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艇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docx
《游艇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游艇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docx(9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海南省游艇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t三三三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哥再谷游艇租赁行业管理,规范游艇租赁经营行为,维护游艇租赁市场秩序,培育游羡旅游消费新业态,促进游艇租赁业持蝮箧廉发展,根据海得各游艇租赁管理办法(试行)瓦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在海南本岛从事租赁业务活动的游艇,适用本实施细则。从事租赁业务活动的游艇航行距岸不得超过20海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游艇租赁,是指以游览观光、休闲娱乐、商务等活动为目的,由游艇租赁业务经营人以整船租赁方式,并向承租人提供游艇和驾驶劳务服务的一种租赁活动。游艇租赁业务经营人(以下简称经营人)是指在本省办理商事登记,从事游艇租赁业务活动的企业法人。
2、经营人应当同时符合游艇安全管理规定及海寺省相关规定关于海鹏俱乐部的有关要求,游羡俱乐部管理有关规定另行制定。第四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省游艇租赁行业管理工作。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游艇租赁行业管理工作。海南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负责辖区内游艇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污染水域环境的盥督管理。公安、市场监督、藤游和文化广电体育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省游艇租赁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行业亦会负责制定行业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推动行业规范自律,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第五条企业法人申请从事游艇租赁业务,应当持以下材料向住所地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交通运
3、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经营范围与游艇租赁业务相适应的营业执照;(一)海事管理机构核发的游艇俱乐部备案证明:(三)从事租赁业务的游康证明材料,包括船舶检验机构核发的游艇适航证书、租赁游艇检脸符合证明或游艇入级证书(租赁游艇),以及海事管理机构核发的船舶登记证书;租赁游艇附加检脸规定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四)足额的痰上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和第三者贡任保险材料。其中,艇上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赔偿限额按照不低于50万元/人,人数按游艇适航证书核定的乘员定额数计算: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责任限额不低于500万元;(五)与从事游艇租赁业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管
4、理人员(每10被租赁游艇至少配备1名游艇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和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以及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六)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诚信经营服务承诺书和投诉欠理机制;(-t)企业安全、防污染、应急管理相关制度;(八)艇主手币;(九)申请人租赁游艇泊位从事租赁业务的.应提供与脸收合规的游艇码头经营者签订的有效租赁协议;+)游艇所有人委托开展租赁活动的,应提供申请人与游艇所有人冬署的游艇委托租赁坏议,明确由申请人承担游艇航行、停泊安全以及游羡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方面的主体责任。经营人新增游艇从事租赁业务的,应当提供上述(三)(四)(五)(八)(九)(十)项规定的材料。前款所列材料变更
5、的,应当按照海再省游战租赁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备案。第六条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到提交的备案材料后,应当当场核时提交的备案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备案事项是否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对备案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开具备案凭证,并为备案的租赁游艇田发标识号牌,指导经营人在游艇船舷两例或其他醒目位置张贴标识。标识号牌的样式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第七条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动杰信息公布平台或以公示牌、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示经营人、租赁游艇名录、航行区域等相关信息。有关设施、设备的建设及运行维护资金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八条经
6、营人应当拥有一定规模的游羡和泊位,自有游艇不少于5被(其中40英尺以上游艇不少于2被),以及满足游艇停泊的泊位(含租赁泊位)。经营人自有的游艇数置规模由省人民政府交遹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海南海事管理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和行业发展适时予以谓整并向社会公布。第九条经营人应当遵循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实行明玛标价,向承租人提供合法票据。第十条经营人应当与承租人签订游羡租赁合同,并编号留存,留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合同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一)运营人、承租人及租赁游艇基本信息;(一)租赁时间、航行水域、服务价格及质量等内容:(三)乘艇人员的基本信息及基本要求;(四)租赁双方的权
7、利和义务;(五)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经营人未与承租人订立合同的,不得提供游艇租货服务。第十一条经营人对租赁游艇和游艇操作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租赁游艇和游羡操作人员未经经营人统一调派,不得提供游族租赁服务。经营人不得转让、出租、出借或者变相转让、出租、出借备案凭证或者标识号牌.第十二条经营人应当按照海科咨游艇租赁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对来羡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第十三条租赁游服操作人员除持有海事管理机构签发的游羡操作人员驾驶证外,还应参加相应的特殊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上教所述特殊培训须按照海南海事管理机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开展夜航业务的,经营人应当确保租赁游淡满足夜航条件要求,码头具
8、备夜间靠突泊条件。经营人应当向市、县,自治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夜航航行方案,包括游艇名称、时间安排、航行路线、航行水域、气象条件等;(二)夜航操作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劳动合同;()针对游艇夜航的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预案。市、县、自治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到上述材料后,应当联合应急、文旅、公安、海事、黜粕检险机构开展夜航安全评估。评估通过的,经营人方可开展相应的夜航业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帘要另行制定租赁游艇夜航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租赁游艇6艇主手册3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游艇法定检验技术规范配备和编制外,还应至少涵盖以下内容:(一)游艇操作限制:(二)游艇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游艇 租赁 管理办法 试行 实施细则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8072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