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的,可以对其实施两个以上处罚;三是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国家数个法律,且由不同国家行政机关管辖处理的,不同的国家行政机关可以给予不同的处罚,但罚款处罚不得重复进行。(如雷管炸鱼,三个行政机关可以处罚,但不能重复罚款
4、)6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行政处罚实施主体,1、行政机关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行政机关;(2)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3)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4)必须在法定的范围内实施。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授权组织以自己的名义执法。,
5、3、受委托的组织依法行使行政处罚的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应当由有条件的组织进行相应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能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后果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4、综合执法机构 综合执法机构的权力是有权机关依法授予的,其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授权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是说综合执法机构可以象授权组织一样以自己的名义执法。,行政处罚的种类,1、人身自由
6、罚。即在一定期限内对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权进行限制或剥夺的行政处罚措施,如行政拘留。2、财产罚。是强迫违法行为人交纳一定数额金钱和物品,以使其财产上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处罚措施,一般适用于以营利为目的或者给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等种类的行政违法活动,如罚款、没收财物。,3、行为罚。是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某种行为能力,使其不能从事某种活动的处罚措施,它是通过对违法者的行为能力加以剥夺或限制,也可称之为能力罚,如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4、声誉罚。是指对违法行为人予以谴责和告诫,使其名誉、荣誉、信誉或其他精神上的利益受到一定损害的处罚措施,属于较轻微的行政处罚,一般适用于情节轻微或者实际危害
7、程度不大的违法行为,如警告、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的程序要求,一、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一)简易程序简易程序适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1.违法事实清楚,有法定依据;2.数额较小的罚款(指对公民处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3.程序简单迅捷,当场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简易程序的内容包括:1.表明身份;2.确认违法事实,说明处罚理由和依据;3.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4.交付行政处罚决定书;5.备案。,(二)一般程序一般程序有七个基本步骤:1.立案。应遵守有关时效的规定,即除
8、法律另有规定外,对于在2年以内未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不予立案追究。2.调查。调查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出示证件。检查、调查和询问应制作笔录。,3.处理决定。根据不同的违法情况,分别作出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处理决定。4.告知和说明理由。行政机关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意见。注意: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另外,如果行政机关拒绝当事人陈述与申辩意见的,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6.制作处罚决定书。,7.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注意
9、:能够当场送达的,要当场送交当事人;不能当场送达的,行政机关应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三)听证程序行政处罚法听证的范围是: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具体程序是:1、告知听证权。在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具有听证的权利(是否必须书面告知没有明确规定)。,2、提出听证申请。当事人应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采用什么方式告知未明确规定)。3、通知听证。在收到听证申请后多长时间内举行听证,未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作出举行听证的决定后,应当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相关事项通知当事人(书面或口头均可,未明确规定)。,4、组织听证会。案件调
10、查人员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可提出申辩并质证。双方可以辩论。5、制作听证笔录。制作笔录,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6、听证的终止。未明确规定。,二、行政处罚执行程序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对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只能由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在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一)处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相分离。除行政处罚法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或其他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根据规定,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
11、处罚决定并收缴罚款的情形有:行政处罚法规定:(1)依法给予20元以下的罚款的;(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因难的,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 规定:(1)被处50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2)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注意:(1)行政机关及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时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的,当事人可以拒绝缴纳罚款。(2)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
12、缴之日起2日内交至行政机关。(3)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在2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二)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比如: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三)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个人不行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三、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
13、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1.确有违法行为的据情节轻重、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轻微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不得给予行政处罚;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最近,省政府法制办与省检察院正联合起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案件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移交程序,在这个实施意见中作了十分明确具体的规定。,行政处罚的主要证据,一、证据的种类(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现场检查笔录,二、承担举证责任的有关规则(一)行政机关对其所做出的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二)行政机关所举证据,
14、只限于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行为当时所收集使用的证据(三)诉讼程序对于行政机关举证的限制(四)除了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外,法律还要求作为原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要负担一定的提供证据证明事实的义务,三、行政处罚中主要证据不足的常见情形(一)认定的违法事实不清(二)认定违法行为的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三)认定被处罚主体错误或证据不足(四)行为人身份认定错误或责任能力认定错误,四、保证行政处罚证据充分的基本要求(一)行政处罚所适用的法律条款必须是法律预先设定的,并有充足的证据来支持(二)每一个事实都要有相应的证据支持 任何行政处罚,它所认定的每一个事实都必须有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三)用来证实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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