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机关群团赋码服务标准化规范.docx
《长春市机关群团赋码服务标准化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长春市机关群团赋码服务标准化规范.docx(9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长春市机关群团赋码服务标准化规范一、总则(一)依据中央编办关于开展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3号)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有关问题办理意见(国事登发(2016)5号)制定本规范。(二)本规范适用于纳入长春市本级管理的各类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以及经中央编办授权的垂直管理机关的赋码服务标准化建设。(三)本规范所称的机关群团赋码服务是指按照规定为服务对象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初领、变更、撤销、补(换)领及赋码信息查询等相关服务。(四)受理机构:长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简称受理机关)。(五)决定机构:长春市
2、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或中共长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编办)。(六)机关群团赋码服务实行现场受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二、赋码事项(一)证书初领1 .申请主体:经批准机构批准设立、有规范名称、有稳定地址的相关机构。2 .申报材料:(1)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填写说明附后);(2)机构名称及机构性质的批准文件;(3)单位负责人的任职文件;(4)单位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5)机构地址确认证明(模板附后)。(二)变更1 .申请主体:涉及变更机构名称、性质、地址、负责人的已赋码机构。2 .申报材料:(1)机关、群团等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信息变更申请表(填写说明附后,须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因变更事项不同,还应提交下列其它相应材料:(3)变更机构名称、性质的,提交变更机构名称或机构性质的批准文件;(4)变更机构地址的,提交机构地址确认证明;(5)变更负责人的,提交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三)撤销赋码L申请主体:涉及撤、并、转的已赋码机构。3 .申报材料:(1)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填写说明附后);(2)机构撤销批准文件;(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四)证书补(换)领1 .申请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遗失或损毁的已赋码机构。2 .申报材料:(1)机关、群团等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填写说明附后);(2)损毁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相关情况说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损毁的,提交证书原件;遗失的,提交经负责人签字的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三、审批程序(一)受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填报正确的,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二)复核对申请材料形式、文字再核对。(三)发(缴)证为符合要求的机构颁发(收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赋码业务实行现场随来随办,实现“只跑一次”。四、特殊情形赋码按照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有关问题办理意见(国事登发(2016)5号)有关规定办理。五、服务制度参照长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试行)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长春市 机关 群团赋码 服务 标准化 规范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2385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