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合同(34篇).docx
《反担保合同(34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反担保合同(34篇).docx(120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反担保合同(34篇)反担保合同(通用34篇)反担保合同篇1甲方:_有限公司地址:电话:乙方:地址:,电话:丙方:地址:电话:各方经自愿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后的反担保事宜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反担保依据及反担保人乙方与一银行已于年_月_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编号),甲方依据其与贷款银行的约定为乙方的该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万元人民币。现乙方申请展期壹年(编号:),为减少甲方的担保风险,丙方自愿为乙方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第二条保证责任及保证期间Io丙方提供保证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2年。2o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
2、履行担保责任完毕后形成的对乙方追偿之债务。主债务履行期间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张追偿权利之日止。第三条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担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诸如借款合同担保范围,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全部律师费用;以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及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等。第四条声明与保证1、反担保人向甲方声明:(1)反担保人向甲方及银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
3、效;(2)反担保人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甲方接受其为反担保人的下列事件:Ao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Bo存在重大债务及或有负债;Co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Do其他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2、反担保人向甲方保证:A、甲方在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反担保人追偿款项。反担保人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日内即时支付甲方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B、乙方若同时面临还本付息及甲方追偿时,应优先偿付甲方追偿金额;C、反担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门之变更、注销登记情形,应立即通报甲方并将变更登记后的副本或注销结果向甲方报备;Do反担保人保证本
4、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担保人依法排除;第五条独立担保1、本合同项下设立的反担保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2、反担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甲方无需另行征得反担保人同意,反担保人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反担保责任。但甲方未征得反担保人同意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除外。3、任何时候,反担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积极行使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反担保责任。4o本保证担保为不可撤销的担保。第六条甲方担保权利的提前实现Io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向银行偿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担或面临承担担保责任;2o
5、反担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担保责任届满之日起仍无代偿行动;3o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规定;4o反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面临解体、停业风险,诸如出现严重亏损、企业解散、关闭、歇业、破产、查封、扣押、拍卖、没收及面临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第七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反担保金额总计数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违约方还须向守约方支付其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差额。如属双方违约,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上述违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不履行合同义务,含明确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
6、行为表明不履行;2、迟延履行合同义务;3、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后,如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还必须继续履行并视情况采取补救措施。第八条管辖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三方应另行协商解决。第十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乙方:丙方:反担保合同篇2甲方:公司乙方:公司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和乙方于年月日就房产开发项目签订人民币元贷款合同(
7、见附件一)。应乙方要求,甲方和银行于年月日签订最高额为元的保证合同(见附件二)。应甲方要求,对上述担保,乙方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甲方作出如下保证事项:一、乙方同意上述保证合同的全部条款;乙方保证通过和行就上述贷款金额另行设定抵押担保,在三个月内提前解除甲方为乙方设定的上述担保。二、行要求甲方交存的%保证金由乙方提供,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款项转入甲方在行的保证金帐号,存款利息归甲方所有。三、乙方按照担保期间支付甲方担保费用。担保期在3个月以内的,按担保金额的计算;超过3个月不足6个月的,按担保金额的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担保金额的计算。在贷款入帐后当天,由甲方提供发
8、票后一次性收取担保费用。四、乙方自愿将现有的位于路号幢层共平方米的商铺按照人民币元的总价以预售方式转让给甲方,并且共同办理房地产预售合同登记手续,有关单据和回执由甲方保管;在乙方为附件一项下贷款办好抵押担保手续,行确认甲方附件二项下担保责任解除后,甲方立即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房地产预售合同登记的注销手续;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五、甲方为乙方实际提供担保期限为3个月,如出现担保逾期,乙方应提前15天说明情况,逾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在担保逾期1个月,即实际担保期满4个月以后,甲方即有权处置上述房地产预售合同项下的所有房产,在办理有关手续或转让时,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六、甲方按照本协议第五条处置上述
9、预售合同项下的房产所获得的价款,用以支付甲方因此产生或可能发生的贷款本金及其利息、担保费及其利息、房产拍卖和转让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为追偿甲方损失所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不足部分,乙方仍然承担继续赔偿责任;如有多余款项,则多余部分应全部退还乙方。七、附件一、附件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也不排除其他相关文件对本协议的支持作用,但有关甲方为乙方提供保证的期间以本协议第五条约定为准。八、本协议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甲方按照附件二项下应付款项和因此产生的各种损失全部得到清偿之日失效。九、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将在甲方营业地法院提起诉讼。十、本反担
10、保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个执份,公证机关和银行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一年月一日年月一日反担保合同篇3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借款人(以下简称丙方):根据丙方与甲方签订的第号委托保证合同以及甲方与银行分(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个别所有的、现在所有的及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保证反担保范围乙方愿意根据保证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
11、反担保责任:根据保证合同以及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足额向甲方偿付;丙方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第二条:反担保保证方式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3、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借款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4、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
12、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反担保合同篇4反担保协议甲方:一姓名:_,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住所地:一O乙方: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住所地:一O丙方:,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住所地:一OT方: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住所地:一O鉴于乙方于年月日在(以下简称银行)办理贷款40万元,需要提供担保人,甲方应乙方要求,提供了担保,为此各方共同签订了(以下简称贷款合同),依该合同约定,甲方就乙方向银行银
13、行办理的贷款提供保证。贷款合同已于年9月到期。现乙方继续要求甲方为其提供一年担保,为确保甲方因乙方逾期还款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后追偿权的实现,甲方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担保,并由丙方、丁方作为乙方反担保的保证人。现甲、乙、丙、丁各方经自愿、友好协商,就上述反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内容如下:第一条担保债权的认定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贷款合同约定之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银行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第二条担保形式1、丙方作为乙方保证人,对乙方因本协议约定事项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二年。2、丁方作为乙
14、方保证人,对乙方因本协议约定事项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二年。第三条债务履行期限乙方应于甲方向银行银行履行保证责任后日内向甲方偿还甲方为履行上述保证义务所付出之全部款项。第四条担保范围乙方及丙、丁就承担追偿债务和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银行要求的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及鉴定费用等第五条甲方权利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享有如下权利:在甲方履行保证义务后有权向乙方行使追偿权;甲方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选择向乙、丙、丁任何一人承担全部债权,也可选择同时要求三人
15、共同承担责任;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及丙、丁一的同意,但应通知乙方及丙、丁,通知应当采取书面方式,自甲方依照本协议第十条约定地址寄出邮件的,则视为通知的到达。2、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当乙方依本合同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应依合同约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债务;甲方不得与本合同项下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抵押权或以其为其他债权担保。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依照民法典及民法典相关规定,拒绝承担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义务的权利。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财产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所进行的善意调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挠行为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七条丙、丁享有
16、的权利和义务1、丙、丁为乙方的连带担保人,为乙方因甲方承担保证责任而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丙、丁任何一方在承担甲方要求的担保责任后,有权向乙方就自己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进行追偿。第八条效力1、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各方一致确认,在签订本协议时,所使用字、词、句均充分理解,无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形。3、若本协议的某些条款或某些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或将来无效的,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该条款的其他内容的效力。第九条违约责任1、各方应当依约履行自己的义务,若违反本协议约定,逾期履行全部款项的,处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外,
17、违约方还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元(大写元),并承担守约方的权利实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及鉴定费用等)2、丙、丁应当督促乙方履行自己的义务,若乙方违约导致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丙、丁对违约金部分也应当共同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纠纷的处理1、各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2、各方提供以下地址为通知、法律文书等文件送达地址:甲方:乙方:丙方:丁方:第十一条其他事项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丙方(保证人):丁方(保证人):年_一月一日_年月日反担保合同篇5
18、担保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借款人(乙方):反担保人(丙方):法定代表人:鉴于:一、乙方与(以下称主债权人)签订,合同编号:(以下称主合同),向主债权人申请(选择下列任一项或多项,以下称主债权)1、贷款人民币万元,期限月;2、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人民币万元;3、银行保函,担保金额万元,期限月;4、其他金融债权,金额万元,期限月。甲方为乙方上述主合同项下债务向主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二、甲方与乙方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就委托担保相关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丙方自愿为乙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保证反担保方式1.
19、1 丙方为乙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乙方的义务和责任,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三日内代乙方向甲方清偿,并且不得以甲方还持有其他物的担保为由,要求甲方先实现抵押权或质押权,否则按照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支付完毕。1.2 无论委托担保合同、乙方与主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或其他合同如何更改,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第二条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2.1 上述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他费用和损失;2.2 上述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
20、权的费用等。2.3 反担保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元。第三条丙方的保证期间甲方代乙方偿还全部借款或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之日起二年内。第四条丙方的其他义务4.1 根据甲方的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资金、财务会计、统计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4.2 配合甲方对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的检查、了解和监督;4.3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出租、出售、转移、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丙方的全部或大部分财产;4.4 丙方机构若发生分立、合并、重组、变更、撤销等情况,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乙方和丙方落实为甲方所接受的新的
21、保证人;4.5约定的其他义务:4.5. 1丙方如为数位反担保人,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4. 5.2丙方及其他为甲方承担反担保责任人(无论何种担保方式)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要求其中一位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也可要求其他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5. 5.3如甲方针对乙方还持有其他物的(或权利)担保,丙方放弃要求甲方先行使物的(或权利)担保权的权利。第五条在乙方所有债务尚未全部清偿前,丙方承诺:6. 1在乙方所有债务未全部清偿前,无论乙方与丙方有任何其他债权债务关系,丙方承诺甲方的权益永远优先于丙方;6.2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能同时要求乙方承担任何担保或索取任何款项,如已索取,该等担
22、保或款项将如数交还给甲方;6.3 如乙方发生破产或任何债务重组的诉讼时,丙方如可从中获得任何资产或款项,所得将作为代偿款如数支付给甲方。第六条三方约定的其他条款:6.1 本合同独立于委托担保合同及乙方、甲方与主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及其他任何合同,如上述合同被判令无效或部分无效,或做出的任何修改(修改无需丙方同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6.2 保后监管丙方应按甲方要求报送足以反映其真实情况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按月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和应收帐款清单,且保证其提交情况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委派专人指导和全程监控,由
23、此发生的费用由丙方承担。丙方如拒绝、推诿甲方的保后监管工作,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次。第七条违约责任如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除应按本合同其他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主债权金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八条义务与责任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地位、财力状况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免除;不因各方发生合并、分立等事项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况而免除,不因乙方与主债权人之间的主合同或其他有关合同无效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第九条争议的解决9.1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担保 合同 34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3230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