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告会主持词及讲座稿(法庭厅长讲稿和派出所所长讲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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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治报告会主持词及讲座稿各位领导、老师们、同学们:大家下午好。为了进一步让法制走进校园,进一步加强中学生的法律意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学生。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召开法制教育报告会。今天,我们很荣幸的邀请到XX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XX法官和XX派出所XX所长,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他们的到来。今天坐在主席台上的学校领导有:XXXXXXXXXXXXXXXXXXo开会之前我提几点要求:1.认真遵守会场秩序,不准交头接耳,不准随意走动。2 .认真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准做与会议无关的事。3 .要注意维持好各班级所在区域的卫生,会议结束后要将
2、垃圾带走保持会场的整洁。4 .鉴于报告会之后要写出心得体会,建议全体同学要认真听讲,对照反思,针对问题无则加勉,有则改之。下面我宣布XX学校法制报告会现在开始,全体起立,奏唱国歌。请坐下。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是提高民族素质的关键,是新时代教育的必然要求,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今天的报告会对创建和谐教育、和谐校园以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意义重大。希望全校师生认真听讲记录、保持会场肃静。现在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XX法官给我们作报告。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制宣传讲座讲稿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大家好,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XX县法院少年庭庭长,从事少年审判工作,今天有幸受邀来讲解这节法制课,是被校领导们那份责
3、任和嘱托所感动,我们大家都在担心着同学们的健康成长,我是一位庭长,也是一位妈妈,我更愿意作为大家的朋友,把我从事少年审判工作以来的所见所闻与大家分享,把我的所思所想与大家讨论,把我的所痛所忧与大家共勉。今天我不想谈古论今,旁征博引,也不想单纯的讲一些枯燥的法条和法律术语,我只想把与你们紧密相关的几个法律概念和你们可能触犯到的或者说青少年犯罪率较高的几种犯罪类型讲给大家,我不敢奢望大家通过这一节法制课对刑法理论有多透彻的理解,我只希望同学们能够从我所讲的这些真实的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以及我对法条的解读有所思、有所想、有所悟,防微杜渐,从而远离犯罪,远离灾难和伤害,健康的成长;今天我讲课的重点不是
4、宣读法条,而是侧重于我们该如何去做,才能避免触犯法律,避免犯罪,我会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用案例的形式将法条给同学们解读,同时我会告诉大家如何增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我先给大家讲几个法律概念:一、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当今世界的三大公害是什么?1、吸毒贩毒。2、环境污染。3、青少年犯罪。青少年犯罪被列为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由此我们不难看出,目前青少年犯罪的严重性。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日益成为全世界所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25岁以下)占全国刑事案件比例一直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约为65%。其中,14-18岁的未成年
5、人犯罪发案率一直呈较快上升趋势,已经逐渐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威胁到了社会的稳定,同时对青少年自身、家庭也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对青少年本人来说,一旦失足犯罪,很可能就会失去自由,影响学业,有的人几年甚至十几年,都要在监狱中度过,想想人生不过几十年光阴啊。出狱后,又要面临找工作,成家立业等生存、生活的诸多压力,其中面临的困难,可想而知。二、什么是违法、犯罪(在此,我们不去学习严格的学术概念,只是了解大概意思就行了。)1、什么是法?用最通俗的话讲,法就是规矩、就是规则。一个学校,有很多学生,很多老师,要想维护学校良好的秩序,必须要制定规矩、规则,这称为校
6、规,校纪。一个国家,有亿万人口,每天会发生不计其数的事,更需要制定规矩、规则,来维护社会的秩序,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则就是法律。法律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遵守的,违反了法律,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什么是违法?违法,就是违反法律。它包括两种方式。第一,应为而不为。即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比如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当你做企业,搞经营时,不去向国家纳税,这就是违法行为。第二,不应为而为之。即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例如公民享有通信自由,禁止私自拆阅他人信件。你未经允许私拆他人信件,就是违法行为。3、什么是犯罪?犯罪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第一,
7、社会危害性。任何犯罪都是危害社会的行为。第二,刑事违法性。任何犯罪都是触犯刑法的行为,也就是说,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不是构成了犯罪,就要看他的行为是不是违反了刑法的明文规定。我国刑法规定了452个罪名,用法学理论中的一句话来概括:“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J第三,应受刑罚惩罚性。也就是说,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一个行为虽然触犯刑法,但情节显著轻微,就不认为是犯罪。只有那些情节严重的,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才是犯罪。三、犯罪的主体什么是犯罪主体呢,犯罪主体就是实施了犯罪行为,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人。什么样的人,才能成为犯罪的主体呢?两个条件:第一,精神正常。第二,达到法定年龄。
8、(刑事责任年龄)精神正常自不必详说,那么多大年龄才可成为犯罪的主体呢?这里希望大家记住三个年龄:14岁,16岁,18岁。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了我国刑法所列举的452个罪名中的任何行为,都不认为是犯罪,也就是14周岁以下这个年龄段属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八种重大犯罪负刑事责任,这八种犯罪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抢劫,强奸,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对其他犯罪都是不负刑事责任,这个阶段称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以上,对任何一种犯罪,都要承担刑事责任,16周岁以上,属于完全负刑法责任年龄。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规定,应当从轻
9、、减轻处罚,而且不适用死刑(包括死缓)。大家对照一下自己的年龄,看我们是属于哪一个年龄段?有的同学说,我属于15岁了,只要不犯刚才说的那八种事,就没事。这种想法是错误的。第一,虽然你由于年龄小,不负刑事责任。但因为犯罪行为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还要由你的家长,即监护人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第二,刑法第17条第4款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J大家看的这几组照片,和我刚刚和同学们讲的几个法律概念,可能,同学们总认为那些离自己很远,其实真的很近很近,只要你稍有不慎,就可能因为一句话、一个过激的行为,你就可能触犯法律,走上犯罪的
10、道路,如果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那么看守所、少管所、监狱可能就是你今后生活的地方,想一想,都不寒而栗,这样的案例屡见不鲜,一会在我列举的案例中大家会体会到,我在工作中看到一个个原本淳朴、善良的孩子因为一时的冲动作出过激行为而带上手铐走进看守所,背后是父母的哭声,亲人的叹息时,真的是触目惊心,感慨万千,我真的好想告诉孩子们几句话:第一句话:真爱生命,享受生活。同学们大部分应该是独生子女,你们的生命不仅仅是你们自己的,也是父母的,甚至是国家的,健康、快乐的生活不仅是你们的权力,也是你们的义务,你们的生命牵动着很多人,维系着几个家庭,每一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过健康、快乐、平安的生活。你们正处在青春期
11、,你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还处在形成期,思想比较单纯,对善恶是非的判断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较差。在生理方面,你们正是身体发育的旺盛期,精力充沛,体力过乘L有发泄不完的过剩精力;在心理方面,处于半幼稚状态,好奇心强,易受暗示,认识表象化,模仿性强,自我控制能力差,处理事情往往不够冷静,情绪化严重,不计后果。我给大家讲几个真实的案例:1、有三个孩子赵某、李某、马某,他们是我们县某村的,有一天,赵某让李某去约一个小女孩出来玩,结果李某没有把那个小女孩约出来,赵某很生气就埋怨李某,越说越生气,就踹了李某一脚,马某一看不干了,认为赵某踹了自己的好朋友,就替李某打抱不平,和赵某吵了起来,于是,就开始约架
12、,到了晚上,马某和李某约了十几个男孩到XX子龙广场,打电话让赵某出来谈谈,其实就是打架,结果赵某不出来,赵某知道他们要打架,但是其嘴上还很硬,说:有本事你们到我家来,在我家门口打,马某一听,我这么多人害怕你吗,说:去就去,谁怕谁。于是,马某和李某就往赵某家走,一边走,一边叫人,最后集聚了十几个男孩,有的还不到十四岁,赵某在家也叫了几个男孩,于是二十来男孩打群架,有的还不到十四岁,结果可想而知了,这三个男孩一个轻伤,两个轻微伤,因为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逮捕,送进了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我刚接触本案时,到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去提审他们三个时,他们还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还自以为是英雄,不肯向对方承认自己
13、的错误,并不让家长赔偿对方,我给他们做了很多的工作,还是不肯回头,这件案件我先后调解了六次,才调解成功,等到开庭时,再见到三个孩子时,他们说:闫庭长,我们错了,我们再也不打架了,我们想早点出去。等我把他们从看守所放出来时,他们深深向我的鞠躬。他们就因为一点小事,在看守所呆了整整九个月,父母赔了十三万,赵某的胳膊一直不能伸直,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其实这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严重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务,情
14、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2、王某有一个女朋友,一天他所谓的女友告诉他:“刘某骂你了,说你。”于是王某一听火冒三丈,不分青红皂白,不去详细了解,拿了一把刀就去刘某家找他,问刘某:你为什么骂我?”刘某其实并没有骂他,双方只要实话实说,告诉他没有骂他,解释清楚就行了,可是处在这个青春期的孩子,血气方刚,认为谁怕谁,不加任何解释的说:“我就是骂了,你能怎样?我愿意骂就骂。”结果两人打起来,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因为故意伤害罪,一个被判两年,一个被判三年,父母整天以泪洗面。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
15、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孩子们,他们就仅仅因为一句话,导致自己入狱,两个家庭的支离破碎,这都是惨痛的教训。我们经常听说的孩子打架事件、杀人事件、跳楼事件等等,一人出事,一个家庭就毁了,我们也知道,你们现在承受的家庭、社会、升学的压力等等,在这个特殊的人生时期,你们所承载的东西很多很多,所以你们要成长起来,学会冷静思考,学会保护自己,保护别人,不伤害自己,也不伤害别人。做一个快乐、幸福、健康的孩子,是每个家长和老师的希望。第二句话:养成良习,拒绝违纪。良习,就是良好的生活习惯,违纪,就是违反校规、校纪。中学生违纪往往是违法的前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态度是我们高中生的必修课,如果在日常生活
16、中经常大错没有,小错不断,对学校的校规、校纪熟视无睹,屡屡违反,你就形成了一种违纪的惯性,在你的思维范畴里,时时存在侥幸心理,存在着无所谓的意识,所以当你走上社会的时候,你就对各种规章制度熟视无睹,就会视国家的法律于不顾,最后走上犯罪的道路。所以,当你现在犯错误时,你应当感恩于老师对你的批评和指正,感恩于同学对你的劝导和提醒,否则有一天当你们犯罪时,那将是你们后悔终生的憾事,也是你们家庭的灭顶之灾。我曾看到过很多很多家长面对犯罪的孩子泪流满面,痛不欲生的样子。1、2011年,一名16岁的学生孙某在学校住校,因为迷恋网络,晚上休息熄灯后,他悄悄的躲过值班老师的检查,翻过学校的围墙跑了出去,想到网
17、吧里去打游戏,可是他身上没有钱上网,于是,在我们县华阳商场附近抢劫了一个过路的女的一部手机,价值800元,结果孙某因犯抢劫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意味着他将在监狱里度过三年。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一个高二学生冯某抽烟喝酒,没钱时就想到从低年纪同学那儿搞钱,利用放学时机,寻衅找茬,说低年纪学生踩了脚或是碰撞了他,采取威逼、恐吓、殴打等手段,抢劫、勒索低年纪同学的钱,被抓后,他说:“我还钱不就得了吗?“干警们问他知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一种犯罪时,他还反问干警:“什么时候放我回去上课?”他不知道他的行为已经已经触犯了法律,最高人
18、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同学们可以看看在我们学校中是否有的学生表现为:抽烟喝酒、翻墙上网、谈情说爱、小偷小摸、敲诈勒索、打架斗殴,他们认为这是“有趣的事”和“光荣的英雄壮举:这些现象都极可能引发违法犯罪行为,想想我们自己是否有这样的行为,看看我们周围是否有这样的现象,我们同学之间可以相互监督,相互帮助,相互劝导,不要轻视这些不良行为,违纪往往是违法的前奏。因
19、此,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积极的生活态度是避免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保障。第三句话:常怀感恩,宽容冷静。你们大部分是独生子女,十几年的家庭生活,唯我独尊,个性突出,自我意识强,对父母的呵护,老师的关爱,朋友的帮助,亲人的疼爱,认为是理所应当的,熟视无睹,一意孤行,只考虑自己的感受,甚至背信弃义都毫无愧疚之意,感恩之心早已荡然无存。在我们生活中值得我们感恩的事情很多,父母的爱惜、呵护、老师的指导教诲、朋友的提醒关心、陌生人的帮助等等都值得我们感恩,感恩是一种幸福,是一种清净,是一种快乐。当同学对你们帮助时,你们是否真正感到了心底的温暖,是否由衷的说一声:谢谢。当老师对你的不足提出批评指正时,你是否感恩
20、于老师的谆谆教导;当父母为你日夜操劳时,你是否感恩于父母的无私付出。现在,你们生活在学校,生活在班集体的大家庭,同学、老师是你们最亲的人,在共同生活中,难免有磕磕碰碰的时候,我们要学会宽容、学会忍让,应该相信同学之间不会有恶意,或者只是一句玩笑而已,可能沟通没有到位,有所误会,所以要学会理解和换位思考,千万不要拳头论英雄,逞一时之勇,后悔一生。1、两个高中的同班、同桌的两个男孩郑某和郭某,两个人平时关系挺好,相互帮助,有一天下课期间一起下楼,郑某平时走路就是来回晃,下楼梯时,不注意擦了一下郭某,郭某当时可能心情不是很好,就说:“你走路晃什么晃。”郑某一听,觉得郭某语气有点横,心里不舒服,不甘示
21、弱的说:碍你什么事,管的找吗?”郭某一听,上去就是一拳,于是,郑某和郭某就打起来,郑某被打轻伤,郭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赔了四万多,判了缓刑,在人生的档案上留下了永远的污点。2、今年4月份,发生在我校的一件事,大家可能都知道,就是因为同学之间磕磕碰碰的一点小事,造成现在的局面,这个案件刚刚结案,双方达成了谅解,王某已经从看守所释放,前几天,我见到王某,我问他:听说你学习挺好的,是吗?”王某说:还行吧。我问他:你后悔吗?他说:后悔,真的很后悔。我说:就因为你一拳头,不仅给对方造成了伤害,也毁了你一生,没能参加高考,你的人生将会是天壤之别,一个是上大学,进高等学府,一个是进看守所,成为一生的污点。如果
22、你当时,冷静一点,可能就不会是现在的结局。他说:当时就是一时冲动,不计后果,只为了哥们义气,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真的很后悔,以后再也不打架了。所以说,孩子们,这都是惨痛的教训,你们不该有所思有所想吗,其实,他们都是好孩子,不是说本质上是多么恶劣,而是不能宽容待人,不能冷静处事,不能常常感恩于别人对自己的善待,如果郭某和王某举起拳头时,能够冷静一下,相互能够宽容、忍让一下,他们的人生将是另一番情景。第四句话:心智尚幼,远离网络。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让我们了解外面的世界,开拓我们的视野,增加我们的知识,为我们生活提供方便,同时它也会给我们带来伤害,带来灾难。所以,面对网络,尤其是你们这
23、些心智尚未成熟的孩子们,要有甄别的使用,你们的年龄小,有时分辨能力差,抵御外界的诱惑能力低,所以往往作出错误的选择。1、去年,我审理的一件强奸案件,那个案件,对我印象很深很深,触动也很大,我真的替那个孩子惋惜。那是一个我县知名高中的一个高二的学生叫刘某,暑假放假期间,在家上网,无意间进入了黄色网页,因为好奇,没有及时关闭该网页,浏览一会后,不能控制自己,走出家门后,在自己家小区楼道里遇见一个八岁小女孩,把小女孩从楼梯里拖到他家里,强奸了小女孩。开庭时,他妈妈抱了一打他的奖状,一直在说:从小学到高中,我的孩子一直很优秀,他是考上的重点高中,可,为什么会这样。整个开庭期间,他妈妈一直在痛哭,刘某回
24、答问题思路清晰,反应迅速,是我这几年来审理的案件中综合素质最高的一个孩子,可是,就是这样一个曾经优秀的孩子,因为正处在青春时的懵懂期,浏览了黄色网页,没能控制好自己,悔其终生。最后,刘某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大好的青春在监狱中度过。2、我举一个因为网络受害的案例,三个被告人,两个男孩褚某、钱某,一个女孩王某,他们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不愿意出去找工作,但是,他们要吃饭穿衣,他们需要各种花销,所以他们利用王某的名字在网上注册了一个QQ号,并留下王某的手机号码,他们利用某种软件,在网上专门查找使用苹果手机的男孩,主动搭讪聊天,以谈恋爱的名男孩聊了几天后,让女孩王某打电话将其约到XX城北面城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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