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商铺租赁合同(3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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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手商铺租赁合同(33篇)二手商铺租赁合同(精选33篇)二手商铺租赁合同篇1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规定,经友好充分协商,就下列事项达成一致,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租赁商铺情况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位于路号的商场楼号商铺,具体位貉附平面图(该图只作方便鉴别之用,并不包括该房屋之外墙部分),由乙方经营本合同所约定的品种项目。1.2 该商铺的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甲乙双方同意不就该商铺的租用面积与政府测绘或其他任何人士或组织测量的面积或与建筑面第二条、租赁者情况及租赁期限2.1
2、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2 在经营中乙方应遵守国家工商、税务等有关政策,乙方必须依法纳税和向有关部门缴纳相关费用,凭照合法经营;乙方应在正式合同签订后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未按时办理的视作违约;乙方享有独立经营自主权,财务独立核算,对其经营风险和经营中债权、债务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涉。2.3 如甲、乙双方提供的上述证件在租赁期内有任何变更,必须于证件变更后的14天内向另一方提供变更后的证件复印件。2.4 乙方以个人身份租赁该商铺,应具有合法成年公民身份,及非犯罪、服刑或无政治权利等人员,由本人亲自签订本合同。2.5 合同租赁期限20_年1月1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3、租赁期限共计三年)。其中本合同签订并办理进场手续后至15日为装修期。2.6 乙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必须按约定时间启动商铺装修工作,不得拖延;必须依照约定时间完成商铺装修并进入正常营业状态,否则视作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三条、进场费及履约保证金3.1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进场费人民币16665元整,该费用在乙方撤铺时(合同期满、中途变更、乙方违约、因其它原因需终止本合同)甲方将不予返还。3.2 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16665元整,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所有条款之部分保证。3.3 如乙方租金及商场运营综合管理费根据本合同调整时,履约保证金亦相继调整,差额由乙方加付或收回。3
4、.4 履约保证金将由甲方持有,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内扣除乙方未支付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项、滞纳金、因违约而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补偿费、甲方垫付之费用),甲方可按实际损失数额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抵偿;在本合同的履行期间,履约保证金被因上述原因抵付之后,甲方将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付款通知书后10天内补足,3.5 乙方信守履行合同所有条款的承诺,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双方因故(本合同条款所列定之原因)同意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将该商铺在不影响其继续正常租赁及使用的状况下搬空交还甲方后30天后(60天内),将该履约保证金(扣除任何乙方应付而未付之款项后
5、)无息退还予乙方。3.6 如乙方擅自撤铺或中途停止营业,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全额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甲方之损失。3.7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实行先行赔付,收取的服务质量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整(简称质保金),在退场30天后(60天内)若无经济纠纷及商品退调纠纷,甲方凭退场确认单及收据退还乙方质保金。3.8 乙方退场后须及时至工商局办理变更或注销营业执照相关手续,同意于本合同签订时出具相关委托手续。第四条、租金、商场运营综合管理费及其他费用4.1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下列费用:租金:双方议定从20_年1月1日起至20_年5月30日
6、止(为免租期),此期间乙方需支付给甲方15元/平方米的物业管理费及商铺所产生的水电费。从20_年6月1日开始至合同期结束,乙方需支付55元/平方米每月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用。商场运营综合管理费:按商铺建筑面积,15元/平方米•月计算,每月合计为人民币肆仟伍佰肆拾五元整(大写)。付款方式:每月28日为对账周期,乙方确认无误后,请于次月10前应将上月租金及管理费存入甲方指定账户内电费:按该商铺内独立电表所显示的用电量,并参照有关供电部门的收费标准计收;如乙方在日常经营中需安装使用动力电,经甲方允许后,每月按实际用电量向甲方支付费用及管理费;凡逾期七天不付电费者,甲方将停止向乙方供电的同时,
7、乙方须按上海市供电局4.2 甲、乙双方的经营所得,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各自依法缴纳各项税款;如有必要,乙方同意及时向甲方所在地税务机关递交税务联系单。4.3 甲、乙双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内容和每月双方所定下的租金数目乃商业机密,乙方有责任不予外泄;如因乙方外泄而引致甲方有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并对该事情负责;甚至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没收乙方之全额履约保证金。第五条、装修5.1太阳城购物中心的通道、楼梯、盥洗室、外立面、外部环境等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由甲方负责维修及管理,并负责为经营场所提供冷气(开放时间依照国家规定)。5.2 乙方对该商铺进行装修,装修设计及所用之材料必须
8、取得甲方批准。5.3 如乙方对商铺内原装修需整体改动(含地面调整、玻璃橱窗、更衣室等),应在施工前三天向甲方提供改动方案(含施工图及装修材料说明),并经甲方审核认可,方可施工;如乙方需部分改动(含粉刷墙面、照明设备、灯箱广告内容等),应在施工前一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审核认可,方可施工。5.4 乙方必须于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装修工程交甲方验收;如验收不合格,乙方不得擅自开业,甲方有权要求进行整改,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整改至合格为止。5.5 乙方自行负责承担该商铺内的日常修缮维护,如需甲方工程部配合维修需支付相关费用。5.6 除得到甲方书面许可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改装或改动固定设备、分割
9、墙或其他设施;不得擅自接驳电线、主线或将甲方提供的独立电表另接分表;不得私自安装移动式广告灯箱;不得毁坏商铺内的消防设施、玻璃隔断、墙、梁结构和设备等,如因乙方及其受聘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而造成甲方及其他商铺蒙受损失的,乙方必须负完全赔偿责任。5.7 乙方使用的甲方各项设施、装貉,如有故障隐患应立即通知甲方有关部门排除,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第六条、商场管理9.1 乙方不得在甲方的公共通道、公共场地或防火之必须场所,放貉任何商品、摆设、广告、灯箱等物品。9.2 乙方及其受聘人员不得在该商铺内储存危险品或违禁品,亦不得在该商铺内存放活的家禽、动物等。9.3 乙方及其受聘人员不得在该商
10、铺范围以外将商品摆设、陈列、储藏或向他人兜售;甲方有权以合理的办法清理及处理非经许可留筠在公共范围内之货物、纸盒或其他任何障碍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9.4 乙方及其受聘人员在该商铺及商场范围内不可作出任何令公众讨厌或骚扰他人和毗邻业主的行为。9.5 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或商场之名义和形象对外刊登广告、消息及印刷宣传品,及签订协议、合同、契约及其他法律文件。9.6 甲方有权制定适用于商场所有租户的统一推广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折扣、租户赞助计划等)或在商场内及广场上举行整体推广、公关活动,乙方应当积极配合实施及提供合理的协助。9.7 乙方及其受聘人员必须保证商铺内、外清
11、洁、卫生、整齐,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配合商场实行垃圾袋装化,爱护商场之所有公共设施。9.8 乙方及其受聘人员应确保该商铺的安全,并防止火灾的发生(必须配貉灭火器),若发生意外经确认责任在乙方,乙方必须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9.9 为保持商场形象及提高商场管理水平,乙方及其受聘人员同意遵守甲方不时制定的管理规章。第十条、违约处理10.1 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之全部,并追讨乙方违约而引致的一切损失。10.2 因乙方及其受聘人员的某种行为而造成甲方信誉受损时,乙方应负完全法律责任及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任何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消除乙方上述违约事件而造成的影响及弥补甲
12、方名誉损失所花费的法律、广告等费用),对于上述费用及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不得异议。第十一条、商铺返还11.1 乙方撤铺时(合同到期、中途变更或因乙方违约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原铺内装修(包括地、顶、壁、玻璃隔墙、固定灯具、更衣室、固定橱柜等)不得拆除,所有权属甲方,乙方无权就此要求甲方给予任何补偿或赔偿。如有损坏,乙方应负完全赔偿责任。11.2 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起两天内将该商铺完整无损地交还予甲方,逾期甲方有权自行进入腾空或甲方认为适当之方法处理该商铺,如乙方物品有毁损或遗失,甲方概不负责,乙方不得异议或要求赔偿。第十二条、免责条款甲、乙双方同意在合约期内,有下列情形之
13、一的,本合同将自行终止,双方无须向对方作出任何赔偿:11.3 1非甲、乙双方过错造成的烟、水、火灾、各种机电系统及设备的失灵或故障和排水、煤气、电力的泄漏或供应中断而造成不能正常经营的。12.2 该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12.3 该商铺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12.4不可抗力因素。第十三条、其他条款13.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通过订立补充或变更协议进行约定。13.2 甲方制定的其他相关规定如在此合同中未提及,但已明确告知乙方的,均视作合同附件,乙方必须予以遵守执行。13.3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
14、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为准。13.4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未能解决之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5 本合同如有与国家政策、法规相抵触之处,双方应及时修正。13.6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即时生效。13.7 考虑到乙方的居住及办公流动性,为保证有关信息及通知能及时准确的送达给乙方,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可确保信件及时收到的准确通信(邮)地址、邮编及电话,并确保乙方在上述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后能及时告知甲方,如因乙方提供错误或不详地址的原因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本合同一式
15、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年法定代表人(签字):字):年月日月日二手商铺租赁合同篇2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证件号码: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证件号码:一、租赁商铺的地址、范围及用途1、甲方将位于的商铺租赁给乙方使用。2、租赁商铺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租赁商铺的具体范围见租赁商铺建筑平面图。租赁商铺用途为:二、租赁商铺的状况1、甲方对租赁商铺享有完全的产权。2、此租赁商铺不涉及债权债务纠纷。3、此租赁商铺已经通过各部门的验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4、甲方交付租赁商铺应处于空置、可使用状态,所提供租赁商铺的设备和设施应处
16、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三、租赁期限1、租赁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租赁商铺及其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日或之前,保持租赁商铺设备完好的状态下交还甲713、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租赁合同。四、租金及支付方式1、商铺租金为人民币元/月;大写,商铺租金为人民币元/年;大写。2、商铺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付,商铺租金每在每期房商铺金期满前五日支付下一期房商铺金,如乙方过期未付,须按日加租金0.5%作为滞纳金,超过十五日未付视作自动退租并按本合同违约条款规定办理。3、在合同有效期内,商铺租金不再调整。五、
17、押金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缴付个月商铺租金作为押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Jo2、本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在结清所有由乙方消耗的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全部退还乙方。六、其它费用1、租赁期内,租赁商铺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宽带费、及其它消耗性费用)按物业管理机构提供的交费通知单缴付。2、租赁期内,电话、宽带由乙方自行报装,费用按电讯局收费单缴付。3、租赁期内,租赁商铺的物业管理费由支付,取暖费由支付。七、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为乙方正常使用租赁商铺应协助与物业的协调工作。2、租赁商铺内各项设施如上下水,暖气等设施损坏,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与该物业管理部门联系,
18、并及时进行维修。如未能及时处理,乙方可自行修复,其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3、甲方在对租赁商铺设施进行维修时乙方应予以配合。4、租赁期满前一个月,甲方有权在提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带未来承租方看房,乙方应予以配合。5、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乙方的商标、商号、名称等乙方的标识。A、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乙方应爱护租赁商铺及其设施,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负责赔偿。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租赁商铺进行违法活动,储藏违法物品或危险品。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3、在租赁商铺现有的装饰和设施之外,乙方如要增加
19、设备或其他装修须征得甲方同意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乙方应按时缴纳商铺租金及租赁商铺所产生的各项消耗费用。5、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租赁商铺转租转借第三方。6、租赁期满后,如乙方在租赁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约定,且在与其它承租方条件同等的前提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九、设施提供甲方交付乙方的租赁商铺须具备必要的公共设施,包括水、电、消防等设施。十、商铺门头及广告位的使用甲方同意乙方对该租赁商铺门头、外墙面、门口等广告位的免费使用。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进行广告牌的设立。十一、营业执照的办理乙方独立向租赁商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甲方应予提供与租赁商铺经营有关的文件,以便顺利办理营业执照,租赁期
20、满后乙方应及时注销或迁址营业执照。十二、违约及赔偿1、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租赁商铺,如甲方中途将租赁商铺收回,甲方除退还剩余商铺租金及押金外,应另补偿给乙方二个月的商铺租金作为补偿金。2、甲方延迟交付租赁商铺,同时租期及免租期自动向后顺延。如延迟交付超过3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3、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无故退租,如乙方中途退租,则剩余商铺租金及押金不予退还。十三、租赁商铺的交还1、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再续签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后或解除日将租赁商铺交还甲方。2、商铺内的物品须在本合同期满后或解除日清理完毕,否则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全权处理。十四、合同的解除1、本合同签订后,
21、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本合同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2、甲方如因租赁商铺的产权、债权债务纠纷或抵押等问题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十五、其它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另行补充,本合同及一切补充条款均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方存档一份,以兹信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月日二手商铺租赁合同篇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证件号码: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证件号码:一、租赁房屋的地址、范围及用途1、甲方将位于的房屋租赁
22、给乙方使用。2、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租赁房屋的具体范围见租赁房屋建筑平面图。租赁房屋用途为:二、租赁房屋的状况1、甲方对租赁房屋享有完全的产权。2、此租赁房屋不涉及债权债务纠纷。3、此租赁房屋已经通过各部门的验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4、甲方交付租赁房屋应处于空置、可使用状态,所提供租赁房屋的设备和设施应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三、租赁期限1、租赁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租赁房屋及其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日或之前,保持租赁房屋设备完好的状态下交还甲713、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租赁
23、合同。四、租金及支付方式1、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月;大写,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年;大写。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付,房屋租金每在每期房屋租金期满前五日支付下一期房屋租金,如乙方过期未付,须按日加租金0.5%作为滞纳金,超过十五日未付视作自动退租并按本合同违约条款规定办理。3、在合同有效期内,房屋租金不再调整。五、押金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缴付个月房屋租金作为押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Jo2、本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在结清所有由乙方消耗的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全部退还乙方。六、其它费用1、租赁期内,租赁房屋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宽带费、及其它消耗性费用)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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