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兼并重组矿井地质测量管理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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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郑煤集团兼并重组矿井地质测量管理管控手册二Ol二年元月郑煤集团兼并重组矿井地质管理管控规定第1章总则第1条矿井地质工作日常管理管控原则集团公司管理管控区域公司,区域公司管理管控所辖兼并重组矿井。第二条矿井地质管理管控机构及人员配备原则区域公司应设置矿井地质管理管控机构,配备足够技术管理管控人员,兼并重组矿井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第三条矿井地质工作相关计划1、各区域公司及兼并重组矿井地质管理管控部门必须认真制定矿井地质年度工作相关计划,并确保相关计划的实施。二、各兼并重组矿井地项管理管控部门每年向所属区域公司上报年度工作总结的同时,上报下年度工作相关计划。无年度工作相关计划的,地测工作质量
2、标准化按检查标准降1级.三、各区域公司地质管理管控部门要定期检查各兼并重组矿井地质年度工作相关计划执行情况和工作效果,负责重点工作的协调平衡,确保重点工作的实施。第二章生产矿井地质工作联系及预报制度第四条地质部门与设计、开拓掘进、回采、安监等部门应互相协作、互相监督、互相配合。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书)进行。第五条设计部门需要地质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总工程师签字。地质部门应按以下规定时间提交:I、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等设计所需地质资料,应在接到设计部门委托后半年内交付。二、采区地质说明书应在接到设计部门委托后三个月内提出。特殊情况或需要进行补充勘探者,可同
3、有关部门具体商量提供资料时间。三、掘进地质说明书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提出。四、回采地质说明书在工作面贯通后五天内提出。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交生产部门使用。零星或局部地质资料,提交期限按矿总工程师签署意见执行。五、矿井采区地质说明书、综采工作面回采地质说明书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报所属区域公司批准,作为采区设计、综采工作面回采的地质依据。第六条地质部门应加强与掘进单位的业务联系1、地质部门提交采区或掘进地质说明书以后,应紧密配合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调查编录,及时掌握地质变化,不断进行修改与补充,作出地质预报,与施工部门保持紧密联系。二、巷道掘进前方遇有老巷、大断层、老空区时,或接近积水区、突出煤层
4、以及进入其它危险区前,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用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涉及重大安全问题时必须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其中岩巷揭煤安全距离如卜.:1般距煤层Iom(法线距离)前,发揭煤预报;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距煤层20m(法线距离)前,发揭煤预报。岩巷与煤层间距控制要求保持不少于20m的超前探测距离,岩巷与煤层法线距离小于等于IOm但不相关计划揭煤时,应下发近煤层施工预报并按规定现场做出标记。三、遇有重大地质变化或地质疑难问题,或者存在严重不安全因素,地质上判断根据又不足时,地质部门必须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作业。并提出巷探、钻探、物探等准备性意见。第七条加强与回采单位的业务联系1、在回采期
5、间,地质部门按规定及时进行工作面调杳,及时填绘工作面图纸,标明工作面的进度。工作面进度的原始资料地质部门应长期保存.二、工作面调查时,必须认真测定采高、浮煤厚、顶底煤厚以及其他煤量损失的数据。发现不符合设计规定时或工作面严重丢煤时,应及时通知回采单位,指明回来中的问题,并向总工程师汇报后对回采单位进行处罚。三、工作面内部发生变化时,如煤层突然变薄或增厚、出现隐伏断层等,应及时与回采部门联系,并向总工程师汇报。四、工作面停采线位置由矿地质测量部门根据设计规定要求确定,并预先在现场标定出来。如遇有地质变化或其他因素,停采线不能达到预定位置时,回来部门应事先向地质测量部门提出,经共同鉴定认为需要变更
6、时,由地质测量部门变更现场标记,其他人不得擅自更改。第八条地质预报1、包括临时性预报、月报、年报,并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二、各种预报必须有文字和图纸;预报合适的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地质条件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侦报结果应保证矿并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月预报应包括该月所有采掘头面。第三章矿区勘查第九条兼并重组矿井补勘合适的方案、设计由各矿井、区域公司根据矿弁接替相关计划编制,编制后报集团公司地质测量部汇总、平衡,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由规划发展部下达相关计划。专门瓦斯勘查工程,井筒检查孔、冻结孔等专项工程,其勘查合适的方案、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查后施工。第十条勘看施工单位施工
7、工程结束后,必须按期提交竣工报告、原始资料、技术总结报告等资料:各项勘查工程必须经过区域公司有关人员现场验收和成果资料验收,重大地质勘查工程必须由施工单位组织相关专家评审验收。各项勘查工程报告资料合适的内容的编制要求,参照有关规定与细则执行。移交集团公司地质测量部成果资料2份。第十1条年度相关计划是勘查单位施工的依据,列入年度相关计划的勘查单位必须保证完成相关计划,未列入年度相关计划的工程不允许施工。第四章资料定期分析、总结、保管、提供第十二条每完成1项工程,矿井地质人员都要将获得的资料进行1次系统的分析、整理和总结,并分门别类归档。第十三条有关地质图纸建立、填绘和修改补充制度1、矿井地质图上
8、的各种地质资料和采掘工程资料,每季度更新1次。二、口常地质用图,I般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更新。第十四条各类地质资料的定期分析、总结制度1、矿井地质报告(修改)或延深水平地质报告必须提前23年编制。矿井地质报告810年修编1次,由矿总工程师负责,报省级管理管控部门审批。二、矿井(采区)补充勘查必须提前两年进行,勘杳竣工36个月内提出补充勘查地质报告,报区域公司批准。零星补勘由勘查单位于终孔后1个月提交最终成果资料,并移交有关部门。三、采区内最后1个工作面结束后三个月内提出采区地质总结,矿总工程师审查,矿档案室存档。四、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后30天,提出工作面采后总结,经矿总工程师审查,由矿地质部门保存
9、。第十五条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所有地质资料的发放、借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发放、回执手续。第十六条建井地质资料1、立井与斜井施工前,原则上必须打井筒检查孔。在井田内已掌握r地质、水文地质情况及其变化规律时,不打井筒检杳孔的,须经区域公司审查批准。:、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及时收集资料,认真编录,对地质资料不断进行修改和补充。三、工程竣工后,由区域公司按有关程序组织验收。施工期间的地质资料和最终成果,两个月内移交所在矿,所在矿负责向区域公司档案室移交资料。第五章科学研究第十七条科学研究1、矿井地质的科学研究工作,应以解决生产中存在的技术关键问题为主,如改革矿井地质工作方法的研究、提高地
10、质成果资料精度和可靠性方面的研究等。二、有关地质、水文地质等方面的科研课题,各矿、区域公司地测部门要在每年年底报集团公司有关科研管理管控单位,并得到集团公司领导审定后,填写科学技术相关项目相关计划任务书,确定负责单位、协作单位和相关项目负贡人,以便取得科研经费,按相关计划开展科研工作:课题结束应写出专题总结,由集团公司科研管理管控单位组织鉴定。三、地质部门要加强科技情报工作,注意积累资料,积极开展群众性的科研活动;鼓励撰写学术论文,积极参加专业学术讨论;要组织学习,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提高矿井地质专业人员业务素质。第六章罚则第十八条矿井未按规定配备专业地质测量、防治水人员的,罚款5000元。第十
11、九条矿井未建立健全地质测量规章制度的,罚款5000元:资料档案管理管控制度不健全、地质测量资料管理管控混乱的,罚款500元。第二十条未按规定编制“三书”的,罚款2OOO5OOO元;未按规定提交地质预报,罚款100o元。第二十I条立井、斜井、岩石上下山、主要煤巷未编制地质素描图的,罚款2000元。第二十二条勘查单位无故完不成年度维检相关计划,罚款20000元;勘查工程报告资料未按有关规定移交的,罚款2000元。第二十三条矿井地质报告(修改)或延伸水平地质报告编制每超过规定期限1年罚款100O()元。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规定山集团公司地质测量部监督实施。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郑煤集团
12、兼并重组矿井测量管理管控规定第1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兼并重组矿井测量管理管控,更好地发挥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测绘保障作用,杜绝因测量工作失误造成安全事故,依据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等技术标准,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区域公司及其所属生产矿井、基建矿井。第三条集团公司测量业务部门负责各区域公司矿井测量技术监督管理管控工作。各区域公司负责所属矿井测量技术监督管理管控工作,对集团公司各项技术标准、规定、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和所属矿井测量工作完成情况负管理管控责任,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报表、报告、图纸、数据提供的及时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各区域公司所属各生产矿井、基建矿井对
13、本矿矿井测量工作及其完成情况负直接责任。第四条各生产矿井、基建矿井测量业务部门必须具备以卜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1、部门和个人岗位责任制;2,安全生产业务联系制度;3、测量成果质量、安全隐患定期分析排查制度;4、测量内业、外业作业规程(操作管理管控制度);5、侦量管理管控制度;6,事故分析制度;7、资料档案管理管控制度和保密管理管控制度;8、测量仪器、工具管理管控制度;9、测量信息化管理管控制度:10、奖惩制度。第五条矿井测量工作采用集团公司统1的平面坐标和高程系统,特殊情况时,视测量工程需要,可采用任意中央了午线或高程抵偿面的坐标系统。第六条矿井井下最远点的点位误差以不超过lm为限。各矿可结
14、合矿井实际,采用误差预计的方法,确定合适的测量精度等级和测量方法。第七条各区域公司应当组织和监督所属各生产矿井完成各项矿井测量工作任务,各生产矿井应当组织并完成下列测量工作,各基建矿井在建设各阶段应当及时完成下列相应测量工作。1、井田区域控制测量,近井网(点)测量;2、矿井联系测量、井卜.各等级控制测量:3、井巷工程施工测量、贯通测量;4、地表与岩层移动观测、“三下”采煤观测;5,各种矿井测量图的测量、编制、填绘:6、职贵范围内的技术报告、报表、图纸的填报;7、测量成果资料档案管理管控。第八条重要矿井测量工作开始之前,必须对所要使用的仪器工具进行检验和校正。所有测量作业,包括外业和内业,都必须
15、独立进行两次以上或有多余观测(有检核条件)。第九条主耍测量工作(相关项目),如近井点测量、矿井联系测量、井下基本控制测量、矿区地形测量、地表及岩层移动观测等完成后,都必须具有专项测量技术报告、计算资料、成果表和测量原始记录资料。第十条各矿井每年进行1次矿井测量技术总结,并编制年度矿井测量技术报告报上1级测量业务部门备案。第十1条矿井井上、卜永久性测量标志,实施挂牌管理管控,标志牌上应标明本点和邻近点的点名等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井上下永久性或临时性测量标志,确需移动时,永久性测量标志必须经本单位测量业务部门同意和总工程师批准,临时性测量标志必须经本单位测量业务部门批准。井上下各类测量
16、标志至少每半年进行1次检查和维护,当测量标志经批准确需移动或被破坏时,必须及时进行补建补测,保持测量标志完好状态。第十二条生产矿井必须具备符合煤矿测量规程、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煤矿测量规程实施细则、电广基本矿图、交换图绘制规程和本规定规定的、完整的测量成果成图资料。第十三条基建矿井的测量工作应符合本规定有关条约条款的要求,在移交生产时,必须具备第十二条和第六卜五条规定的、完整的测量成果成图资料,否则,接收方地测部门不得予以验收。第十四条矿井测量业务部门必须适时做好各类测量预报(包括贯通通知书、过空过巷通知书及其它安全生产业务联系通知书),并及时送达各有关人员和单位。第十五条各级测量业务部门必须至
17、少每月进行1次测量成果质量和安全隐患的排查分析,井将分析排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在每月3日前随交换图报上1级测量业务主管部门。第十六条区域公司测量业务管理管控部门对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矿井测量工作及其成果成图,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落实。第十七条矿井应配备足够的测量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正常开展矿井测量技术工作,不具备条件完成的矿井测量工作,应当与有资质的测绘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协议,保证各项矿井测量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各矿井应当充分利用测绘信息系统和其它新技术、新设备,逐步实现矿井测量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第十八条本规定未涉及的其它技术要求和地形测量部分按现行有关规范执行。第二章近井点及矿井联系测量
18、第十九条矿井近井点选埋应符合下列要求:1、埋设在便于观测和能够长期保存的地点。2、近井点标志1般采用金属预制标芯,预制标石或水泥现场浇灌。3、近井点的点数不得少于3个,近井点的后视方向数不得少于2个,作为高程基点的点数不少于2个。4、井田1翼长度小于500m的矿井,在地面工业广场建立控制点作为近井点使用时,其后视边长不得小于50m,其它矿井不得小于100m,5,近井点至井口的连测导线边数不超过3个。第二十条矿区三四等三角点及导线点、E级以上GPS点均可作为矿井近井点。井田1翼长度小于500m的矿井,可采用5三角或5导线点作为近井点。第二十1条矿井联系测量1般应采用陀螺定向和长钢丝或激光投点,不
19、具备条件时,可采用几何定向。井田1翼长度小于500m的矿井,几何定向或陀螺定向两次独立定管理管控。第二章电子基本矿图第1节图种、图幅、比例尺第七条电子基本矿图的种类、比例尺:1,井田区域地形图1:1000s1:2000.1:50002、工业广场平面图1:500、1:10003、采掘工程平面图1:1000s1:20001:50004、井上下对照图1:1000、1:2000、1:500()5、保安煤柱图1:1()00,1:20006、井筒断面图1:200.1:5007、井底车场平面图1:200、1:500第八条基本矿图图幅长度以不小于0.5m为限,因此,当井田范围较小,采用1:2000比例尺的图幅
20、长度小于0.5m时,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宜采用1:1000比例尺,当采用1:1000比例尺图幅长度大于l()m时,采掘工程平面图、弁上下对照图可采用1:2000比例尺。1个矿井的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的比例尺、图幅大小应当1致。采掘工程平面图原则上依H然井口,按煤层H然分层分煤层绘制。I次采金高且不同煤层联合开采的矿井,根据需要,在不影响识图和图面清晰的情况下,可以加绘多煤层采掘工程平面图。第九条井田区域地形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根据井田范围和实际需要,可加绘1:5000比例尺图。第十条电子基本矿图1般不分幅,当打印输出时,可根据输出设备情况、便于使用和实际需要确定打
21、印输出图幅大小(区域),并按标准整饰。打印输出分幅图进行拼接使用时,应考虑图幅大小1致。1般提交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网的图幅,应当是完整幅图,不分幅。第十1条图廓方向,根据井田范围、煤层走向、采掘工程和使用方便来确定,可与坐标格网线正交或斜交,但应避免北方向朝向图幅卜,方,格网线间距应为100mmX100mm。第十二条图幅的整饰,内外图廓线相距为10mm,内外图廓间注记格网坐标数字,外图廓线外11.5mm可绘11.5mm的粗实线。分幅打印输出时,在外图廓以外的左上角加绘分幅接合图(边框尺寸:30mmxl5mm)、上部中间位置加注图幅编号或图幅名称(字体尺寸:8mm8mm)。第二节合适的内容、精度第
22、十三条电子基本矿图的合适的内容,除本规程另有规定外,其它与现行煤矿测量规程、郑煤集团公司实施细则等技术标准的规定相同。需加绘其它合适的内容时,由集团公司确定。第十四条图上地面控制点位置误差不大于图上0.2mm;主要地物及地物轮廓相对控制点的平面位置误差不大于图上0.6mm;次要地物及地物轮廓不大于图上08mm井下控制点位置误差不大于图上0.3mm;依实际比例的主要巷道轮廓相对控制点的位置误差不大于图上0.6mm;图上图例符号、线条粗度与图例规定尺寸误差分别不大于02nm、O.lmnu复制图或已使用过的纸质图的精度放宽】2倍。第三节图例、符号、注记第十五条地形部分按国家测绘总局颁发的现行地形图图
23、式绘制,其它依照现行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和本规程进行绘制,煤矿地质测量图例未作规定的部分,按煤田地质标准图例绘制,或者按集团公司统1规定的图例绘制,不得随意采用其它图例或Fl制图例。部分兼并重组矿井采掘工程,属在其它矿井老采空区中回采的,其它矿井老采掘工程采用浅灰色实线(色号暂定为:CAD系统254龙软系统3.0版本暂定参考CAD色相标准)绘制,本矿采掘工程或采空区仍采用正常色彩绘制。第十六条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和本规程规定的符号、符号尺寸和色相标准,包括点、线划、字体在内,应用时允许有1定的灵活性,但不能随意改变,绘制的符号用肉眼分辩时,不应与图例有明显差异。第十七条在符号密集时,可适当缩小或省略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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