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危化品重点县指导服务企业自查表.docx
《2025年危化品重点县指导服务企业自查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5年危化品重点县指导服务企业自查表.docx(20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2025年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企业自查表序号自查内容依据一、“屡查屡犯”突出问题自查项(一)作业安全管理1企业应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规范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抽堵盲板等特殊作业的安全条件和审批程序。重大隐患判定原则:未编制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判定为重大隐患。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八条2检查企业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现场或作业票证,核对企业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的票证办理情况,作业票证审批、填写应规范,包括作业证的时限、气体分析、作业危害分析、制定管控措施、各级审批、验收确认、关联
2、作业票证办理等。重大隐患判定原则:1 .开展特殊作业未办理作业许可证,判定为重大隐患。2 .开展动火(易燃易爆场所)、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未进行气体分析的、未进行风险辨识的,判定为重大隐患。3 .特殊作业现场未落实安全管控措施的,判定为重大隐患。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八条3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助燃或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及GB30871规定的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中生产设备上的动火作业,应与生产系统彻底断开或隔离,不应以水封或仅关闭阀门代替盲板作为隔断措施。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
3、全规范(GB30871-2022)第5.2.2条4受限空间作业现场应配置移动式气体检测报警仪,连续检测受限空间内可燃气体、有毒气体及氧气浓度,并2h记录1次。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第6.5条5遇节假日、公休日、夜间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第5.1.1条6特级动火作业应采集全过程作业影像,且作业现场使用的摄录设备应为防爆型。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第5.2.11条71 .特殊作业现场监护人员应经专项培训考试合格,持培训合格证上岗。2 .监护人员应熟悉作业范围
4、内的工艺、设备和物料状态,具备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第4.10条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九)条序号自查内容依据8特殊作业前,企业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交底内容至少包括: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与应急措施。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第4.4条9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建设并应用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管理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包含人员聚集风险监测预警功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101 .设备检
5、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会同检修实施单位结合当前生产装置的运行状况,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开展风险评估,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2 .设备检维修前,应采取有效的能量隔离措施,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办理设备交付检修手续。3 .设备检修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对检修作业人员及安全监护人员进行安全交底。4 .检维修作业结束后,对检修质量进行验收。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111 .企业有关制度中应明确储罐切水作业、液化烧充装作业、安全风险较大的设备检维修等危险作业的范围。2 .企业应制定危险作业的作业程序,作业时应严格执行作业
6、程序。(企业不是必须要有除特殊作业以外的危险作业,需根据企业装置确定)3 .切水、脱水作业及其他风险较大的排液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二)承包商管理12企业应与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或合同附件,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义务与要求。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二十)条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第4.14.2条13对承包商人员进行入厂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凭合格证或人员身份证明入厂。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经培训的承包商人员进入厂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
7、4-2022)第4.14.3条14作业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承包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告知承包商作业现场周边潜在的火灾、爆炸及有毒物质泄漏等的风险及可能的作业风险,以及应急响应措施和要求等。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第4.14.6条15对承包商作业现场实施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记录。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第4.14.7条(三)变更管理16企业涉及变更的,应履行变更管理程序。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部分序号自查内容依据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
8、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17生产能力,原辅材料(包括助剂、添加剂、催化剂等)和介质(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工艺路线、流程及操作条件,工艺操作规程或操作方法,工艺控制参数,仪表控制系统(包括安全报警和联锁整定值的改变),水、电、汽、风等公用工程方面发生的变化应纳入变更管理。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二十三)、(二十四)条18现场工艺流程应与设计相符,不相符的应履行设计变更。自查时关注:按设计、P&ID图(竣工图)流程的要求,配备了计量罐、缓冲罐、冷凝器、回流罐、受料罐等。设计19应按照设计要求,安装设备、设施、管道、管件等。严禁未经设计或未
9、履行变更程序增加或减少设备、管道、安全附件等,随意改变设备、管道型号和材质等。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主要反应设备,应按设计、P&ID图(竣工图)的要求,在进反应容器的原料、公用工程等管线上设置了紧急切断阀;设置了物料、公用工程等流量、温度、压力调节等安全联锁系统和自动控制系统;未按照设计安装或后期增加的,应履行变更程序。设计21应按设计、P&ID图(竣工图)的要求,设置了足够数量的压力、温度、流量等远传和现场显示的监视测量装置。未按照设计安装或后期增加的,应履行变更程序。设计(四)报警
10、管理221 .生产过程中严禁出现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情况,关注:(1)通过查看DCS中主要反应设备的工艺控制数值,核实企业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情况;(2)核实装置超温、超压,储罐的液位、温度报警及联锁是否处于投用状态,近期是否修改过控制指标,变更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处置报警。2 .异常工况处置应符合要求:(1)企业应在日常工作中,对照异常工况情形,进行风险评估,建立包括处置步骤、安全措施、停车条件等内容的紧急处置程序;(2)对员工开展异常工况的处置能力培训和考核;(3)组织异常工况处置的演练。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九)条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
11、全处置准则(试行)(应急厅(2024)17号)第3.1条、第3.2条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第4.9.4.3条23L企业应优化报警设置,对装置的工艺报警进行分级、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序号自查内容依据类管理。2.操作人员应及时响应、处置报警信息,重要报警要有报警原因分析及处置记录。(AQ/T3034-2022)第4.9.4.1条、第4.9.4.2条241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信号应发送至有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现场操作室进行报警;2 .建立报警与处警记录,对报警原因进行分析。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50493-2019)第3.0.3条关
12、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第(十九)条(五)从业人员素质提升25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应急(2022)52号)第9.3.5条26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应急(2022)52号)第9.3.5条27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
13、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应急急022)52号)第9.3.5条28危险化工工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包括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重大隐患判定原则:按30号令,企业应取得但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判定为重大隐患。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二条二、各专业其他重点自查项(一)安全基础管理291 .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14、人员;2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3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每年再培训。重大隐患判定原则:1 .主要负责人在任职6个月后未取得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判定为重大隐患。2 .任命文件中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任职6个月后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主席令第88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第九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一条序号自查内容依据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判定为重大隐患。3.主
15、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培训合格证但未每年参加再培训并考核合格,判定为重大隐患。301 .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每半年、技术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针对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操作负责人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2 .重大危险源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查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相关资质、安全管理等情况,审查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变更管理。3 .抽查2-3项隐患问题的整改闭环情况。4 .依托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或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平台,线上录入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履职情况。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应急厅(2021)12号)
16、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管理指南311 .建立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每天作出安全承诺并向社会公告。2 .企业应在安全风险承诺公告中公告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承诺内容中应有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特殊作业的相关内容。3 .抽查近期的一项动火、受限空间特殊作业,是否在作业当天的承诺公告中进行了公告。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应急(2018)74号)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应急厅(2021)12号)第八条32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月带队对
17、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33企业有关制度中应对如下厂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及可能存在的较大风险的情况做出具体要求:1 .试生产或检修后装置开车投料期间,区域内不得有施工作业;2 .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等重点监管化工工艺及其他反应工艺危险度2级及以上的生产车间(区域),同一时间现场操作人员控制在3人以下;3 .生产装置正常运行状态下,单台(套)设备(装置)检修,同一作业平台或同一受限空间内不得超过9人;4 .装置出现泄漏等异常状况时,严格控制现场人员数量,同一部位原则上不得进行交叉作业,同一装置区内一般应为2人
18、,最多不得超过6人。5 .重大危险源企业基于人员定位系统的人员聚集风险监测预警功能应满足:人员聚集预警区内按照3人为黄色,4到6人(含本数)为橙色,6人以上为红色进行警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关于印发基于人员定位系统的人员聚集风险监测预警功能建设应用指南(试行)的通知34企业应建立完善岗位人员紧急停车、人员撤离等授权机制。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应急厅2024)17号)第3.4条序号自查内容依据351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经正规设计,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2 .仓库设计依据规范标准,设计储存物、最大量。3 .应按国
19、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禁止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4 .消防设施应能满足要求,没有失效或停用现象。重大隐患判定原则:1 .超量、超品种储存易燃易爆、剧毒、高毒、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判定为重大隐患;2 .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的,判定为重大隐患。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GB15603-2022)第4条、第5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二十条36在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行论证,对试生产条件进行确认,对试生产过程进行技术指导。试生产方案由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
20、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37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分专业开展“三查四定”(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和隐患、查未完成工程量、整改工作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对查出的问题形成清单,并完成整改。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应急(2022)52号)第9.3.1条(二)设计与总图设计管理381 .企业应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承担建设项目工程设计。2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大型建设项目,其设计单位资质应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相应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专业甲级资质。3 .液化烧储罐区的工艺、设备变更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工程
21、设计综合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应及时对变更内容开展液化烧储罐区的危害分析。重大隐患判定原则:1 .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的,判定为重大隐患。2 .在役化工装置设计单位(原为设计诊断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判定为重大隐患。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第一条化工企业液化烧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AQ3059-2023)第4.12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条39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1 .涉及爆炸物的危险化
22、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要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2 .涉及有毒气体或易燃气体,且其设计最大量与GB18218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要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确定外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安监总局令(2011)41号)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序号自查内容依据安全防护距离;3.除此以外的危险化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5 年危化品 重点 指导 服务 企业 自查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8787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