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绩效考核细则.docx
部门绩效考核细则部门绩效考核细则篇1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及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倡导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营造争先创优的浓烈氛围,全面加强队伍素质,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创特色、争一流,切实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为新一轮“保先争模”目标打牢基础,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第一条按照标准统一、客观公正,规范操作、公开民主,突出绩效、兼顾全面,奖优惩劣、重奖重罚的原则,对全院各部门工作进行目标量化考核。第二条考核实行累计祯分制,基本分为100分,其中业务工作占70分,综合工作占20分。业务工作按年终盐城市院名次为依据实行加减分制,队伍建设按院考核标准实行倒扣分制,年终依各部门的分值,决定岗位目标考核结果。第三条考核内容和标准(一)业务工作各部门按照年初与院党组签订的岗位目标责任状,紧咬既定目标,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业务工作任务。年终考核在盐城市检察系统排名第一的得分,每降一个名次减5分。年初院党组与各部门签订的岗位目标责任状所确定的名次上升或下降一个名次的加或减2分。(二)队伍建设队伍建设共分党建政工、廉洁状况、内部管理三部分进行考核。1、党建政工认真组织政治业务学习,部门学习(会议)记录全年不少于15次,少一次严格遵守院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办公秩序与工作环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按以下标准扣分:(1)发生无原则争吵一次扣1分;(2)参加市组织的活动少一人、迟到或早退一人扣1分;(3)院卫生检查差的一次扣1分;(4)不请假无故不上班一人次扣1分,干警月旷工半天以上停发一个月考勤奖,月病假累计超过5天或事假超过3天停发1个月考勤奖;院督查发现迟到、早退-人次或中途溜岗,而本科室考勤无记载的扣0.5分,月迟到、早退3次扣发考勤奖20元,累计超过6次停发一个月考勤奖;(5)节日值班无故缺席一人次扣1分;(6)自行车、摩托车未按规定区域停放,发现一人次扣0I2分;(幻故意损坏公物的一次扣2分;(7)统计报表上报不及时一次或统计数据差错一处扣2分;()未完成院领导临时交办任务的扣1分。(三)其他部门工作不到位被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有一次扣5分;(二)因重大案件经院领导安排协助其他部门工作连续一周以上,有1人次对协助部门加1分。第四条奖励规定(一)院先进集体的确定年终按各部门的实际考核积分,由高到低确定4个先进集体。如有下列情形的,不得评为先进集体:业务工作未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无原则纠纷,严重不团结的;出现社会影响较大,严重损害检察机关形象行为的。(二)奖励标准年终奖金按一、二、三等奖进行发放。4个先进集体为一等奖,其他部门按院考核实际结果分别确定为二等奖或三等奖,奖金数额年终由院党组研究确定。部门工作在院年终实际考核中积分低于70分(不含)的一律不予奖励。部门和个人受市(县)以上表彰的,按院从优待检有关规定进行奖励。第五条附则(一)业务工作考核中,一部门涉及多项业务工作的,按每项业务工作的排名升降情况分别计算分值,然后取其平均值为该部门的业务得分。(二)一行为同时违反两条或两条以上规定的,按高分扣,不重复扣分。(三)认定各项业务工作年终在全市名次的原则为:夺牌的为第一名,并列第一的为第二名;并列第二的,按并列第一名的数额加一的原则确定其实际名次;其余依此类推。(四)队伍建设中的党建政工由政治处负责考核,廉政建设由纪检组负责考核,日常管理由办公室负责考核,其他内容分别由纪检组、政治处负责考核。(五)受国家、省、市级表彰的以正式文件为准。(六)本考核细则由院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部门绩效考核细则篇2一、考核范围(一)专项考核政务中心及各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1)常驻单位:指市政府决定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具有行政审批职能以及需要提供其他政务服务职能,在政务大厅设常驻窗口的部门和单位;(2)联络单位:指根据有关规定,分阶段定期进入政务大厅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部门和单位及承办由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受理后转办相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部门和单位。进驻单位名单(含纳入全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的市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和中央、省直管部门)由政务中心提供给市政府目标办。(二)综合考核1 .政务中心。政务中心正式挂牌后,作为市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单位,从20xx年起制定本单位绩效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参加全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2 .各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纳入全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的市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和相关单位,20xx年相关工作作为新增目标,从20xx年起相关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目标进行考核。二、考核依据(一)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办法(试行);(二)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审查规定(试行);(三)贵阳市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四)贵阳市行政审批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五)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考评办法(试行);(六)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选派轮换制度(试行);(七)贵阳市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八)贵阳市行政机关行政首长问责办法(试行)(贵阳市人民政府令20xx)3号)。三、专项目标考核办法(一)考核组织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政府目标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参加组成考核组。(二)考核内容及分值(总分100分)1 .政务中心:(1)政务中心正常运行情况(50分);(2)各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履职监管情况(30分);(3)投诉受理、处理情况(20分)。2 .各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1)市政府决定纳入政务大厅、分厅集中受理、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落实情况(50分);(2)政务大厅、分厅各工作窗口及联络员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工作效能情况(30分);(3)政务大厅、分厅各工作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及投诉的处理情况(20分)。市政府目标办会同政务中心拟订年度专项工作目标和具体考评细则,经考核组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三)计分原则1 .各项目标尽量量化,按完成比例及质量计分;2 .政务中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加重扣分:(1)对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导致政务中心不能正常运转的;因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分厅窗口单位工作失职、渎职、违反廉政规定,造成重大恶劣影响,除考核相关进驻单位外,同时考核政务中心;(3)政务中心服务场所发生重特大治安事件、安全事故的。3 .各进驻(联络)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考核:(1)应当进入而未进入政务中心的;(2)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不按要求派员进驻,或敷衍了事选派不符合条件人员,导致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3)应当纳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行政审批事项,相关部门不提供数据的。(四)单位考核评比档次及比例:1 .优秀(95分以上),评比比例20%,按得分高低产生,给予一等奖;2 .良好(90分以上),评比比例50%,按得分高低产生,给予二等奖;3 .合格(80分以上),给予三等奖;4 .不合格(79分以下),取消专项奖励,并根据贵阳市行政机关行政首长问责办法(试行)(贵阳市人民政府令20xx)3号)规定,有相应情形的按相应方式追究责任。(五)工作人员(含政务中心工作人员、部门派驻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和联络员)按公务员年度考核分为:1 .优秀;2 .称职;3 .基本称职;4 .不称职。(六)奖励标准按考核组拟订的年度考核奖励方案执行。四、综合绩效目标考核办法(一)计分原则1 .政务中心按年度综合绩效目标对应检查考核计分;2 .纳入全市综合绩效目标考核的各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年终综合绩效目标考核根据专项考核结果计分。其中:专项考核合格以上单位按比例折算计分;不合格单位年终该项综合绩效目标不得分;3 .专项考核评为优秀单位的,年终综合目标绩效考核评先中,同等条件优先考虑;4 .部分中央、省直部门按贵阳市目标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作为协作单位根据专项考核情况兑现协作奖励。(二)奖励根据贵阳市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和贵阳市目标绩效评比奖惩实施细则规定兑现奖励。(三)惩罚根据贵阳市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和贵阳市目标绩效评比奖惩实施细则规定,考核不合格,按以下追究责任:1 .取消部门年终目标绩效综合奖和领导班子目标绩效责任贡献奖;2 .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不得超过20%;3 .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分管领导不得参加其他评先;4 .诫勉;5 .通报批评;6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7 .涉及领导班子考核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问责。(四)进驻单位派驻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双向考核办法1 .派驻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以政务中心意见为主,其岗位考核按政务中心有关规定执行,考核结果存入其编制所在单位档案。2 .凡因考核评议不合格被退回、年终考核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取消个人所有目标奖励。3.其他情形从贵阳市目标绩效评比奖惩实施细则规定。五、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部门绩效考核细则篇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汇川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规范化管理,完善进驻部门窗口和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xx)36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黔府办发20xx)42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遵府办发20xx)54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遵府办发20xx)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二条中心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第三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政务投诉督查科),具体负责各项考核工作。第三章考核方法第四条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日常管理和工作绩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评方式如下:(一)中心对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兑现奖励。(二)中心对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均采取倒扣分制,基础分为100分,奖励加分20分,按照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扣分、加分。(三)月度考核于次月上旬进行,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绩效,对上个月各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进行量化评分。季度和年度考核根据区政务中心统一安排进行。(四)考核结果公示5天,公示期内,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议。第四章考核范围及内容第五条本办法考核范围是进驻区政务大厅的各部门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第六条考核内容主要是对进驻部门窗口建设、服务质量和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第七条对部门窗口的评分标准(一)窗口建设(60分)L审批职能整合进驻。(10分)按要求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职能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并整体进驻政务大厅的得10分。2 .事项进驻到位。(10分)将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窗口办理,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未按规定将事项纳入中心集中办理的,每项扣2分。应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发现体外循环或两头受理的,或窗口受理申请后,要求申请人再到原单位申报、递交材料、找领导签字、缴费或领取批文、证照的,每件次扣3分。3 .人员进驻到位(10分)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应明确窗口分管领导,并按要求派驻工作人员到窗口工作。本项共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4 部门领导需定期到窗口指导工作,每月至少1次(综合窗口每季度至少1次),缺1次扣2分。5 窗口工作人员不是在编人员的,扣3分。首席代表不是部门中层以上在编干部,扣5分。6 未经政务服务中心同意中途更换窗口工作人员的,每人(次)扣5分。综合窗口部门未明确窗口联系人或更换联系人后,未报区政务服务中心备案的,每次扣6分。7 .窗口授权到位(12分)审批职能部门要对窗口充分授权,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发证等必须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实现“中心之外无审批”。本项共12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部门主要负责人未与窗口首席代表签订规范的授权委托书的,扣3分。部门对窗口授权不充分或授权落实不到位的,扣2分。除有法律规定的特殊环节外,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发证等环节未在政务大厅完成的,每件次扣2分。8 .按规定使用审批系统办件(18分)进驻中心的窗口单位按规定使用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系统开展工作得18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受理事项未及时录入审批系统或录入信息不完整、不规范的,每件次扣1分。区级部门自行开发的审批系统不开放数据端口或拒不迁移审批系统的,扣3分。(二)服务质量(40分)1 .规范办件(20分)按承诺时限规范办件的,得2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超过承诺时限办理或对网上申报件不及时处理,且属窗口部门责任的,超1天的,每件扣1分,超过1天以上的,每件扣3分。未如实填写特别程序申请理由、办理结果等信息或不规范使用特别程序功能规避时限要求的,每件扣3分。为规避办件超期将未办结事项擅自作办结处理的,每件扣5分。对已正式受理的承诺件,不出具受理通知书的,每件次扣1分。对符合受理要求的申请事项,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经审查不符合办理要求不予许可的事项,不向申请人说明退件原由,或退件手续不规范的;不按操作程序办理审批件的,每件次扣2分。认真执行中心并联审批有关制度和规定,按要求参加联审会议,配合协同办理并联审批事项,并按要求限时办结。不配合或消极配合的,每件次扣3分。按要求使用省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的示范文本,事项办理档案规范完整,抽查发现档案不规范完整的每件次扣1分,无档案的扣3分。2 .及时更新办事指南(5分)按要求制作本部门办事指南(含审批流程图和审查工作细则),并提供相关申请表格和示范文本。审批事项和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在政策文件或区政府公告下达后一月内及时修订办事指南。本项共5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未编制办事指南的,每项扣2分。办事指南信息不规范、不准确,不提供相关申请表格和示范文本的,每项扣1分。3 .投诉管理(15分)服务态度好,办事效率高,得15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当事人投诉窗口部门服务态度不好或未依法办理审批服务事项,经查证属实的,每件扣3分。中心转给部门处理的群众投诉或咨询(含网上咨询),未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或答复不全面、不规范的,每件扣1分。(三)奖励加分(20分)工作成绩突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所在窗口可以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1 .受新闻媒体或有关部门表扬的,按一件事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市级部门及主流媒体表扬的加3分;省级部门及主流媒体表扬的加6分;国家级部门及主流媒体表扬的加10分。2 .将承诺件改为即办件的每项加1分;主动提出压缩承诺时限并有效实施的每项加1分。3 .窗口积极配合并联审批、绿色通道服务工作,受到当事人和有关部门及领导肯定的,每次加2分。4 .窗口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活动,为中心争得荣誉的,每次加2分。5 .办事群众对窗口单位及人员给予赠送锦旗、书面表扬,并将相关信息简报报送中心的,每件次加1分(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6 .在应对处置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加2分;积极为中心改进政务服务工作和加强中心建设建言献策,被采纳和推广使用的,每件次加2分。7 .窗口获得季度“优秀窗口”奖励的,在窗口年度考核中每次加2分。(四)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所在窗口当月考评得分为O分。1 .擅自设立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者仍在执行已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2 .窗口因投诉举报,发生与投诉人拉扯、吵闹等过激行为的。3 .窗口有违规收取费用的或未统一将收费事项集中到中心行政事业性收费窗口缴费的。4 .窗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5 .窗口及工作人员有违纪违法行为的。6 .窗口当月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负面曝光的。第八条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评分标准(一)思想品德(10分)思想作风正,大局观念强,服务态度优,遵守纪律好,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1 .违反中心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的,每次扣3分。2 .因服务态度不好引起投诉,经查情况属实的,每次扣5分。(二)业务技能(10分)了解中心各项运行程序和运作制度,熟悉岗位业务知识,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协调能力,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1 .未按办事指南要求办理事项的,每件次扣2分。2 .当事人对办理事项结果不满意,经查实属窗口工作人员责任的,每件次扣3分。3 .未按规定及时将办件资料录入审批系统或数据不完整、不准确的,扣3分。(三)工作纪律(30分)严格遵守中心的工作纪律,得3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出勤情况。4 上班迟到、早退(以中心指纹考勤机打卡记录为准),每次扣1分。5 每月请假(有人顶岗)的累计1天扣1分,请假(无人顶岗)的每半天扣1分。6 擅自脱岗每次扣2分。旷工半天扣5分,旷工1天扣10分。7 一次未打卡(无请假记录)的扣1分;早上两次或下午两次未打卡(无请假记录)的,按旷工半天计算;一天未打卡(无请假记录)的,按旷工1天计算。8 参加中心组织的会议、活动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无故缺席的,每人次扣5分。窗口人员请假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并将经单位领导签字或办公室盖章的假条传真至政务中心,不按规定请假的每次扣3分。9 .未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工作牌上岗的,每次扣2分。10 上班时间在工作场所抽烟、吃东西的,每次扣2分。11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嘻戏打闹、打瞌睡的,每次扣2分。12 窗口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办公资料及花卉乱摆放、零乱无序、不整洁的,每次扣1分。13 未经允许,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大功率用电器、暖风机等设备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14 非工作需要,从事与工作、学习无关的活动(玩手机、看小说、看视频、炒股、网购和玩游戏等),每次扣2分。(四)工作实绩(20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成绩显著,骨干作用突出,得2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1 .对办件群众的咨询进行推诿,导致群众不满意,经查情况属实的,每次扣5分。2 .首次接待申办人没有一次性完整地告知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导致申办人2次以上提供所需材料,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3分。3 .收、退件手续不规范,报送不及时,不按操作程序办理事项的,每次扣3分。4 .未按标准化建设要求规范审批档案管理的,每件扣1分。(五)网上办事(20分)严格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做好本单位网上办事大厅相关工作,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1 .窗口人员必须每天登录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未按要求登录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2 .将本级行政职权目录中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办事大厅,未全部纳入的扣2分。3 .精准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并将办事指南录入到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发现网厅中事项办事指南信息录入不完善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4 .未使用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系统办理行政审批业务,逃避电子监察的,每发现一起扣10分。5 .未运用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系统同步办理行政审批业务,每发现一次扣2分。6 .办件超时,审批系统里每出现一起黄牌办件扣3分,每出现一起红牌办件扣5分。(六)交办任务(10分)保质保量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1 .每个窗口每月报送窗口工作简报一篇,未报送的扣5分。2 .不服从中心工作安排和调度的,每次扣2分。(七)奖励加分(20分)窗口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1 .为群众排忧解难,热情服务,特事特办事例较典型,并将相关信息简报报送中心,经确认属实的,加3分。2 .因正当履职引起服务对象的不解,甚至遭到服务对象过激言行攻击而保持理智,未将事态扩大的,加3分。3 .为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创新工作方法,简化优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取得良好效果的,每个加3分。4 .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活动,为中心争得荣誉的,加5分。5 .受新闻媒体或有关部门表扬的,按一件事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加分,区级部门及媒体表扬的加5分;市级部门及主流媒体表扬的加10分;省级部门及主流媒体表扬的加15分;国家级部门及主流媒体表扬的加20分。6 .当月提供延时服务,或者在工作时间外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经确认属实的,对提供服务的窗口工作人员每次加2分。7 .及时总结窗口工作经验,撰写窗口工作简报,在完成既定简报任务的基础上,每写一篇简报被区级以上媒体采用的,加3分。8 .依托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积极开展网上咨询、网上预审、网上办理行政审批的,加1分。(八)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窗口工作人员当月考评得分为O分。1 .在受理或办理审批事项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2 .将在中心受理申请材料带回原单位办理或要求服务对象到原单位去咨询、受理、办理审批服务事项,或要求服务对象到原单位去取批件或证件的。3 .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吵闹等行为且不听劝告,造成影响较恶劣的。4 .有弄虚作假行为的。5 .有违纪违法行为的。6 .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负面曝光的。第五章考评结果的运用第九条对部门窗口的考核(一)窗口的年度考核结果反馈进驻部门,并在一定范围通报,同时抄送区委、区政府、区纪委(监察室)、区直机关工委,按一定分值记入进驻部门年度目标管理总成绩。(二)季度考核:按月度考评平均值计算,排名前三名的,获“优秀窗口”称号。(三)年度考核:按季度考评平均值计算,排名前三名的,获“文明示范窗口”称号。第十条对窗口人员的考核(一)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其该年度考核最终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并抄报区人社局、区纪委(监察室)、区公务员局。(二)月度考核:1 .月度考核分达到90分(含90分)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绩效考核奖500元;月度考核分在85(含85分)一90分的,每人每月发放绩效考核奖450元;月度考核分在80(含80分)一85分的,每人每月发放绩效考核奖400元;月度考核分在70(含70分)一80分的,每人每月发放绩效考核奖300元。2 .每月请假累计1天(有人顶岗)的,扣绩效考核奖10元;每请假半天(无人顶岗)的,扣绩效考核奖10元;旷工半天扣绩效考核奖50元,旷工1天扣绩效考核奖100元;旷工3天及以上,当月无绩效考核奖。(三)季度考核:按月度考评平均值占80%、政务中心综合打分占20%,按照参加考核人数总数的20%评选“优秀工作人员”称号,其中,“五星优秀工作人员”按参加考核人数总数的3%评选,奖金500元,“三星优秀工作人员”按照参加考核人数总数的7%评选,奖金300元,“两星优秀工作人员”按参加考核人数总数的10%评选,奖金200元。(四)年度考核:按照月度考评平均值占80%.政务中心综合打分占20%来评定公务员考核等次,优秀等次名额占所参加考核人数总数的20%,且不占原单位优秀比例。考核结果经区人社局批准后,计入个人年度考核档案。(五)下列人员不参与年度“优秀”评选,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1 .在中心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2 .试用期人员、临聘人员。3 .累计事假超过1个月(含1个月)或病假超过2个月的(含2个月)。4 .在月度考核中有被一票否决的。5 .造成安全事故或给中心造成巨大财产损失的。第十一条考核结果每月公开通报。第十二条窗口单位和窗口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务中心进行约谈,并给予通报批评。1 .不服从政务中心统一管理、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2 .连续两次月度考评低于70分、影响工作绩效和窗口总体印象的;3 .因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第十三条窗口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回派出单位。1 .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情节恶劣的;2 .一年内被两次约谈、通报批评的;3 .被行风监督员、效能办、媒体等批评或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4 .破坏政务中心团结,煽动不良情绪,对政务中心形象造成严重影响的;5.因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细则由汇川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中心管理层人员绩效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五条本细则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部门绩效考核细则篇4为全面深化区乡村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扎牢村级卫生网底,加强村医生(包括社区医生,下同)管理,充分调动村医生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完善乡村医生服务模式,推动落实农村和社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提高村民享受健康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标准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目的通过建立和完善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及满意度为主要内容、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考核激励机制,促进村卫生室认真履行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充分调动农村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使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到实处。二、考核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客观公正。明确考核程序、内容、标准,考核结果要客观、真实地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医疗开展情况,考核办法和结果向社会公开。(二)科学合理原则坚持科学规范,准确合理。考核应当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准确、合理地评价村卫生室工作情况。(三)绩效挂钩原则坚持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杠杆作用,考核结果作为上级安排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奖优罚劣,提高补助资金效益。三、考核依据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广安区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广安区村卫生室常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指标体系,作为广安区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的依据,各社区、中心(乡镇)卫生院严格遵循考核原则的同时可结合当地乡镇实际对考核评分细则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四、考核对象辖区内健康签约村及社区服务站对无人签约的村,由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实行购买服务方式进行。五、考核内容(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卫妇社发20xx)38号)规定的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二)常规工作考核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基药制度执行情况、上级交办的临时性任务,参加会议培训、依法执业、新农合制度等执行情况。(三)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常规工作考核。其中,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占总分50%,常规工作考核占40%,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占10%(随机抽查服务对象20人)o六、考核办法(一)考核机构及人员考核由中心(乡镇)卫生院(含社区,下同)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由片区内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组成。各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制定考核工作制度和考核工作方案,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二)考核方式各项工作的考核标准,在实施考核中对所有的员工做到一视同仁。(2)、科学评价原则:即指从考核标准的确定到考核结果的运用过程设计要符合客观规律,正确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准确地评价各级各类员工的行为表现。(3)、简便、易操作原则:考核标准简便、易操作一是有利于员工明确标准,确定努力方向;二是便于管理人员实施考核;三是可以较少的精力投入,达到比较好的考核效果。(4)、注重绩效的原则:绩效是指员工经过主观努力,为社会做出并得到承认的劳动成果,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与效益等。在实施考核中,只有以绩效为导向,才能引导员工把工作的着眼点放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上来,从而保证医院目标的实现。(5)、分类别与分层次考核原则:医院有医、药、护、技、管理等不同职称类别,各个类别中又有高、中、低职称之分,在绩效考核中要对不同类型和不同能级的人员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这样才能合理地选拔、使用和评价各类人才。3、现代医院绩效考核的意义:现代医院进行科学的绩效考核具有如下的重要意义:为医院各类员工的晋升、降职、调职以及聘任与解聘提供依据;对员工的工作质量、数量、效率、效益等进行科学的评估,为薪酬决策提供依据;医院通过对员工绩效考核的反馈,加强医院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以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可以对医院的员工招聘,工作分配的效果以及团队精神等进行评估;对医院人力资源的政策导向,培训与教育以及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效果进行评估等。4、现代医院绩效考核的主要方法:(1)、分级法:又称排序法,是指按被考核员工绩效相对的优劣程度,通过比较,确定每人的相对等级或名次。现在我们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年度考核,以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同时通过一个公平合理的薪酬分配制度,来促进医院的发展和使医院与员工形成一个利益的共同体。2、现代医院薪酬系统建设的原则:在建立医院薪酬系统时,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1)、为了提高医院的竞争能力,在确定薪酬支付结构和水平时,必须参照整个劳动力市场的薪酬水平。(2)、要根据不同岗位的责任、技术劳动的复杂和承担风险的程度、工作量大小等不同情况,将管理要素、技术要素、责任要素一并纳入分配因素确定岗位工资,按岗定酬。(3)、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充分体现一流人才一流服务一流业绩一流报酬的薪酬分配思想。(4)、在薪酬分配中要遵循成本补偿、效率优先与兼顾分平相结合,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增长相协调以及货币工资与实际工资相符等原则。也可以简单地说,医院的薪酬系统建设要体现竞争性、激励性、经济性和合法性。3、现代医院薪酬系统建设的程序:现代医院要想有一套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不仅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同时还要有一套正规的程序,这样才能保证薪酬系统的可行性。一般而言,薪酬系统建设要遵循以下程序:(1)、制定医院薪酬战略与政策这一程序主要是编写关于医院文化及薪酬政策的文件,具体包括医院对员工在医院建设与发展中作用的认识;医院对薪酬作用的定位;实施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薪酬成本投入标准;薪酬制度、薪酬结构及薪酬水平的选择标准等。(2)、工作分析与工作评价这一程序包括编写岗位说明书、制定岗位规范、对医院内各类岗位的劳动价值或重要性进行评价。这一程序相当关键,因为只有进行工作分析与工作评价,才能公平而合理地决定医院内不同工作之间的报酬差别。常见的工作评价方法有经验排序法、因素综合分类法、因素比较法、因素评分法和市场定位法等。(3)、薪酬结构设计薪酬结构是指医院内各项工作的劳动价值或重要性与其所对应的应付工资之间的关系。薪酬结构设计就是把医院各项工作劳动价值或重要性的顺序、等级、分数或象征性的货币值转换成实际的工资值(通常用薪酬结构线来表示)。(4)、市场薪酬调查进行市场薪酬调查的目的是为了参照本地区、本行业的薪酬状况,制定和调整本医院的薪酬水平与结构,使之具有市场竞争力。(5)、确定薪酬水平这一程序主要是把众多类型的薪酬归并组合成若干个等级,形成一个薪酬等级系列,进而确定医院内每一个职务具体的薪酬范围。(6)、薪酬评估与控制在薪酬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医院管理者要根据员工工作的行为和取得的实际效益,对薪酬制度进行评价,同时还要根据不断变化的客观环境及时的调整薪酬政策,使薪酬战略与医院的整体发展战略趋于一致。4、现代医院薪酬制度类型:现代医院薪酬制度的发展,与国家的经济政策、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演变息息相关,纵观目前医院的薪酬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类型:(1)、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这主要是根据各种职务的重要性、技术复杂程度、承担的风险和责任等因素划分等级,按等级确定薪酬标准,并以此为依据确定劳动报酬的制度。它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标准(比如职务晋升条件)、职务等级(初、中、高级)和职务工资标准(十六级)三个部分。(2)、岗位技能工资制:这主要是以按劳分配为原则,以加强工资的宏观调控为前提,以劳动技能、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等基本劳动要素评价为依据,以岗位或职务工资和技能工资为主要内容,根据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数量确定报酬的多元组合的薪酬制度。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或所任职务的工作强度、工作责任和承担的风险来确定工资标准,它以岗位测评的分值大小进行划分,分值大的岗位工资高,分值小的岗位工资低。技能工资是根据员工实际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及工作成绩,经考核后确定的工资。技能工资可以分成初级、中级、高级三档,每档再分若干个等级。(3)、绩效工资制:这主要是指以工作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考核内容,以岗位职务序列、效益档次和贡献等级综合确定工资标准为表现形式,以更好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的一种薪酬制度。它的突出特点是把员工个人利益与医院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员工的个人收入与医院和科室的效益密切相关。(4)、结构工资制:这主要是在分解等级工资的基础上,按照不同岗位、不同技能、不同绩效而确定劳动报酬的原理,重新组合成既有刚性、又有弹性的一种薪酬分配制度。实施它的目的是体现工资的保障与激励功能,激发员工的潜在能量,以创造最佳的效益。结构工资一般由基础工资、年功工资、补贴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和绩效工资等组成。以上四种薪酬制度类型,各有优缺点,通过实践来看,结构工资制可以兼容不同工资制的优点,在实际操作中易于调动员工的劳动积极性,也便于体现医院的管理战略和薪酬政策,但同时也必须付出一定的评估和控制成本。规范而科学的绩效考核与薪酬系统建设是医院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的保证。作为医院管理者,特别是人力资源管理者,必须对绩效考核和薪酬系统建设高度重视,并经常的修订和校正管理行为,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医院与员工的“双赢”,并确保组织目标的实现。部门绩效考核细则篇6一、治安安全管理1、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定时开关大门。1、车辆出入管理管制出入公司的车辆,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规定者,保安应即时纠正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其它厂商之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规定者,保安应即时纠正。对于公司人员停放车辆一律要求一车一位,整齐排放。不得有占用多个车位、越位停车、占用车道等现象发生。(4)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巡视,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处理,随时与安全主管保持联络,密切协作,保证车辆安全。下班、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