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第六章国际贸易条约和协定.ppt
《国际贸易第六章国际贸易条约和协定.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贸易第六章国际贸易条约和协定.ppt(22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国 际 贸 易,第六章 国际贸易条约和协定,一、贸易条约和协定概述二、双边贸易条约和协定三、国际商品协定和商品综合方案,一、贸易条约和协定概述,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确定彼此的经济关系,特别是贸易关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而缔结的书面协议。贸易条约和协定按照缔约国的多少,可分为双边贸易条约和协定与多边贸易条约和协定。双边贸易条约和协定是指两个主权国家之间所缔结的贸易条约和协定。多边贸易条约和协定是指两个以上主权国家共同缔结的贸易条约和协定。,一、贸易条约和协定概述,贸易条约和协定的内容结构序言,载明缔约双方发展贸易关系的愿望及缔结条约或协定所遵守的原则。正文,是贸易条约和协
2、定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有关缔约各方权利、义务的具体规定。结尾,包括条约和协定的生效日期、有效期、延长或废止的程序、份数、文字等内容,还有签订条约和协定的地点及双方代表的签名。,一、贸易条约和协定概述,贸易条约和协定中所适用的主要法律待遇条款:最惠国待遇条款国民待遇条款互惠待遇条款,最惠国待遇条款最惠国待遇条款: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权、优惠及豁免,也同样给予缔约对方。即要求一切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处于同等地位,享有同样的待遇,不受到歧视待遇。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又叫“欧洲式”最惠国待遇条款,是指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优惠待遇,立即无条件、无补偿、自动地适用于对方
3、。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又叫“美洲式”的最惠国待遇条款,是指如果一方给予第三国的优惠是有条件的,则另一方必须提供同样的补偿,才能享受这种优惠待遇。,假设A国、B国和C国均为WTO成员国。A国给予B国的优惠,要自动给予C国。例如:日本、韩国、德国都是WTO的成员国,则其相同排气量的汽车出口到美国时,美国对这些国家的汽车进口要一视同仁地对待,不能在他们之间搞歧视。如果美国的进口汽车关税是5,则这几个国家的汽车在正常贸易情况下,美国均只能征收5的关税,不能对日本征收5,而对韩国、德国征收10或更高的关税。,最惠国待遇条款最惠国待遇条款的适用范围:有关进口、出口、过境商品的关税及其他各种捐税。有关商品进
4、口、出口、过境、存仓和换船方面的海关规则、手续和费用。进、出口许可证发给的行政手续。船舶驶入、驶出和停泊时的税收、费用和待遇。关于移民、投资、商标、专利及铁路运输方面的待遇。在具体签订贸易条约和协定时,缔约双方可以根据两国的关系和发展贸易的需要,在最惠国待遇条款中具体确定其适用范围。缔约双方还可以对适用范围进行限定,比如限于某些商品,限于缔约国的某些地区等。,最惠国待遇条款最惠国待遇适用的例外:边境贸易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等形式出现的区域经济安排沿海贸易和内河航行多边国际条约和协定承担的义务对发展中国家实行的差别和特殊待遇(如普惠制)其他例外,如沿海捕鱼、武器进口、金银外币的输出入、文物、贵重
5、艺术品的出口限制和禁止等。,国民待遇条款国民待遇条款:是指缔约国一方保证缔约国另一方的公民、企业和船舶在本国境内享受与本国公民、企业和船舶同等的待遇。国民待遇条款一般适用于外国公民或企业的经济权利。包括:外国自然人从事商业、外国天然产品和制造品应缴纳的国内捐税、利用铁路运输和转口过境的条件、船舶在港口的待遇,以及知识产权等。但是,并不是将本国公民或企业所享有的一切权利都包括在内。例如,沿海航行权、领海捕鱼权、购买土地权等,通常都不包括在国民待遇条款的范围之内。,案例欧共体、美国和韩国的酒税案,35%,100%,讨论:这一做法是否违反国民待遇原则?,根据韩国的酒税法,韩国对国内烧酒征收35的税,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际贸易 第六 条约 和协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2471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