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设备管理制度(3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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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安全设备管理制度(34篇)企业安全设备管理制度(通用34篇)企业安全设备管理制度篇1设备管理的好坏,对企业产品的数量、质量和成本等经济技术指标,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要严格按照设备、设施的运转规律,抓好设备的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维护,努力提高设备完好率,确保安全生产。1.范围适用于企业生产过程的设备管理2.设备管理的组织和原则2.1 公司的设备由运营中心下属的生产管理部统一管理,具体包括对设备规划、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实行综合管理。2.2 公司的设备实行分级管理2.3 .1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生产设备的综合管理,负责设备检修计划的制订、执行及故障维修,保
2、证设备的正常生产能力,不断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完好率。2.4 .2生产车间负责正确使用设备,做到定人、定机、定岗;及时发现设备故障,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2 .2.3生产车间制定专人负责定期对设备进行日常润滑保养,减少设备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能耗,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3 .3设备管理必须密切为生产工艺服务,必须贯彻“预防为主,保全保养并重”的方针,做到专业维修和操作保养相结合。4 .4设备管理必须狠抓设备的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科学检修三个环节,广泛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提高设备产出率。5 .设备的基础管理5.1 生产管理部应对公司的所有设备按照规定逐台进行统一编号,建立
3、设备卡片和台账,建立设备档案,做到随机附件和技术资料齐全。如有进口设备的技术资料应及时全套翻译入档。3.2财务部门应至少每年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复查核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3.3生产管理部要根据设备在生产中的重要程度和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结合设备的可靠性、维修的难易程序、设备停机损失、购置原值等因素,将设备划分为重点检修设备、一般检修设备和随时维修设备。不同的设备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和维修方式。3.4设备的封存3.4.1因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停用半年以上的设备应进行封存。3.4.2封存由生产管理部进行,封存要有明显的标识。3.4.3设备封存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并采取防尘、防锈
4、和防潮措施。3.4.4所有封存设备都要达到完好设备的要求,并列入设备检查范围。3. 5设备的档案管理3.1.1 生产管理部设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技术档案和状态档案的管理工作。3.1.2 设备的技术档案是指设备的安装、零部件、自制设备、特种设备、使用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3.1.3 状态档案是指设备的分布、购进和安装日期、使用年限、维修记录等资料。3.1.4 设备管理员负责整理、保管本部门应归档的资料,负责与公司档案室进行相关的业务联系并及时归档本部门的资料。3 .5.5已归档的设备档案资料发生变更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归档资料。4 .设备的购置4.1 生产管理部应广泛收集设备科技发展的
5、资讯以及市场信息,并收集使用单位对有关设备的使用意见,为新设备的购置提供资料。4.2 对于新设备的购置,生产管理部应提出设备的先进性、可靠性和维修性等要求,并对关键设备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把好选型和安装验收质量关,为搞好设备的后期管理奠定基础。4.3对于配套设备及进口设备的规划选型工作,由生产副总组织生产车间、研发部、物业管理部、财务部等部门进行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批。4.4选购的设备应备有齐全的设备安装、使用、润滑、维修等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易损件。选购含有压力容器的设备要“三证”资料齐全。4.5设备到货后,由生产管理部组织物管部、生产车间、库管和供方派员共同参加
6、开箱验收,并认真做好开箱记录,按装箱单核对主设备、附件、工具、备件和技术资料,办理入库和安装手续。4.6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要按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进行性能检查、试车和试验,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4. 6.1验收后生产管理部应负责将安装资料收集、整理、存档。5.设备的使用与保养5.1 生产工人在独立使用设备前,必须对其进行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维护基础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5. 2设备操作人员对设备必须做到“三懂”,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四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特殊工种,须由国家劳动部门发给操作合格证,持证上岗。5.3 设
7、备的使用管理要实行定人定机方式。对于由多人操作的设备和生产线,实行机长制,由机长负责,原则上机长由设备所在车间的工艺技术员担任。5.4 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设备的操作规程,严禁设备超负荷、超范围和带故障运转。如现场管理人员强令操作员工超负荷、超范围和带故障使用设备时,生产管理部有权制止,操作人员有权拒绝。1.1 5设备操作人员要按时填写设备运行记录,并保证设备运行记录的连续性。5.6 生产管理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设备本身的特点,采用预防检修的方式。对于生放设备应利用一切生产空隙安排好维修和检修工作,并认真安排好大修、中修计划。5.7 7对于国家有特殊规定的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等,生产管理部应严格按照
8、国家相关的规定进行维修、保养、检修和报检。5.8 设备的保养由操作工的日常清洁保养、维修工专业维修保养加中修、大修计划检修三部分组成。生产管理部根据设备情况制定保养的内容、时间、责任人,由于保养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事故,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5.9 设备的日常保养以操作工为主,操作工应当按照生产管理部制定设备日常保养要求和规定进行保养,预防设备的损坏和事故发生。5.10 维修工和操作工要严格按照润滑周期表执行加油润滑,落实“五定”(指定时、定点、定量、定质、定人)管理,防止设备断油的现象。5.11 车间主任、生产管理部经理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设备保养情况进行检查。6.设备的维修6.1 设备发生故障,
9、操作工人不能解决时,应立即填写设备报修单通知生产管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排除,并填好维修记录。6. 2在接到设备报修以后,生产管理部经理应根据设备的故障程度和原因,派出相应的维修人员前往车间进行修理。6.3 维修人员在维修完毕后,应通知使用单位的员工进行验收,并在报修及验收单上签字,对维修用时和维修材料进行确认。6.4 对于公司现有技术力量无法完成的设备报修,应由技术员填写外协修理申请单,经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后,报生产副总审批。外协修理申请单应详细注明维修设备的名称、故障原因、外协厂家和预计费用。6.5 在维修完成以后,使用部门和生产管理部应当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对重大设备改造和大修后和验收还要
10、有研发技术部门参加。6.6对于经常发生故障的部位,生产管理部应认真分析,制订改善维修措施,尽量从根本上消除故障以及发生原因。6.7设备大修、中修的检查验收6.7.1设备大修、中修完工验收必须严格按说明书或大、中修计划书中规定的各项检修内容、技术标准要求进行。6.7.2对无法修复到出厂标准的老、旧设备,原制造有严重缺陷的设备,经过两次以上大修的设备,严重损坏过的设备,在保证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精度标准,或根据工艺要求另行制订大修的标准。1.1.1 7.3凡降低修理项目精度标准的设备,必须在大修、中修任务书中注明。6.7.4 设备大修、中修后应及时进行内、外部检查,空运转试验,升压、升
11、温试验,负荷运行试验,试生产等必要的技术性能试验,必须达到设备出厂标准和符合原安装的生产工艺要求。6.7.5 设备大修、中修验收由生产车间、研发技术部、生产管理部参加,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交接单,一式三份,生产车间、技术部、生产管理部各一份。6. 7.6验收后生产管理部应将大修、中修资料收集、整理、存档。7.设备改造与更新7.1 生产管理部必须根据产品发展规划,结合工艺改进和设备技术状况制订设备改造和更新计划。7. 2设备改造与更新方案的审批7.2 .1一般设备的改造与更新,由生产管理部提出方案,报运营中心批准。7.3 .2凡纳入新建或技改项目中的重大设备改造与更新,应由运营中心组织技术经济分析
12、论证,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1.1.1 3设备技术改造应结合大修进行。设备更新原则上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设备。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以更新。1.1.2 经过多次大修,技术性能不能达到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1.1.3 技术性能落后,经济效果很差的。7 .3.3通过修理、改造虽恢复性能但不经济的。8 .3.4耗能大或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不经济的。7. 3.5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设备。7.4设备更新工作应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由生产副总具体负责,并应举行以生产管理部为主,生产车间、研发技术、质量、财务各部门
13、参加的论证会,研究更新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管理部负责实施。8.备品备件的管理8.1 备品备件是指设备维修所用的替换零部件,常用的备品备件应保持一定的库存。短缺时由设备管理人员提出采购申请,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生产副总批准。8.2 备品备件由生产管理部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办理领用手续,具体单据由保管员负责保管,财务部应定期审查所有单据和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8. 3保管员应确定最高、最低储备量,做好备品配件定额储备管理,确保设备维修需要。8.4 备品备件由维修人员提出领用申请,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批,保管员按领料单发放。当备品备件进行直提、直购时,需补办申领手续。8.5 生产管理部应做好领用备品
14、备件的保管、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备品备件。8.6 重要专用维修工具由生产管理部经理提出申请,生产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一般维修工具由维修工提出申请,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生产副总批准。8.7 生产管理部应做好备品备件和维修工具的使用管理。9.设备的闲置与报废9.1 闲置设备是指由于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停用的生产设备,设备闲置在半年以上的应进行封存管理,设备的封存和启封时必须由生产管理部和财务部共同进行。9.2 因生产结构或技术原因长期不用,连续停用一年以上的闲置设备,应积极组织外调、出租或转让,以提高设备的利用率。9. 3设备报损、报废条件:9.3. 1因意外事故或灾害,造成主要部件、主要结构
15、严重损坏而无法使用的设备。9. 3.2制造质量低劣,达不到最低工艺要求的设备。9. 3.3生产使用造成损坏、无修复价值的设备。10. .4机器陈旧,技术性能不能满足生产要求,且无法改造的设备。9. 3.5耗能高,严重污染环境的设备。10. 3.6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11. 报损、报废设备的处理方法12. 4.1按现有价值整件或整机出售。13. 4.2拆卸、转让可利用的零部件。14. 4.3不能利用的部件按废料处理。1 .5报废申请由使用部门提出,生产管理部进行专业审查同意,报设备使用部门所在系统总监审批。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还须由申请部门转财务管理部进行固定资产减速损处理。2 .6不得把已报损、
16、报废的设备用于生产、维修。9 .7处理报废设备收入的资金,只能用于设备的更新和改造。10.附则10. 1本制度由生产中心制订,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10 .2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部解释、监督和检查。10.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类似的规章制度自行废止。与之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企业安全设备管理制度篇21.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一、制定依据1.1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1.2 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1.3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停车场的安全管理,租用停车场应满足本制度的要求。三、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3.1安检部负责对停车场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17、3.2安检部设立专人对停车场进行管理。3.3安检部应赋予停车场专职管理人员相应的职权,专职管理人员应具备本岗位的管理能力。四、安全设备配置的种类、数量及质量要求4.1公司营运车辆应按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确保驾驶员和押运员获得充分的安全保证,及在发生车辆事故时提供必要的应急器材。4.2车辆安全设备设施除了车辆购置时的原有配备外,根据运行安全需要,公司可根据驾驶员及押运员的反馈意见,按有关规定增配。4.3车辆应配备灭火器、警告标志牌、标志灯等用于人身安全和应急警告的安全设备设施。原则上,安全设备设施应存放在车辆备舱中,且应易于取用,同时不得干涉车辆及其总成有效运行。4.4灭火器使用期限
18、原则上不超过2年或压力指示在绿色区域内,应避免受潮。灭火器应用于扑灭车辆发生的火灾,用后应及时补充。4.5警告标志牌,应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具备荧光反射功能;不得以其他类似物品代替,如交通锥形标牌等。车辆因故停驻于道路上,驾驶员应按规定在车后设置警告标志牌。1.1 6其他设备设施如防火、防毒、防潮和应急救援等设备设施也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驾驶员、押运员应妥善保管,保证设备使用时有效。1.2 7对于车辆上的特种设备设施,安全部门要加强管理,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押运员和驾驶员也要在出车前、收车后对车辆上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查。4.8 安检部应对驾驶员、押运员进行使用注意事项的讲解,保证驾驶员、押
19、运员能够正确使用,避免因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伤害;定期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失效,应及时更换、补充,建立管理台账。4.9 驾驶员或押运员发现设备设施损坏或失效时,应及时向安检部报告,以便维修或更换。4.10 押运员要确保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的液化气瓶或液化石油气装车完好、牢固,各装置使用正常、有效。五、专用停车场安全环境要求(包括周边警戒区划定、警戒标志设置等)5.1 停车场地面积应与停车数量相匹配。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数量为2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L5倍;运输其他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数量为1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
20、影面积的1.5倍。5.2 停车场地应封闭,并设立明显警示标志,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根据需要,设置运输剧毒、爆炸和i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停车区,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以隔离其他设备、车辆和人员。5.3 停车场设置进入、驶出通道和消防通道,且人车分离。六、日常运行管理要求6.1车辆进入停车场时,应登记车辆及危险货物相关信息。6. 2停车场地设置专人值守,实行交接班制度。停车场管理员应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相应查验,确认完好有效。6.3 运输车辆应按区停放,车辆垂直投影应在区域内。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应确认已经关闭车辆功能性设施设备和货物安全状态。6.4 停车场应实行封闭管理,重要位置实行
21、实时视频监控。6. 5每季度至少一次检查停车场安全设施设备的有效性。6.6租用停车场时,安检部要进行安全考察;符合要求时,应签订安全责任协议。6.7安检部应建立停车场设施设备台账和专人值班记录;租用停车场时,需在安全责任协议中明确对方应建立设施设备台账和专人值班记录。2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一、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监控平台专管人员、值班监控人员、调度员等。二、管理主体及其职责分工公司安检部负责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和平台的考察和选用、安装和使用管理。三、安装规范和管理要求3.1 卫星定位装置规定1 .1.1公司营运车辆应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系统。3 .1.2监控平台和联网监控系统的要求1)监控
22、平台应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2)车载终端要按规定接入符合交通部要求的监控平台和全国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3)建立或租用监控平台时,要执行交通部的相关规定。3. 2监控平台运行规定3.1.1 定期检查车载终端的运行情况,建立车载终端档案,记录安全时间、使用情况、维护情况、车辆在线情况等项目。3.1.2 及时向上级监控平台传输定位数据,发现中断等事件,要及时处理。3.2.3要将车辆和驾驶员的相关信息录入监控平台。3.2.4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监控车辆行驶和驾驶员的动态情况,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对出现的异常动态,及时上报和通报车辆。3.2.5要建立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故意破坏卫星定位
23、装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登记处理台账,并及时纠正和处理,台账应保存至少3年时间。3.2.6要根据天气条件、道路情况等的变化,及时设定车辆运行速度,确保安全;要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台账,及时登记和发布。3.2.7对营运车辆运行过程实行实时监控;并对行业监管平台的指令即时应答,执行安全指令内容。四、监控内容和程序5.1监控值班规定5.1.1安检部设置专职的监控岗位,实行24小时动态监控。监控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知识和能力,胜任监控工作,履行安全职责。5.1.2监控人员应轮换值班,因故不能值班时,应提前申请调换。值班期间,监控人员不得脱岗、离岗,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5.1.3监控人员对上级监管平台发出的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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