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公安机关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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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县公安机关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推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高效落实,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市局印发全市公安机关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县局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县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以下简称除患攻坚大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
2、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二、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织领导,县局成立全县公安机关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XX任组长,局属各单位、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交警大队大队长XX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面统筹整治工作,建立动员部署、适时调度、会商研判、督导检查等工作制度,协调解决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三、整治范围全县公安机关内部场所,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派出所根据
3、职责积极配合政府等部门开展好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四、整治重点(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2 .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3 .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4 .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5 .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格落实火灾防范措施。(二)安全疏散条件
4、不足1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2 .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3 .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4 .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5 .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遒、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6 .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7 .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材料。(四)消防设施和消防产品损坏停用1.消防设施、器材或者
5、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8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9 .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O10 未定期组织检查、检测、维保。五、工作措施(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各单位要对照社会单位(场所)自查自改登记表(附件1)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场所责任人、管理人要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要组织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对照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附件2)查清突出风险隐患,填制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3);派出所(治安办)要积极配合乡镇(开发区)开展拉网式排查清查,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主动督促整改,及时通报属地乡镇(开
6、发区)党委政府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一)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单位要对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明确整改时限、督促立即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尤其对于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疏散通道占堵和违规设置铁栅栏等问题,将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三)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要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总结讲评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期火灾扑救和
7、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要广泛发动单位工作人员力量,积极参与大演练实操实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四)集中开展大执法行动。要畅通消防执法衔接,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过程中,发现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5类涉及消防的行政案件要依法查处。在行政执法和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安全生产犯罪的,一律依法立案侦杳。(五)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县局成立督导组、执法小分队,由局领导带队,抽调业务骨干、聘请领域专家,分片区集中开展督导检查,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直击问题,督促责任落实。六、步骤划分(一)动员部署(2024年2月4日前)。各单位结合实际细化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重点,细化任
8、务责任,进行专题部署发动,向社会广泛发放张贴除患攻坚大整治通告,形成强大除患攻坚声势。(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中旬前)。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曝光、大培训、大演练、大督导行动,派出所(治安办)积极配合乡镇(开发区)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三)验收评估(2024年3月底前)o各单位要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自评,总结成效、通报问题。七、工作要求(一)迅速行动,严密自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立即组织开展本级除患
9、攻坚大整治自查工作。“一把手”作为本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细致部署组织内部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二)突出重点,排除隐患。既要进行全面摸排,更要重点针对要害、易发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中的死角、盲点,进行深入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逐一落实整改,确保隐患穷尽、问题归零。要融合应用人防、物防、技防、联防等措施,深入细致开展排查整治,扎紧扎牢安全防控网。(三)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加强同各单位、物业公司的沟通协调,明晰各自工作范围和职责边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把各项内部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既要根据工作分工各司
10、其职,又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全县除患攻坚大整治工作,确保绝对安全。(四)强化监督,追责问效。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年度“化风工程2.0”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严肃问责追责。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开展延伸调查;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单位要统筹推进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于2月5日前报送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每周三上报整治开展情况(附件5),3
11、月27日前报送验收评估、成效总结、总体情况。各单位要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县局治安大队(邮箱XX123.COM)0附件:1.社会单位(场所)自查自改登记表2 .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3 .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4 .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责任清单5 .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调度表附件1社会单位(场所)自查自改登记表单位(场所)名称单位地址责任人联系电话自查内容自查自改情况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行为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等行为。是否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电焊
12、、气焊作业是否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是否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动火作业是否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理。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是否交叉进行。设置在人员密某场所、地下运筑的冷库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是否严格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安全琉散条件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敕量和宽度是否符合求。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是否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琉散预案,员工、官管员等是否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是否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琉散通道、安全出口迸
13、行统一管理。防盗网和广告牌设置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漳碍物。人员需集场所户外广告牌是否经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审枇,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火源管理是否规范管理和使用火源。是否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0电源管理电及电缆是否穿管保护,是否直接穿鞋易燃可燃材料,开关、药座是否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是否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动自行车(雷电池)是否违规在楼梯间、室内停放或充电。装饰装修材料是否使用聚丙端、聚乙烯、聚氨能、聚笨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迸行装饰装修。是否使闻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搭建。消防设施设
14、备器材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是否损坏、揶用或者攫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井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炼。是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并记录。对职工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职工是否会操作使用灭火器、室内消火栓、逃生面罩等器材。产品。合用场所场所是否违法违规住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其他是否存在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怨。责任人、管理人签字自查时间备注:
15、场所费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自交记录存档备查。附件2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为指导各地做好“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制定以下指南:一、消防安全基本要求(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1 .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场所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应当是场所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场所应当明确各级和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具有承包、租赁或委托关系的场所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2 .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应当根据生产经营
16、特点,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和管理,确保完好有效。应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应每月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公众聚集场所应在营业期间每2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防火巡查、检查时,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3 .应当组织教育培训演练。应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应对新入职人员开展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托儿所、幼儿园、寄宿制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对学生和儿童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人员密集场所应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
17、。各类场所应当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宾馆、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4 .应当开展消防宣传提示。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视频、警示牌或者采用广播等形式对公众提示下列消防安全事项:一是向公众提示所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二是提示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以及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的方法;三是提示所在场所内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灭火器等灭火、逃生设备器材的具体位置和使用方法。(二)消防安全基本条件5 .应当符合耐火等级。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场所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其他场所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二级,确有困难时,可采
18、用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但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相关规定。6 .应当严格场所设置。设置在地下的公共娱乐场所不应设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布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米。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场所、甲乙类生产加工企业、医院的住院部分、养老院当中的生活用房等场所严禁设在地下和半地下。托儿所、幼儿园、寄宿制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当中的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也不应设置在四层及以上的楼层。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存间,严禁附设在民用建筑内。民用建筑内除为满足民用建筑使用功能所设置的附属库房外,不应设置生产车间和其他库房。7 .应当
19、实施防火分隔。附设在非住宅民用建筑内的医院,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寄宿制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当中的儿童活动场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防火隔墙和1小时楼板与其他场所隔开,墙上必须设置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经营性场所与住宅位于同一建筑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且无门窗洞口的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小时的楼板与居住部分完全分隔,且不应与居住部分共用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8 .应当设置消防设施。商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寄宿制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配置相适应的灭火器。不满足火灾自动
20、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条件的场所,应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局部应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面积大于100o平方米的餐饮场所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并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与自动灭火装置联动的自动切断装置。(三)用火用电安全管理9 .应当规范明火使用。不得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公共娱乐场所内禁止使用明火表演或燃放烟花。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配备消防器材,并在场所主入口和作业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动火作业人员应当依法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人员密集或设置在高
21、层建筑内的场所严禁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作业。10 .应当加强用电管理。应建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场所内各类电气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和操作。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指定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实施,并留存线路图纸和施工记录。不得随意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擅自增加用电设备。购物、餐饮和公共娱乐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非必要电源。场所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场所内严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四)易燃易爆可燃物安全管理11 .应当控制装修材料。场所内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门厅顶棚,地下层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墙面和地面,场所内厨房和重要设备用房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不燃装修
22、材料。场所内配电箱、控制面板、接线盒、开关、插座等不应直接安装在易(可)燃装修材料上。严禁采用聚氨酯、聚苯乙烯及其芯材的金属夹芯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分隔。附设在单层、多层建筑内和地下、半地下的场所严禁使用易(可)燃材料装修。人员密集场所采用的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应为A级;人员密集场所所在建筑的外墙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应为A级。12 .应当规范燃料使用。场所内燃气(油)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管路敷设、维护保养和检测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场所使用燃气应当采用管道供气方式。地下场所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燃料存放设备应设置独立房间。燃料供给总管道上应设置紧急事故切断装置。禁止违规
23、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料设备和用具。宾馆、饭店、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寄宿制学校等场所厨房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五)安全疏散设施管理13 .应当规范设置疏散设施。各场所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折叠门。疏散楼梯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或设置防烟设施,且其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与地下层共用的疏散楼梯应在首层进行有效防火分隔。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和垃圾桶、更衣柜、休息椅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应设置易燃可燃液(气)体管遒。14 .应当确保出口通道畅通。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门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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