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绿色拆除技术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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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SJGSJG190-2025建筑物绿色拆除技术标准Technicalstandardforgreendemolitionofconstruction2025-01-31发布2025-04-01实施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物绿色拆除技术标准TechnicalstandardforgreendemolitionofconstructionSJG190-20252025深圳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2021年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结合深圳市的实际,并在广泛
2、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绿色拆除专项方案;5.绿色拆除作业;6.减量化和综合利用;7.拆除工程碳排放核算。本标准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批准发布,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归口并组织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编制单位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紫荆社区红荔路7019号天健商务大厦,邮编:51803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区建工固废资源化有限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深圳大学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
3、中心深圳市天健建工有限公司深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健棚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区建工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绿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汇利德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深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永安环保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绿锦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铁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智多兴投控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寇世聪宋扬李有志张永峰冯志远何锋马坤荣胡代中徐东武亚刘正雄李嘉吴裕明王瑜明张辉李开富李君海陈涌填沈翔郭智刚石军乐徐亚非孙立建曹民伟彭孟做王进刘志翔向明姣何益方吴坷晟蔡晓炜邢锋占宝剑唐薇苑卉吴彩兰方秦亮石鸿韬封磊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汪四新石伟国徐海军林常青王继奎
4、翟志梅韦久跃1 总则12 术语23 基本规定34 绿色拆除专项方案45 绿色拆除作业65.1 拆除作业准备65.2 拆除工序65.3 拆除作业基本要求75.4 人工拆除85.5 机械拆除95.6 静态破碎拆解106 减量化和综合利用116.1 一般规定116.2 分类116.3 收集126.4 运输136.5 拆除废弃物综合利用146.6 拆除废弃物现场再生利用设备147 拆除工程碳排放核算167.1 一般规定167.2 碳排放计算16本标准用词说明18引用标准名录19附:条文说明20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Terms23 BasicRegulations3
5、4 GreenDemolitionSpecialScheme45 GreenDemolition65.1 PreparationforDemolition65.2 SelectiveDemolition65.3 BasicRegulationforDemolition75.4 ManpowerDemolition85.5 MachineDemolition95.6 StaticBlastDissemble106 DemolitionWastesRecyclingandUtilization116.1 GeneralRegulations116.2 Classification116.3 Col
6、lection126.4 Transportation136.5 DemolitionWastesUtilizationonSite146.6 On-siteRecyclingEquipment147 CarbonEmissionAccountingofDemolitionProjects167 .1GeneralRegulations168 .2CarbonEmissionAccounting16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18ListofQuotedStandards19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20.o.为贯彻
7、落实国家“双碳”目标,推动绿色发展战略方针,加强深圳市建筑物拆除和拆除废弃物精细化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制定本标准。1. 0.2本标准适用于除爆破拆除工程外的深圳市建筑物拆除工程。1.0.3拆除工程施工及其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电气装置、易燃易爆物品、工具、登高设施等,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广东省、深圳市有关标准的规定。2. 0.1拆除工程demolitionengineering将已建成或部分建成的建筑物进行整体或局部拆除的施工项目。2. 0.2绿色拆除greendemolition以拆除废弃物综合利用为导向,贯彻环保、低碳、节能等低环境影响理念,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文明施工
8、的建筑物拆除方式。2. 0.3反向建造工序拆除selectivedemolition与建筑物建设程序相反的拆除建筑物施工方法。2. 0.4人工拆除manpowerdemolition依靠人力,使用风镐、切割器具等小型工具,对建筑物进行解体和破碎的施工方法。2. 0.5机械拆除machinedemolition使用液压挖掘机、液压破碎锤、液压剪、起重机等大、中型机械,对建筑物进行解体和破碎的施工方法。2. 0.6现场减量recyclingandreusingonsite在拆除现场回收和利用拆除废弃材料。2. 0.7拆除废弃物demolitionwaste拆除各类建筑物产生的建筑废弃钢筋混凝土块、
9、砖渣、砖瓦、玻璃、木材、塑料、沥青等物料。2. 0.8综合利用comprehensiveutilization将拆除废弃物加工制作成各种有用材料进行充分利用的过程。2. 0.9直接利用directutilization拆除废弃物直接或通过尺寸缩减后用于新的建筑工程。2. 0.10再生利用recyclinguse将拆除废弃物通过系列生产工序生产的建筑材料用于新的建筑、市政、园林等工程。2. 0.11静态破碎拆解staticbrokendisassemble利用膨胀剂涨裂大型建筑构件的拆解方式。2. 0.12建筑碳排放buildingcarbonemission建筑物在与其有关的建材生产及运输,建
10、造、运行、拆除等各阶段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3基本规定3. 0.1建筑物绿色拆除应编制绿色拆除工程专项方案,方案的安全生产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的有关规定;环境保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的有关规定。3. 0.2在拆除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绿色拆除专项方案实施,不得擅自变更。3.0.3拆除工程在拆除过程中应建立拆除废弃物可循
11、环利用模式,应采用低噪音、低能耗、低污染的绿色拆除技术;应配备专业的施工监控人员,进行现场巡查和监测,并宜利用监控技术对拆除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和监控。3.0.4绿色拆除作业应遵循“围挡封闭、监测覆盖、湿法作业、反向建造工序拆除、分类堆放、源头减量、现场利用、密闭运输、全程监控”的原则。3.0.5拆除作业应使用节能环保型机具,且机具操作应保证专机专人,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3.0.6拆除材料应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存放时应保证现场堆体稳定。3.0.7施工现场拆除废弃物的处置宜考虑现场减量与综合利用。3. 0.8拆除工程宜根据本标准进行碳排放核算。4.O.11234.O.21234564绿色拆除专项方案
12、绿色拆除专项方案应收集下列资料:建筑物的图纸和相关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勘查待拆建筑物所获得的详细资料与信息。绿色拆除专项方案应包含下列内容:拆除工程概况及特点:D拆除工程位置,拆除物的结构类型、面积、高度和层数;2)水、电、燃气、通讯等管线分布情况;3)周边建筑、道路、环境情况;4)拆除工程施工的难度和危险点;5)有毒有害物的清除。拆除工程拆除平面布置图:1)现场待拆建筑物和周边建筑、道路等平面位置;2)隔离和防护设施的布置;3)施工作业方向;4)临时用电设施位置;5)现场办公、生活区域位置;6)回收材料的堆放位置;7)氧、乙快瓶等易燃、易爆物品临时堆放点;8)需保留
13、、保护的管线、设施、建筑等位置;9)拆除区域内的主要通道和出入口。绿色拆除作业方案:1)拆除作业准备;2)拆除作业工序;3)拆除作业方式;4)拆除废弃物现场减量化方案;5)拆除废弃物现场综合利用方案。绿色拆除施工组织管理网络:1)建立由项目经理为主要责任人的施工管理组织;2)配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员。拆除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安排:1)整个拆除区域建筑物的拆除工程施工顺序;2)单体结构的解体顺序;3)施工形象进度表;4)劳动力需用量。机械设备需用量计划:D各种机械设备、作业高度和各种料具的数量;2)设备、料具的进、退场的日期及作业计划;3)专用设备的定机定人名单。7绿色拆除工程施工、安全
14、技术、文明施工措施:1)绿色拆除施工技术和安全技术措施;2)拆除废弃物综合利用措施;3)拆除物涉及区域内地上、地下设施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4)周边环境和道路的防护隔离措施;5)控制施工噪声、粉尘污染的措施;6)施工机械设备、临时用电、拆除物堆场、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卫生和防火措施;7)脚手架及防护隔离棚,搭设、使用与拆除的安全措施;8)对可能发生各类事故的抢救、排险应急预案。4. 0.3专项方案应由拆除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组织有关人员编制,企业技术负责人审定。5. 0.4专项方案应经过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6. 0.5专家论证的重点应包括下列内容:1 拆除工程施工方法的安全性、科学性、合理性和
15、绿色性;2 拆除工程施工绿色技术、安全技术、施工措施的有效性和严密性。5绿色拆除作业5. 1拆除作业准备5. 1.1场区围挡设置应符合现行深圳市标准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SJG46规定,围挡材料宜选择绿色、可回收材料。5. 1.2拆除作业过程中,场区应设置扬尘、噪声监测系统。7. 1.3拆除前准备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切断或迁移拆除作业区域的水、电、气等管线及建筑物附属设施;2 应分类清除建筑物内、外的生活垃圾,水箱等储水设备中的水应全部排放;3 应对建筑物进行喷淋,喷洒后的水不应污染环境;4 危险废弃物应交专业机构进行处理。5.2拆除工序1.1.1 1绿色拆除作业应严格按照反向建造工序拆除
16、,按照分部、分类的原则自内而外、先上后下进行,严禁立体交叉拆除作业。1.1.2 2.2反向建造拆除工序应遵循图5.2.2所示的技术路线作业。建筑物拆除结构I:体拆除附属设施缩破尺寸制造建筑材料钢筋lzL.利川宜接利用图5.2.2建筑物反向建造工序拆除技术路线1.1.3 反向建造拆除工序应对建筑材料的分离和分类进行排序。首先宜将窗框、管道等金属构件,门、木地板等木质构件,瓷砖、陶瓷制品等其他废弃物逐一清除,其次拆解建筑物主体。1.1.4 建筑物主体拆除作业应按先拆除非承重墙体,再拆除结构主体的顺序进行,墙体和混凝土框架应分开堆放,拆除过程产生的废弃成、瓦与混凝土应分类存放。1.1.5 建筑物主体
17、拆除过程中,应最大化加工为可直接利用的建筑构件,并采取相应成品保护措施。5. 3拆除作业基本要求5. 3.1拆除机具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拆除机具应采用低能耗、低排放、低噪音的环保型设备,拆除机具在明显位置应悬挂专用号牌、粘贴绿色标识;2 拆除机具严禁超载、超速、超分贝、带故障作业;3 拆除机具应在安全距离范围内作业和停放,且作业和停放区域的场地必须稳固并保证足够的承载力;4 拆除机具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并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和机具操作手册的有关规定对机具进行使用、保养和维修;5 雾炮车、洒水车等降尘机具应与拆除作业同步启动,且喷洒范围应完全覆盖拆除作业面。5.3
18、.2施工企业应根据建筑物的高度选择拆除机械,严禁超越机械有效作业高度进行作业。5.3.3 拆除机械严禁在无保护措施的地下管线上方地面作业,严禁在距地下管线两侧Im范围内使用机械开挖。5.3.4 使用拆除机械作业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楼板的承载能力,不得在无支撑措施的架空预制楼板上作业,当在现浇楼板上作业承载能力不足时,应对楼板加固后方可进行。5.3.5 机械作业时,铲斗与保留建筑物墙体的距离不得小于2m,机身中心位置距离保留建筑物墙体不得小于4mo5.3.6 在机械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人工拆除配合时,严禁人、机上下交叉作业,并应符合人工拆除工程施工的规定。5.3.7绿色拆除作业环境保护应符
19、合下列规定:1 拆除现场的扬尘和噪声监测设施超标报警时应停止拆除作业;2 扬尘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的相关规定,扬尘防控应符合深圳市地方要求;3 噪声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的相关规定;4 拆除现场用水应采用节水机具和器具;5 拆除现场严禁生活垃圾与拆除材料混合;6 拆除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垃圾;7 堆存超过24h的拆除废弃物宜喷洒抑尘剂或采用密目网遮盖,当喷洒抑尘剂时,宜选用带颜色的抑尘剂,喷洒频率不宜小于1次/天;8 拆除作业完成后应清理现场,临时占用的场地应腾退并恢复原貌。5. 3.8拆除工程的拆除作业通道设置应符合
20、下列要求:1 平面通道宽度应满足运输工具和施工人员的通行需求;2 上、下通道宜利用原建筑通道,无法利用原通道的,应设置临时施工通道。5.3.9作业人员应站在脚手架、脚手板或其它稳固的结构或部位上操作,严禁站在墙体、挑梁、挑板等危险的构件上作业。5.3.10拆除工程清理废弃物时严禁高空抛物,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拆卸的材料、构件应由垂直升降、水平运输设备运输,通过溜槽卸下或楼梯搬运到地面;2 拆除废弃物可通过原电梯井道或设置废弃物井道卸下,在楼板上开设的废弃物井道时,洞口不宜过大,洞口边缘下部应有梁或墙支撑,确保洞口稳固,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5.3. 11屋面板等结构部位制作尺寸缩减的建筑材料时
21、,宜采用片锯或绳锯进行。5.3.12对于檐口高度大于2m或屋面坡度大于30的拆除工程,应搭设施工脚手架,脚手架底层应选用不漏尘的板材铺设。5. 3.13坡屋面拆除应符合下列要求:1 拆除坡度大于30的屋面和石棉瓦屋面、冷摊瓦屋面、轻质钢架屋面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并应有防滑、防坠落措施;2 屋架应逐根拆除,对未拆屋架应保留桁条、水平支撑、剪刀撑,确保其稳定性;3 拆除屋架应在屋架顶端两侧设置揽风绳,防止屋架意外倾覆;4 屋架跨度大于9m时,应采用起重设备起吊拆除。5. 3.14楼板及平屋面拆除应符合下列要求:1 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应采用粉碎性拆除,保留钢筋网至钢筋混凝土梁拆除前切割;2 预
22、制楼板应采用粉碎性拆除。5.3.15 拆除次梁时,应在梁的两端安装支撑,然后凿缝割断两端钢筋,再用起重设备缓慢放至下层楼面,宜首先加工为可直接利用的建筑构件,不可直接利用次梁应进行破碎处理;当次梁过大、过重,用起重设备不能安全吊放时,应按照主梁的拆除方法拆除。5.3.16 主梁可采用分段切割或直接粉碎拆除;在主梁的两端和下部应设置相应的支撑,切割时,应先切割两端,然后用起重设备缓慢放至下层楼面,宜首先加工为可直接利用的尺寸缩减的建筑构件,不可直接利用主梁应进行破碎处理。5.3.17 墙体应按照施工方案拆除,禁止采用开墙槽、砍凿墙脚人力推倒或拉倒墙体的方法拆除墙体。5.3.18拆除立柱应符合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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