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学前教育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双导师制”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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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院学前教育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双导师制”实施办法.docx
师范学院学前教育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双导师制”实施办法为有效贯彻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构建“三位一体”卓越教师协同育人机制,大力推进校地合作,加强实践教学,并使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得以切实落实,努力营造良好的实践育人环境,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氛围,努力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制定本办法。一、基本概念“双导师制”是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教育、服务与管理的对象,由高校教师(以下简称“校内导师”)与小学、幼儿园教师(以下简称“校外导师”)共同指导和培养人才、对学生实施全过程协同育人机制。“双导师制”中的校内导师主要负责对小教、学前专业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专业基础知识、教学理论与教学技能、教育实践进行指导;校外导师主要负责对小教、学前专业学位研究生从教技能训练、课堂教学实践,以及指导学生教角色转换和专业发展。“双导师制”实施目的在于大力推进小教、学前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以培养符合地方教育事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二、组织领导基于“三位一体"的卓越教师协同育人机制,根据XX大学与教育局签订的教育合作协议,成立由本学院、教育局、各小学(幼儿园)联合组成的“双导师制”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双导师制”工作。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双导师制”管理制度制定,课程安排,校内外导师的遴选和聘任,导师工作质量的考核和检查评估等。三、导师任职资格(一)校内教师聘任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2 .教育理论扎实,专业基本技能和教育教学技能娴熟,知识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3 .了解基础教育,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熟知国家基础教育改革的政策和走向。4 .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和较丰富的教研经验,教研成果突出。5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二)校外导师聘任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2 .有较好的教育理论素养,乐于参与对师范生的培养。3 .教育教学基本功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突出。4 .具有较强的学科教研能力,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5 .具有中教一级或小(幼)教高级职称。四、导师聘任校内导师由本学院在院内教师中公开聘任产生;校外导师通过相关区教育局推荐产生。“双导师制”工作委员会对选拔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示、聘任。具体程序如下:(一)担任本科生导师的校内外指导教师须填写XX大学教育科学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情况表,校内导师由教研室进行资格审查,由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确认。校外导师由各小学、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查,各区教育局审核确认。(二)为方便校内外导师的合作交流,共同指导学生的专业发展和见实习工作,拟成立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小组。每组拟定一名校内导师与若干名校外导师组成。(三)向学生公布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名单及其拟指导的专业、学生人数等,学生通过学院网站查询导师信息,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等实际情况填写导师选择志愿申请表。(四)各专业主任根据学生的志愿选择确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所指导的学生,如出现各指导组被选择次数不均衡现象,由专业主任协调和统筹安排。校内指导教师每组指导每一年级学生不得超过8人,校外指导教师每人指导每一年级学生不得超过2人。(五)“双导师”聘任原则上实行三年一聘,期间导师不能随意更换学生,学生也不应随意更换导师。确需更换的须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双导师制”工作委员会审定,理由充分方可更换。五、导师职责(一)校内教师职责1 .积极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努力把握学科前沿动态,主动适应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发展,引领学生树立现代教育理念。2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职业意识和专业情感,掌握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技能。3 .帮助学生了解本专业培养规格、培养方案计划的要求。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生涯规划指导和学业规划指导,并为学生“考研”和就业提供有效服务。4 .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能力素质、个人特点指导学生选择专业方向、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对学习过程中学生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给予指导和帮助,指导学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5 .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目的、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参加科研活动和调查研究活动,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论文写作能力,指导学生完成学年论文和毕业设计(论文)。6 .重视对学生教师专业技能的训练,指导学生参与“小学期”教学活动,积极深入小学、幼儿园课堂,指导学生的见实习活动。7 .积极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合作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努力促进教研成果推广应用。8 .每学期与学生集体交流研讨,带领学生参加科研及调研活动活动、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比赛、指导学生完成学年论文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学生工作量累计不少于1周或40学时。(二)校外教师职责1 .积极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努力把握教师教育理论与实践改革动态,掌握基础教育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相关政策。2 .认真对学生进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认同教育,巩固学生的专业情感,帮助学生掌握扎实的教育教学技能,指导学生完成各项教学技能训练任务。3 .熟悉XX大学教育科学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生涯规划指导,并为学生“考证,和“考编,提供有效服务。4 .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能力素质、个人特点指导学生选择专业方向,有目的地指导学生参加本校教研活动,培养学生的教研意识和教研能力。5 .指导学生备课和进行教学设计,帮助学生完成各项见习、实习和研习任务,带领实习生参与班级管理,努力提高学生的课堂教学技能和管理水平,铸实学生为师教学基本功。6 .指导学生学习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课件设计与制作,帮助学生开展教学案例探究、课程资源开发。7 .积极参与指导学生进行基础教育教学调研,帮助学生完成学年论文和毕业设计(论文)。8 .每学期与学生集体交流研讨,为学生上示范课,指导学生集体备课,组织学生说课,组织学生进行无生上课,带领学生参加教研活动,带领学生参加班队活动,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比赛、指导学生完成学年论文和毕业(设计)论文,累计工作量不少于1周或40学时。(三)校内外导师要精诚合作,互动交流,协同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和见实习工作,锻造其创新教学技能及与之相关的各种能力。六、导师工作考核(一)导师工作考核由“双导师制”工作委员会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构成为:学院考核30%.自我评价30%、学生评议40%。校内导师考核纳入教师的学年度考核。(二)导师在指导学生见实习过程中,应在见实习手册中“教师指导意见栏”及时写下教师指导意见。见实习结束后,由学生本人交回学院,归档存入教学档案。该手册是核算导师工作量与考核导师履职情况的重要的依据之一。(三)导师在指导学生完成学年论文和毕业(设计)论文时,要留下指导的过程性材料,以备考核。同时,对优秀学年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获得者的双导师实施奖励。(四)导师在对学生的指导过程中,如出现严重违反法律、双方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或考核不称职者,取消其本科生导师资格。七、导师待遇校内导师工作量根据XX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校政教(2014)25号)规定,计算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校外导师工作量津贴比照XX大学外聘兼职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相关标准,结合学院实际综合考虑。八、对学生的要求(一)加强自我教育,努力形成自身良好的职业意识和专业情感,掌握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技能。(二)熟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计划,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根据自身的学习情况、能力素质、个人特点,做好生涯规划和学业规划,明确本科学习期间的目标与方向。(三)尊重指导教师,服从指导教师的相关指导要求,每学期开学初根据导师的意见和本人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学习计划。(四)主动与导师联系,向导师反映成长中的困惑和困难,主动寻求导师的指导与帮助。(五)认真地参与指导教师组织的有关活动,完成导师布置的各项任务。在各项活动中多思、多问、多学、多练,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与创新能力。(六)客观、公正地对导师的指导情况进行评议。九、附则(一)本办法由教育科学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二)本办法从教育科学学院XXXX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