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专题问答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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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重要提示:不同地区政策略有不同,请注意校对当地政策)第7章失业保险11失业保险具有如下几个主要特点11.1 普遍性11.2 强制性11.3 互济性12失业保险基数22.1 单位缴费基数和费率22.2 个人缴费基数和费率23失业保险转移的程序23.1 失业保险转移的政策依据23.2 失业保险转移的办理程序23.3 失业保险转移的办理时限34职工失业保险条件及登记34.1 职工失业保险条件34.2 职工失业保险登记35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45.1 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45.2 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56失业保险参保范围67失业保险的罚则78下岗几年的居民还能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79失业保险的构成81
2、0失业保险费的计算811失业保险费的缴纳912失业保险费的领取1013失业保险费一次性领取1114如何依法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失业保险争议?1115骗取失业保险金的,有什么后果?1216对于农民合同制工人有怎样的失业保险待遇?1217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谁领取,有什么相关义务?1218从何时开始计发失业保险金?1219缴失业保险有必要吗?1320具备怎样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1421职工失业后,关于失业保险,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需要履行什么手续?1522失业人员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1523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履行什么手续?15(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
3、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15(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15(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U1524失业人员在领取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对其家属有什么待遇?1625在怎样的情形下,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1626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多长?1727如何核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1728失业保险金采取怎样的标准?1729失业人员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享受什么待遇?1830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有什么待遇?18第7章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SH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
4、的制度。它是SH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SH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SH保障体系包括SH保险、SH救济、SH福利、SH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方面,其中SH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1失业保险具有如下几个主要特点1.1 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因此,在确定适用范围时,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镇、农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分析我国失业保险适用范围的变化情况,
5、呈逐步扩大的趋势,从国营企业的四种人到国有企业的七类九种人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再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充分体现了普遍性原则。1.2 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falv、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根据有关规定,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falv责任。1.3 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SH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2失业保险基
6、数2.1 单位缴费基数和费率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驻鲁部队所属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应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他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2.2 个人缴费基数和费率参保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参保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3失业保险转移的程序3.1 失业保险转移的政策依据失业保险条例(gwy令第258号)、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SH保障部令第8号)3.2 失业保险转移的办理程序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
7、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3.3 失业保险转移的办理时限受理当日内办结。4职工失业保险条件及登记4.1 职工失业保险条件(一)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按照本条例
8、规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4.2 职工失业保险登记(1)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及时为其办理退工登记手续。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因各种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在7个工作日之内,由用人单位按现行劳动管理体制(市属或区属)到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退工登记手续。(2)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用人单位递交材料3个工作日之内办妥退工登记手续,收下该职工的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并在第8页上相应栏目内登记盖章,审核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审核表,并在表上确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和期限,在就业登记证第18页起的相关栏目内作记载盖章;收下该职工的人事档案,并在职工退工(失业)后档案转
9、移保管表作记载盖章。(3)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发给职工失业证明书和苏州市市区失业人员职业指导教育通知书两联单,并在下半联注明应参加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定期组织的就业指导教育的时间和地点,委托用人单位转发失业人员本人。(4)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职工失业证明书两联单交给失业人员本人,并告知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结果,通知其按苏州市市区失业人员职工指导教育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职业指导教育。(5)失业人员只有参加过职业指导教育,方能持盖有专门印章的职工失业证明书到户口所在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取回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5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
10、0日内,持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SH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具体说来,办理失业保险的具体流程5.1 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5.1.1 办理依据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SH保障部8号令)2、大连市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大连市ZF5号令)5.1.2 办
11、理条件1、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3、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履行交费义务满一年的。5.1.3 办理凭证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劳动手册的请携带)5.1.4 办理程序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SH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SH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5.1.5 办理结果1、审核未通过:告知其原因。2、审核
12、通过:工作人员为申请失业登记人员核定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情况5.2 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5.2.1 办理依据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SH保障部8号令)2、大连市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大连市ZF5号令)3、关于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开展定向就业培训的通知(大劳服字199959号)5.2.2 办理条件1、按规定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2、已参加定向就业培训或符合免培训条件(已办理免培训手续)的。5.2.3 办理凭证失业证、身份证5.2.4 办理程序1、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下个月起,第一个月的Il20日期间(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休息
13、,但不顺延),本人凭失业证、身份证在区劳动和SH保障局审验,以后每个月都必须在II20日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和SH保障事务科(所)审验。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2、在失业证上加盖“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印章;3、在市失业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为其做“审验登记”处理。6失业保险参保范围政策规定应该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人员有: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14、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7失业保险的罚则1 .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SH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摘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2 .SH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向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单证,致使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追回力青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SH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追回损失的失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
15、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4.任何单位、个人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的,追回挪用的失业保险基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入失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8下岗几年的居民还能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近日,市民王女士致电本网称,2001年,她从汇川区某厂下岗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生活比较困难。她想咨询一下,像她这样下岗几年的居民还能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带着王女士的问题,记者与遵义市SH保险事业局取得了联系。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
16、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居民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根据规定,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必须持有: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或证明;缴费登记卡;失业登记证明;失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同时,工作人员还表示,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有一定期限。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的证明等有关材料。而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
17、保险金。王女士已经下岗多年,超过了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期限,所以,她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9失业保险的构成失业保险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是为了鼓励和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而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一般说来职业介绍的补贴支付给职业介绍机构,由他们为失业人员免费介绍职业,而职业培训的补贴的支付办法则不同,有些是直接发给失业人员、有些则是失业人员培训后报销,还有的是对培训失业人员的培训机构进行补贴。10失业保险费的计算失业保险条例
18、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计算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缴费基数,即明确缴费的范围。如企业所得税的基数是企业所得额。从国外有关规定看,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一般为工资,单位为工资总额,个人为本人工资。二是费率,即缴费义务人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定率征收失业保险费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一直采用的做法,也是国际通行做法。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额。单位工资
19、总额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政策予以认定其构成和计算方式。它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是指由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不包括其他来源的收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各地可以根据情况统一规定各单位以哪一个时期的工资总额和工资额为缴费基数。如:可以上一年度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平摊到本年度各个月份,每月按相同数额征收;可以上月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按实际发生数确定征收数额;对工资总额不易认定的,可由负责征缴的机构参照当地工资水平和该单位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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