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基本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前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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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基本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前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基本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前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朝政办发2024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基本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前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1月5日朝阳市基本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前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好工程建设中地上文物“先调查,后建设、地下文物“先考古,后出让的文物保护制度,提高文物保护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
2、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辽宁省文物勘探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科学规范基本建设考古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基本建设用地出让或划拨前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考古调查、勘探的范围:(一)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区域内;(三)文物行政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划定的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区域内;(四)各县(市)区政府确定的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区域;(五)经属地文物考古研究机构现场勘查后,认为可能
3、埋藏文物的区域内。第四条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对全市考古调查、勘探工作进行统一监督和管理,各县(市)区文物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第五条考古调查、勘探业务工作,由国家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考古发掘资质单位实施。第六条考古调查、勘探的申请:在进入政府土地出让或划拨前,由承担土地出让或划拨前期工作的相关部门向属地文物行政部门提出考古调查、勘探申请。第七条属地文物行政部门接到考古调查、勘探申请后,组织人员进行核查,按照文物保护相关要求和管理权限,出具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意见。第八条申请单位在收到属地文物行政部门的回复意见后,应当及时与考古勘探单位联系,经考古勘探单位确定,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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