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一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存栏4200头生猪养殖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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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辛集市一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存栏4200头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编制时间:二零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概述11.l项目由来及背景11.2 项目建设特点1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2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3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111.6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12第二章总则132.1 编制依据132.2 评价原则202.3 评价工作程序202.4 环境影响要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212.5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232.6 评价标准322.7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352.8 环境保护目标36第三章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83.1 项目概况383.2 项目建设内容383.3 项
2、目平面布置403.4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413.5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413.6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423.7 项目公用工程503.8 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533.9 清洁生产分析693.10 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713.11 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71第四章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734.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734.2 环境敏感区调查804.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824.4 区域污染源调查95第五章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965.1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965.2 声环境影响分析965.3 水环境的影响分析975.4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985.5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98第六章运
3、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996.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996.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076.3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96.4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236.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266.6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1306.7 环境风险评价135第七章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447.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1447.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1517.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1567.4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行性论证1577.5 项目厂区防渗措施可行性分析159第八章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618.1 社会效益分析1618.2 经济效益分析1618.3 环保设施内容及投
4、资估算1618.4 环境效益分析1638.5 结论164第九章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1659.1 环境管理1659.2 环境监测计划1679.3 排污口规范化1699.4 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1709.5 社会信息公开1719.6 污染物排放清单1719.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174第十章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7710.1 建设项目概况17710.2 环境质量现状178103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分析结论17810.4 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8010.5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18110.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8110.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8110.8 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可行性
5、结论18110.9 建议181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建设项目敏感点分布图附图3建设项目周边关系示意图附图4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5建设项目分区防渗示意图附图6建设项目大气、地下水评价范围及监测布点图附图7建设项目噪声、土壤评价范围及监测布点示意图附图8建设项目与辛集市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图附图9建设项目与辛集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区位置关系图附件附件1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附件4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告知书附件5选址说明附件6固废处置协议及资质附件7现状质量监测报告附件8专家评审意见附件9建设单位承诺书附件10建设单位委托书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审批登记
6、表第一章概述1项目由来及背景近年来,由于中小养殖户加速退出,同时受到非洲猪瘟影响,我国生猪价格高位运行,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给国民经济带来了通货膨胀的巨大压力。为促进这一矛盾的解决,国务院和各级党政府决定大力发展生猪生产,先后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肉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等文件,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生猪产业规模化发展迎来了全面加速期。规模化养殖场在为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国内千百年形成的猪肉消费传统习惯、京津冀一体化带来巨大的猪肉消费市场也为规模化养殖场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为此,辛集市一特农
7、业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4089万元,在河北省辛集市中里厢乡北里厢村村南(故前公路西行800米路西)建设年存栏4200头生猪养殖项目,项目占地22382.15平方米,建筑面积共9800平方米,包含猪舍6座、饲料塔、储粪场等,主要设备有自动喂料系统、吊篮装猪台、风机、水帘、空气能机组等,主要工艺流程为外购猪仔育肥出栏,项目建成后年存栏4200头猪,年出栏8400头猪。1.2项目建设特点本项目为仔猪育肥养殖项目,根据项目采取的养殖技术方案、相关废气处理、废水处理措施及固体废物处置方案,具体特点如下:(1)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辛集市中里厢乡北里厢村村南(故前公路西行800米路西),年存栏4200头猪,
8、年出栏8400头猪,猪养殖主要工艺流程为外购猪仔.育肥出栏。本项目为仔猪育肥养殖项目,养殖场内不进行产仔、生猪屠宰和饲料加工。(2)本项目新建粪污处理设施等公用工程,用于粪污处理,粪污水经发酵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3)本项目采用集约化养殖方式(全进全出),全程采用科学饲养,通过使用全价饲料从源头减少猪排泄物中NH3和H2S的释放量,从而减轻环境中的恶臭。(4)本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粪便做到日产日清,粪尿输送过程密闭,粪污处理系统采取密闭,干粪便和沼渣定期外售加工有机肥。(5)厂区采用严格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雨水直接排至厂外沟渠,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尿通过漏粪板进入集粪池,固液分离后的液体泵入
9、黑膜沼气池发酵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1.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项目为畜禽养猪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修订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中的有关规定,项目畜禽养猪属于“二、畜牧业3.畜禽饲养031-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量)及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因此,辛集市一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河北佳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1)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准备工作,结合工程设计资料及现场踏勘实际情况,分析判定
10、建设项目选址、规模、性质和水处理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并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对照,综合分析,本项目满足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2)在分析项目产业政策相符性和区域规划相容性的基础上,我公司进行了初步工程分析,并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进行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明确评级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通过以上分析制定了工作方案。(3)建设单位委托检测单位对项目所在地开展了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同时我公司进行了详细的工程分析,针对各环境要素进行了影响预测与评价,提
11、出了环境保护措施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4)2022年6月10日,建设单位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上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2022年7月12日至7月26日,建设单位分别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和河北青年报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示,在此期间向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张贴了信息公示,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5)环评单位结合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结果和建设单位的公众参与说明,编制完成了辛集市一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存栏4200头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审版)。2022年8月13日,建设单位在辛集市组织召开了辛集市一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存栏4200头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12、书技术评审会,根据专家意见,环评单位进行了认真修改,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现上报辛集市行政审批局进行审批。1.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4.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为畜禽养殖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一、农林业,4、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本项目不属于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4年版)中禁止类建设项目;项目设备未列入工信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工节2012第14号);根据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项目不属于新增限制和淘汰类。项目已于2022年04月06日取得辛集市
13、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编号为:辛行审投资备字(2022)94号。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当前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1.4.2 选址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辛集市中里厢乡北里厢村村南(故前公路西行800米路西),厂区中心坐标N38。0539.238”,El15o19,54.716%厂址东侧、南侧、西侧和北侧均为田地。距项目场界最近的敏感点为西侧300m的袁村。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及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有关规定:“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
14、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及“设施农业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向乡镇政府备案”。本项目占地为一般农用地,未涉及基本农田和林地,符合办理设施农用地条件,辛集市中里厢乡政府已为本项目出具了设施农用地备案告知书,同意项目建设(见附件)。根据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V关于印发辛集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辛政办发(2019)6号),辛集市禁养区范围为:市区建成区部分范围(省道衡井线到澳森大街、妍园路到工业路之间)及外扩500米范围内;辛集高铁枢
15、纽及服务设施周边500米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本项目距离市区建成区16.7km,距离辛集高铁枢纽及服务设施25.7km,因此,本项目选址不在辛集市禁养区范围内。项目选址不涉及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不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不涉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不属于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本项目周边最近敏感点为西侧30Om的袁村,项目周边40Om范围内无地表水体,同时不在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冀政字201823号)中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辛集市中里厢乡政府已为本项目出具了选址说明,同意项目建设(见附件)。综上,本项目
16、选址可行。143与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对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冀发(2015)28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73号)等,符合相关要求。具体见表1.4-1。表1.41本项目与相关环保政策相符性一览表名称与项目有关的条例、条文本项目符合性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环境准入;优化空间布
17、局,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项目,不属于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限制类、淘汰类符合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本项目不在禁养区内,属于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并配套建设粪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农ED施肥,实现了资源化利用。符合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冀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完成全省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明确畜禽养殖区、
18、限养区、本项目位于辛集市中里厢乡北里厢村村南,项目符合发(2015)28号)禁养区范围,合理优化养殖布局,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到2016年底前,已发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选址不在辛集市限养、禁养区划定范围内。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19年底前,全省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本项目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并配套建设粪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实现了资源化利用。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
19、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项目冬季取暖采用空气能机组,办公室采用分体空调,厂区不设燃煤锅炉符合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本项目为新建猪舍,现正在开展环评工作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在部分生猪大县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鼓励支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项目严格按规范使用兽药、饲料添加剂;配套建设
20、了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粪便经固液分离后外售制有机肥,污水经发酵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沼渣外售制肥符合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73号)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开展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专项整治,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防止有害物质通过畜禽废弃物进入农田。2019年底前,全省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1.4.4 与相关畜牧养殖行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对照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
21、、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号)等有关畜禽养殖污染物防治的法律法规,符合相关要求。具体见表1.4-2。表1.4-2项目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名称与项目有关的条例、条文本项目符合性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一)鼓励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户建设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生产有机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本项目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项目产生的粪污进行固液分离,废液进行厌氧发酵
22、,沼液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沼渣和分离后的粪便外售制肥符合(农办牧(2020)23号)(二)明确还田利用标准规范。畜禽粪污的处理应根据排放去向或利用方式的不同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利用具体要求及限量应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和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项目粪尿经固液分离后的液体经发酵后用于农田施肥,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36195)和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要求。符合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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