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电源系统工程设计规范》(QB-J-017-2013)V1-0-0-讲义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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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移动通信CHINAMOBILE中国移动通信企业标准QB-J-017-2013中国移动通信电源系统工程设计规范SpecificationsforDesignofTelecommunicationPowerSupplySystemEngineering版本号:1.O.O2013-7-2实施2013-7-2发布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发布前言I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24 总则45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55.1 通信局站分类55.2 数据中心分类55.3 3负荷分级55.4 供电要求66 市电分类及要求66.1 市电分类66.2 市电要求77 电源系统组成及设备配置原则
2、77.1 高低压变配电系统组成及设备配置原则77.2 自备发电机组供电系统组成及设备配置原则97.3 直流电源系统组成及设备配置原则117.4 4UPS电源系统组成及设备配置原则137.5 太阳能和风力发电系统组成及设备配置原则157.6 蓄电池组配置及选择198 电源系统设备布置安装208.1 高低压变配电系统设备布置安装208.2 自备发电机供电系统设备布置安装218.3 配电屏及各种换流设备布置安装要求218.4 蓄电池组布置安装要求228.5 太阳能和风力发电系统设备布置安装239 导线选择及布放241 .1导线选择249 .2导线布放2510 电源系统防雷与接地2611 电力机房设置
3、原则及要求2611.1 电力机房设置原则2611.2 电力机房土建要求2711.3 走线架要求2911.4 电缆井道要求2912 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及能源管理系统要求3013 抗震要求3013.1 电源设备抗震要求3013.2 设备安装抗震要求3014 防火要求3014.1 电源设备选型防火要求3014.2 其它防火要求3015 电源系统环保要求3116 编制历史3217 附录A本规范用词说明3318 附录B电力机房土建要求表3419 附录C通信机楼通信设备用电负荷分级参考表3520 附录D太阳能电源系统光伏组件容量设计参考方法3921 附录E风光互补电源系统匹配设计的参考方法4122 附录F蓄
4、电池后备时间计算方法4323 附录G铅酸蓄电池组容量计算方法4424 附录H全国主要城市地震基本烈度对照表4625 附录I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4726 附录J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等级48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1GB50053-94IO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2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4GB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5GB50689-2011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6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T1454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8GB/T311.2-2002绝缘配合9GB4208-2008
5、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10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11YD/T1051-2010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12YD/T5040-2005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13YD/T5027-2005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14YD5059-2005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抗震设计规范15 YD5184-200916 YD/T1095-200817 YD/T983-199818 YD/T5003-200519 JGJ16-200820 QB-A-02921 QB-W-018通信局(站)节能设计规范通信用不间断电源-UPS通信电源设备电池兼容性限制及检测方法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民用建
6、筑电气设计规范基站防雷与接地技术规范通信用不间断电源一UPS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移动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通信机楼、数据中心、通信基站、接入网机房、传输中继站/光放站、客服中心等通信电源系统工程设计。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
7、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下列术语、定义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词语解释通信机楼安装有干线传输设备、交换设备、基站控制设备、数据设备(包括业务网、IP承载网、支撑网)的建筑物。超级通信基站结合当地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情况,从电源设备、传输手段、机房土建、安装工艺等方面提高建设标准,有针对性地抵抗地震、大风、洪水、台风和冰雪等重大自然灾害,
8、确保网络运行的基站。市电由公共电网供给的交流电力资源。常用电压等级主要有220kV、IlokV、35kVIOkV、0.4kV,其频率为50Hz。独立电源变压器1+1配置方式电压或电流不受其他回路市电电源的影响而独立存在的市电电源。是指变压器采用互为主备用运行方式,即每台变压器均配置相应的1台备用变压器,备用变压器通常采用热备方式。正常时,主、备用变压器均分负载,当一高压母线段的变压器不能正常工作时,另一段高压母线段的备用变压器承担其全部负载。变压器N+1配置方式是指变压器采用N+1运行方式,即变配电系统中的变压器有N台为主用变压器,另设有1台为备用变压器,备用变压器通常采用冷备方式。当主用变压
9、器中的1台变压器不能正常工作时,备用变压器承担其全部负载。变压器长期工作负载率一级低压配电发电机组备用功率自动转换开关(ATS)是指蓄电池组处于浮充状态时,变压器平时工作的负载率。含变压器进线断路器的低压配电。在商定的运行条件下,并按制造商规定的维修间隔和方法实施维护保养,发电机组每年供电达50Oh的最大功率。常用电源被监测到出现偏差时,能自行动作的转换开关。PC级自动转换开关是指一体式转换结构,能够接通和承载,但不用于分断短路电流的自动转换开关;CB级自动转换开关是指由多个开关设备构成的,配备过电流脱扣器的转换开关,其主触头能够接通并用于分断短路电流的自动转换的开关。就近供电方式不单独设置电
10、力电池室,将直流电源系统和UPS电源系统的设备就近布置在对应供电的通信设备附近,或将直流电源系统和UPS电源系统的蓄电池组集中设置在电池室内,其他设备就近布置在对应供电的通信设备附近的供电方式。工频UPS整流部分采用可控硅相控整流技术,逆变部分采用IGBT技术的UPS设各高频UPS模块化UPSO整流和逆变部分均采用IGBT技术的UPS设备。相对于传统UPS从外部结构就有所不同,将整个UPS按主要功能部分分为功率变换、电池系统、智能管理和通信等几部分,把每部分又按基本功能和功率容量在结构上做成独立的可热插拔的模块。在线双变换运行模式在市电输入正常时,UPS一方面通过整流器、逆变器给负载在线提供交
11、流电源,另一方面通过整流器为电池充电;当市电输入异常(或中1由一个电源引入一路供电线路,经常昼夜停电,供电无保证,达不到三类市电供电要求。2由一个电源引入一路供电线路,该供电线路可发生季节性停电。6. 2市电要求6.1.1 通信局站用交流电源宜利用市电作为主用电源。6.1.2 一、二、三类通信局站及数据中心的市电供电电源宜采用电压等级为IokV35kV的市电电源;四类、五类通信局站的市电供电电源可采用380V(220V)的市电电源。6.1.3 市电引入供电线路容量及回路数应充分考虑今后的可扩容性。6.1.4 引入外市电的电压等级可根据当地供电条件、用电容量及局站所在地供电部门要求确定。6.1.
12、5 一类通信局站及数据中心宜采用一类市电供电;二类通信局站可采用一类或二类市电供电;三类通信局站宜采用二类市电供电;四类、五类通信局站宜采用三类市电供电。6.1.6 一、二类通信局站的市电一般选用IOkV市电电源引入,当通信局站所在地市电电源具备条件,且交流负荷容量较大时,可采用多路IOkV市电引入,或采用20kV、35kV电压等级市电引入。6.1.7 通信局站外市电引入采用20kV、35kV电压等级供电时,宜采用35kV(20kV)/0.4kV变配电系统。6.1.8 对于无法达到两路市电引入的一类通信局站,可按二类通信局站市电引入,并增设备用发电机组保证其供电可靠性。6.1.9 采用一类市电
13、供电的通信局站,当其中一路中断供电时,其它供电回路应能满足通信局站全部负荷用电。6210不具备条件引入IOkV市电电源的四类、五类通信局站,可就近引入380V或220V市电电源。7电源系统组成及设备配置原则1.1.1 压变配电系统组成及设备配置原则1.1.2 r般要求1海拔超过100OnI的地区,配电装置应选择适用于该海拔高度的电器和电瓷产品,其外部绝缘的冲击和工频试验电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绝缘配合第二部分: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使用导则(GB/T311.2-2002)的有关规定。2高低压变配电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气连接。成排的高低压配电设备应采用多点接地。3配电装
14、置各回路的相序排列应一致,硬导体应涂刷相色油漆或相色标志。色别应为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1.1.3 高压供电系统及设备配置1变压器总容量低于40OkVA的通信局站可不设置高压开关柜。2高压供电系统接线应简单可靠,配电不宜多于两级。注:当市电的可用度较高时,备用发电机组可按N台方式配置,当市电的可用度一般时,备用发电机组应按N+1台方式配置。省际传输中继站/光放站可配置移动发电机。四类通信局站可视其站点的重要性配置固定发电机组;山区的通信基站宜每510个站配置1台移动发电机,平原宜每1020个站配置1台移动发电机,在电力资源供应紧张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适当调增,对于运输不变且较重要的通信基
15、站可在站内配置汽油发电机组或柴油发电机组。处于四类市电的基站至少每站应配置1台固定使用的发电机组,另外每5个此种类型的站配置1台移动发电机组。对于无市电的通信局站,应视情况选择太阳能或风能供电系统供电。7.2.6 燃油供油系统及设备配置1通信局站用发电机组应设置室内燃油箱,燃油箱容量应符合相关防火规范要求。2室外储油设施应采用地下储油罐,地下储油罐宜采用直埋方式或地下储油室安装方式,并应设置油罐防漂浮装置。3通信局站总燃油量储存(含室外储油罐)宜不小于8小时燃油量,受到局址所限确实无法满足要求的,且取油方便,可适当减少储油量,并配置快速补油管口。无人值守光缆中继站或偏远基站,应根据路途、地理位
16、置、气候原因综合考虑设置燃油(柴油)储量。4储油罐单体最大容量不宜超过50m5储油罐应采用专业厂家制作的合格产品。6储油罐应装设液位自动监测系统。7设置储油罐的供油系统应为自动供油系统,供油回路宜采用冗余设计。8室外输油管可直埋敷设,输油管敷设路由应减少采用90弯头。9储油罐采用地下室安装方式时,应设置水位监测装置。10室内燃油箱及室外储油罐应可靠接地,室内燃油箱的接地线可采用lX16mm2截面的铜导线,室外储油罐的接地线可采用40X4镀锌扁钢。7.3直流电源系统组成及设备配置原则7.3.1直流电源系统组成1通信局站用直流基础电源电压为-48V和336V。2直流电源系统包括整流设备、配电设备和
17、蓄电池组三个部分,采用在线充电方式运行。蓄电池浮充电压、均衡充电电压等均应根据蓄电池种类和通信设备端子电压要求计算确定。一般情况下对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电压要求应在表5.3-1所示的范围内确定。表5.3-1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电压要求电池种类浮充电压(Vcell)均衡充电电压(Vcell)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2.20-2.272.30-2.357.3.2分立式开关电源系统组成1分立式开关电源系统一般由交流配电屏,直流配电屏,整流机架(含监控模块和整流模块)等组成。2容量为600A/48V以上的直流系统应选用分立式开关电源系统。7.3.3组合式开关电源系统组成2超级基站、传输站的重要通信设备
18、应在组合式开关电源二次下电侧取电。7.3.9集中直流远程供电系统设备配置原则1集中直流远程供电系统的馈电线路应全程对地悬浮。2集中直流远程供电系统应采用直流型双极断路器,切断某回路电源时,应同时切断正极和负极回路。7.4UPS电源系统组成及设备配置原则7.4.1 UPS电源系统组成1 UPS电源系统主要由UPS主机、交流输入配电屏、交流输出配电屏、电池开关柜(箱)和蓄电池组组成。2 UPS电源系统供电结构主要有:单机UPS电源系统、“N+1”并联均分冗余UPS电源系统、2N双总线UPS电源系统和3N双总线UPS电源系统等。7.4.2 UPS电源系统的供电结构选择原则根据通信设备负荷等级,UPS
19、电源系统供电结构的选择如表7.4-1所示。表7.4TUPS电源系统供电结构的选择表序号通信用电负荷等级数据中心用电负荷等级UPS供电结构选择1一级A级2N双总线UPS或3N双总线UPS2二级B级“N+吐并联均分冗余UPS,或3N双总线UPS3三级C级单机UPS7.4.3 UPS电源系统设备配置原则1 UPS设备类型选择1)通信用UPS应采用在线式双变换UPS设备。2)UPS设备应选用12脉冲工频UPS、高频UPS(一体机或模块化),UPS设备技术参数应满足中国移动企业标准通信用不间断电源-UPS(QB-W-018)和中国移动企业标准UPS设备节能分级标准VI.0相关要求。2 UPS系统运行模式
20、选择1)单机UPS系统和“N+1”并联均分冗余UPS系统应选择在线双变换运行模式。2) 2N双总线UPS系统可选择两套UPS系统都采用在线双变换运行模式;或一套UPS系统采用在线双变换运行模式,另外1套UPS系统采用ECO运行模式;或两套UPS系统都采用ECO运行模式。3 UPS系统容量配置原则1)UPS系统容量需结合负载类型、近远期负荷、机房使用规划等因素综合考虑。2) UPS系统容量宜按近期负荷配置,远期负荷增加不大时可按远期负荷配置。4 UPS设备并机台数及单机容量要求1) UPS电源系统中的单机额定容量最大不宜超过400kVA02) UPS并机台数不得超过3台。3) 2N双总线UPS电
21、源系统、3N双总线UPS电源系统中每套系统不应冗余配置。4)单机UPS电源系统采用模块化UPS时,功率模块应按“n+1”冗余方式配置,并联模块数不宜超过10个。5 UPS设备负载率要求1)不同UPS电源系统负载率应满足表7.4-2的规定。表7.4-2UPS设备负载率要求序号供电结构正常运行时最大负载率要求故障时最大负载率要求1单机UPS电源系统不应超过UPS额定容量的90%2“1+1”并联冗余井S电源系统2台UPS正常运行时,每台UPS的负载率不应超过额定容量的45%当其中1台UPS退出时,另外1台UPS的负载率不应超过额定容量的90%3“2+1”并联冗余UPS电源系统3台UPS正常运行时,每
22、台UPS的负载率不应超过额定容量的60%当其中1台UPS退出时,另外2台UPS的负载率不应超过额定容量的90%42N双总线UPS电源系统每套UPS系统的负载率不应超过额定容量的45%当其中1套UPS系统退出时,另外1套UPS系统的最大负载率不应超过额定容量的90%53N双总线UPS电源系统每套UPS系统的负载率不应超过额定容量的60%当其中1套UPS系统退出时,另外2套UPS系统的最大负载率不应超过额定容量的90%2)采用3N双总线冗余UPS电源系统时,应尽量做到配电平衡。6 UPS输入、输出配电配置原则I)对于变压器采用“1+1”配置方式的变配电系统,双总线UPS系统中的每套系统输入配电屏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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