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尔弗汽车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汽车发动机OCV阀和变速箱阀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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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报批稿)项目名称:年产500万套汽车发动机OCV阀和变速箱阀零部件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道尔弗汽车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4六、结论67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68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长兴县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3长兴县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图附图4建设项目在长兴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中的位置示意图附图5建设项目在长兴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中的位置示意图附图6建
2、设项目在洪桥开发边界图中的位置示意图附图7建设项目在洪桥镇三区三线布局图中的位置示意图附图8建设项目周围环境图及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500m范围内)附图9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照片图附图10建设项目厂区总平面布局图附图11建设项目生产车间平面布局及环保设施布置图附图12防渗图附件:附件1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法人身份证附件4购房合同附件5准入意见书附件6原材料MSDS附件7检测报告附件8承诺书附件9关于要求许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申请书附件10环评文件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11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附件12删除涉密事项的说明附件13授权委托书附件14受托人身份证一
3、、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500万套汽车发动机OCV阀和变速箱阀零部件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地理坐标(东经119度59分54.282秒,北纬30度58分43.07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三、汽车制造业36,71、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类别中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e)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4、)/总投资(万元)2950环保投资(万元)60环保投资占比(%)2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团否设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购置长兴雅创高科智能制造产业园3123.8平方米厂房作为项目营运用房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中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建设单位可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同时根据其配套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技术单位编制能力建设需包括人员配备、工作实践和条件保
5、障等三个方面。湖州中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人员配备方面已具备一定数量的全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一定数量的继续教育学时;在工作实践方面具备相应的基础能力、工作业绩及科研能力;在保障条件方面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相应的专业软件等;因此湖州中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具备编制本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能力。1.2 “三线一单”符合性1、生态保护红线其他符合性分析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80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有关事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
6、2072号),三区三线中“三区”是指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国土空间。“三线”分别对应在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本项目厂房位于长兴县洪桥镇鸿创路88号雅创高科智能制造产业园29#,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在生态空间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外,且周边无自然生态红线区,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9号),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声
7、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本项目按环评要求设置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能保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气、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因此本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单元管控清单根据长兴县“三线一单”编制方案及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本项目选址属于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洪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O5222OO11),主要包括
8、李家巷镇、洪桥镇、太湖街道、吕山乡,管控单元为2-重点管控,区域面积48.43平方千米。本项目与环境准入单元管控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I-Io表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内容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空间布局约束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区域内的人口聚集区内禁止新建二类三类工业,禁止扩建三类工业。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本项目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为新建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三类工业项目;
9、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本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本项目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实现雨污分流,清洗废水经滤网过滤后纳管达标排放,浓水纳管达标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达标排放。符合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
10、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对区内重点污染企业进行实时监控,建立污染源数据库,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消除潜在污染风险。本项目不涉及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等项目: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本项目不涉及污染地块。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推进生态化改造,强化清洁生产,本项目清洗废水经滤网过滤后纳管达标排
11、放,浓水纳管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达标排放。符合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不在长兴县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及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洪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11)准入清单要求。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7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枇”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见表1-2。表1-2“四性五不批符合性汇总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位于长兴县洪桥镇鸿创路88号雅创高科智能制造产业园29#,属于洪桥工业集中区开发边界范
12、围内,项目总体符合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洪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的准入清单要求,选址可行。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本项目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求编制。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产生污染物均有较为成熟的技术进行处理,从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实现零排放。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评结论是科学的。符合五不批(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
13、划本项目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对环境的影响不大,环境风险不大,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符合(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本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声环境质量均达标:环境空气中PM25的百分位数(95%)日平均质量现状浓度值超标,根据达标规划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后不达标区将逐渐转变为达标区;本项目符合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投产后
14、,清洗废水经灌网过滤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浓水纳管达标排放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长兴新源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气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沿不低于15米排气筒高达标放,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污染物替代削减量可由当地按比例(比例1:2)通过现役源调剂予以平衡,不会新增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且区域污染物排放量可实现削减,因此不会加剧环境的恶化,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不会使环境质量出现降级情况,预计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在现有水平上。(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
15、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本环评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在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对生态产生破坏。符合(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因此不涉及。/(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四性五不批”的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4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于2011年8月24日经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
16、011年11月1日起施行,项目与其中有关条款的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3项目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符合性分析相关条例要求I本项目情况结论十八条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本项目清洗废水经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滤网过滤后纳管达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标排放,浓水纳管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达标排放,生活污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后纳管达标排放: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工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符合依法关闭。
17、在太湖流域新设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企业尚未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类生产项目:本项目生产要求满足清洁生产要求。十九条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本项目距离太湖岸线约4.6km,不在主要河道岸线内及岸线两侧100Om范围内,不涉及第二十九条所列禁止行为。符合第十条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
18、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O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本项目距离太湖岸线约4.6km,不在主要河道岸线内及岸线两侧100Om范围内,不涉及第三十条所列禁止行为。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要求。1.5 关于印发长江经济
19、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浙长江办(2022)6号)第十五条:”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2021年版)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符合性分析:对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产品不在“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内,因此本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相关要求。1.6 关于落实V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190号)符合性
20、分析本项目与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环环评2016190号,2016年12月28日发布)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4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相关内容符合性分析相关条例要求本项目概况是否符合长江三角洲地区。落实长江经济带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沿江地区进一步严格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环境准入,对干流两岸一定范围内新建相关重污染项目不予环境准入,推进石化化工企业向尚有一定环境容量的沿海地区集中、绿色发展。对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
21、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入;实施江、湖一体的氮、磷污染控制,防范和治理江、湖富营养化。严格沿江港口码头项目环境准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属于二类新建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沿江港口码头等内容。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相关要求。1.7 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符合性分析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2022年6月23日共同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发改地区20
22、22959号),符合相关要求具体见表l-5o表1.5项目与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节选)有关规定符合性分析相关条例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符合严禁落地国家和本地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工艺、装备、产品与项目,依法推动污染企业退出。继续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造纸、印染、化工等污染较重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推动环太湖生态环境敏感区内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治条件的企业依法关闭或搬迁至合规工业园。推进太湖流域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300米范围内重点排污企业逐步退出。除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外,太湖流域原则上不再审批其他生产性新增氮磷污染物的工业类建设项目。本项目属于C367
23、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的限制类及淘汰类工艺、装备、产品:不属于造纸、印染、化工污染较重企业;本项目清洗废水经滤网过滤后纳管达标排放,浓水纳管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不涉及新增氮磷污染物的情况。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发改地区(2022)959号)中的相关要求。1.8 与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湖政发(2023)5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湖政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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