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主观题真题及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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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2025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主观题真题及答案2024四、(本题22分)自然人甲与乙订立借款合同,其中约定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担保物让与给乙。借款合同订立后,甲向乙交付了汽车并办理了车辆的登记过户手续。乙向甲供应了约定的50万元借款。一个月后,乙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汽车卖给对前述事实不知情的丙公司并实际交付给了丙公司,但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丙公司仅支付了一半购车款。某天,丙公司将该汽车停放在停车场时,该车被丁盗走。丁很快就将汽车出租给不知该车来历的自然人戊,戊在运用过程中因汽车故障送到己公司修理。己公司以戊上次来修另一辆汽车时未付修理费为由扣留该汽车。汽车扣留期间,己公司的修理人员
2、庚偷开上路,违章驾驶撞伤行人辛,辛为此花去医药费2000元。现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法院已受理其破产申请。问题:1 .甲与乙关于将汽车让与给债权人乙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乙对汽车享有什么权利?2 .甲主见乙将汽车出卖给丙公司的合同无效,该主见是否成立?为什么?3 .丙公司恳求乙将汽车登记在自己名下是否具有法律依据?为什么?4 .丁与戊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丁获得的租金属于什么性质?5 .己公司是否有权扣留汽车并享有留置权?为什么?6 .如不考虑交强险责任,辛的2000元损失有权向谁恳求损害赔偿?为什么?7 .丙公司与乙之间的财产诉讼管辖应如何确定?法院受理丙公司破产申
3、请后,乙能否就其债权对丙公司另行起诉并依据民事诉讼程序申请执行?参考答案:1 .有效。因为我国物权法虽然没有规定这种让与担保方式,但并无禁止性规定。通过合同约定,再转移全部权的方式达到担保目的,是不违反法律的,也符合合同自由、激励交易的立法目的。对于乙对汽车享有什么权利,答案一:乙享有的不是全部权,而是以全部权人的名义享有担保权。答案二:由于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乙享有全部权。2 .不能成立。答案一:乙对汽车享有全部权,其有权处分该汽车。没有导致合同无效的其他因素。答案二:虽然乙将汽车出卖给丙公司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对甲也是违约行为,但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法律并不要求出卖人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对
4、标的物享有全部权或者处分权。3 .有法律依据。因依据物权法的规定,汽车属于特殊动产,交付即转移全部权,登记只是产生对外的效力,不登记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本案中因为汽车已经交付,丙公司已取得汽车全部权。4 .有效,因为尽管丁不享有全部权或处分权,但是并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其所得的租金属于不当得利。5 .己公司无权扣留汽车并享有留置权。物权法第231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与债权应当属于同一法律关系。而在本案中,债权与汽车无牵连关系。6 .辛有权向戊、己公司、庚恳求赔偿,因为戊系承租人,系汽车的运用权人;庚是己公司的雇员,庚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己应当担当雇用人(或雇主)责任;庚系肇事人(或者答
5、干脆侵权行为人)。7 .丙公司与乙之间的财产诉讼应当由破产案件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受理丙公司破产申请后,乙应当申报债权,假如对于债权有争议,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能依据民事诉讼程序申请执行。2024三、(本题21分)案情:甲欲出卖自家的房屋,但其房屋现己出租给张某,租赁期还剩余1年。甲将此事告知张某,张某明确表示,以目前的房价自己无力购买。甲的同事乙听说后,提出购买。甲表示情愿但需再考虑细微环节。乙担忧甲将房屋卖与他人,提出草签书面合同,保证甲将房屋卖与自己,甲同意。甲、乙一起到房屋登记机关验证房屋的确登记在甲的名下,且全部权人一栏中只有甲的名字,双方草签了房屋预购合同
6、。后双方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在合同签订后的5日内将购房款的三分之二通过银行转账给甲,但甲须供应保证人和他人房屋作为担保;双方还应就房屋买卖合同到登记机关办理预报登记。甲找到丙作为保证人,并用丁的房屋抵押。丁与乙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但并没有约定担保范围。甲乙双方办理了房屋买卖合同预报登记,但甲遗忘告知乙房屋出租状况。此外,甲的房屋事实上为夫妻共同财产,甲自信妻子李某不会反对其将旧房出卖换大房,事先未将出卖房屋的事情告知李某。李某知道后表示不同意。但甲还是瞒着李某与乙办理了房屋全部权转移登记。2年后,甲与李某离婚,李某认为当年甲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屋造成了自己的损失,要求赔偿。甲
7、抗辩说,赔偿恳求权已过诉讼时效。问题:1 .在本案中,如甲不履行房屋预购合同,乙能否恳求法院强制其履行?为什么?2 .甲未告知乙有租赁的事实,应对乙担当什么责任?3 .如甲不按合同交付房屋并转移房屋全部权,预报登记将对乙产生何种爱护效果?4 .如甲在预报登记后又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5 .如甲不履行合同义务,在担保权的实现上乙可以行使什么样的权利?担保权实现后,甲、丙、丁的关系如何?6 .甲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其妻李某能否主见买卖合同无效?是否可以主见房屋过户登记为无效或者撤销登记?为什么?7 .甲对其妻李某的恳求所提出的时效抗辩是否成立?为什么?参考答案:1.不能。
8、理由是预约虽是合同,其目的在于订立主合同。依据最高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说明,当事人签订认购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将来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的,对方可恳求其担当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见损害赔偿。但是,法院不能强制当事人签订正式合同。乙可以依据合同法第113条恳求赔偿,也可以依据第94条恳求解除合同并恳求赔偿。2 .甲应对丙担当违约责任。甲应说明买卖标的物上有负担的事实而未说明,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在合同有效的状况下,应当纳入到违约责任中。3 .依据我国物权法第21条的规定,预报登记后,甲再处分房屋的,不产生物权效力。即乙对房屋的交付恳求权具有物权性优先
9、权,可以对抗全部的未登记的购买人。4 .预报登记后,甲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只是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假如甲不履行,将对第三人担当违约责任。5 .假如甲不履行合同义务,乙可以选择实现抵押权或者向保证人丁主见保证责任。无论丁还是丙履行担保责任后,都有权向甲追偿。(或:丁、丙可向甲追偿,也可以要求对方(丁或者丙)担当一半的份额)6 .不得主见无效。即使没有处分权,也不影响合同效力。不行以主见房屋登记过户为无效,对于善意的乙不得主见无效。7 .不成立。由于双方为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关系存续是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法定事由。2024四、(本题22分)案情:2月5日,甲与乙订立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
10、定乙购买甲的房屋一套(以下称01号房),价格80万元。并约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先付20万元,交付房屋后付30万元,办理过户登记后付30万元。2月8日,丙得知甲欲将该房屋出卖,表示情愿购买。甲告其已与乙签订合同的事实,丙说愿出90万元。于是,甲与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3日内丙付清全部房款,同时办理过户登记。2月11日,丙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过户登记。2月12日,当乙支付第一笔房款时,甲说:房屋已卖掉,但同小区还有一套房屋(以下称02号房),可作价100万元出卖。乙看后当即表示同意,但提出只能首付20万元,其余80万元向银行申请贷款。甲、乙在原合同文本上将房屋相关信息、价款和付
11、款方式作了修改,其余条款未修改。乙支付首付20万元后,恰逢国家出台房地产贷款调控政策,乙不再具备贷款资格。故乙表示仍旧要买01号房,要求甲按原合同履行。甲表示01号房无法交付,并表示其次份合同已经生效,如乙不履行将要担当违约责任。乙认为甲违约在先。3月中旬,乙诉请法院确认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甲应履行2月5日双方签订的合同,交付01号房,并担当拖延交付的违约责任。甲则要求乙接着履行购买02号房的义务。3月20日,丙聘请不具备装修资质的A公司装修01号房。装修期间,A公司装修工张某因操作失误将水管砸坏,漏水导致邻居丁的家具等物件损坏,损失约5000元。5月20日,丙花3000元从商场购买B
12、公司生产的热水器,B公司派员工李某上门安装。5月30日,李某从B公司离职,但常常到B公司派驻丙所住小区的修理处门前承揽修理业务。7月24日,丙因热水器故隙到该修理处要求B公司修理,遇到李某。丙对李某说:热水器是你装的,出了问题你得去修。修理处负责人因人手不够,便对李某说:那你就去帮忙修一下吧。李某便随丙去修理。李某修理过程中操作失误致热水器毁损。问题:1 .01号房屋的物权归属应当如何确定?为什么?2 .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考察甲、丙之间合同效力时应当考虑本案中的哪些因素?3 .2月12日,甲、乙之间对原合同修改的行为的效力应当如何认定?为什么?4 .乙的诉讼恳求是否应当得到支持
13、?为什么?5 .针对甲要求乙履行购买02号房的义务,乙可主见什么权利?为什么?6 .邻居丁所遭遇的损失应当由谁赔偿?为什么?7 .丙热水器的毁根,应由谁担当赔偿责任?为什么?参考答案:1 .甲、丙基于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于2月11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即完成了不动产物权的公示行为。不动产物权发生变动,即由原全部权人甲变更为丙。2 .甲、丙之间于2月8日形成的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为有效合同。尽管甲已就该房与乙签订了合同,但甲丙的行为不属于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也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无效的因素。丙的行为仅为单纯的知情,甲、丙之间的合同不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因其不以损害乙的权利为目的。
14、3 .2月12日,甲、乙之间修改合同的行为,该行为有效,其性质属于双方变更合同。双方受变更后的合同的约束。4 .乙与甲通过协商变更了合同,且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且己经办理了物权变动的手续,故乙关于确认甲、丙之间合同无效、由甲交付Ol号房的恳求不能得到支持。但是,乙可以恳求甲担当违约责任,乙同意变更合同不等于放弃追索甲在01号房屋买卖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5 .乙可恳求解除合同,甲应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返还给乙。因政策限购属于当事人无法预见的情形,且合同出现了履行不能的情形,乙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须担当责任。6 .应当由丙和A公司担当。张某是受雇人,其执行职务的行为,由A公司担当侵权赔偿责任。
15、丙聘请没有装修资质的A公司进屋装修,具有过错,也应对丁的损失担当赔偿责任。7 .B公司担当。李某修理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其行为后果由B公司担当(合同上的赔偿责任)。或者李某虽然离职,但经修理处负责人指派,仍为执行工作任务,应由B公司担当(侵权责任)。2024四、(本题22分)案情:高校生李某要去A市某会计师事务所实习。此前,李某通过某租房网站租房,明确租房位置和有淋浴热水器两个条件。张某承租了王某一套二居室,租赁合同中有允许张某转租的条款。张某与李某联系,说明该房屋的位置及房屋里配有高端热水器。李某同意承租张某的房屋,并通过网上银行预付了租金。李某入住后发觉,房屋的位置不错,卫生间也较大,但热
16、水器老旧不堪,不能正常运用,屋内也没有空调。另外,李某了解到张某已拖欠王某1个月的租金,王某已表示,依租赁合同的约定要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李某要求张某修理热水器,修了几次都无法运用。再找张某,张某避而不见。李某只能用冷水洗澡并因此感冒,花了一笔医疗费。无奈之下,李某去B公司购买了全新电热水器,B公司派其员工郝某去安装。在安装过程中,找不到登高用的梯子,李某将张某存放在贮存室的一只木箱搬进卫生间,供郝某安装时运用。安装后郝某因有急事未按要求试用便离开,走前向李某保证该热水器可以正常运用。李某仅将该木箱挪至墙边而未搬出卫生间。李某电话告知张某,热水器已买来装好,张某未置可否。另外,因暑热难当,李
17、某经张某同意,买了一部空调安装在卧房。当晚,同学黄某来A市探访李某。黄某去卫生间洗澡,按新装的热水器上的提示刚打开热水器,该热水器的接口处裂开,热水喷溅不止,黄某受到惊吓,摔倒在地受伤,经鉴定为一级伤残。另外,木箱内装的珍贵衣物,也被热水器喷出的水流浸泡毁损。问题:1 .由于张某拖欠租金,王某要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李某想接着租用该房屋,可以实行什么措施以抗辩王某的合同解除权?2 .李某的医疗费应当由谁担当?为什么?3 .李某是否可以更换热水器?李某更换热水器的费用应当由谁担当?为什么?4 .李某购买空调的费用应当由谁担当?为什么?5 .对于黄某的损失,李某、张某是否应当担当赔偿责任?为什么?
18、6 .对于黄某的损失,郝某、B公司是否应当担当赔偿责任?为什么?7 .对于张某木箱内衣物浸泡受损,李某、B公司是否应当担当赔偿责任?为什么?参考答案:1 .李某(次承租人)可以恳求代张某(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王某(出租人)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王某的合同解除权。2 .由张某(出租人)担当。因为张某(出租人)有供应热水(热水器)的义务,张某违反该义务,致李某损失,应由张某担当赔偿责任。3 .可以(是)。张某担当。因为张某(出租人)作为出租人应当依据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修理义务;张某有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的义务。4 .由李某担当。因为李某(承租人)经张某(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
19、但未就费用负担作特殊约定,故承租人不得恳求出租人补偿费用。5 .否(李某或张某均不应当担当赔偿责任)。因为李某与黄某之间并无合同,李某不需担当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对于黄某的损失,李某亦无过错,不需担当侵权责任。故李某不应担当赔偿责任。张某与黄某之间并无合同,张某不须要担当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对于黄某的损失,张某并无过错,不需担当侵权责任。故张某不应担当赔偿责任。6 .郝某不应当担当赔偿责任。B公司应当担当赔偿责任。因为郝某是B公司的工作人员,执行B公司的工作任务,故不需担当侵权责任。因热水器是缺陷产品,缺陷产品造成损害,被侵权人(黄某)既可向产品的生产者恳求赔偿,也可向产品的销售者恳求赔偿。故B公
20、司需担当侵权责任。7 .李某不应担当赔偿责任,B公司应担当赔偿责任。因为李某对衣物受损并无过错。缺陷产品的侵权责任,由生产者或销售者担当,故B公司应对张某衣物受损担当侵权责任。2024三、(本题22分)案情:信用卡在现代社会的运用越来越广泛。设甲为信用卡的持卡人,乙为发出信用卡的银行,丙为接受银行信用卡消费的百货公司。甲可以凭信用卡到丙处持卡消费,但应于下个月的15日前将其消费的款项支付给乙;丙应当接受甲的持卡消费,并于每月的20日恳求乙支付甲消费的款项,丙不得恳求甲支付其消费的款项。2024年3月,甲消费了5万元,无力向乙还款。甲与乙达成协议,约定3个月内还款,甲将其1间铺面房抵押给乙,并作
21、了抵押登记。应乙的要求,甲为抵押的铺面房向丁保险公司投了火灾险,并将其对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恳求权转让给了己。2024年4月,甲与张某签订借款意向书,约定甲以铺面房再作抵押向张某借款5万元,用于向乙还款。后因甲未办理抵押登记,张某拒绝供应借款。2024年7月,因甲与邻居戊有冲突,戊放火烧毁了甲的铺面房。在保险公司理赔期间,己的债权人庚向法院申请冻结了保险赔偿恳求权。问题:1 .2024年3月之前,甲与乙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乙与丙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甲与丙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考点】合同类型、无名合同【解析】甲持卡在丙处消费,由乙向丙付款,这是一种无名合同关系,参照托付合同的规定处理。甲应依
22、其消费金额向乙还款,甲乙之间还形成借款合同法律关系(或形成还款关系)。丙负有接受符合条件的持卡人的消费,即丙受乙的托付向第三人(消费者)为给付,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义务,这是一种类似于托付的关系(或无名合同关系)。乙在丙完成对第三人的给付之后,丙有要求乙付款的权利。甲与丙之间构成买卖合同关系。2 .丙有权恳求乙支付甲消费的款项但不得恳求甲支付其消费的款项,其法律含义是什么?乙可否以甲不支付其消费的款项为理由,拒绝向丙付款?为什么?【考点】债务担当【解析】甲在丙处的消费的付款义务,由乙担当。这是就将来可确定的债务,甲与乙订立债务担当协议。而且是经债权人同意的免责的债务担当,即免责的由乙担当,丙不
23、得向甲主见权利。乙不行以甲不付款为理由拒绝向丙付款。因为甲与乙、乙与丙之间的债的关系是独立的,而且债务担当具有无因性。3 .如甲不向乙支付其消费的款项,乙可以主见什么权利?如乙不向丙支付甲消费的款项,丙可以主见什么权利?【考点】违约责任、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解析,】假如甲不向乙支付其消费的款项,乙可依甲乙之间的还款关系要求甲支付其所消费的款项及利息(违约责任)。假如乙不向丙支付甲所消费的款项,丙可依乙丙之间的还款关系要求乙支付甲所消费的款项及利息(违约责任)。4 .如丙拒绝接受甲持卡消费,应由谁主见权利?可以主见什么权利?为什么?【考点】合同的相对性【解析】应当由乙主见权利。乙可以依据其与丙之间
24、的托付关系对丙主见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因为在乙与丙之间的丙负有接受符合条件的持卡人的消费,即丙受乙的托付向第三人(消费者)为给付,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义务。在这一合同关系中,甲不是其当事人。5 .张某拒绝向甲供应借款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考点】民间借贷合同的实践性【解析】张某不构成违约。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供应借款时生效。张某未向甲供应借款,借款合同未生效。6 .甲的抵押铺面房被烧毁之后,届期无力还款,乙可以主见什么权利?【考点】物上代位权【解析】乙可以就甲对丁的保险赔偿金和甲对戊的损害赔偿金主见优先受偿权。(或乙可以行使甲对丁的保险赔偿恳求权、甲对戊的损害赔偿恳求权)乙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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