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000吨高纯石英砂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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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山东万晶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高纯石英砂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万晶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O二四年三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3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8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7六、结论79附表80、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山东万晶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高纯石英砂项目项目代码2402-371425-89-01-72839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潘店镇山东鲁晏智能印刷数字产业园2号、2-1号车间地理坐标(1
2、16度28分55.735秒,36度37分59.808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308;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其他“建设性质也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也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巾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总投资(万元)120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0.25施工工期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用地面积(m2)63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项目酸洗工序使用的氢氟酸储存量超过临界
3、量,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开展环境风险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齐河县潘店冠军工业园总体规划(2017-2030);审批机关:齐河县人民政府;批复文件名称及文号: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齐河县潘店冠军工业园的批复(齐政字201788号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齐河县潘店冠军工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原齐河县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齐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齐河县潘店冠军工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齐环审201716号)。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文件:齐河县潘店冠军工业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
4、号: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齐河县潘店冠军工业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通知(德环函202370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德州市齐河县潘店镇总体规划(20122030),潘店镇的城镇性质为:齐河县西部的以种养业为基础、造纸和加工工业为主导的市场繁荣重镇。城镇用地发展方向为:以现状为基础,近期重点向东发展工业小区,向东南发展生活新区,完善中部商贸市场区和北部行政办公区。其中镇区工业区规划指出:“从潘店镇现状工业来看,造纸业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作为全镇龙头项目,也是今后发展的主要方向”;“规划集中建设镇东北工业小区,利用现状造纸厂厂区东部用地,向
5、东发展,该区地势平坦、交通方便、区位优越,处于镇区的主导方向侧风向,对镇区影响较小,规划为大、中型工业厂区,吸引县、镇以及外资企业进区建厂,以投资规模较大、建设档次较高的企业为主,以此拉动城镇经济快速发展之齐河县潘店冠军工业园产业定位以造纸、木材加工、纺织刺绣和食品加工等轻工业项目为主导产业。重点引进工艺先进,技术创新,无污染或低污染、规模适中、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项目,严禁生产方式落后、产品质量低劣、环境污染严重和能源消耗高的项目进入园区。园区入区行业控制级别具体内容见下表Io表1入区行业控制级别表产业分区行业小类具体项目控制级别轻工业产业造纸单条化学木浆30万吨/年及以上、化学机械木浆10
6、万吨/年及以上、化学竹浆10万吨/年及以上的林纸一体化生产线及相应配套的纸及纸板生产线建设;采用清洁生产工艺、以非木纤维为原料、单条10万吨/年及以上的纸浆生产线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的商品木浆生产高档生活用纸项目新建单条化学木浆30万吨/年以下、化学机械木浆10万吨/年以下、化学竹浆10万吨/年以下的生产线淘汰以废纸为原料、年产1万吨以下的造纸生产线5.1万吨/年以下的化学木浆生产线;单条3.4万吨/年以下的非木浆生产线;单条1万吨/年及以下、以废纸为原料制浆生产线X幅宽160Omm及以下圆网板纸机生产线。X木材加工符合产业政策的板材加工企业国家产业政策中限制类和淘汰类建设项目粮油加工粮油加工副产
7、物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开发与利用纺织服饰采用编织、非织造布复合、长效多功能整理等高新技术,生产满足国民经济各领域需求的产业用纺织品高档地毯、抽纱、刺绣产品生产国家产业政策中限制类和淘汰类建设项目X木制工艺品国家产业政策中鼓励类和允许类建设项目国家产业政策中限制类和淘汰类建设项目家具制造国家产业政策中鼓励类和允许类建设项目国家产业政策中限制类和淘汰类建设项目X注:优先进入行业;一准许进入行业;一控制进入行业;X禁止进入行业。除上述行业外,其他符合产业定位的行业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项目产品为高纯石英砂,属于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选址位于冠军工业园内冠军纸业东临,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不属于潘店
8、冠军工业园控制进入和禁止进入行业,符合园区准入条件,符合园区规划要求。2、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齐河县潘店冠军工业园位于齐河县潘店镇,齐河县潘店冠军工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17年08月19日由齐河县环境保护局(现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分局)以齐环审201716号文进行了批复。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见下表2o表2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内容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本项目符合情况置规范围位与划围齐河县潘店冠军工业园由齐河县人民政府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潘店冠军工业园的批复(齐政字2017)88号)同意设立。项目位于齐河县潘店镇,规划控制总用地面积为155.
9、67公顷,范围边界为北至潘店镇外环北路、东至外环东路、南至南一路、西至金源大道。项目位于潘店冠军工业园范围边界内,符合。体局产定立总布与业包园区定位以造纸、木材加工、纺织刺绣和食品加工等轻工业项目为主导产业。该规划符合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齐河县潘店镇冠军工业园的批复(齐政字(2017)88号)规划范围、产业定位的要求,基本符合齐河县潘店镇总体规划(2012-2030)的发展要求。目前入园项目为山东冠军纸业有限公司、项目行业类别为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满足园区产业准入条件,符合园区总体布局,符合潘店镇总体规划,符合。少量分散的木材加工企业,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园区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依托园区集中
10、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外排水质需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要求,全盐量执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批准发布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4项标准增加全盐量指标限值修改单的通知要求。项目废水全部依托潘店镇纸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关于基础设施落实潘店镇供热专项规划(2016-2030)的要求,加快集中供热热源建设,依托冠军纸业规划建设的2台75th锅炉配套2B7.5MW背压机组作为区域热源点,完善供热管线,园区内禁止自建燃煤锅炉或煤气发生炉等供热设备。项目生产过程中旋转焙烧炉、高温烤砂炉均采用电加热,不涉及燃煤锅炉等,符合。确保各类固体废
11、物按规定妥善处理处置。规范园区内固体废物管理,落实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危险废物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有关要求。项目针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情况采取了合理的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收集、贮运和转运环节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符合。关于环境管理严格落实规划,按规划实施开发,明确功能分区,落实轻工业产业区和冠军纸业工业区等产业定位布局
12、要求,避免工业区与商业区对周围住宅和学校的影响。所有入区项目要在规划的功能区内建设,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条件。入区建设项目应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符合园区功能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条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符合。重视生态保护工作。开发建设期及项目建设期要合理安排临时用地,尽量减少占用破坏地表植被。加强开发建设期管理,严格控制规划建设地带,严禁随意破坏生态。项目租赁车间,不会对当地生态产生明显的破坏影响,符合。由上表可知,项目符合齐河县潘店冠军工业园规划环评
13、审查意见中相关要求。3、与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对齐河县潘店冠军工业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形成了审查意见,于2023年9月6日印发(德环函202370号)。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审查意见相符性见下表3o表3与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内容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本项目符合情况1严守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底线,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质量改善措施,对涉及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入园项目,依法依规落实污染物替代要求。项目涉及的颗粒物、COD、氨氮等污染物按照总量控制制度,进行等量减量替代。符合。2认真贯彻山东省、德
14、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政策文件要求,落实国家、省关于生态功能区及碳达峰碳中和等相关政策,切实推动产业园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满足“十四五”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3加强齐河县潘店冠军工业园空间管制,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环境准入要求,严格执行法定规划,园区范围内的永久基本农田为禁止开发区,合理布局新入区企业,切实推动产业园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不符合上位规划用地性质的地块,应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协调解决。项目满足“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环境准入要求,所在区域属于城镇空间,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4加快推进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
15、确保园区生产和生活废水全部妥善处理。严格落实山东省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园区中水回用设施建设与实施,提高中水回用率。潘店镇纸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预计2024年5月份稳定运行,稳定运行后项目再投产,废水依托潘店镇纸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5落实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强化工业企业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及处置等环节的管理。项目针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情况采取了合理的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收集、贮运和转运环节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符合。6健全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相关企业应
16、急物资配置和监测能力建设,强化企业一园区一政府环境管理联动,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项目采取应急导排系统、应急事故池、分区防控等风险防范措施,建成后按要求建立环境风险管控体系,配备相关应急物资,符合。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为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上述文件中鼓励类、限制类以及淘汰类项目,属允许发展建设项目。另外,目前企业已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申报,并通过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确认,其备案号为:2402-371425-89-01-728392o详见附件。综上,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2
17、、“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管控生态保护红线他合分其符性德州市生态保护红线主导功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防风固沙,属于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鲁西北平原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主要为各类法定保护地的核心区域及评估确定的极重要区。齐河县共涉及4处生态保护红线区,具体见下表4。表4齐河县生态保护红线分布表序号编号生态保护红线面积(km2)1YS3714251110017黄河(齐河段)8.832YS3714251110018济南北郊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2.393YS3714251110019山东黄河水乡国家湿地自然公园9.204YS3714251110020徒骇河
18、1.53项目位于齐河县潘店冠军工业园,山东鲁晏智能印刷数字产业园2号、2-1号车间,距离最近的黄河(齐河段)生态保护红线约16.1km,未在上述生态红线图范围内。一般生态空间在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按照“应划则划”的原则划定生态空间,德州市一般生态空间总面积574.60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55%,包括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以及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公园绿地、公益林,除此之外还包括评价确定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区、重要区及生态环境极敏感区、敏感区。该项目未在上述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综上,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2)环境质
19、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项目位于齐河县潘店镇,属于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按照管控要求,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规定的一般控制区标准(区域内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执行重点控制区标准)。区域内严格限制“两高”项目建设(按照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名录确定),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强力推进国家和省确定的各项产业结构调整措施,加强机动车排放污染治理,对现有的涉废气排放工业企业加强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动现有各类产业园区及重点企业生态化、循环化改造。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需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工业项目进园和集约高
20、效发展,推进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建设。项目为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不属于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年版)中两高项目。大气污染主要为粉尘和氯化氢、氟化氢,执行一般控制区标准,大气污染物经核算后均能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且排放量较小,大气污染物实行2倍削减替代,满足总量控制、产业准入、排放标准等要求,选址位于潘店镇冠军工业园,能够满足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管控要求。水环境质量底线项目位于齐河县潘店镇,属于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按照管控要求,控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目标,鼓励企业主动开展计划外淘汰。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依
21、法全部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颜料、电镀、农药、化工、炼油、废旧塑料再生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项目为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不属于高耗水工业项目。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排入管网,制水系统废水直接排入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管网,废水经管网排入潘店镇纸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排入地表水的污染物较少。满足水环境质量底线管控要求。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项目占地为建设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一般管控单元。按照管控要求,建立一企一档,标注地块内的风险源,标明企业的特征污染物。本项目为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项目,采取分区防控措施,依据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22、源、污染途径,区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按照管控要求建立一企一档,标注风险源,标明特征污染物,满足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管控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能源利用上线结合各控制单元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分析提出能源利用上线管控要求。考虑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在人口密集、污染排放强度高的区域优先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作为重点管控区,面积约为460.63km2,其余作为一般管控区。管控要求:“禁燃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扩、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现有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除用于城市集中供热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逐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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