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港口相关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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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61.1 编制目的61.2 编制依据61.3 适用范围61.4 预案体系61.5 应急工作原则72应急组织体系82.1 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82.2 应急机构及其主要职责92.3 2.1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92. 2.2应急领导小组及其成员职责93. 2.3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164. 2.4现场指挥部职责175. 2.5港口危险货物企业职责173事故预警与信息报告166. 1预警分级166.2 事故分级176.3 信息报告203. 3.1应急报告程序和要求203. 3.2应急报告内容要求214应急响应214. 1响应标准214. 1.1I级
2、响应214. 1.2级响应224. 1.3III级响应224. 1.4IV级响应224.2 响应级别224.3 响应行动244.3.1响应主体244.3.2响应程序254.3.3响应要点274. 3.4扩大应急响应和紧急处置324.4 现场人员的安全防护334.5 群众的安全防护334.6 事故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344.7 信息发布344.8 应急结束345后期处置345. 1善后处置345.2保险理赔355. 3总结评估356保障措施356. 1基础设施及信息保障356.4 救援装备保障356.5 应急队伍保障366.6 物资与运输保障366.7 医疗卫生保障366.8 资金保障366.9
3、 社会动员保障376.10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377监督管理377. 1宣传教育378. 2应急演练389. 3奖励与责任追究3810. 3.1奖励3811. 3.2责任追究388附则3912. 1预案管理与更新3913. 预案衔接3914. 预案解释部门4015. 预案实施时间401总则LI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我市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体系,规范应急响应程序,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港口危险货物事故,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环境污染,促进港口安全生产。L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省生产安全事故
4、灾难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L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港口(湄洲湾港区:秀屿港区、东吴港区、兴化港区)发生的港口危险货物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重大和特别重大港口危险货物生产安全事故前期处置工作;较大港口危险货物生产安全事故;超出县(区)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区域、涉及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港口危险货物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市委、市政府认为需要处置的危险货物生产安全事故灾难。L4预案体系本预案属于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下处置港口危险货物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全市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本
5、预案、各有关部门(单位)事故应急预案、港口危货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等组成。L5应急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迅速救援的理念,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事发单位是事故应急处置第一响应者,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认真落实应急管理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责任。(3)整合资源,协同应对。坚持协调有序、资源共享、紧密配合,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各部门各企业以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
6、参与事故救援。(4)科学决策,快速高效。坚持科学有效施救,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各部门各企业、专家和专业队伍以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事故救援。(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应急救援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事故预防、风险评估、救援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和预案演练等工作,不断提高应急响应系统的整体救援能力。2应急组织体系1. 1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如下图示:港口企业应急组织、属地应急组织等由于运载危险货物的船舶在进港海域附近(未停靠码头)发生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靠泊码头开展处置与救援工作由海域船舶污染应急指挥部负责,所在港口及口岸相关部门配合。
7、由于恐怖活动造成的危险货物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由当地公安部门为主,港口及口岸相关部门配合。2. 2应急机构及其主要职责3. 2.1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称应急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和10个专业处置工作组,应急领导小组可根据事故抢险需要决定是否成立应急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副市长担任,分管港口的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常务副总指挥),副组长(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秘书长、分管港口的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公安局负责人、港口部门负责人(省湄洲湾
8、港口发展中心主任)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监察委、市商务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海洋渔业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财政局、气象局、消防救援支队、莆田海事局、港口管理部门(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事发地县(区)应急办、港口企业、通信及供电单位组成。4. 2.2应急领导小组及其成员职责5. 2.2.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1)组织领导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全市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应急力量、物资和设备。落实应急工作经费,落实实施本预案所必要的应急资源配置。(2)根据港口危险货物生产安全
9、事故灾难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的实施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意外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3)协调、解决事故救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4)上级预案启动时,按照上级指挥部的指示开展救援工作。负责指导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演练。2. 2.2.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及时掌握、分析和上报港口危险货物事故信息,提出处置建议报应急领导小组;(2)协助总指挥进行紧急状态下各成员单位和应急小组间的联络、协调等工作;(3)负责组织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4)负责做好应急领导小组的通讯、交通、后勤等保障工作;2.2.2.3应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职责(1)
10、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负责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港口危险货物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联络和协调,及时向市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和应急救援情况;负责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的组织编制和修订工作;督促、指导所辖港口危货企业制定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组织事故企业周边港口企业做好应急准备,并协调做好港口企业应急物资调度;从港口专业角度提出控制和应对危险货物事故的建议措施;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2)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综合协调、解决事故救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接受事故现场指挥部指挥长临时委派的任务
11、。根据市政府的授权,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3)市公安局(含交警支队):负责事故危险区域的警戒和道路交通管制,会同事发地政府(管委会)负责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按照职责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参与伤员的搜救工作;负责核实事故伤亡人员的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和证据收集,负责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控制及逃逸人员的追捕。(4)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控制和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的事故现场;负责伤员的搜救、事故现场的清理和洗消工作。(5)市监察委:负责对救援工作的监督,受邀请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6)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指导、协调事发地政府开展事故现场环境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周边大气、水环境
12、污染物的环境应急监测;负责对事故得到控制后现场遗留环境污染物进行监测,负责督促、指导、协调有关单位的环境污染物后续处置,直至符合环境质量标准。(7)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市级救治定点医院,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指导市县定点医院做好医疗救治准备;负责指导事故现场的医疗救治和伤员转运,必要时做好急救力量的支援调配;负责指导危险货物中毒事故现场相关毒害因素处置;协调指导事发地政府(管委会)组织开展卫生防疫工作。(8)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做好所辖区域道路和水上运输危险货物的应急抢险工作;负责应急救援所需运力保障;组织做好人员转移运送、应急救援物资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9)市
13、民政局:负责指导因事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与临时救助;负责事故遇难者遗体处置工作。(10)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灾难应急工作;提出事故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负责监督抢救伤员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提供抢救药品、医疗器械、消毒、解毒药的信息;参与特种设备相关的事故调查处理。(11)市气象局: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组织专业人员预测事故现场周边未来气象条件。必要时,在事故现场进行加密可移动气象监测,提供现场气象预报服务信息;参与雷电引起的爆炸、火灾、人员伤亡等事故的调查、鉴定和评估。(12)市住建局:指导事故中相关建设工程、建
14、筑物的应急救援并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组织对事故中受损建筑物进行评估和鉴定;负责提供事故影响区域内供水管网情况;督促指导市水务公司及时修复事故发生地的自来水供应;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13)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提供事故影响区域内燃气管网情况;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14)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陆上长输油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管工作,协调处理涉及管道保护的跨县区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负责组织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保障和应急调度,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与调运。(15)市水利局:负责指导事故现场周边水系水资源调度。(16)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事故现场已有测绘成果的
15、提供工作,根据抢险的需要提供事发地已有的区域地形图、影像图。(17)市发改委:负责将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目标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物资保障。(18)市财政局:负责在应急处置中按规定应由市级财政承担的有关应急资金保障工作。(19)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新闻单位对事故的宣传报道工作;扎口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20)市委网信办:统筹指导、协调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做好事故网络舆情监测分析和研判处置工作。(21)莆田海事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船舶、浮动设施参加事故应急救援行动;负责水上交通管制和组织指挥海上搜救工作;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22)市海洋与渔业局:
16、负责事故周边海域水产养殖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海洋灾害影响评估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23)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保障。(24)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事故前期处置工作,配合应急指挥部做好本辖区危险货物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善后工作。(25)事故发生地港口企业:制定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在发生险情时,服从指挥部的调度,提供码头泊位、装卸设施、抢险机械及有关物资等,全力参与救援。(26)国网莆田供电公司:负责提供事故现场应急用电支持,提供防爆电机设备,指导、协助事故单位修复损坏的电力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27)市
17、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电信、移动、联通及铁塔公司做好事故现场的通信保障工作。(28)其他有关部门:服从市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配合做好事故的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2.2.2,4专业处置工作组及职责(1)综合协调组:以事故所在地港口部门和市应急管理局为主,组长由港口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事故应急处置综合协调工作;通知、联络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召开事故应急救援现场会议,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按规定程序及时向省政府(省政府安委会、省应急管理厅)、市政府以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情况。
18、(2)安全警戒组:以市公安局为主,组长由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交通疏导及伤亡人员身份确认等工作,会同属地政府(管委会)做好群众疏散工作。(3)现场救援组:以消防救援支队、相关专业救援组织和事发地政府(管委会)为主,组长由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协调消防以及其他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4)专家技术组:以市安委会化工安全、应急救援、港口危货等专家为主,组长由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5)医疗救护组:以市卫健委为主,市市场监管局、事发地政府(管委会)配合,组长由市卫健委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和专家对事
19、故受伤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6)环境保护组:以市生态环境局为主,事发地政府(管委会)配合,组长由市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污染物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监督现场遗留环境污染物的消除。(7)后勤保障组:以市发改委、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国资委、财政局、民政局为主,组长由市发改委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抢险救援运输和物资保障等工作。(8)舆情导控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网信办和事发地政府(管委会)等部门配合,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担任。指导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信息发布工作和网络舆情的监控
20、。(9)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情况依法组成。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或配合上级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工作。(10)善后处理组:以事发地县(区)和事故单位为主,组长由事发地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人担任,相关部门配合,负责事故的各项善后工作。2.2.3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1)组织领导全市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全市港口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应急力量、物资和设备,必要时协调军队、武警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的实施工作,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意外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3)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过
21、程中遇到的问题。(4)上级预案启动时,按照上级指挥部的指示开展救援工作。(5)负责指导现场指挥部工作。2. 2.4现场指挥部职责现场指挥部由事发地政府(管委会)、应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等有关负责人、参与救援单位的负责人及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专家组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救援方案的确定和实施;指挥、调动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事态及救援情况;完成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3. 2.5港口危险货物企业职责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人应按照要求编制应急预案,按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储备符合要求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保证应急投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在做好
22、自救的同时,为应急指挥部提供事故现场及周边情况,按照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全力配合救援工作。3事故预警与信息报告3.1 预警分级根据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分级标准,事故的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I级、H级、III级和IV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预警信息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发生或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应采取的措施、咨询电话、发布范围等。(1) EII级预警由应急领导小组提出预警建议,经市政府审核后,及时报告省政府。I级预警由省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发布。级预警
23、由省政府或省政府安委会负责发布。(2) III级预警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预警建议,经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市政府负责发布,并及时报告省应急管理厅和省交通运输厅。(3) IV级预警由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发布,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预警信息要依据事态或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当事故得到妥善处理、危险性降低或消除时,应适时降低预警级别或宣布解除预警。3.2 事故分级港口危险货物事故按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多少、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和影响范围,按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级(重大)、In级(较大)、IV级(一般),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分级标准见表3.2-1。表3.2-1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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