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docx
济南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为全面落实“健康济南”战略部署,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山东2030”规划纲要山东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以及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济南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等,制定本规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总结新冠疫情防控经验,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推动医疗卫生发展方式转向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服务模式转向更加注重系统连续、管理手段转向更加注重科学化治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建设与“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相适应的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基本原则关口前移,医防协同。突出预防为主,优先保障公共卫生投入,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提高监测预警、快速检测、应急处置和综合救治能力。提高质量,促进均衡。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高标准、适度超前,加大向国家战略引领方向、城市发展新格局资源薄弱区域倾斜力度,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改革创新,系统集成。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与重大战略、重大改革协同,创新配套措施,推动国家医学中心、国家(省)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引领服务体系模式转变。中西并重,特色发展。坚持中西医服务体系和建设任务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推动中西医相互补充、协调发展。(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建成与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更加普惠可及,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更富韧性,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供给更加丰富均衡,中医药服务更具济南特色,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更有品质,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居民健康水平走在全国前列。表1“十四五”济南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指标类别序号主要指标2020年2025年指标属性床位设置1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7.489.OX预期性其中:Ll市办及以上公立医院(张)3.584.0预期性1.2县办公立医院(张)0.981.7预期性1.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张)0.791.2预期性2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张)0.780.99预期性3每千常住人口康复病床(张)0.280.42预期性4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0.85.0预期性人力资源5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4.375.0预期性6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4.975.5预期性7每千人口药师(士)数(人)0.570.61约束性8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2.44.0约束性9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0.881.0预期性10公共卫生人员数(万人)8.48.6预期性体系融'合11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老年病专业)的比例(%)59.495预期性12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规范设置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科室的比例(%)89100预期性13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76100预期性14设置中医馆的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比例(%)100100预期性备注:省规划确定我市的千人口床位数为&50张,根据我市实际和谋划项目情况,预计床位数为9.0张。二、优化总体布局坚持优化结构、盘活存量、适度超前、科学增量、均衡布局、提高效能,调整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完善资源配置标准,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数量、规模、功能和布局,构建省会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衔接互补、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床位配置1.科学调控床位资源规模。到2025年,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9.0张,其中市办及以上公立医院床位数4.0张,县办医院每千人口床位数L7张,其它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0.5张,按照18%的公立医院床位比例设置公立专科医院;按照每千人口L2张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规模;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每千人口床位数提高到0.35张;按照每千人口床位1.25张为非公立医院预留空间。2.优化床位资源配置结构。优先支持传染病、肿瘤、重症、儿科、精神、中医等治疗性床位配置,加强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紧缺床位供给。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康复、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分别达到0.42张、0.99张。依据各区县现有卫生资源、床位使用率和经济、社会、人口、交通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床位增长量。历下区、槐荫区和天桥区资源相对集中,千人口床位数高,应注重内涵发展,严控扩大规模,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优势品牌,强化区域医疗中心核心作用,支持向资源薄弱新城区疏解。市中区、钢城区和平阴县资源相对丰富,千人口床位数较高,采取稳步发展策略,注重提高资源使用效能,扩充优质医疗资源。规划千人口床位数增长量为0.20.45张左右。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和商河县千人口床位数较低,应根据辖区人口和经济发展结构,采取促进发展策略,适度增加卫生资源规模,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补齐资源短板,促进区域均衡发展,规划千人口床位数增长量为0.52.0张左右。历城区、长清区、高新区、南部山区、起步区千人口床位数低,应根据辖区人口和经济发展结构,采取重点发展策略,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支持,补齐资源短板,规划千人口床位数增长量为2.53.0张左右。注重引导中心城区优质医疗资源向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适度集聚,打造区域医疗新高地。表2“十四五”区县千人口床位发展指标区县2020年现状2025年目标发展策略历下区17.0417.05优化发展市中区7.157.53稳步发展槐荫区17.2619.5优化发展天桥区10.7810.80优化发展历城区2.287.2重点发展长清区2.445.1重点发展章丘区4.985.5促进发展济阳区5.296.0促进发展莱芜区5.296.49促进发展钢城区7.988.18稳步发展平阴县7.558.00稳步发展商河县4.767.00促进发展高新区4.857.60重点发展南部山区3.506.30重点发展起步区0.783.90重点发展(二)人力资源持续推进卫生健康系列重点人才工程,着力培养、引进、集聚一批医疗卫生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推动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直评直聘。实施医疗卫生行业高层次人才计划,至2025年计划引进和培养医学专家型、临床应用型、急需紧缺型、创新特色型人才190人左右。加强机构、床位与人力资源配置协调性,补齐专业公共卫生人员短板,适度提高医生、护士的配置标准。加强执业药师(士)人才队伍建设和配置。科学调配人力资源,落实激励保障政策,做好保护和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工作。到202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5人(其中中医类别1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5.5人,每千人口药师(士)数达到0.58人,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0.86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配置:按照省委编办等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鲁编办发(2016)5号)要求,根据人口普查最新数据,综合考虑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动态调整疾控中心人员编制,其中市级不低于0.34人/万常住人口,区县不低于1.32人/万常住人口,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0%;市、区县疾控中心专业技术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分别达到40%,30%;按市疾控中心不超过5名、区县疾控中心不超过3名的标准设立首席专家。妇幼保健机构人员配置: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85%。其中区县级妇幼保健人员原则上按照每万常住人口0.71名配置,市级根据工作任务合理配置。精神卫生机构人员配置:全市精神科医师数达到4.2名/10万人。医疗机构人力资源配置:按照医院等级与功能任务的需要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卫技人员数占比不少于85%o三级综合性医院实际开放床位与卫技人员比例不少于1:L36,二级综合性医院不少于1:1.27。加强医护资源的协调配置,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在岗护士每床不少于0.7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每床不少于0.65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每床不少于0.65人,二级综合性医院、三级乙等中医医院每床不少于0.6人,其它专科医院、妇保院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比例超过60%或较上年增长5个百分点以上。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适当增加人员配置。急救中心、采供血等其他专业机构根据工作量和任务职责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监督执法机构结合监督执法实际需要,科学配置卫生监督员。县域医共体人员实行分类核定、统筹配置,由牵头医院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使用、统一调配管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配备至少2名公共卫生医师,在每个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遴选12名专兼职基层首席公共卫生医师。力口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扩大订单式培养规模,推行“县招镇管村用”,到2025年,每个政府(集体)办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至少拥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三)技术资源到2025年,争创12个专科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23个综合或专科类别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12个左右综合或专科类别市级区域医疗中心;争创2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2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或临床精品特色专科,建设10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或临床精品特色专科;高质量打造山东省感染性疾病、儿童健康与疾病2个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创建23个国家级妇幼保健特色专科、10个省级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在儿童遗传代谢病、烧创伤、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母胎医学等领域,建设15个左右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成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代谢病学科研究基地、国内领先的显微根管形态研究中心,建设4个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备案20个左右市重点实验室,10个左右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提升我市卫生科技创新和核心竞争力。加快济南国际医学中心规划建设。按照“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发展定位,聚焦高端医疗、新一代生物技术、健康医疗大数据、医疗器械4大方向,打造肿瘤防治、中医药、脑科学与类脑、临床研究型医院和视觉硅谷5大集群,推动以医为核心、医教研产养服融合发展。引进树兰(济南)医院,打造“1+X”综合性医疗服务集群,同步开展心肝肾肺四大器官移植,补齐我省在大器官移植方面短板。支持质子临床研究中心争创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加快二期工程重离子和硼中子治疗项目建设,打造国际顶级全链条肿瘤放疗技术体系。聚焦肿瘤、中医药、辅助生殖、口腔、眼科、康复、医美等优势学科,建设特色医疗专科组团。推进省会经济圈“1+6”中医药一体化发展联盟建设。建设3-5家市级及以上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或分中心,力争中医药类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超过百项。实施扁鹊精品专科(学科)建设计划,每年评选市级重点专科20个。打造心脑血管病、骨伤、脾胃、肺病、肛肠、皮肤病、康复等泉城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依托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建立中医肿瘤新药和院内制剂的研制转化平台,共同完成1个特色院内制剂向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中药复方新药转化。创建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四)信息资源以“数字济南”建设为契机,建立起支撑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的“l11246''总体架构(即:1套卫生健康专线网络;全面普及1张电子健康卡就医;人人拥有1份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优化提升2个应用平台,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便民平台;不断完善电子病历、居民健康档案、全员人口、基础资源等4个数据库;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支撑、医院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水平、中医药信息化服务体系、网络安全保障、信息标准应用、卫生健康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等6方面的能力提升),实施智慧健康优化提升三年行动,全面优化提升卫生健康数字化基础体系、“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服务体系和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体系。发挥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作用,数字技术赋能商保、新药、AE药械等领域研发,打造“数字医疗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双轮驱动的数字产业化示范基地,推动健康医疗数据产业化。按“两中心、一库、一基地”模式布局建设国家人类遗传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山东创新中心、国家人类遗传资源山东大数据中心、国家人类遗传资源库备份库和国家人类遗传资源中心(国家卫健委科学技术研究所)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推动齐鲁中科现代微生物技术研究院早见成效,建设国家微生物资源中心、国家微生物科学数据中心、临床转化医学中心、基因组编辑中心、现代微生物农业技术研发中心5个中心。到2025年,逐步实现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信息技术、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融合发展、高效协同。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到五级乙等水平,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实现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以上医院达到8家;80%的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应用水平等级达到四级以上,推动业务系统的不断优化和闭环协同应用。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和示范市建设,大力开展电子健康码“一码通用”“互联网+公共卫生”“互联网+医疗”“互联网+中医药”“互联网+妇幼健康”“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等互联网服务。(五)设备资源大型医用设备实行总量控制,加强配置规划和严格规范准入管理。公立医疗机构配备大型医用设备以政府投入为主。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优先考虑配置功能适用、技术适宜、节能环保的国产医用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推动建立“基层检查、上级诊断、资源共享、结果互认”的服务模式,提高设备利用效率。加强医学检验检查和影像检查质量控制,医疗机构间互认,提高诊间调用率,有效降低重复检查比例。根据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需要,瞄准国际先进水平,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设备、大型救治设备、卫生应急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设备,承担重大疫情救治任务的定点医院要重点加强ECM0、移动CT、移动手术室、呼吸机、监护仪、负压担架等生命支持类、急救、转运等类别的设备配置,完善聚合酶链式反应仪(PCR)等检验检测仪器配置。管好用好疫情防控战略储备设备,确保一件不少,物尽其用,避免闲置浪费。严格审核市本级采购计划,储备设备能满足需求的不再新购置,“十四五”期间严禁新购置普通病床,从战略储备中调拨使用。增强院前急救能力,完善急救中心(站)设施设备配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交通半径和常住人口合理配置急救车和负压救护车,全市急救中心(站)救护车按每3万常住人口不低于1辆的标准配置,每个镇至少准备2辆应急转运车辆备用,其中至少有1辆救护转运车辆,车载设备和人员依据相应标准配备。加强采供血车辆配备,原则上按供血量每23万单位配置1辆送血车。合理配置流动采血车。三、完善体系建设(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主要包括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和诊所等。1 .功能定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接收医院转诊患者,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患者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治疗、康复训练等综合服务,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技术指导,对专业技术人员及乡村医生进行培训与考核等。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指导下,承担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单位内部的医务室和门诊部负责本单位或本功能社区的基本医疗服务。其他门诊部、诊所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其提供的服务予以补助,并公开服务项目、价格、工作情况等,接受社会监督、监督执法机构的督导。2 .建设任务。落实区县政府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加强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床位设置、仪器设备、特色科室及发热哨点诊室(发热门诊)建设。社区卫生服务实施规划配建用房应由政府免费移交提供,并做好水电暖等基础运行保障。落实公立医院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用房、人员经费等保障,逐步实现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全覆盖。新建或由卫生院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照社区医院标准建设,提供医养结合服务需配置养老和临终关怀床位的,应相应增加建筑面积。全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基本标准、85%达到省提升标准、35%达到国家推荐标准,社区医院建设提质增效。在主要涉农区县,根据服务范围、交通便捷程度和人口分布状况,建设至少15家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开展适老化公共设施改造,100%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筑牢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村卫生室应结合乡村振兴、村庄规划编制或调整、新农村建设等要求,与幸福院等村公共服务场所统筹安排,建成以中心村卫生室为主体、一般村卫生室和村卫生室服务点为补充的村级网底,全部村卫生室房屋产权公有。实行镇卫生院领办或延伸举办村卫生室,推进紧密型镇村一体化管理。到2025年,建设完成不少于368家中心村卫生室。加强基层机构人才队伍建设。选树市级基层名医,完善“业务院长”选派长效机制,推行“县招镇管村用”,推动基层卫生人才公开招聘、职称评聘等相关优惠政策落地,开展非独立法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职称申报试点工作。探索实施乡村医生职业化,通过完善失业保险、增加执业补助等方式,全面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水平。实施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双十百千育才计划”。整合卫生监督、职业健康等执法队伍,不断健全完善区县、镇(街道)、村(居)三级卫生健康网格化监管体系。到2025年,每万常住居民拥有全科医生数力争达到4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占比达到80%。推进信息化赋能基层医疗卫生。提高基层检查、检验设备智慧化水平,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与信息化平台对接的智能设备终端及重点人群智能随访设备,实现公共卫生随访、体检信息自动采集和上传分析。推动远程医疗覆盖全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心村卫生室。3 .资源配置。常住人口3万以上的城市街道,至少设置1所公办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至少4000Itf。人口超过10万人的街道,每新增510万人口,应增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不到的区域,按照0.8-1万人口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建筑面积不宜小于300Itf,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Om,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制度。社区卫生服务点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补充,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OnI,面积不少于120Itf。每个镇建设1家政府举办的标准化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现有基础上进行科学规划调整和提升完善,原则上以2.5公里服务半径为宜,“一村一策”补齐村卫生室缺口,原则上每个行政村都应设置一家村卫生室或服务点。中心村卫生室,原则上服务人口不低于2000人,房屋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一般村卫生室,服务人口不低于800人,房屋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位置偏远、人口偏少,不宜设置村卫生室的村庄,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规划设立村卫生室服务点,房屋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到2025年末,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L2张,重点加强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病床的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床位按其承担的任务和功能设置,其中护理床位占比均不低于30%。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7人以上,每个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2名专业从事儿童保健的医生。每个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12名专兼职基层首席公共卫生医师。镇卫生院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按照“一中心一策”合理核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高于L0%。标准编制配置人员,乡村医生以区县为单位按照服务人口1L5%。配备,中心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到2025年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比例达到45%左右。为每个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12名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强化基层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凝仪、空气消毒机、远程诊断等设备配备。服务人口数量达到5万以上的镇卫生院,可配备16排以上CT设备。强化村卫生室除颤仪、远程诊断、智慧随访等设备配备。重点工程1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在主要涉农区县,根据服务范围、交通便捷程度和人口分布状况,建设15家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配备16排以上CT、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等设备,达到国家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设备配置A档要求。社区医院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新建或由卫生院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照社区医院标准建设,建立社区医院监测管理系统,突出服务特色,加强中医药、儿童保健科、全科、内科、康复、安宁疗护、精神心理、家庭病床等特色科室建设,满足群众健康需求。推进起步区社区医院建设,大桥、崔寨等核心功能区结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网格化布局进行扩容提升。中心村卫生室建设:中心村卫生室在一般村卫生室的基础上,可提供远程心电检查、康复治疗、急救性外科止血、中医药诊疗等服务。服务人口不低于2000人,房屋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50平方米,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康复室、健康教育和公共卫生室等分室设置,布局合理,有条件的可设置值班室。鼓励中心村卫生室与周边临近农村幸福院、养老院等协作发展。(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1 .功能定位。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是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所组成的整体。由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和医疗服务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组成。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主体,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急救、采供血、精神卫生、皮肤病防治等机构,原则上由政府举办。市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的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信息管理、科研培训、技术支撑等工作,并对下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等。2 .建设任务。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公共卫生“六大中心”等项目建设为重点,全力推进公共卫生安全城市建设,提升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1)建设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建设,促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用房和设施设备达标,功能区疾病预防控制具备独立运行能力;强化上级疾控机构对下级疾控机构的业务领导和工作协同,分级分类组建公共卫生应急队伍,健全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强化实验室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会服务能力。创新医防融合机制,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医疗机构的人员柔性流动机制、业务高效协同机制、科教全面融合机制;加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规范化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检测实验室网络;加强疾病预防控制科研专业支撑,健全决策咨询体系。到2025年,市、区县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综合评价优秀率达到80%以上,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比例力争达到100%,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规范化设置率100%;市疾控中心至少建成3个负压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每个区县疾控中心至少建成2个负压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实验室检验项目开展率达90%以上。(2)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济南市传染病院)二期项目建设。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作为全省传染病临床研究中心、疑难危重传染病诊治中心、技术指导中心和远程会诊中心,争创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救治能力。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机制,依托济南市儿童医院建设儿童疑难危重传染病诊治中心。(3)建设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针对事故灾害等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加强紧急医学救援机构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科、创伤科建设。依托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三院建设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创伤危急重症救治中心,作为全市创伤疑难复杂危急重症救治中心,提升严重创伤、多发伤害救治能力。在推进2所省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建立35家市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提升紧急医疗救援能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专业设施设备建设。探索建立航空医疗救援基地,合理建设航空医疗急救站点和定点医疗机构,逐步完善航空医疗救援体系。3 .资源配置。市、区县分别设置1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建立功能完备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全市统筹设置1所市属急救调度指挥中心,完成急救分中心撤并融合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足量配备调度员。直属站点和网络医院共同组成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市级至少设2个直属站点。全域统一120调度指挥信息化平台,实现全市院前医疗急救集中受理、统一调度,建设市域急救急诊资源实时共享系统。城市地区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少于12分钟;建制镇至少建1个急救站(点),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少于15分钟。市设置1家采供血机构,按照每1万单位年血液采集量规划设置12个街头献血场所;每个区县至少设置12个街头献血场所。供血距离较远的区县可合理设置储血点,鼓励县级行政区域内有序开展献血屋建设。市设置一所精神卫生机构,各区县均设置1所二级以上精神卫生机构,特殊情况确实无法设置的,明确一所综合医院或市级精神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精神卫生服务。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全部开设精神心理门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全部设立精神(心理)科门诊。依托社区服务机构,完善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市设置1所专业皮肤病防治院。重点工程2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积极推动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疾控中心、市应急救援调度中心、市应急医疗储备保障中心、市应急创伤中心、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二期(市传染病医院)“六大中心”项目建设。推进起步区精神卫生中心项目落地实施。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实施市、区县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工程,确保基础设施及人员配备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市疾控中心新址启用;加强实验室建设,具备辖区常见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公共卫生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立覆盖医疗机构、民政福利机构、学校、药店等重点机构、重点场所的公共卫生监测网络,建设公共卫生主题数据库和疫情态势分析预警系统。(三)医疗服务体系1 .功能定位。(1)公立医院。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主要提供疾病诊治,特别是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承担健康教育、医学教育、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等任务,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医疗处置和紧急救援、支援社区等任务。进一步明确市、县办公立医院诊疗服务范围,通过优化医疗资源整体布局,科学合理确定功能定位,逐步将市办公立综合医院建设成为“大综合、强专科”,将各县办公立综合医院建设成为“小综合、大专科”,突出各级专科医院技术服务能力,实现与驻济省属管医院差异化发展,形成专科特色明显、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良好办医格局。市级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全市急危重症、疑难病临床诊治和专科医疗服务,与下级医院双向转诊,并承担医学教学、人才培养和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培训职能,以及一定的科研任务、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重点提升市级公立医院肿瘤、心脑血管、创伤、精神、妇产、儿童、康复医疗、老年等专科服务能力。市级医院要按照三级医院建设要求和建设目标,根据现有专业技术人才及软硬件条件,确定主攻方向,补短板、强弱项,争创国家级、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国家级、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省级临床精品特色专科,打造区域医疗新高地。各专科医院要按照“一院多区”建设思路,定向积聚优质医疗资源,延伸医疗服务内容,促进医院在实现现有职能基础上,向高精尖专科医院方向转型。县办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区县内常见病、多发病和专科临床诊治、急诊急救和疑难病转诊功能,负责基层卫生人才培养、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和相应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是政府向区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各区县级医院要按照二级医院建设要求和建设目标,根据各自人才、技术、软硬件建设及资源禀赋、相对优势,在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框架内,确定各自发展方向和功能定位计划,推进县域医疗综合服务能力提升,支持部分综合实力较强的医院创建三级医院。支持部队、司法、残联、退役军人等部门举办为特定人群服务为主的医院,作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支持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举办非营利性医院,其公立医院的资源纳入区域卫生规划统筹管理。(2)非公立医院。非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补充,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高端服务和康复医疗、老年护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紧缺服务,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服务需求的有效载体。2 .建设任务。以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为引领,争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做精市办医院,做强县办医院,深化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改革,促进社会办医协调发展,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有效扩容和均衡布局,三甲综合医院三四级手术占比达到45%以上,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1)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和临床重点专科。依托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建设中医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依托齐鲁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争创国家综合类、中医类医学中心,依托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济南医院争创神经专业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到2025年,争创34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2)创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临床重点专科、临床精品特色专科。重点提高传染病、儿童、肿瘤、心脑血管、妇产、口腔、精神等专科服务能力,提高区域内疑难危重症的诊断与治疗水平,辐射和引领区域医学发展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均衡配置。到2025年,做大做强2-3家省级综合或专科类别区域医疗中心,建设2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或临床精品特色专科。(3)建设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和临床重点专科、临床精品特色专科。根据健康济南建设总体要求,实施泉城优势临床专科集群建设行动计划,紧紧围绕区域内人民群众急需、医疗资源短缺和异地就医突出的医疗需求,在全市东、南、西、北、中五个区域各由一家三级综合医院牵头,各设置1个综合类别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在儿科、妇产、眼科、口腔、皮肤、精神、传染等专业中分别设置1个专科类别市级区域医疗中心。根据医疗服务需求、医疗资源分布和临床专科发展等实际情况,打造100个左右技术先进、行业知名度高、社会影响力广泛的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或临床精品特色专科,推动全市优势临床专科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特色鲜明、疗效显著的优质医疗服务。(4)推动整合型医疗体系建设。组建以市中心医院等5家医院牵头,网格内其他各级各类医院不含省属(管)医院、疾病防控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康复护理机构等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各专科医院要组建区域内同专业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相关专科组建专科联盟,拓展服务人群范围。中心城区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基础功能,做好辖区内居民基本医疗服务工作,融入区域内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农村区县医疗机构要攀高比强,主动与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联合建立医联体或专科联盟,以区域内二级医院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镇卫生院、卫生室为组成部分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强化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完善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有序就医格局。(5)八大中心建设。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癌症中心、腹痛中心、脊柱关节炎病康复诊疗中心等八大中心的提档升级。3 .资源配置。(1)驻济省属(管)医院。在合理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支持省属(管)医院争创国家医学(区域医疗)中心,与市、区县医院合作共建,推进一院多区发展,促进省属(管)优质医疗资源深度下沉。支持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济南市传染病医院)建设。(2)市办医院。市级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每100万一200万人口设置12个市办综合性医院(含中医类医院)。培育1家精神专科医院和1家康复医疗、老年医疗学科特色突出的三级医院。表3市办公立医院床位配置规划机构名称院区地址2020年床位(张)2025年规划床位(张)市中心医院本院区历下区解放路105号20002000东院区(拟设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济南医院)经十路5106号1497市人民医院莱芜区长勺北路雪湖大街001号15602060市第一人民医院本院区历下区大明湖路132号243243新院区南北康片区1000市第二人民医院本院区经一路148号264400北院区起步区医疗中心(大桥)一100市第三人民医院历城区工业北路王舍人北街1号11133000市第四人民医院本院区天桥区师范路50号9331460北院区起步区医疗中心(大桥)500市第五人民医院经十路24297号9021138市第七人民医院工业北路21号534800市第八人民医院钢城区新兴路68号8001000市妇幼保健院本院区市中区建国小经三路2号510510新院区经十路22029号1000北院区起步区医疗中心(大桥)350市二妇幼保健院莱芜区凤城西大街12号300450市儿童医院本院区槐荫区经十路23976号11681400东院区高新东区西巨野河以西,世纪大道以南1000北院区起步区医疗中心(大桥)500济南医院本院区历下区历山路631号240新院区华山片区550市口腔医院本院区市中区经六路101号5050北院区起步区医疗中心(大桥)一100(200椅)市皮肤病防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