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祥符平价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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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内容26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55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74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57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180七、结论184附图: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二项目周边敏感点分布图附图三项目噪声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四项目平面布置及道路图附图五项目所在地水功能区划图附图六高安市生态红线图附图七高安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八江西省主体功能区划图附图九典型生态保护措施图(1)附图十典型生态保护措施图(2)附图十一项目施工平面布置图附图十二项目噪声防护距离图附图十三项目运营期跟踪监测布点图附图十四项目永久及临时用地与高安市生态红线套合图附图十五
2、项目新建及改造道路布置图附图十六项目复垦保护措施图1附图十七项目复垦保护措施图2附图十八项目临时用地占用基本农田范围图附图十九项目运营期道路存续图附件:附件一委托书附件二关于高安祥符平价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宜市发改政务202225号)附件三关于高安祥符平价风电场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宜市发改政务202244号)附件四高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项目用地选址意见的函附件五高安市林业局关于项目用地选址意见的回复附件六高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项目用地选址意见的回复附件七高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项目用地选址意见的回复附件八高安市水利局关于项目用地选址意见的函附件九高安市文广局关于项目用地选址意见的函附件十一 附件
3、十二 附件十三 附件十四 附件十五 附件十六 附件十七 附件十八 附件十九 附件二十附件十高安市祥符镇人民政府关于项目用地选址意见的函国网宜春供电公司关于本项目接网初步意见高安市人民武装部关于项目用地选址意见的函项目环境现状检测报告测绘报告高安市林业局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高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本项目永久用地的请示江西省林业局关于本项目使用林地的审核同意书高安市林业局关于本项目临时用地使用林地的批复项目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项目公众参与附件二十一 附件二十二 附件二十三 附件二十四 附件二十五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本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高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本项目选址的意见回复项目风机噪声测试报告专家组意见及
4、其修改单专家复核意见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高安祥符平价风电场项目项目代码2206-360900-04-01-13672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西省(自治区)宜春市高安县(区)江符乡(街道)_L_(具体地址)地理坐标(115度24分24.416秒,28度32分21.887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D4415风力发电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1035Im2建设性质R新建(迁建)人改建人扩建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人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人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人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
5、号(选填)2206-360900-04-01-136726总投资(万元)5800()环保投资(万元)892环保投资占比()1.54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R否人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项目类别本项目地表水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水库:全部;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不涉及引水工程地下水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不涉及生态涉及环
6、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不涉及大气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不涉及噪声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不涉及环境风险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不涉及规划情况
7、宜春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2022年7月14日、高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高府发(2022)9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与宜春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规划风能资源条件章节,宜春的地形和气候特点,决定了宜春的风能资源分布情况。风能资源较为丰富的地方,主要集中在东部县市如丰城、高安、靖安和奉新等地,而西部区域由于受南北山脉阻挡,风资源相对贫乏。本项目位于高安市,风能资源较为丰富。根据2.4小节小结结论可知在风力发电方面,高安市、袁州区以及樟树市地区的风能丰富区,可开展集中式风电工程建设。本项目位于高安市,可开展集中式风电资源建设。与高安市“十四五”生
8、态环境保护规划高府发(2022)9号符合性分析对照高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专栏一产业结构调整重大工程一能源结构调整工程,调整以煤炭(直接燃烧)为主的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积极有序推进新能源发展,推进远景新能源IooMW风力发电项目等项目。可知本项目符合高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属风力发电项目,风能资源是清洁的可再生的绿色环保能源,风能的开发和利用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传统的能源结构,实现能源产业多元化,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本项目属于鼓励
9、类中“五、新能源中的2、氢能、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市发改政务(2022)25号”文对项目进行了核准(项目代码:2206-360900-04-01-136726)0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2)与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相符性其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通知(发改能源(2005)2517号),“风能及风力发电,列在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首位。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发改委的能源发展规划。二、选址规划合理性分析(1)项目用地符合性分析根据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征求高安祥符平价风电场选址意
10、见的回复,高安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申请高安祥符平价风电场项目临时用地的报告和关于高安祥符平价风电场项目选址的回复意见、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高安祥符平价风电场项目中请临时用地的批复及高安市林业局关于高安祥符平价风电场项目用地选址意见的回复,项目位于高安市祥符镇境内,项目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和林地等,项目风机位选址不涉及镇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候鸟迁徙路线,不涉及国家公益林、天然乔木林、湿地公园以及自然保护地。本项目临时用地中风电机组区临时占地中有部分占压区域基本农田,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可知:“临时用
11、地一般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用地、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经复垦能恢复原种植条件的前提下,土地使用者按法定程序申请临时用地并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可临时占用,并在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一般不超过两年,同时,通过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等工程技术措施,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本项目永久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临时用地吊装平台施工过程中主要以占压为主,扰动深度小于20cm,待耕地变旱后,并辅以铺设钢板铺垫可直接利用占地进行吊装。因此吊装平台不发生表土剥离,直接采用钢板铺垫。项目已按法定程序申请临时用地并编制土地复
12、垦方案,项目临时用地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和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且本项目尽量选择农闲时期进行施工作业。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高安市用地规划。(2)区域环境功能规划分析本项目附近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地表水锦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m类标准,风机机位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周边敏感点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因此,项目所在地与当地的环境功能区划相一致,从环保角度来说本项目的选址是合理可行的。三、“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高安市祥符镇,根据2018年7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赣府发(2018)2
13、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赣府发(2020)17号)公布的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全省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图件,全省生态空间保护红线总面积为46876.00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比例28.06%,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的主导生态功能,分为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和水土保持3大类共16个片区。经比对,本项目用地范围不在生态红线管控区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n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
14、准(GB3096-2008)1类。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通过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水来自供水管网,用电来自市政供电;项目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和利用、污染防治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限,因此,资源的利用符合国家相关要求。(4)环境负面准入清单根据关于发布宜春市各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宜环
15、委字(2021)1号)可知,宜春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94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划分优先保护单元18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7.5%,主要分布在我市锦河、耶溪河、修水、潦河、北潦河,赣西一赣西北森林生态屏障区,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面积占比较高的区域。重点管控单元,指对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需进行重点管控的区域。划分重点管控单元51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0.3%,主要分布在宜万经济走廊、赣江干流沿岸,320国道及昌铜高速经济带,袁河、锦江中下游腹地的
16、城镇化和工业化区域,涉及各类开发区、城镇规划区以及环境质量改善压力较大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划分一般管控单元25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42.2%。本项目位于江西高安市祥符镇,属于关于发布宜春市各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宜环委字(2021)1号)中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重点管控单元1(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6098320001),其准入清单见下表。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禁止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现有产业改、扩建不得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淘汰类规模和生产工艺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允许类符合限
17、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禁止赣江干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新布局重化工园区,赣江干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不得新上化工、造纸、制革、冶炼等重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造纸、制革、冶炼等重污染项目符合不得在城镇居民聚集区域、规划区,主导风向上本项目不属于化工(单纯混合、互符合表12与宜春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清单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间局束空布约风向,以城镇中心为界线,向外延伸5公里,新建化工(单纯混合、互配除外)、农药(原药生产)、钢铁、焦化、水泥(熟料)、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污染型项目配除外)、农药(原药生产)、钢铁、焦化、水泥(熟料)、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污染型项目各类保护地、生态红线法律法规
18、中规定的禁止类、限制类建设活动本项目不在保护地、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城市建成区现有重污染企业(钢铁、水泥、浮化玻璃等)限期退出或改造本项目不属于重污染企业符合依法依规清除距离赣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未入园的化工企业,依法关闭“小化工”企业,全面加强化工企业环境监管本项目不属于未入园的化工、小化工企业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到202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9.86万吨、1.16万吨、6.02万吨、7.97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4.3%、3.8%、14.58%和24.75%;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
19、比2015年下降19.5%,“十四五”及以后执行省级下达的管控指标要求本项目无总量控制要求符合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至2020年现有集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由一级B提标至一级A;国家级开发区内应淘汰煤气发生炉等高污染设备不涉及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建立企业、园区、地方政府之间环境风险联防联控体系和联合应急体系;增强与萍乡、新余等地的联系,完善流域合作,推动建立跨区域的袁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不涉及资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到2020年全市水资源利用量控制在36.85亿立方,“十四五”及以后执行省级下达的管控指标本项目用水量较小符合地下水开采要求禁止在塌陷区、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开采
20、地下水本项目不涉及地下水开采符合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2020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7%,能源消费总量增量控制在163万吨标准煤以内,“十四五”及以后执行省级下达的管控指标要求/符合禁燃区要求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已建成的应逐步或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设施使用符合根据上表可知,项目符合关于发布宜春市各环境管控单要求要求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宜环委字(2021)1号)中宜春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表13本项目与高安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相符性一览表单元编码ZH36098320001单元名称
21、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重点管控单元1单元类型重点管控单元单元范围筠阳街道、祥符镇、瑞州街道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维度清单编制要求准入要求本项目符合情况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小(二)型以上水库全面禁止肥水养殖本项目不涉及符合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城市建成区(园区外)内现有有色金属、造纸、印染、陶瓷、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按照畜禽养殖规划,现有禁养区养殖场逐步退出或关停本项目不涉及污染物排放管控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中心城区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本项目废水均能得到合理处置符合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值污染物排放应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均能满足国家地方排放标准要
22、求符合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绩效水本项目污染物排符合绩效水平准入要求平应达到相应水平放绩效水平能达到相应水平环境风险防控安全利用类农用地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应制定农用地等安全利用方案,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不涉及符合本项目建设符合高安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环境管理要求。四、与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号)相符性分析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对比如下:表14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表序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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