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制品制造新建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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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医用制品制造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311-320541-89-01-631506建设单位联系人蔡*联系方式139*建设地点张家港市塘桥镇永进路388号地理坐标(120度40分32.482秒,31度48分21.704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建设性质Q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El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张塘行审
2、投备(2023)68号总投资(万元)30000环保投资(万元)25环保投资占比()0.083%施工工期2024年3月-2028年3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用地面积(m2)43985.29(租用)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张家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8年修改)审批机关: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V张家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修改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1867号)2、规划名称:张家港高铁新城13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市政府关于同意张家港高铁新城13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文号
3、:张政复(2021)29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江苏张家港新能源产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0召集审查机关: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文件名称及:关于江苏张家港新能源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批文号:张环发2021112号1、与张家港城市总体规划(201L2030)(2018年修改)的相符性城市性质:现代化滨江港口城市,高品质文明宜居城市。产业发展策略:推动城市产业升级与多元发展,促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发展传统制造业和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培育新兴支柱产业。产业布局指引:规划形成“一核一带、核心引领”的市域
4、产业空间布局结构:“一核”为张家港中心城区以新兴产业和综合服务业为主的都市型产业聚集核心区;“一带”为依托沿江港口聚集先进制造业的沿江临港产业发展带。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制造业空间布局:中心城区制造业主要位于开发区北区、开发区南区、东莱集中工业区、鹿苑东部工业区和塘桥东部工业区。临港新兴产业基地主要包括金港扬子江化工园、金港再制造园、大新重装园、锦丰冶金工业园、乐余临江绿色产业园、南丰机电工业园和东沙工业园。产业发展战略预留空间主要位于乐余镇滨江地区。凤凰片区以韩国工业园为基础,适度拓展新兴产业发展空间。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永进路388号,属于塘桥东部工业区范围内,对照张家港市
5、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8年修改),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主要从事医用制品制造,符合规划的功能定位,且选址合理可行,故本项目的建设与张家港市产业发展规划基本相符。2、与张家港高铁新城13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符性一、规划范围规划范围西至204国道、东至芳州路(双丰路)、北至华妙河、南至展宏路(兄华路),面积约2.67平方公里。二、功能定位打造以汽车电子、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为主导,产业服务与生活服务配套完善,以文化创意与科技体验为活力锚点的创新智慧产业片区。形成:智慧引领、创新聚合的产业地标;兼容并包、开源共享的创新平台:文化交融、生态共融的共享空间。
6、三、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一心一轴两片区”的空间结构:“一心”是指工业邻里中心。“一轴”是指产业发展轴。“两片区”是指汽车电子/生物医药产业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区。四、道路交通规划坚持交通引导发展,构建及交通与用地互动互促的综合交通系统。本次规划道路以市域主干路、主干路为骨架,次干路与支路为补充。(1)快速路在本次规划范围内为204国道和西塘公路。(2)主干路本次规划范围内为华芳路(南沿江高铁以西)、坤辰路(南环路)及芳州路(双丰路)。(3)次干路本次规划范围内为华芳路(南沿江铁路以东)、友谊路、希望路。(4)支路结合用地功能加密支路,提升出行便捷性与可达性。五、绿地系统规划规划绿地以华妙河滨水
7、绿带、四干河滨水绿带及高铁绿廊为主要纽带,形成以道路绿化、滨河绿地、街旁绿地为主的网状布局模式。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永进路388号,在张家港高铁新城13号地块规划范围内,项目主要从事医用制品制造,符合规划的功能定位,故本项目与张家港高铁新城13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相符。3、与江苏张家港新能源产业园总体规划(202L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根据江苏张家港新能源产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0年),江苏张家港新能源产业园总规划面积354k,东至双丰路、吹鼓路,南至兄华路,西至204国道,北至华妙河、商城路。(1)功能定位园区主要发展以新能源、新材料、新装备为主的新兴产业,高科技
8、含量是这些行业的特点和生命力。(2)产业导向以特色化、规模化、国际化为方向,以良好的创新体系和优越的投资环境为支撑,以开发集聚资源要素为途径,采用科学化生产手段,依托骨干项目带动作用,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大市场份额的高附加值产品,构建信息、制造、销售、展示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新兴产业环境,从而积极促进园区产业聚集化。在此指导思想下,江苏张家港新能源产业园重点发展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及新装备产业,积极发展为园区经济发展的相关产业,协调各产业之间的联系和合作,优化产业布局,构筑园区现代化发展的特色产业链条,让园区成为本地区打造“创新型城市”的重要载体。其中重点发展产业有:新能源产业重点
9、吸引新能源行业具有集聚带动作用的国内外大企业入园,加快发展以太阳能光伏、动力锂电池、LED新光源、氢燃料电池等为核心产业。新材料产业新材料产业关联度大,产业配套性强,结合园区周边市场,基于园区新能源、新装备等产业发展情况,主要发展配套新能源产业的电子、半导体材料等,鼓励发展绿色节能建材、高端医疗器械材料、高性能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及高分子新材料等产业。新装备产业基于新装备产业的基础性作用,结合地区创新型经济下制造业改造升级情况,主要以太阳能利用装备、重型装备、风电装备、纺织机械设备、节能环保设备、高端装备制造等为发展重点,并积极打造基础工艺、数控及精密机械装备和园区新能源装备配套产业链
10、。本项目属于医用塑料制品制造,与江苏张家港新能源产业园总体规划定位不冲突。本项目与关于江苏张家港新能源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张环发2021112号)的相符性见表11。表1/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序号审查意见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严格按规划产业定位以清单方式列出规划区内禁止、限制等差别化要求,对规划区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进行指导和约束。重点引进单位工业增加值高,土地资源、水资源、污染物排放强度低的企业,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严格按照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要求,不得新增氮、磷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的除外)。本项目产业定位规划定位不冲突。项目无生产
11、废水排放,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制纯水废水、车间人员洗手水收集后回用于厕所等生活设施,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张家港塘桥片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相符2严格按规划要求进行空间布局,在靠近环境敏感目标一侧严格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异味污染物的企业准入,杜绝恶臭和噪声扰民现象。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住等敏感广、L相符3园区内涉及酸洗、电解抛光、氧化(阳极氧化、化学氧化)、钝化等表面处理工艺的中含氮磷工业废水以及含重点重金属(铅、镉、汞、珞、碑)的工业本项目不涉及酸洗、电解抛光、氧化(阳极氧化、化学氧化)、相符废水经预处理后通过企业自建的蒸发装置进行处理,蒸发后的
12、残渣做危废处置,蒸汽冷凝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其他生产废水达到接管标准后介入张家港市塘桥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产生的废水应经自建的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处理。钝化等表面处理工艺,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制纯水废水、车间人员洗手水收集后回用于厕所等生活设施,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张家港塘桥片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4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健全规划区环境管理机构,统筹考虑区内污染物排放与监管,尤其严格监控工业区异味气体排放。加强规划区内酸性气体、非甲烷总烧、甲苯、二甲苯等特征因子的总量控制,确保环境空气质
13、量不超标。定期开展规划区及周边环境质量评价。本项目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相符dH相符相符相符5加快推进规划区内环境敏感目标的搬迁工作。本项目不涉及6塘桥镇应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本项目不涉及7建立健全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区内重要环境风险源的管控,建立应急相应联动机制,提升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本项目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建成投运前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8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实施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新一轮规划编制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不涉及其他符合分析(D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对照江苏省国家
14、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1874号)、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l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张家港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145号),本项目5km范围内涉及生态红线区域主要为凤凰山风景名胜区,距本项目最近距离为4315m。因此,本项目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l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张家港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145号)要求相符。表1-2项目地附近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区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与保护区
15、边界距离(m)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广而管控区域U面积松凤凰山风景名胜区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东至凤凰山茶园东侧道路,南至山前路、小山山体南侧,西至永庆寺,北至凤恬路/0.620.62西南侧4315环境质量底线大气:根据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2年张家港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22年,城区空气质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均达标,臭氧未达标。全年优126天,良175天,优良率为82.5%,较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87,较上年下降6.1%:其中颗粒物污染减轻,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
16、单项质量指数分别较上年下降16.3%和4.4%;臭氧为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城区空气质量总体稳中向好。2022年,降尘年均值为2.0吨/(平方公里月),达到江苏省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中的考核要求(2.2吨/平方公里月)。降水PH均值为5.65,酸雨出现频率为11.1%,较上年下降0.9个百分点。地表水:2022年,张家港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稳中有升。14条主要河流36个监测断面,U类水质断面比例为55.6%,较上年提高13.9个百分点;IUI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00%,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为零,主要河流总体水质状况为优,与上年持平。4条城区河道7个断面,I11I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
17、00%,较上年提高14.3个百分点,无劣V类水质断面,城区河道总体水质状况为优,较上年(良好)有所好转。27个主要控制(考核)断面,20个为I类水质,7个为11I类水质,II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4.1%,较上年提高26.0个百分点。其中13个国省考断面、10个入江支流省控断面和17个市控断面“达山类水比例”均为100.0%,均与上年持平。声环境:2022年,张家港市城区声环境质量总体稳中有升。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3分贝(八),区域昼间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为二级,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为较好。社会生活噪声是影响我市城区声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源,占82.9%,其次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和施工噪声
18、。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5.3分贝(八),道路交通昼间噪声强度为一级,道路交通昼间声环境质量为好。2022年,城区4个声环境功能区7个声功能区定点监测点,各类声功能区昼间和夜间达标率均为100.0%;与上年相比,1类声功能区夜间达标率提高12.5个百分点。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因此建设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资源利用上线土地资源: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租用现有厂房,不新增用地面积;水资源:本项目给排水依托厂区现有,厂区现有供水系统能够满足需求;能源:项目生产设备主要利用电能,为清洁能源。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表13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
19、行,2022年版)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戈IJ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永进路388号,不属于码头项目,也不属于过长江通道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永进路388号,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
20、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永进路388号,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出、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永进路388号,未有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5禁止
21、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永进路388号,不在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和岸线保留区内,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符合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未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符合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
22、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从事医用制品制造,不开展生产型捕捞活动。符合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本项目从事医用制品制造,不属于化工项目,不涉及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符合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从事医用制品制造,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符合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
23、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从事医用制品制造,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行业。符合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从事医用制品制造,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符合表1.4与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长江办发202255号)对照序号文件要求对照分析相符性1一、河段利用与岸线开发(一)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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