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x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x(1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科(2022)277号)厅机关各处室: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经2022年第33次厅务会议审议、2022年第37次厅党组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海南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12月19日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和海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琼财资规(2022)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和加强海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国有资产(以下
2、简称“资产”)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结合省科技厅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科技厅本级。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产,是省科技厅通过以下方式取得或者形成的资产。(一)使用财政资金形成的自用资产。(-)接受调拨或者划转、置换形成的资产。(三)接受捐赠并确认为国有的资产。(四)其他资产。第四条省科技厅资产应当遵循节约高效、权责一致、公开透明、安全规范的原则,实现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办公室是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资产配置的审核,是否符合资产配置标准及要求,以及验收、领用、调剂、变更、维护维修等日常
3、管理工作。(二)负责办理资产的调拨、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并按程序进行处置;负责办理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三)负责定期组织资产全面清查盘点工作,负责资产变动信息的统计。(四)指定专人负责资产实物总体管理工作。(五)配合上级部门对资产的监督检查。第六条资源配置与管理处(以下简称“资管处”)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省科技厅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协助各处室资产购置,提供准确可靠的资产财务信息。(二)负责资产卡片登记,及时维护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确保资产实行动态管理。(三)对接会计核算站,确保财务账和资产账相符。(四)协助办公室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工作。(五)编制资产年度
4、报表。第七条各处室对本处室的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是:(-)指定专人负责对本处室资产统一实施日常管理和盘点工作。(二)负责本处室离岗、离职、借用及退休等人员的资产清理、转移、交接工作。(三)负责资产维护保管、领用和报废资产的申报。第八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基本原则,资产使用人负责保管本人所使用的资产,对资产的正常维护和财产安全负直接责任。第三章配置第九条资产配置的主要方式包括调剂、购置、建设、租用、接受捐赠等。资产配置坚持调剂优先的原则,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新增购置。不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可以采用购置、建设、租用等方式,购置资产应优先考虑国产自主品牌。第十条各处室应当根据履行
5、职能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出资产配置需求,办公室结合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标准等对各处室能否配置以及配置的规格、型号、标准等进行审核;资管处审核配置资产的预算和价格标准。(一)办公设备、家具的配置标准按照海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二)无相关配置标准的资产,应当按照勤俭节约、讲求绩效和绿色环保的要求,从严控制数量和价格。第十一条资产预算管理。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各处室应当根据职能和业务发展需要,依据资产配置标准,综合考虑本处室资产存量等因素,提出拟配置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等,编制资产配置计划,经处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办公室审核汇总形成下一年度资产配置计划总表
6、。资管处依据资产配置计划总表测算和申报省科技厅资产配置年度预算。第十二条资产预算调整。对已批准的资产购置预算进行调整,或列入年初预算但未列明资产配置事项的,或未列入年度预算的,按照以下权限审批资产配置:(一)调整预算经费在15万元(不含)以下的事项,各处室按程序报分管厅领导、主要领导审批。(二)调整预算经费在15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的事项,各处室按程序提请厅务会审定。(三)调整预算经费在50万元(含)至100万元(含)的事项,各处室按程序提请厅务会、厅党组会审定。(四)调整预算经费在100万元(不含)以上的事项,各处室按程序提请厅务会、厅党组会审定后,报省财政厅审批。(五)同一年度内,
7、省科技厅对同一下属单位的资产配置审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含)。第十三条省科技厅可自行组织或委托具有资质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照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和方式遴选购置资产事项的承接主体。遴选承接主体包括以下几种方式:(一)公开招标。根据购置资产事项要求,确定公开招标需求、标准,发布招标公告,公开征集购置资产事项的承接主体,从所有投标单位中择优评选出承接主体。(二)邀请招标。通过函件、电话、公告等形式,直接邀请符合条件的多家(不少于3家)单位参加投标,从所有投标单位中择优评选出承接主体。(三)竞争性谈判。通过与多家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少于3家)进行谈判,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遴选承接主体
8、。(四)竞争性磋商。通过与多家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少于3家)进行谈判,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单位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从中择优评选出承接主体。(五)询价。通过函件、电话、公告等形式向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少于3家)询问科技资产事项价格,让其报价,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遴选承接主体。(六)单一来源采购。属于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规定情形的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应当实行政府采购的购置资产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省科技厅自行组织的购置资产事项,根据采购金额分权审批:(一)一次性购置资产事项
9、在5万元(含)以下的,各处室可直接遴选承接主体,或由资管处协助(含网上商城)直接采购。流程如下:1 .各处室根据需求填写海南省科技厅办公设备购置(报废)审批表(附件1),提交处室负责人审核。2 .办公室根据海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核实配置标准、数量是否超标。3 .资管处复核采购金额预算后,按程序报分管厅领导审批。4 .各处室可自行遴选承接主体或资管处协助其在网上商城直接采购,并与其在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一次性购置资产事项在5万元(不含)至50万元(不含)以下,可采用本办法第十三条方式遴选承接主体。采购流程如下:1 .各处室根据需求填写海南省科技厅办公设备购置(
10、报废)审批表(附件1),提交处室负责人审核。2 .办公室根据海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核实配置标准、数量是否超标。3 ,资管处复核采购金额预算后,按程序报分管厅领导审批。4 .各处室根据审核后预算、配置标准及工作需求,向多家(不少于3家)承接主体询价,根据询价结果,提出承接主体建议,按程序报批(15万元(含)以上需提请厅务会审议)。5 .省科技厅将在审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承接主体签订合同。(三)一次性购置资产事项在50万元(含)至200万元(不含)以下,可采用本办法第十三条方式遴选承接主体。流程如下:1 .各处室根据需求制定采购文件,按程序报分管厅领导、主要领导审定。
11、采购文件应明确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标程序、评标内容、用户需求书、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2 .各处室组织召开评标会议,可自行或聘请专家按照采购文件进行综合评议,作出综合评议意见。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投标单位进行答辩。3 .各处室根据综合评议意见提出承接主体建议,按程序提请厅务会审议、厅党组会审定。4 .省科技厅下发通知书,将结果告知所有参加投标的单位。5 .省科技厅将在下发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承接主体签订合同。6 .单一来源采购按其有关规定程序执行。第十五条合同应当明确资产购置的种类、期限、数量、质量、价格,资金结算方式,各方权利义务事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保管和归档按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海南省 科学技术 关于 印发 国有资产 管理 暂行办法 通知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902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