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合作经营协议书(26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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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饮合作经营协议书(26篇)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在宾馆进行餐饮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宗旨共用开创餐饮经营事业。第二条:合作地点、经营项目及范围1、合作地点:宾馆院内(贵宾楼旁)2、经营项目及范围:餐饮产品的研发;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第三条:合作时间本协议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四条:合作方式风险提示: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
2、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2、甲方出资万人民币,乙方出资万人民币,共投资万人民币,房租以每年万人民币(房租根据与宾馆租金按比例进行分摊),甲方不再支付该区域房租。3、合作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协议终止后,双方根据股权比例进行分配。4、为提升业绩,激励餐饮管理者的积极性,甲乙双方各拿出%的股份在年终分配时给予餐饮管理者进行提成或奖励。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风险提示: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3、1、负责提供场地,负责建设员工宿舍与宾馆进行协调。2、负责协调解决与宾馆的所有事务。3、不得无故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管理,但有权对乙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4、合作餐饮对外以乙方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协议。5、提供会计一名,负责合作餐饮部账务的核算及处理。6、甲方必须保证年的房屋使用权,如未保证年房屋使用权,而终止协议甲方应赔偿乙方投资款。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提供出纳一名。2、自改造之日起,合作餐饮自行安装水电表,乙方根据用量按价、按月交给甲方。3、负责餐饮产品的研发、改进、材料选购、加工、配送及日常管理。4、合作期间各项决策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5、负责合作餐饮的定位、室内布置、陈设、装潢,构建
4、餐厅卫生、健康、温馨的外部形象,建设良好的就餐环境。6、负责合作餐饮及其经营产品的宣传与推广,定期策划促销活动,积极开拓市场,努力使合作餐饮及产品获得客户的满意和认可。7、负责合作餐饮员工的招聘、录用、培训、考勤、管理,营造融洽的劳资关系,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尽忠职守。8、定期向甲方之运营情况、产品之顾客反馈,同甲方共同商讨餐厅之发展方向及改善措施。9、乙方在合作期间内应当尽忠职守,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之职业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10、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约定,要求向甲方提交相关财务凭证、按时分红。1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合伙名
5、义向他人借款、贷款、抵押、担保等行为。第七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1、盈余分配:每年月前进行核算分红,甲方占盈余%;乙方占盈余%,按甲乙双方的实际比例进行分配。2、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按甲乙双方的实际比例进行承担。第八条:合作期间合作、退出合作1、加入合作(1)需承认本协议。(2)需经甲乙双方同意。(3)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2、退出合作(1)合作第年内不得退出合作,甲乙双方若未经双方同意在合作第年内退出合作的,应当倍返还单方的投资,承担甲乙双方设立合作餐饮之亏损,且返还从所设立合作餐饮中享受的盈利分红。(2)如一方退出合作需提前月告知另一方同意。(3)退出
6、合作后以退出合作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第九条: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的以终止:(1)合伙期届满。(2)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合作餐饮违反法律被撤销。(4)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除合作。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合作之前甲方的所有财产不参与清算,合作之后的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于合伙人或第三人,先以合作时共同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第十条:纠纷的解决甲
7、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若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第十二条:其他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项,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年月一日乙方(签字):年月0最新餐饮合作经营协议书篇3甲方:身份证号:住所
8、:乙方:身份证号:住所: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第一条、合作出资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餐饮项目。甲方出资方式:元;缴付期限:年月0o乙方投资金额:元;缴付期限:年月日。第二条、合作内容企业名称:企业主要经营地:法人代表:身份证号: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企业依法或法定事由终止时,企业盈亏按照本协议书相关条款规定的比例承担。第三条、合伙企业管理方式1、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全体合伙人委托方管理和经营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享有法律规定的合伙人权利。2、财务管理由方负责,其他方需要资金时,提前通知乙方准备,金额所用途径其他方必须留有做账凭证,账目条
9、例清晰。第四条、合作期限本协议有效期暂定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五条、盈利分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企业亏盈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承担,按甲方%,乙方%的分配份额进行分配享有承担。第六条、入伙、退伙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入伙与退伙事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第七条、合作终止及相关事项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本协议,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书,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第八条、争议处理对于执行本合
10、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依法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违约处理1、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2、如果一方做出有损合伙企业发展的行为,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造成合伙企业解散,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第十条、协议解除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作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2、合作协议期满。3、双方同意终止协议。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出对企业有损害的行为,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第H一条、合伙终止财务清算1、合伙终止后应当进
11、行财务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返回合伙人的出资。按照以下顺序清偿:合伙人所欠聘用职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债务。3、清偿后如有剩余,按出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第十二条、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拥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身份证号:年月0乙方(签字):身份证号:年月日最新餐饮合作经营协议书篇4甲方:乙方: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连锁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
12、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最新餐饮合作经营协议书篇5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第一条合作宗旨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三鑫源经营场所位于:金阳新区野鸭乡新寨村八组法人:毛鹿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等。第四条合作期限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1
13、.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一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乙方以现金一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丙方以一现金一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2 .各合作人的出资,于20年月_20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3 .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圆整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14、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4 、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5 、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第七条合作人签单事项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第八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一)入资1 .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2 .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3 .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
15、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退资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2 .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3 .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执
16、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合作人的权利:1 .
17、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4 .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二)合作人的义务: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禁止行为(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
18、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1 .合作期限届满;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3 .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4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 .被依法撤销;6
19、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二)合作的清算: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
20、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
21、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五条其他(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甲方(签名)年月日乙方(
22、签名)年月曰公司盖章确认: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最新餐饮合作经营协议书篇6甲方:乙方: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宗旨:共同开创餐饮经营事业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餐厅筹措、设立、经营、管理;第三条合作期限年:从至止,第四条合作方式1 .甲方出资万元。乙方出资万元。2 .双方的出资,于餐厅设立前十日内交齐,一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餐厅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餐厅之盈利分配。3 .合伙期间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
23、分割,合伙终止后,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餐厅设立后,享有20元/月的工资;支付合伙债务;(二)乙方的权利义务:参予经营管理;餐厅设立后,享有20_元/月的工资;负责会计职务。第六条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1 .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利润为餐厅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盈余,产品折旧年限不能超过三年。2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双方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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