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个人房屋租赁合同(32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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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个人房屋租赁合同(32篇)上海市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精选32篇)上海市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篇1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有限公司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有限公司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号2栋3楼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租用期三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二、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含建筑税),每年租金24000元(大写:贰万肆仟元整)。三、租用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它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四、租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五、
2、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六、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七、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设施一个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八、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九、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0。2万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即本合同房屋租金的三十分之一乘以剩余租期年数),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0。2万
3、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十、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无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一、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二、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十三、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如遇与国
4、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十四、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第二种方式解决(以下方式只能选择一种):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甲方:乙方:代表:代表:电话:电话:上海市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篇2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
5、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
6、买权。5、解除本合同的条件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四)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6、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日内
7、仍未交付的;(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七)O7、违约责任(一)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二)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三)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
8、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四)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租房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五)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六)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
9、乙方另行支付。8、其他条款(一)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10、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四)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租房合同规定索赔。(五)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一上海市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篇3甲方(出租人):发展有限公司乙方(承租人):有限公司鉴于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使用事宜曾达成协议,现大楼一、二楼北面半层占用人公司与甲方的租赁合同已被法院终审判决解除,甲方、乙方作为房产所有人、承租使用人,就该部分房
11、产相关权利的行使不存在法院上障碍,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将营业用房层至一层营业用房(不含楼道、电梯等公摊面积)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期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承租。二、乙方已租赁使用部分继续使用;甲方于年一月日正式将该房产第一、二层的北面半层(即原占用人公司占用部分)交付给乙方。若届时乙方无法按时入驻,甲方须支付乙方违约金万元,并按每逾期一天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对于甲方支付乙方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应向第三方追偿。三、房屋租金为每年人民币万元(其中第一层以每平米每天元计,约万元;第二层以元计,约万;第三、四层以元计,约万元)。
12、租金于年按原租金的%递增,于年在年的基础上再递增%o乙方先交租金后租用,每个月结算一次,在每季第一个月的号之前将租金支付给甲方。如乙方不能按时向甲方交纳租金,逾期按租金的%每天加收滞纳金,超过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全额开具正式租赁发票,凭票收款。四、房屋交与乙方后,电梯改造、空调安装以及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负责。五、甲方提供有关房屋资料给乙方,工商登记注册由乙方自行办理;租赁许可证由甲方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双方均有义务积极协助对方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六、乙方必须依法经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并另行与甲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如遇乙方发生有关民事、刑事纠纷
13、,均由乙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有关水、电及电话费用由乙方自负。水电分表由甲方负责安装,安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万元,在租赁期间转为押金,并且不抵作租金,待协议终止,水电费等付清后,个月内甲方无息归还乙方。物业管理费用按承租方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元收取,每季度交予甲方一次,支付时间与租金一致。物业管理费用含:中央空调、观光电梯和货运电梯维护保养费和门前三包费、社区卫生费。七、如乙方需装潢必须事前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认可,施工中不得破坏房屋结构(指承重梁及承重柱体)及原设施。具体装潢方案、事项双方应另行签订装潢协议书。租赁期满后,除可移动的设施外,其它装潢乙方不得拆除毁坏,无偿归甲方所
14、有。搬迁后日,房屋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归由甲方处理。八、本大楼层至层的外门面无偿交乙方使用(所有广告宣传材料由乙方自负)。九、如乙方对该经营场所进行转租、转包,须经甲方同意;其项目不得与甲方五至顶楼的经营项目相冲突,并与甲方协商后方可办理。十、如遇拆迁等不可抗拒的因素,本协议无条件终止。如由政府等补偿的店铺装修补贴,相应的部分依法归乙方所有。十一、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各项条款,如发生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十二、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代表:代表:签订日期:年
15、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上海市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篇4甲方(出租方):住所:邮编:本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法定联系电话乙方(承租方):省(市)/地区:性别:出生年月:住所(址):邮编:乙方的其他承租同住人共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情况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Hl甲方将座落在本市【区】【县】路【弄】【新村:【号】【幢】室(部位)的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一平方米,房屋类型为结构为,房屋
16、用途为居住。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地产权证,编号:_,编号:,并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1-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并保证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第二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2-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一年一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租赁日期自一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2-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
17、还该房屋。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第三条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3-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租金为(币)元。月租金总计为(币)一元。(大写:_万_仟_佰_拾_元一角整)。上述租金保持在租赁期限内不变,如需变动,则须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3-2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0租金的%支付违约金。第四条保证金和其他费用4-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币)元。保证金收取后,甲方应向乙
18、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4-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担。第五条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6-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其中,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6-2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
19、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6-3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第六条房屋返还时的状态6-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币)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6-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
20、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第七条转租、转让和交换7-1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乙方转租该房屋应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7-2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八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8-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
21、的;(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四)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并将于租赁期限内被处分的。(六)O8-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
22、房屋损坏的;(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六)乙方擅自增加承租同住人,且人均承租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八)o第九条违约责任9-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乙方可以减少租金或变更有关租金条款。9-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9-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3、9-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9-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9-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第十条解决争议的方式10-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10-2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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