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迪科斯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年产20万件运动器材生产线技改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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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金华市迪科斯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年产20万件运动器材生产线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金华市迪科斯运动用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7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0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7六、结论59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60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围50Om范围内保护目标图附图3: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4:金华市区环境管控分区图附图5:金华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图附件附件1:项目备案通知书附件2:营
2、业执照附件3:租赁协议附件4:不动产权证附件5:成分表附件6:总量平衡替代意见表附件7:环评确认书附件8:企业承诺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金华市迪科斯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年产20万件运动器材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105-330702-07-02-44243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南二环路(浙江今飞智造摩轮有限公司内)4号厂房地理坐标(119度34分6.524秒,29度3分12.93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442专项运动器材及配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一、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4,40体育用品制造244建设性质日新建(迁建)ZJ改建T建:)技术
3、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填)金华市婺城区经济商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105-330702-07-02-442433总投资(万元)4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5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用地(用海)面积(m2)448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婺城新城区桐溪分区龙蟠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机关: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婺城新城区桐溪分区龙蟠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金华市环境保护局;审
4、查文件及文号:婺城新城区桐溪分区龙蟠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环保意见金环函(2018)35号。1、婺城新城区桐溪分区龙蟠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符合性分析(1)规划概述婺城新城区桐溪分区龙蟠区块位于金华城区西南侧,2014年1月3日,婺城新城区桐溪分区龙蟠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该规划是婺城新城区两大工业组团(桐溪工业园区和临江工业园区)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西南产业园区(市经济开发区和桐溪工业区)一部分。(2)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438.48公顷,规划范围涉及六个行政村分别为:姜丰村、雅绕村、井头村、龙蟠村、清塘下村和黄碧塘村;四至范围为:东起二环路、北接浙赣铁路、南临横八
5、路(八达路西延段)、西至纵一路(金江南街南延段)。(3)功能定位根据城市总规及婺城新城区战略规划的相关要求,同时结合本片区的自身特点,确定本规划区的功能定位为:婺城新城区桐溪工业园区重要工业组团。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南二环路(浙江今飞智造摩轮有限公司内)4号厂房,用地为工业用地,规划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项目属于新建二类项目,故本项目的建设和选址符合规划要求。2、与婺城新城区桐溪分区龙蟠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根据规划环评中6张清单内容(生态空间清单、现状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环境标准清单)进
6、行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详见表Mo表11本项目与规划环评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标准与本项目相关内容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表1生态空间清单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 环境功能目标实现情况,编制实施重点 污染物减排计划,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但鼓 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 造;新建二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 平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禁止 畜禽养殖;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 治与修复;加大工业点源达标治理力 度,推进企业废水治理设施建设,加快项目从事运动器材生产,属于“文 教、体育、娱乐用品制造业”,根 据金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方案(金环发(2020) 39
7、 号)附件工业项目分类表,本项目 为二类工业项目。项目配套完善的 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水平能 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并严格 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项目厂 地已进行硬化处理,加强了土壤和符合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提高企业污水纳管比例: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地下水污染防治,所在地已具备纳管条件,项目产的污水纳管排放。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额外占用土地。表2现有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清单规划区块实施应采取滚动、集约开发模式,近期应加强污水管网等配套挤出设施的建设。严格督促执行“三同时”环保制度、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加强管理。项目所在地已具备纳管条件,厂内已完成雨污分流工作。项目建成后严格执行“三同
8、时”环保制度,加强管理。符合表3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规划期各污染物总量控制限值:COD:427.23ta;NH3-N:42.72ta:SO2:501.96Va;NOx:44.63ta;烟粉尘:78.10Va;VOCs:216tao危险废物:1140ta本项目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项目新增总量指标可以从婺城区总量库中替代平衡。符合表4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建议紧邻居住区的工业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等污染较小的工业用地,工业区与居住区建议设置定距离的绿化分隔带保证有效分隔。项目周边最近敏感点距离255m,且出租方浙江今飞智造摩轮有限公司厂界外设有绿化分隔带,满足布局要求。符合表5环境准入
9、条件清单禁止准入产业:三类工业项目;二类工业项目:新建污染物排放水平未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的二类工业项目;农林类:畜禽养殖。限制准入产业: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中规定的限制类项Il本项目为健身器材生产项目,属于“文教、体育、娱乐用品制造业”,为二类工业项目。同时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治理难度低,经合理的治理措施治理后,污染物排放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因此不在禁止准入产业中。项目不属于国家、省、市及地方规定的限制类项目(项目己赋码备案,详见附件1),因此也不在限制准入产业中。符合表6环境标准清单1 .空间准入标准;2 .污染物排放标准:3 .环境质量管控标准;4 .行业准入标准。项目符合空间准入标准要求。
10、项目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及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排放标准均满足清单中要求。本项目不在负面清单内,不属于禁止准入行业和限制准入行业。符合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等相关要求,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与“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进行对照分析,详见下表。其他符合性分析序号“三线一单”内容本项目对照情况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金华市区生态红线划定文本,金华市区共划定3类9个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569.01平方公里,占市区国土面积的27.76%O本项目位于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南二环路(浙江今飞智
11、造摩轮有限公司内)4号厂房,不在9个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范围内,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相关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大气根据2020年金华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大气环境质量结论,2020年金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经本环评分析,本项目废气产生量较少,污染物落地浓度小,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满足大气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水根据2020年金华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水环境质量结论,金华江2020年各水质年均值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HI类水质标准,地表水现状环境质量较好。本项目生产废水经“隔油+混凝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均可实现达标纳管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土壤项目
12、所在园区目前正在建设中,租赁的厂房及厂区道路均可实施硬化,新建园区实施雨污分流,污水管网接入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因此项目对土壤产生污染的主要途径是大气渗透污染。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及排放浓度较小,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才刖用上戋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占用耕地,能源利用主要为水和电。项目所用水、电用量均较小,远低于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经本环评分析,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较少。根据金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二类工业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文件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视为允许
13、类。故本项目在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表12“三线一单”对照分析情况根据以上对照分析情况,本次项目建设满足“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2、金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根据金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项目所在地属于金华市金华开发区重点管控区(ZH33070220007),属于重点管控单元。项目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3“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一览表序号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空间布局约束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建立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严格控制重要水系源头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三类工业项目准入。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
14、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项目从事运动器材生产,属于“文教、体育、娱乐用品制造业”,为二类工业项目。所在地位于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南二环路(浙江今飞智造摩轮有限公司内),为工业用地,满足二类工业项目建设的要求。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占用耕地,厂界设有围墙、绿化带等隔离带。符合2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推进工业园区(工
15、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本项目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项目配套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水平能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经工程分析,项目生产废水经“隔油+混凝沉淀”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可实现达标纳管排放,符合“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要求。项目厂房和园区道路均已硬化,加强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符合3环境风险防控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16、本项目配备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制定了长效环保管理制度,能满足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符合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经分析,本项目所用能源为自来水和电,均为清洁能源,采取了节水措施,满足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符合根据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金华市金华开发区重点管控区(ZH33070220007)准入要求,符合金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3、项目与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省政府令第388号)审批原则相符性分析(1)建设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
17、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的符合性分析通过对空间布局引导、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和重点管控对象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能满足金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金华市“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金华市开发区工业重点管控区)要求。(2)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经采取措施后“三废”均能达标排放。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相关规定,本项目新增D
18、a和NH3-N区域替代比例为1:2;据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新增的SO2和NOX需要按1:1.5进行区域削减替代;根据关于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7)29号)中要求,本项目新增VOCS区域替代比例为1:2。本项目新增总量指标可从婺城区总量库中替代平衡,符合总量控制要求。(3)建设项目与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南二环路(浙江今飞智造摩轮有限公司内)4号厂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经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文件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视为允许类。同时
19、,本项目已在金华市婺城区经济商务局备案立项。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4、相关行业整治规范符合性分析(1)与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发(2021)10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4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符合性分析主要任务判断依据企业符合情况是否符合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助力绿色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引导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化纤、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合理布局,限制高VOCS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
20、目录,依法依规淘汰涉VOCs排放工艺和装备,加大引导退出限制类工艺和装备力度,从源头减少涉VoCS污染物产生。本项目涉及工业涂装,项目位于工业园区,距最近敏感点有255m,布局合理。项目使用的涂料为塑粉,为无溶剂的环保友好型涂料。符合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制(修)订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等行业绿色准入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削减措施原则上应优先来源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并与建设项目位于同一设区市。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
21、量不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2倍量削减,直至达标后的下一年再恢复等量削减。本项目位于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南二环路(浙江今飞智造摩轮有限公司内)4号厂房,对照金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项目不是石化行业,VOCS排放削减不参照该方案执行。符合大力推进绿色生产,强化源头控制全面提升生产工艺绿色化水平。石化、化工等行业应采用原辅材料利用率高、废弃物产生量少的生产工艺,提升生产装备水平,采用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等生产技术,鼓励工艺装置采取重力流布置,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技术、
22、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物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超临界二氧化碳喷涂等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包装印刷行业推广使用无溶剂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辐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等印刷工艺。鼓励生产工艺装备落后、在既有基础上整改困难的企业推倒重建,从车间布局、工艺装备等方面全面提升治理水平。本项目涉及工业涂装,采用静电喷涂技术。符合全面推行工业涂装企业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选用粉末涂料、水性涂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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