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镜湖大越安置小区一期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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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越城区镜湖大越安置小区一期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盖章):绍兴市城北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十月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1.1 工程内容及规模11.2 编制依据513评价目的和重点71.4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7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简况82.1 自然环境简况82.2 社会环境简况92.3 区域基础设施概况13三、环颊量状况153.1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153.2 周边污染源情况173.3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18四、IWMS用标准194.1 环境质量标准194.2 污染物排放标准204.3 总量控制指标22五
2、、工8分析231.1 施工期主要污染分析231.2 营运期污染源强25六、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32七、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337.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337.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377.3 高层建筑的影响分析43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508.1 实施清洁生产措施538.2 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548.3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588.4 环保投资估算618.5 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61九、选址布局合理性和环保审批符合性分析649.1 选址布局合理性分析649.2 环保审批符合性分析64十、结论与建议6710.1 基本结论6710.2 综合评价结论7412 3
3、 4 5 6 S:国羽Ia回羽a J J J Mn Mn M 7J 7J12 3 4 5 1 伟件件件件件表表 附附附附附附附附项目地理位置及大气、水监测点位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及噪声监测布点图项目总平面图绍兴市环境功能区划图绍兴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图绍兴市镜湖新区规划图本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项目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项目土地预审意见污水入网意见书环境监测报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登记表项目名称越城区镜湖大越安置小区一期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绍兴市城北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浙江省(-自治区、直辖市A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镜湖管委会内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312000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镜湖区块(地块东
4、面为强头安置小区,南至兴越路,西面为闲置用地,北至大越安置小区二期建设地块)立项部门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越发改项建201615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口技改口行业类别房地产开发经营K7010用地面积33974.1m2绿地率30%总投资(万元)114440环保投资(万元)1458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27%评价经费(万元)投产日期2019年12月1.1 工程内容及规模1.1.1 项目由来在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中,绍兴市越城区镜湖区块作为绍兴中心城市的绿心定位进一步确定,它将在未来绍兴大城市中肩负起生态调节中心、休闲旅游中心和行政管理中心等功能,未来城市中心区越州新城
5、将依托镜湖区块发展。随着镜湖区块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城市管理体制相对滞后造成新区内存在许多“城中村”的特殊现象。随着镜湖区块建设进程的加快,必须切实有效的解决镜湖区块城郊结合部新农村的建设问题,改善村民居住环境,加快城市化进程,推进城市郊区化、郊区现代化。镜湖区块将按照规划部署,对城郊结合部的行政村分期分批按照城中村改造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把落后的村庄形态改造成为“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备、环境优美、文明有序”的现代化郊区新农村,目前已开始启动多个新农村改造和安置房建设,大越安置小区一期主要作为解决东浦镇村民建设拆迁安置需求的工程,也提上议事日程。目前该项目建议书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
6、和改革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环保管理部门的意见,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分类目录,该项目经营内容中涉及U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156房地产开发(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因此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现场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和向市环保管理部门汇报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审查,以作为建设单位环境管理和管理部门决策的依据。1.1.2 项目概况(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镜湖区块,地块东面为强头安置小区,南至兴
7、越路,西面为闲置用地,北至大越安置小区二期建设地块。项目周边情况详见附图2。(2) 建设进度项目建设年限为2017年6月2019年12月。(3) 主要技术指标越城区镜湖大越安置小区一期建设工程总投资约114440万元,拟征用土地33974.1平方米(约50.96亩),新增住宅和配套公建92314.4平方米,计算容积率面积84610.6平方米(包括住宅80048.2平方米、配套公建4080.0平方米、配电房和开关站464.4平方米、门卫18.0平方米),首层及夹层非机动车库(不计容)7703.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5260平方米,配套建设地下建筑面积21119.5平方米,项目实施后,可提供各户
8、型住宅约636套,可满足东浦镇光相村以及杨港村、袁川村的安置需要。项目主要技术指标见表1.1-1表1.1-1主要技术指标项目单位数量总规划用地面积M233974.1总建筑面积M2113433.9其中住宅建筑面积M280048.2配电房、开关站M2464.4配套公建建筑面积M24080门卫建筑面积M218规划地下建筑面积M221119.5首层及夹层非机动车库M27703.8建筑密度%15.5容积率%2.49绿地率%30停车位个695其中地下机动停车个499地上机动车停车数个196总户数户636建设单位按照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饮食业环保技术规范对其它服务用房限制兴办
9、产生噪声、油烟、异味等污染的饮食、娱乐、修理和加工经营单位;不得播放大音量音乐或以叫卖声录音带来招揽顾客。服务用房经营的项目中涉及到环境污染问题的,需单独另行办理相关环保手续。1.1.3 总体布局工程建设着眼于居住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创造富有特色的、安静的、平和的人居环境。地块建筑红线按规划及有关部门规定作了预留及后退。路网规划均能满足规划及消防等职能部门的要求。对居住入口、配套用房及城市道路三者的关系做了认真处理,做到合理分流,联系方便。根据地理位置和规划条件,大越安置小区一期在小区南侧兴越路设置人行出入口,在东侧规划支路设主出入口和次(车行)出入口,入口连接内环形通道,在南侧布置两幢20层板
10、式建筑,其一二层为配套公建,上为住宅,沿中轴线布置两幢板式住宅,南为21层、北为23层,板式建筑东西两侧均布置2幢相同层数的点式住宅,中间布置中央花园,东、西两脚布置开关站和配电房;区块配套设置地下室,作为人防和地下停车使用。小区总平面布置体现了“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对区域内建筑物设计进行了细化,在合理布置功能的前提下,做到建筑平面的多样化、道路系统的多变性,绿地小品的多重性,使区域的外部空间变的丰富多彩。公共及环保设施布置情况见表l.l-2o表1.1-2公共及环保设施布置情况序号名称数量设置位置距居民楼最近距离1小区入口2个主入口设置在南面兴越路和东面规划支路上均在20m以外2地下车库出入
11、口2个6#楼北面、3#楼东南面距离6#高层20.5m、距离3#楼高层15m3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排放口3个分别通过3#、4#、5#高层屋顶排放Z4配套公建4080平方米I#、2#高层1、2层相邻5配电所2间3#、5#高层北面距离5#楼20m、距离3#楼18m1.1.4 公用工程(1) 给排水给水项目生活、绿化和消防用水水源皆由城市自来水管供给,多路进水,进水管DN300,在区块内环状布置。消防用水量按发生一次,室外消火栓一次流量为15L/S,室内消火栓系统一次流量为20L/S,持续时间2小时计,用水量为252M3。排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室外雨、污水分流,室内雨、污、废水分流。屋面及道路雨水经有组
12、织收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污水采用分质排水,室内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地下车库清洗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市政废水管道。(2) 电气本项目地处绍兴市越城区镜湖区块,供电设施完善,电源可靠,质量稳定,完全能满足供电要求。住宅小区属三级负荷,小区设2座35KV开闭所,可供本项目用电,35KV电源由IlOKV东浦变引入。(3) 燃气系统本工程用气点是在住宅小区,设有燃气调压泵站,由市政燃气管线接入。(4) 通风排烟设计:地下车库采用机械排风系统,每个防火专区设置单独机械排风系统,进风从通风采光井或汽车坡度中进入,排放量以6次/小时计。(5) 停车位项目有机动车停车位695个,其中
13、地面停车位196个,地下停车位499个。1.1.5 原辅材料及资能源消耗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l.l-3o表1.1-3原辅材料消耗情况序号名称消耗量1水161200吨/年2天然气122.16吨/年3电20万度/年1.2编制依据1.2.1 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28);(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
14、5年修订);(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1998.11);(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3月190);(10)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11)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国家环保部环发(2012)98号)(2012.8.8);(12) 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04号);(13)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本);(14)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修订本);(15
15、) 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7.1);(16)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年修订本);(17) 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本);(18)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省环保厅浙环发200976号);(19)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省环保厅浙环发200977号);(20) 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21) 绍兴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制度(绍市环发201025号文附件);(22)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
16、;(23) 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年);(24)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25) 绍兴市区建筑泥浆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绍政办发201298号);(26) 绍兴市区建筑泥浆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2012.8.14);1.2.2 技术规范国家环保部(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2011,HJ2.2-2008,HJ/T2.3-1993,HJ2.4-2009,HJ610-2016,HJ19-2011以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2)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
17、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2005.4O1.2.3技术文件和其他依据(1)项目建议书批复;(2)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3)绍兴市环境功能区划(2016);(4)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5)绍兴市区环境空气、声环境功能区划;(6)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简况(7)绍兴市城北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我单位签订的技术合同及其他相关基础资料。1.3评价目的和重点13.1评价目的通过对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调查,从项目营运期、建设期对地表水、大气、声环境、生态环境等正负两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价,从环境保护角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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