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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轴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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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轴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雅众环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销轴生产建设单位(盖章):烟台东星世政工业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0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销轴生产项目代码2404-370611-04-01-99789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群英路8号地理坐标(37度31分2.057秒,121度12分32.30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341;金属加工机械制造342;物料搬运设备制造343;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344;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345;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346;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347;通用零部件制造348;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349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0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中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巾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烟台市福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404-370611-04-01-997892总投资(万元)1000.00环保投资(万元)50.00环保投资占比(%)5.0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2951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名称: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鲁政字200668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名称: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67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是1993年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位于烟台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中心地带,区域面积18.12km2,其范围东起夹河公园,西至绕城高速(威乌高速),北接同三高速,南至汇福街,整个园区分为起步区、发展区、西拓区,其主导产业为“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食品、制药”。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入区行业控制级别见表I-Io表Ll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入区行业控制级别表行业类别行业小类控制级别C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金属结构制造业、金属工具制造业、日用金属制品业、其他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通用零部件制造及机械修理*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的制造、轴承、齿轮、传动和驱动部件的制造风机、衡器、包装设备等通用设备制造锅炉及原动机制造、起重运输设备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金属铸、锻加工专用设备制造业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环保、社会公共安全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冶金、矿山、机电工业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日化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医疗器械制造业、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铁路运输设备制造、摩托车制造、自行车制造、船舶制造、航天器制造、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电机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通信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电子计算机制造。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制造、家用视听设备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F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道路运输业公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城市公共交通业公共电汽车客运、出租车客运*仓储业、邮政业所有*G信息运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电信和其它信息传输服务业所有计算机服务业所有软件业所有*注:*优先进入行业;一准许进入行业;一控制进入行业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烟台市福山区群英路8号,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鼓励引进的项目和优先发展行业主要为汽车零部件行业、电子信息、机械加工,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为销轴产品,属于制造行业中的配套产业,不违背省政府批复的产业定位,符合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鲁环审200967号)要求。根据福山分区土地利用规划图(2006-2020),本项目用地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具体位置见附图1,福山分区土地利用规划图(2006-2020)详见附图2。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销轴生产,烟台东星世政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为内资企业,本项目生产的产品和所用设备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该项目已于2024年4月2日取得了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404-370611-04-01-997892。项目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的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烟台市全市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3类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陆域环境管控单元中优先保护单元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各类自然保护地、河湖岸线、海岸线管理要求;重点管控单元重点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一般管控单元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合理控制开发强度。根据关于发布2023年“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烟台市完成2023年“三线一单”成果动态更新工作,动态更新成果已经生态环境部审核通过并予备案。本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群英路8号,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地下水质量目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In类标准;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为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中“筛选值”限值。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经治理后对环境污染较小,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项目所在区域配套设施较为完善,所用资源主要为水、电及天然气等,为清洁能源,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符合性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国家、省、市和重点区域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和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及相关政策要求,准确把握区域发展战略和城市生态功能定位,根据全省建立省-区域-地市-单元四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要求,落实省级、区域清单基础性、规范性要求,以全市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相关要求,建立市级清单总体要求和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关于发布2023年“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本项目属于福新街道重点管控单元,应按要求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见附图3,与烟台市陆域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如表1-2所示。表12本项目与烟台市陆域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7061120004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福新街道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分类重点管控单元管控维度准入要求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 .外夹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要求管理。2 .现有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应持续开展节能减排,大气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应责令关停或逐步迁出,逐步实现区域工业废气减排。本项目不在外夹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企业不属于大气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企业拟持续开展节能减排,符合空间布局约束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 .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2 .提升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清洁化发展水平,采取综合性的治理措施,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保障河道生态基流,确保水体和重点支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本项目不涉及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污染行业;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 .对于环境风险较大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着力降低资源能源产业开发的环境风险。2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环境风险较大的水环境控制单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要求。资源开放利用效率1 .地下水超采区根据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烟台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综合整治。2 .禁燃区执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台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要求。1、项目不涉及地下水开采。2、本项目使用的燃料为天然气,为清洁能源,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符合本项E表13本I与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项目与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2023年版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属性/区域管控维度清单编制要求与本项目相关准入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烟空间禁止开1.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符台市布局约束发建设活动的要求(2022年版)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事项。合12.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本项目为销轴生产,位于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不涉及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符合18.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碑、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淀粉、鱼粉、石材加工、钢铁、火电和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本项目属于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不属于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31.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项目外,仅允许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鲁自然资发20231号)中明确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依照法律法规执行。本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群英路8号,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3.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烟台市福山区群英路8号,位于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用地为工业用地,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评审,批复文号为鲁环审200967号。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污染物允许排放量1.按照国家和省生态环境厅清洁化改造要求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文件规定,按生态环境部的进度要求有序推进分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规范企业按证排污。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为简化管理。企业现有工程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拟建项目建成后,企业应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符合16.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2.新建和技改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投资政策有关要求,原则上应使用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所有产生颗粒物或VoCS的工序应配备高效收集和处理装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生产使用水、电及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本项目营运过程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装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13.加强陆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推动辖区内化工企业落实安全环保主体责任,提升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能力,加强环境风险源邻近海域环境监测和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拟建项目建成后,企业拟积极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要求2.全面实施节约用水集中行动,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继续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鼓励节约用水、循环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和节水宣传工作。本项目生产过程拟采取节水措施。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地下水开采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土地资源利用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禁燃区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海洋资源利用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本项目为销轴生产,不属于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内禁止开发建设的项目、限制开发建设的项目、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需要退出的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满足关于发布2023年“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文件要求。(5)与“三区三线”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烟台市“三区三线”已经划定,本项目位于烟台市福山区群英路8号,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区,项目建设和运营不会对生态空间、生态红线产生影响。因此,本项目符合烟台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要求。3、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见表l-4o表L4本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一览表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项目情况蟹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碑、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为销轴生产,不属于所列行业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符合第十六条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省人民政府根据环境容量和污染防治的需要,确定削减和控制重点污染物的种类和排放总量,将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污单位现有排放量和改善环境质量的需要,核定排污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颗粒物、So2、NOX需申请等量替代,即颗粒物0.043ta,S020.004ta,NOx0.031tao本项目废水纳入烟台市套子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量指标,无需申请废水总量指标。符合第十七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目录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1号),本项目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企业现有工程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拟建项目建成后,企业应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符合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一)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二)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三)违法排放或者倾倒化工、制药、石化、印染、电镀、造纸、制革等工业污泥的;(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五)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未按照要求实施停产、停排、限产等措施,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六)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七)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行为。企业不涉及上述行为。符合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群英路8号,位于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用地为工业用地,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评审,批复文号为鲁环审200967号。符合第四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按照环评审批文件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符合第四十九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停用、改变或者损毁。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重点排污单位由设区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对未实行自动监测的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进行人工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自动监测数据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数据,可以作为环境执法和管理的依据。企业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在报告表中设置了污染源环境监测工作计戈U,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厂区污染源监测。符合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4、与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2112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2112号)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5建设项目与鲁政发202112号文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具体规定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推动“淘汰类”生产工艺和产品退出。精准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8个重点行业,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符合加快淘汰低效落后动能。进一步健全并严格落实环保、安全、技术、能耗、效益标准,各市制定具体措施,重点围绕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石灰、石膏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严把准入关口坚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产能总量控制刚性要求。实施“四上四压”,坚持“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两高”项目确有必要建设的,须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五个减量替代”要求,新(改、扩)建项目要减量替代,已建项目要减量运行。依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对钢铁、地炼、焦化、煤电、电解铝、水泥、轮胎、平板玻璃、氮肥、铁合金等重点行业严格执行产能置换要求,确保产能总量只减不增。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煤矿项目。严禁省外水泥熟料、粉磨、焦化产能转入,严禁新增水泥熟料、粉磨产能。本项目颗粒物、So2、NOx需申请等量替代,即颗粒物0.043ta,S020.004ta,NOx0.031tao本项目废水纳入烟台市套子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量指标,无需申请废水总量指标。符合5、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见表l-6o表L6本项目与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一览表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一、认真贯彻执行产业政策。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禁止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不得引进耗能高、污染大、生产粗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各级立项部门在为企业办理手续时,要认真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如有更新,以更新后文件为准),对鼓励类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核准或备案;对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现有生产能力允许在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对淘汰类项目,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二、强化规划刚性约束。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积极引导产业园区外“散乱污”整治搬迁改造企业进入产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并鼓励租赁标准厂房。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空间优化”的原则,高标准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主导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引导企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群英路8号,位于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用地为工业用地,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评审,批复文号为鲁环审200967号。符合三、科学把好项目选址关。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各市要本着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充分考虑项目周边环境、资金投入、推进速度等关键要素,合理选址,科学布局,切实做到符合用地政策,确保规划建设的项目有利于长远发展。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群英路8号,位于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用地为工业用地,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评审,批复文号为鲁环审200967号。符合6、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位置关系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发布的关于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复函(鲁环发2010124号)、关于调整烟台市大沽夹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复函(鲁环函20151053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通知(烟政字2019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和调整烟台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鲁政字2020246号)规定,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建设不会对水源地保护区产生影响。项目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4o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烟台东星世政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烟台世政工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08月23日,注册资本贰仟柒佰零捌万柒仟贰佰元整,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于大伟,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镀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涂加工;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结构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紧固件制造;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现有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如下表所示。表2,公司现有项目环评及“三同时”验收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环评审批时间及文号验收情况烟台世政工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于2006年6月14日经烟台市环境保护局审批一期由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原烟台市福山区环境保护局)于2008年12月1日验收通过;二期由烟台市福山区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2月27日验收通过技术改造项目于2019年12月12日经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审批,文号烟福环审报告表2019216号2020年11月3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年产工程机械配件30万/套于2024年2月23日经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审批,文号烟福环审报告表202419号正在建设为满足市场需求,烟台东星世政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建设销轴生产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29513m2,本项目不新增占地。该项目已于2024年4月2日取得了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404-37061l-04-01-997892o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烟台市福山区群英路8号,在自有的29513平方米土地上【土地证号:鲁(2023)烟台市福不动产权第Ooo8741号】,利用原有B栋一层厂房建设该项目。购买设备圆盘锯1台SA-150、带锯1台,推盘炉1台,无心磨床2台M11200A,外圆磨床6台,数控车8台,铁槽专机3台立加。中频淬火机床3台,在线回火炉3台,抛光打标机1台,探伤机1台,钻孔攻丝1台摇臂钻。利用圆钢(采购)原材料,工艺流程:下料-调质-无心磨-粗车/数控车-铳槽-中频(整体淬火)-在线回火(表面淬火)-钻孔攻丝-无心磨/外圆磨-打标记-探伤-包装。达产后年产销轴产品30万件。本项目不涉及铸造。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和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本项目涉及淬火、回火等工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6号)中“三十、金属制品业33-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及“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341;金属加工机械制造342;物料搬运设备制造343;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344;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345;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346;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347;通用零部件制造348;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349-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的规定,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烟台东星世政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详细的踏勘、资料收集工作,在对该项目工程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编制完成烟台东星世政工业科技有限公司销轴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和作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依据。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销轴生产;建设单位:烟台东星世政工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性质:扩建;项目总投资及环保投资: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5.0%。建设地点及周边环境情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烟台市福山区群英路8号,烟台东星世政工业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121o12,32.30911E,37o32.05711No项目所在地东侧为烟台鑫力磁性材料有限公司,西侧为烟台亿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南侧为烟台富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侧为群英路。项目地及周边现状见图2-1,项目周围敏感点图见附图5。东侧(烟台鑫力磁性材料有限公司)西侧(烟台亿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南侧(烟台富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侧(群英路)项目所在地图2-1项目地及周边现状3、建设内容本项目组成情况见表2-2o表22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工程类别项目内容规模或能力备注主体工程1#车间又称A栋厂房,IF,建筑面积为5380m2,钢结构,内设下料区、焊接区、表面处理区、涂装线、感应加热区、液压区等,包含切割下料、焊接、表面处理和涂装等工序,主要生产钢管和工程机械零部件产品,企业拟在预留区域新增圆盘锯1台、带锯1台,推盘炉1台,用于本项目销轴生产依托现有车间并新增生产设备2#车间又称B栋厂房,2F,建筑面积为5200m2,钢混结构,一层为仓库;二层西部为HoSE生产车间,主要生产软管,包含下料、吹扫、组装等工序,二层东部为仓库和食堂。企业拟在一层新增磨床、数控车、中频淬火机床、回火炉等设备,主要进行销轴生产,年产销轴产品30万件依托现有车间并新增生产设备辅助工程办公楼办公楼主要用于办公,共3F,建筑面积为4000m2依托现有储运工程原料储存原料储存均位于各自生产车间内,不单独设置原料库依托现有成品储存成品储存仓库位于2#车间二层依托现有公用工程给水本项目供水由福山区供水管网统一供给依托现有排水雨污分流/供热本项目生产用热采用电加热,办公取暖采用分体式空调/供气本项目推盘炉需使用液化天然气,依托厂区现有液化天然气储罐,厂区共设24个70kg液化天然气储罐,天然气总储存量为3800m3,现有工程用气量共计150000m3,约6.5天周转一次,故其储存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生产所需依托现有供电项目用电由福山区供电网络统一供给,年新增用电量为19.53万千瓦时/环保工程废气处理推盘炉淬火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及甲醇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喷淋塔+静电油烟净化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7#)排放;淬火机床淬火废气经设备自带的过滤棉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车间内加强通风,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新建废水处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IA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依托现有排水系统噪声治理采用低噪音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集中布置并设置基础减震、采取隔声措施新建固废治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下脚料、废金属屑分类收集后外售,废清洗剂桶返回供货厂家重新利用;危险废物废过滤棉、废切削液、磨削油泥、废淬火液(油)、废液压油、废机油、喷淋废液及废包装桶暂存于厂区危废库,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现依托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和危废暂存库有工程已在厂区南侧建设一座危废暂存库,建筑面积40m2,地面已进行硬化防渗,已设置导流沟和集液池。环境风险1#车间南侧设置一座地下事故水池并配套导排系统,总容积为260m3依托现有事故水池及导排系统等风险防范措施4、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本项目产品为销轴产品,为新增产品,年新增产量为30万件,主要产品方案见下表。表23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1销轴产品万件/年305、主要原辅料及用量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下表。表24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序号原辅料名称单位用量最大存储量包装规格1圆钢t/a1500100t/2水性切削液t/a10.20.5t100kg/桶3淬火油t/a0.510.17t170kg桶4水性淬火液t/a7.20.5t100kg/桶5清洗剂t/a0.140.05t25kg桶6液压油t/a1.360.34t170kg桶7机油t/a0.340.34t170kg桶8甲醇L/a120843100OL100OL/罐9液化天然气m3a180093800m3/10氮气L/a167823100OL100OL/罐6、主要设备本项目所需主要设备见表2-5o表25项目所需设备一览表位置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车间1圆盘锯SA-150台1新增2带锯/台13推盘炉加热炉/台1淬火炉/台1淬火油槽3m×2.8m×2.6m个1淬火液槽3m×2.8m×2.6m个1清洗机/台1回火炉/台1循环冷却系统/套14空压机95KW台15锂电叉车5t台12#车间6无心磨床Ml1200A台27外圆磨床/台68数控车/台89铁槽专机立式加工/台310中频淬火机床/台311在线回火炉/台312抛光打标机/台113探伤机/台114摇臂钻床/台115空压机37KW台116升降机5t台117柔性吊/台87、公用工程(1)供水工程本项目用水来源为市政自来水,新增用水为生活用水、切削液配制用水、淬火液配制用水、清洗剂配制用水、喷淋塔用水和循环冷却水补水。生活用水: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30人,年工作260天,根据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DB37/T5105-2017),人均生活用水量按照每人50Ld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1.5m3d,390m3ao切削液配制用水:拟建项目机加工工序使用切削液,切削液原液需要加水调配后使用,与水配比为1:10,拟建项目切削液使用量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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