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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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总则-3-1. 1编制目的-3-1.2编制依据-3-1.3适用蒐围-3-1.5地防灾害灾(险)情分级-4-2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4-2. 1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郃-4-2. 2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5-2 .3现场指挥部-6-3 .4现场指挥部应急工作组及职责-7-2. 5乡(铺地质灾宙指挥机构-9-3风险防控-9-3. 1风险识别-10-4. 2风险提示-10-3. 3风险管控-10-4应急准备-11-4.1思想准备-11-4. 2组织准备-11-4. 3预案准备-11-4. 4物资准备-12-4. 5工程准备-13-4. 6应急力量准备-13-4. 7技术准备-13-5监测和预鳖-
2、14-5. 1事前预防-14-6. 2监测和预警-14-7. 3预警等级-15-6应急处置与救援-15-6.1 信息报送-15-6.2 信息处置-16-6.3先期处置-16-6.4应急响应-16-6.5分级响应-18-6.6抢险救援-22-6.7响应调整-26-6.8响应结束-26-7后期处置-27-7.1调杳评估-27-7. 2落后处芮.-27-7. 3快笼电建-27-8应急保降-28-8. 1应急队伍建设-28-8. 2应急资金-28-8. 3应急物资-28-8. 4通信保障-28-8. 5应急技术保障-28-8. 6宣传、培训与演练-29-8. 7信息发布-29-9附则-29-8.1 预
3、案解择部门-29-8.2 预案实施-29-附件:-29-沁源县地质灾杏应急指挥通讯联络表-31-地顺灾古灾(隐)情分级-32-沁源县地质灾占应急指挥机构及职员-33-地顺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被别及预警措脩-37-沁源县地域灾害应急响应条件-38-沁源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机制,高效有序地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编制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家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
4、急预案、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山西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长治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长治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沁源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地质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1.4工作原则1.4.1坚持属地为主、分级管理,明确县乡两级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1.4.2坚持预防为主、科学应对,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
5、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灾需风险。1.4.3坚持群专结合、专业处置,充分发挥专业监测机构作用,紧紧依靠广大基层群众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1.4.4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同时,协调推进山洪等其他灾害防治及生态环境治理工作。1.5地质灾害灾(险)情分级地质灾害灾(险)情按照避险转移、伤亡人数或经济损失分为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四级(见附件2)。2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全县防汛抗旱指挥体系由县、乡(镇)两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2.1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县委、县政府为增强地质灾害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设立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称“县指挥部”),县指
6、挥部是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在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指导和督促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指挥长:县政府副县长副指挥长:县应急局局长、县白然资源局局长成员: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卫体局、县发改和科技局、县文旅局、县市监局、县医保局、武警沁源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森防大队、县交警大队、县融媒体中心、县疾控中心、县防震减灾中心、县供销联社、县医疗集团、国网沁源供电公司、联通沁源分公司、电信沁源分公司、移动沁源分公司等
7、部门分管负责人及灾害发生地乡(镇)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地质灾害防范治理工作,制定地质灾害总体规划、重要措施,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善后工作,组织指挥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对受灾乡镇进行紧急援救,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地质灾需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2.2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称“县指挥办”),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和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要
8、职责: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FI常工作,制定、修订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地质灾害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地质灾害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贵同志组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和协调推进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地质灾害信息,指导乡镇地质灾害应对等工作(应急局负责)。承担指挥部日常的会议组织、文件印发、上传下达、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贵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杳评价及地质灾害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等工作;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
9、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报告和发布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组织地质灾害专业队伍开展日常防治专项训练和应急演练;指导乡镇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自然资源局负责)。2. 3现场指挥部根据地质灾害灾情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应急响应等级,设立现场指挥部。县现场指挥部设置如下: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副指挥长:县人武部、县政府办、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灾害发生地乡(镇)长。2.4现场指挥部应急工作组及职责地质灾害发生后,现场指挥部根据应对工作需要设立综合协调、技术专家、抢险救援、物资保障、医疗救护、社会稳定、宣传报道、恢复重建八
10、个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2.4.1综合协调组牵头单位:县应急局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负责对地质灾害事件中的情况进行汇总,传递和向上级报告,协助县指挥部成员开展各项工作,协调各工作组的处置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4.2技术专家组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气象局、县卫体局、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事发地地质灾害原因进行调查和动态监测,为地质灾害处置提供技术支持:,防止发生次生灾害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2.4.3抢险救援组牵头单位:县人武部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消防
11、救援大队、县森防大队、武警沁源中队。负责协调、调度各部门应急救援力量;负责组织指挥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实施抢险救援。2.4.4物资保障组牵头单位:县发改和科技局成员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气象局、县供销联社、国网沁源供电公司、各通讯公司。负责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提供物资保障,负责协调开展气象预报、通信保障、资金保障、善后处理等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处置现场与上级应急指挥部的通信联络。2.4.5医疗救护组牵头单位:县卫体局成员单位:县市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医保局、县疾控中心、县医疗集团等部门。负责为现场救援人员提供医疗卫生防疫保障服务;开展地灾事故中伤员的急救运转、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
12、疫工作;组织协调医药用品的调拨。2.4.6社会稳定组牵头单位:县公安局成员单位:县人武部、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武警沁源中队、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负责灾区现场的治安警戒、人员转移、社会调查、封闭公路及交通疏导工作;负货灾区社会治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救灾物资运愉车辆及时畅通快捷到达灾害区域。2.4.7宣传报道组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融媒体中心、县教育局。负责维护灾区现场正常的新闻采访秩序,及时做好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2. 4.8恢复重建组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成员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
13、负责对灾区受损情况积极进行调查评估,并报县政府统筹规划、安排受地去的重建工作。各工作组中牵头单位负责人为组长,各成员单位要确定各应急工作组的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等。2. 5乡(镇)地质灾害指挥机构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指挥救援工作机构,明确地质灾害指挥救援工作的人员和职责,负责属地辖区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落实地质灾害应对措施,编制修订乡(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做好灾害巡查、信息上报、监测预警及人员转移安置等先期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指挥部领导指挥下,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3风险防控3. 1风险识别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乡(镇)等部门及时开展辖区重要水利
14、工程、重要基础设施、居民区等建筑地质灾害隐患排杳,通过地质勘察技术支撑单位展开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查清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环境条件、评价其危险性,识别和研判地质灾害可能带来的风险,并向县指挥部报告研判结论,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治工程提供依据。3. 2风险提示各成员单位要分析行业(系统)的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风险陷患,列出风险清单、对重点区域、重点建筑、重要工程提出管控要求,向县、乡(镇)、社区和管理单位发送风险提示单,并报县防指办。3. 3风险管控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形成以自然资源局主要抓,各级部门密切配合的管理体制,推进社会化减灾体系建设;继续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为地质灾害
15、监测预警和防治工程提供依据;继定期完善和更新地质灾害隐患信息修订防灾预案;自然资源、气象、防汛、应急等部门之间防治信息“横向”共享,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快速化、高效化、准确化: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体系建设,在应急、自然资源、水利、交通、气象等机构的基础上,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体系,使地质灾害应急反应体系高效运行;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民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作,继续实施农村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积极引导矿山企业及交通、水利、建设、旅游等部门在其管辖范围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作。4应急准备4. 1思想准备加强学习培训I,增
16、强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加强宣传,提高全民预防地质灾害和自我防护意识;坚持以防为主,防灾抗灾救灾相结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 2组织准备县指挥部按照预防地质灾害责任工作,成立督导工作组,督促指导各部门、单位、乡(镇)落实县指挥部预防地质灾害各项指示要求。各级相关责任人必须按要求履行应急救灾职责,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加强值守备勤、在岗到位,全力投入抢险救灾。4. 3预案准备4. 3.1完善预案体系县指挥部办公室要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加强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建立完善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4. 3.
17、2预案修订预案修订应紧密结合本部门、企事业单位、乡(镇)、村(社区)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定完善抗震救灾措施,重点针对紧急情况下的人员转移避险、职责措施落实、物资统筹调度等方面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做到岗位有值守、职责有落实、现场有处置、转移有方向,措施有实效。4. 3.3预案实效县指挥部和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乡(镇)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开展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检查应急抢险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查漏补缺,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增强演练组织单位、参与单位和人员等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进一
18、步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责任务,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应急机制;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等灾害应对能力。4. 4物资准备县、乡(镇)两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定额储备、专业管理、保障急需”的原则进行分级储备管理,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和抢险救援救灾物资准备,做到装备器材入库,合理配置。要做到物料上堤、上坝、上关键部位,以备应急需要。在县、乡(镇)两级应急指挥部统筹协调下对应急物资统一管理、按需调用,应急救灾物资必须“专物专用”,非应急救援需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4. 5工程准备各部门要依照权限职责开展各类防洪工程、水毁修复工程、病险水利工程除险加固:组织开展学校、医院、市场
19、、商业中心、居民住房、电力通信、交通能源、工矿危化品储运等建筑设施及其他公共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在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重点部位设置设立监测监控设施,发挥数据传控优势实时监测预警。4. 6应急力量准备县指挥部统筹协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森防大队等应急抢险救援力量,制定抢险救灾方案,承担应急救援任务;必要时,按照军地协调联动机制,请求武警沁源中队、民兵预备役参加抗震抢险救援救灾;发挥各各乡(镇)、行政村基层应急力量进行人员转移安置等先期处置任务。4.7技术准备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技术专家力量建设或与相关单位签订技术支撑协议委派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切实做好抢险救灾技术支撑工作
20、.不断完善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等系统(平台)建设,做好灾害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灾害信息获取和应急保障能力。县自然资源局要依靠地质灾害技术支撑单位对县域地质灾害风险区域、风险点进行调查、辨识、评估,制定防控措施,定期进行巡查、监测;会同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组织开展防治工作。要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制度,明确防治责任,建立完善县、乡、村、矿山企业及住建、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巡查、定点监测制度和风险管控措施,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5监测和预警5.1事前预防5.1.1 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县自然资源局会同住建、水利、交通、气象等
21、部门依据本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本行政区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5. 1.2编制灾害点防灾预案县自然资源局对辖县内已杳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责任单位编制防灾预案,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乡镇要将“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到防灾、监测和受威胁人员手中。5. 2监测和预警县自然资源局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县、乡、村、监测员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配备简易监测预警设备,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应急管理、交通、水利、气象等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在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人口密集县、公路、铁路干线及矿山等重要工程地段,建立地质、水文、气象
22、监测点,实现监测信息共享,开展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监测人员发现地质灾害前兆、要立即向乡镇政府或自然资源部门报告,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进行先期处置,及时划定危险区,并设置警示标志予以公告,发布预警信息。对气象原因可能引发地质灾害发生时,由自然资源部门和气象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5. 3预警等级根据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能力,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IV级)、三级(In级)、二级(II级)、一级(I级),对应预警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预警级别(预警分级见附件4)。6应急处置与救援5.1 信息报送发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监测单
23、位、监测人员及知情单位和知情人应按照国家突发应急预案及省市要求的时限,结合我县具体要求立即向事发地乡镇和县白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报告。5.1.1 速报时限事发地乡镇接报后立即核实向县应急办(03557832469、0355-7848345)报告,1个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由主要领导签发,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现场情况派人进行先期处置。5.1.2 报告的内容灾害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和失踪的人数、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报告已采取的对策和措施。6. 2信息处置县指挥办接到灾害信息后,立即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会商,分析研判灾害发展趋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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