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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室外排水工程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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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室外排水工程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docx

    重庆市室外排水工程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5月,、/1刖S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创新研究与能力建设项目和绿色建筑配套能力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渝建勘设202331号)的要求,重庆市城镇排水事务中心会同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等单位在总结重庆市市政公用工程方案设计文件审查要点(2013年版)、重庆市市政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17年版)和重庆市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19年版)实施效果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规范标准的更新和行业管理需求,充分考虑山地城市特点,分析研究了当前室外排水工程设计中值得强调的专'业技术内容,并广泛征求意见,编制本审查要点,形成统一的审查尺度标准,作为设计文件专业技术审查的依据。本审查要点对重庆市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室外排水工程设计文件的专业技术审查作出了具体规定,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本审查要点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市城镇排水事务中心、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水系统分会负责具体内容解释。主编单位:重庆市城镇排水事务中心参编单位: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重庆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重庆汇中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有限公司林同楼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重庆纵横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勘测院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祝飞邓瑛鹏马蜀陈爽周倩倩马念朱贞臻冯杰盛国荣贾建青袁江李进丰龚安军冉飞贺茂卿易海涛何丹徐振龙谭金强肖龙冯暑毕生兰敖良根张为周炯张锐瞿露姜宗海檀立朝吴欢刘锋刚田沁禾李晓渝付豪皮家悦黄成胡斌田洋张国军周莉吴琴刘宏伟韩颖柳电玉黄文钟段婵娟廖可郑晓宇冉浩吴峰李莹莹杨梅刘恋秋程世彪王镇炼王炜杨韵向翌杨真东郎坤铭赵欢翁文江罗颖陈俊宇肖哈黄清林曹晓艳刘倬主要审查人:张智罗昭辉韩乔刘智刚谭洪强1总则12室外排水工程方案设计审查要点22.1 工艺(排水)专业22.1.1 设计文件总体要求22.1.2 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符合情况22.1.3 总体设计22.1.4 排水管渠22.1.5 再生回用水管道32.1.6 雨水调蓄设施32.1.7 泵站32.1.8 污水处理厂(包括再生回用水厂、水质净化厂)42.1.9 水环境治理42.2 建筑专业52.3 结构专业52.4 电气专业52.5 自控专业52.6 暖通专业63室外排水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要点73.1 工艺(排水)专业73.1.1 设计文件总体要求73.1.2 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符合情况73.1.3 排水体制及系统总体布置73.1.4 排水量计算及污水水质83.1.5 雨水(或合流)管渠93.1.6 污水管道113.1.7 再生回用水管道113.1.8 特殊管道133.1.9 雨水调蓄设施133.1.10 泵站143.1.11 污水处理厂(包括再生回用水厂、水质净化厂)153.1.12 水环境治理173.1.13 海绵城市183.2 建筑专业193.2.1 设计文件总体要求193.2.2 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符合情况193.2.3 设计标准193.2.4 设计依据193.2.5 建筑设计说明203.2.6 通用要求203.2.7 无障碍设计203.2.8 节能(绿色)建筑设计203.2.9 设计图纸203.3 结构专业213.3.1 设计文件总体要求213.3.2 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符合情况213.3.4 设计依据223.3.5 设计荷载、作用223.3.6 抗震设计223.3.7 构筑物结构材料要求223.3.8 地基基础223.3.9 场地(整体稳定性)、边坡挡墙(环境边坡和基坑边坡)233.3.10 构筑物及管道设计233.3.11 新技术233.4 电气专业233.4.1 设计文件总体要求233.4.2 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符合情况243.4.3 设计依据243.4.4 设计范围243.4.5 供电负荷及计算243.4.6 供电系统243.4.7 电气设备的保护及控制253.4.8 计量253.4.9 防雷接地及安全253.4.10 设备及主要材料表263.5 自控专业263.5.1 设计文件总体要求263.5.2 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符合情况263.5.3 设计依据263.5.4 设计范围263.5.5 电气设备自动控制273.5.6 接地及安全273.5.7 防雷273.5.8 厂(站)自控系统设计273.5.9 通信系统273.5.10 设备及主要材料表273.6 暖通专业283.6.1 设计文件总体要求283.6.2 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符合情况283.6.3 设计依据283.6.4 通风消防系统设计283.6.5 环保措施293.7 信息模型293.7.1 工程信息模型293.7.2 设计说明书293.7.3 模型整体要求293.7.4 模型信息深度304室外排水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324.1 工艺(排水)专业324.1.1 设计文件总体要求324.1.2 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符合情况324.1.3 雨水(或合流)管渠324.1.4 污水管道361.1.6 特殊管道381.1.7 雨水调蓄设施391.1.8 泵站391.1.9 污水处理厂(包括再生回用水厂、水质净化厂)401.1.10 污泥处理和处置421.1.11 除臭421.1.12 环境保护431.1.13 水环境治理431.1.14 海绵城市434.2 建筑专业444.2.1 设计文件要求444.2.2 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符合情况444.2.3 设计总说明444.2.4 图纸总体要求444.2.5 平面图444.2.6 装修要求454.3 结构专业454.3.1 设计文件要求454.3.2 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符合情况454.3.3 设计总说明464.3.4 图纸要求464.3.5 地基基础464.3.6 基坑开挖环境挡墙464.3.7 厂站构筑物464.3.8 钢筋混凝土沉井结构474.3.9 管道及附属结构474.3.10 抗震设计484.3.11 耐久性要求484.4 电气专业484.4.1 设计文件总体要求484.4.2 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符合情况484.4.3 用电负荷494.4.4 供配电494.4.5 设计说明494.4.6 高、低压配电系统494.4.7 控制回路504.4.8 单体布置图504.4.9 接地设计504.4.10 防雷设计504.4.11 防火设计514.4.12 防爆设计514.4.13 线路设计524.4.14 清洁能源发电系统524.4.15 地下污水处理厂其他要求524.4.16 厂站平面布置图及其他524.4.17 抗震设计534.5 自控专业534.5.1 设计文件总体要求534.5.3 设计总说明534.5.4 自控、安防系统设计534.5.5 仪表选型及安装544.5.6 控制室设计544.5.7 防雷、防火设计544.5.8 地下(半地下)污水处理厂554.5.9 厂站平面布置图及其他554.6 暖通专业554.6.1 设计文件总体要求554.6.2 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符合情况554.6.3 通风消防系统设计554.6.4 环保措施设计564.7 信息模型564.7.1 总体要求564.7.2 设计说明书564.7.3 模型整体要求564.7.4 模型信息深度571.1 为规范重庆市室外排水工程设计文件专业技术审查工作,促进设计成果质量提高,满足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推动源头减排、节能降碳和资源循环,依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审查要点。1.2 本审查要点适用于重庆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室外排水专项工程和附属排水工程,主要包括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厂、再生回用水厂、水质净化厂)、排水管渠系统工程(雨污水管渠、再生回用水管道、泵站、雨水调蓄设施)和水环境治理工程(控源截污、生态修复、活水补水、水质监测)等。1.3 本审查要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其他设计和研究阶段的审查可参照执行。1.4 除排水工艺专业以外的其他建筑、结构、电气、仪表及自控、建筑给水排水、暖通、景观、经济等专业和海绵城市、节能绿建、装配式、信息模型、边坡基坑、涉河、涉轨、危大工程等专项,除应符合本审查要点的规定外,尚应满足国家和重庆市对设计文件审查的相关要求。2室外排水工程方案设计审查要点2.1 工艺(排水)专业2.1.1 设计文件总体要求1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和前期批复要求。2必要的方案比选论证是否充分。3总体设计方案是否满足建设目标的要求,是否经济合理。4引用规范标准、标准图集是否齐全,是否为有效版本。2.1.2 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符合情况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要求。对不符合现行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是否履行了相关报批程序并获得审批文件,采取的处置措施是否与批复文件一致。2.1.3 总体设计1排水体制选择是否合理。2工程规模及分期是否合理,是否与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致。3改扩建工程能否与原有设施良好衔接。4厂站、管路及其他排水设施总体布置是否合理。5水环境治理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设置是否合理。6水环境治理技术路线和治理措施总体布置是否合理。【水环境治理项目中涉及的排水管渠系统工程、水处理工程按照相应的要求进行审查。】2.1.4排水管渠1管渠汇水(服务)范围是否清晰、正确,平面定线和高程布置是否合理,是否满足上游转输和沿线接入需求,下游是否具备接纳条件。2干管(渠)和涵洞的设计流量计算、水力计算是否正确,管渠材质、断面尺寸和结构形式是否合理。3采用提升、管渠架空、倒虹管、高跌水、非开挖施工、非开挖修复等方案是否经过充分论证,方案设计是否合理。4出水口位于防洪水位或常水位以下时,是否考虑淹没出流受顶托影响。5建筑小区排水管出口能否有效接入市政排水管网,临时排放措施是否可行。6改造后管渠的接纳条件、排水能力、使用年限是否满足要求,是否与上、下游衔接顺畅,改造过程影响现状排水时是否有临时过渡排水措施。7管渠施工可能影响区域交通、其他管线或周边环境时是否采取合理的应对措施。2.1.5再生回用水管道1再生回用水管道的平面布置是否合理。2再生回用水管道的设计流量是否正确,主要管段设计流速是否合理。3管材的压力等级是否满足工作压力的要求。4防止误饮、误用的措施是否有效。2.1.6雨水调蓄设施1是否充分论证调蓄的必要性;用于污染控制的调蓄设施是否能有效收集初期雨水,调蓄设施设置位置是否合理,总图布置是否合理,是否利于工艺流程中各构筑物和水位标高的衔接。【用于污染控制时应根据地形特征或者初雨监测资料分析调蓄设施是否能有效收集初期雨水。调蓄设施位置应根据调蓄目的、排水体制、管渠布置、溢流管下游水位高程和周边环境等因素确定,可采用水体调蓄、绿地广场调蓄、雨水调蓄池和隧道调蓄等设施达到调蓄目标。】2调蓄设施的设计调蓄量计算是否正确,调蓄设施的类型和形式是否合理,是否能达到调蓄目的。【调蓄设施的类型和形式应根据新建地区和既有地区的不同条件,结合场地空间、用地、竖向等选择和确定;调蓄设施一般用于径流峰值削减、合流制排水系统溢流污染控制、分流制排水系统径流污染控制、雨水综合利用等。】3清淤、冲洗、消毒、除臭设施是否合理完善。2.1,7泵站1设置位置是否合理,是否满足防洪要求,是否具备用地条件。2规模是否合理,旱季、雨季设计流量是否合理,设备选型是否合理。3泥渣清运、除臭、应急排放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合理完善,检修维护条件是否良好。4压力管道设计是否合理。2.1.8 污水处理厂(包括再生回用水厂、水质净化厂)1厂址选择是否合理,新建或扩建是否具备用地条件。2用地面积是否符合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98)中的用地指标要求。3进水水质预测是否合理,出水水质目标是否合理,尾水排放是否满足排放水体要求。4处理规模和分期实施方案是否合理,旱季、雨季设计流量是否合理。5采用地下或半地下厂站形式是否合理。6处理工艺是否适应进水水质特点,是否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各工艺环节的主要设计参数、构筑物形式和主要设备选型是否合理。7总图布置是否合理,是否利于工艺流程衔接,近远期结合是否合理;场地竖向设计是否满足工艺需求和节能运行要求,是否与厂内地形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条件有效结合;卫生防护距离是否符合要求。8污泥处理方式是否合理,厂内污泥暂存能力是否合理,污泥处置出路是否明确。9厂区高程是否满足防洪要求,尾水排放是否充分考虑洪水位的影响。10尾水排放高差较大时,是否有能量回收措施。11改扩建工程能否与原有设施有效衔接,减小停产影响的措施是否完善、可靠。2.1.9 水环境治理1水体水质监测资料是否完善,对水环境质量的分析判断是否基本正确。2污染源调查、排水系统调查、河湖水系调查是否充分,问题分析总结是否基本正确。3是否与水利设施充分协调。是否进行行洪论证评估。4治理水体的水质目标与水域功能是否相适应。5污染负荷与水环境容量计算是否准确,目标可达性分析是否合理。6控源截污是否充分,点源、面源、管网、排口治理措施是否完善。7底泥原位治理和清淤的必要性论证是否充分,治理方式是否合理可行。8生态基流是否达标,活水补水方案是否合理可行。9水生态系统修复和构建方案是否合理可行。10各类设施规模是否合理。2.2 建筑专业1厂站选址、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建筑风貌是否满足规划管理要求。2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竖向设计、防火设计、交通组织、景观绿化、安全设计、环境保护等是否满足要求。3地下或半地下厂站箱体内部功能分区、防火分区、交通组织、防淹没措施和上部地面利用是否合理。4各单体建筑的功能、面积、层高、内部交通组织等是否满足生产管理需求,是否符合项目建设标准的规定。5主体建筑风格、色彩、立面造型是否与周边环境协调,是否有创意。6按节能(绿色)、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时,是否符合专项设计要求。2.3 结构专业1主要建(构)筑物及管道工程的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是否符合抗震规范标准的规定。2构筑物材料的强度、抗渗等级及设计指标是否满足规范标准的要求。3场地中的边坡处理、地基基础处理措施是否合理。2.4 电气专业1用电负荷分级、负荷估算、供电电压选择、备用电源设置是否合理。2供配电系统是否合理,是否安全、可靠。3主要用电设备选型及驱动方式是否合理。4是否考虑建(构)筑物的防雷、区域性防爆措施。2.5 自控专业1自控系统的组成和构架是否合理。2数据采集方式、通信方式和控制调度模式是否合理。数据传输和储存是否满足国家保密要求。3设备和主要仪表选型是否合理。2.6暖通专业1通风形式和换气次数是否合理,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场所的通风措施是否满足安全卫生要求,地下式厂站是否合理设置机械通风系统和消防排烟系统。2厂站集中除臭系统臭气收集方式、风量计算和管路布置是否合理。3空调系统冷热负荷计算、冷热源选择和空调系统设备配置是否合理。4供暖系统热负荷计算、热源选择和供暖系统形式是否合理。3室外排水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要点3.1 工艺(排水)专业3.1.1 设计文件总体要求1是否具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方案设计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是否具有专家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方案如有重大变化调整,是否具有相关的论证或批准文件。2设计文件是否完整,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3拟定的总体设计原则是否合适,方案比选是否充分(如有),推荐方案是否合理、是否达到建设目标要求。4分期实施工程是否具有近远期结合方案;近期实施方案是否合理、可行;改扩建工程能否与原有设施有效衔接。5工程规模是否合理,设备及主要材料是否齐全。6引用规范标准、标准图集是否齐全,是否为有效版本。7对特殊技术问题、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是否论证及说明。3.1.2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符合情况1是否符合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7和其他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与排水设计相关的要求。2对不符合现行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是否履行了相关报批程序并获得审批文件,采取的处置措施是否与批复文件一致。【拟采用的新技术在规范和强制性标准中没有相关规定时,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论证;具体技术措施可以超出规范标准所罗列的范围,但必须满足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规定的性能要求,不能突破。】3.1.3排水体制及系统总体布置1排水体制的选择是否符合片区规划要求。【排水工程设计应以经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城市节水专项规划、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和城镇内涝防治专项规划为主要依据。排水工程设计应与水资源、城镇给水、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城市防洪、交通、绿地系统、河湖水系等专项规划和设计相协调。】2雨水系统总体布置是否合理,是否结合城镇防洪、周边生态安全格局、城镇竖向、蓝绿空间和用地布局等因素考虑了雨水排水安全、建设和运行成本、径流污染控制、雨水资源利用和城镇水生态要求。3污水系统总体布置是否合理,是否结合城镇竖向、用地布局和排放口设置条件等因素考虑了污水再生回用、污水输送效能、建设和运行成本、土地利用效率和污泥处理处置要求。4现状管网较为复杂的旧城区雨、污水管道改造,雨、污水管道的定线与接口是否满足周边用户使用需求,管线迁改后是否仍满足过流能力需求,是否考虑施工对交通组织、周边建(构)筑物以及其他现状市政管线的影响。管道修复是否根据管道检测与评估报告选用了合理的修复技术(开挖、非开挖修复),是否对非开挖修复后的管道过流能力进行验算。【根据管道检测与评估报告,重点分析管道病害,针对不同的缺陷等级、现场施工条件并结合经济分析,科学选取工程适用的管道修复工艺。叙述拟采取的管道非开挖修复工艺特点、施作方法、预处理措施,以及对非开挖修复管道过流能力校核。】3.1.4排水量计算及污水水质1雨水量计算采用的暴雨强度公式、径流系数、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等设计参数是否合理,有内涝风险的场所是否有内涝防治设计、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是否合理,汇水范围划分是否合理,是否考虑了必要的转输流量,水力计算是否正确。【易涝点雨水管渠的设计重现期是否合理,是否进行了内涝防治设计。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内涝防治重现期的取值应与城镇类型和城区类型相符。】2污水量计算采用的用水定额、总变化系数等设计参数是否合理,服务范围是否合理,是否考虑了必要的转输流量,水力计算是否正确。3地下水渗入量占城镇污水总量的比例是否合理。【地下水位较高地区,应考虑入渗地下水量。】4分流制污水系统中的雨季设计流量是否合理。【依照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分流制污水系统的雨季设计流量是在旱季设计流量上增加截流雨水量。鉴于保护水环境的要求,为控制径流污染,需将一部分雨水径流纳入污水系统,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污分流系统已经设有径流污染控制的雨水调蓄池、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污水管道时,已建有截流设施将旱季道路冲洗废水截流进入污水系统时,或者建有其他雨水截流设施时,应对截流量进行调查,据实确定。无现有雨水截流设施,新建污水管道时,需考虑到今后可能需要新建雨水截流设施,污水管道应考虑接纳该截流量。应合理确定截流量,既要满足污染控制要求,也应充分考虑污水处理设施的承受能力,不应盲目取值。】5合流制截流管道采用的截流倍数是否合理。【合流制系统通常通过控制溢流频次和溢流时间来控制溢流污染负荷。需根据降雨特征、污水特征等因素,探索溢流频次、溢流时间与截流倍数的关系,再根据受纳水体承受能力确定合理的截流倍数,设计截流管道和调蓄设施。为便于设计应用,GB50014给出了较宽泛的取值范围,同时也强调了“应根据旱季污水的水质、水量、收纳水体的环境容量和排水区域大小等因素经计算确定”。截流倍数过大会加大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和调蓄设施的投资,截流倍数过小会加大进入受纳水体的污染物负荷。宜按以上要求合理取值,必要时经主管部门同意。】6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进出水水质及依据是否合理。7排入城镇污水管道的工业废水水质是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3.1.5雨水(或合流)管渠1雨水系统布置原则是否适当,水系和流域分析是否清晰,汇水分区划分是否合理。【雨水系统设计合理划分排水流域及汇水分区,结合片区路网、管网建设时序理清雨水管网近远期设计、建设关系。】2现状排水情况(现状、拟建管线和拟汇入河道水文资料)和规划雨水系统分析是否充分,上游接口和下游排水出路是否明确,雨水排放口是否可靠。【充分分析片区排水规划、用地规划和本项目的排水条件,结合现状排水系统与远期排水规划,按照规划排水系统进行排水系统设计,确保雨水排放口设置可靠出路。】3雨水干管布置及排入水体方案是否合理,雨水干管终端出水口淹没出流情况下管道排水能力是否满足要求,有内涝风险的区域出水口是否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排入水体的雨水管道出口,考虑与受纳水体常水位、洪水位之间的标高关系,在设计防洪标准对应洪水位下出口为淹没出流应复核管道排水能力,有内涝风险的区域出水口应采取防倒灌、强排等安全措施。】4雨水管涵走廊、竖向布置是否满足管线综合相关要求。【排水管道和其他地下管线(构筑物)的水平和垂直的最小净距,应根据其类型、高程、施工先后和管线损坏后果等因素,按当地城市管道综合规划确定。】5道路雨水(合流)系统、临时排水系统的水力计算是否合理,涵洞设计是否符合水力计算及行洪论证要求,排水坡度、管涵流速、管道埋深是否合理,管渠材料、接口、基础形式是否满足要求。6是否校核了雨水口、源头减排设施的溢流排水口及其连接管道的设计流量。【雨水口、雨水口连接管和源头减排措施的溢流排水口、溢流管的过流能力应不小于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计算流量的1.53倍,雨水口、源头减排设施的溢流排水口及其连接管道还应进行内涝校核计算。】7立交雨水系统是否遵循高水高排、低水低排、重力流排水优先原则,下穿道高水高排截流措施是否合理、最低处雨水排放是否可靠,采用压力提排方式是否与重力流排放方式进行了方案比选论证。【地下通道和下穿立交道路应设置独立的雨水排水系统,封闭汇水范围,并应采取防止倒灌的措施。当没有条件独立排放时,下游排水系统应能满足地区和立交道路排水设计流量要求和内涝防治要求。】8下穿道是否设置地面积水深度标尺、标识线和提醒标语等警告标识,或设置积水自动监测和报警装置。9采用泵站排除雨水时,其选址是否满足防洪要求,备用泵设置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满足少人(无人)值守的要求。10明沟(渠)出水口等排水工程的敞开式构筑物是否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11道路边坡截排水措施是否根据规划用地性质对永久性边坡设置永久截水沟。12截流溢流井设置位置、截流溢流方式、截流倍数是否合理,截流管道是否有限流措施,溢流管路是否有防倒灌措施,截流方式是否影响原管路的排水能力,溢流污染控制措施是否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3.1.6污水管道1污水系统布置原则是否适当,服务分区划分是否合理。2污水现状分析是否清晰,规划污水系统是否清楚,污水末端出路是否符合规划,上下游衔接是否合理。【在与规划污水系统相吻合的前提下,设计污水系统是否考虑了现状污水管道的废除、保留、上下游衔接等情况,核实上下游的标高、管径及平面位置的衔接是否符合规范标准的要求。】3污水干管位置与走向是否符合相应规划的要求,是否考虑干管维护和检修的条件。4沿河湖岸线敷设的污水干管的检查井井面低于设计洪水位时是否有防止倒灌措施,污水管道的压力井、通气管的设置是否合理。5污水管涵走廊、竖向布置是否满足管线综合相关要求。【污水管涵和其他地下管线(构筑物)的水平和垂直的最小净距,应结合其类型、高程、施工先后顺序和管线施工交叉影响等因素,按相关规范标准及当地城市管道综合规划确定。】6水力计算是否合理,排水坡度、管涵流速、管道埋深是否合理,管渠材料、接口、基础形式是否满足规范标准的要求。7污水压力管及附属设施的设计是否合理。8污水管道过河、跨越槽谷地带或穿越高地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否合理,是否进行了比选论证。【污水干管跨越河道等障碍物时,应对管桥跨越、泵站提升、倒虹管等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选,穿越高地时,应对重力自流(管道绕行、顶管、污水隧洞等)、泵站提升等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选,保证技术可行、经济合理。】3.1.7再生回用水管道1再生回用水系统布置是否与规划一致。2再生回用水输水方式选定是否结合勘察资料进行比选优化,输水管道是否进行必要的水锤分析计算,是否采取防水锤措施。【输水管道系统水锤程度和水锤防护后的控制效果应采用瞬态水力过渡过程计算方法进行分析。采取水锤综合防护设计后的输水管道系统不应出现水柱分离,瞬时最高压力不应大于工作压力的13L5倍。输水管道系统的水锤防护设计宜综合采用防止负压和减轻升压的措施。】3配水管网是否进行管网平差计算和不同工况下的校核。【配水管网应按最高日最高时供水量及设计水压进行水力平差计算,并应分别按下列三种工况和要求进行校核:消防流量和消防水压的要求(再生回用水管道系统用作消防供水时);最大转输时的流量和水压的要求(再生回用水配水系统布局调节设施时);最不利管段发生故障时的事故用水量和设计水压要求。】4再生回用水管线走向、管径、管材、埋设深度、防腐措施、防渗漏措施、穿越障碍物的工程措施、加压泵站的位置及其设备选型与数量是否合理。【再生回用水管道材质的选择应根据管径、内压、外部荷载和管道敷设区的地形、地质、管材供应,按运行安全、耐久、减少漏损、施工和维护方便、经济合理以及清水管道防止二次污染的原则,对钢管(SP)、球墨铸铁管(DlP)、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化学建材管等经技术、经济、安全等综合分析确定。金属管道应考虑防腐措施。】5再生回用水管是否满足供区内的用水要求,对区域内回用水量需求计算及管道的水力计算是否合理。【根据再生回用水用户的不同用途,选择相应的水质标准对再生回用水水质进行复核,是否符合水质标准要求;核实用水量计算的参数选取是否满足要求,水力计算是否考虑了最不利工况下最不利管道的情况。】6再生回用水管道走廊、竖向布置是否满足管线综合相关要求。7再生回用水管道是否和其他供水管网误接,取水接口和取水龙头处是否有防止误取误饮的措施,再生回用水蓄水设施的排空和溢流管路是否采取措施防止直接与雨水管道或污水管道连通。【满足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7、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等规范标准相关条文要求。】8再生回用水回用于市政道路冲洗,绿化浇洒等是否设置计量设施,并设置相应的便于后期使用及维护、管理的设施。9再生回用水输配到用户的管道是否独立,输送过程中是否会降低和影响其他用水的水质。3.1.8特殊管道1倒虹管数量与流量分配是否合理,倒虹管近远期流速是否满足规范标准的要求。【通过河道的倒虹管不宜少于两条;通过谷地、旱沟或小河的倒虹管可采用一条。通过障碍物的倒虹管,尚应符合与该障碍物相交的有关规定。倒虹管设计流速应大于09ms,并应大于进水管的设计流速;当倒虹管设计流速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增加定期冲洗措施,冲洗时流速不应小于L2ms0】2管桥是否考虑专业人员检修条件,是否考虑禁止社会人员上桥的安全措施,是否考虑抗震、伸缩补偿、防腐等措施;管桥是否考虑景观因素,若管桥底部低于洪水位时,是否考虑对行洪影响及抗浮设计。【管桥设计宜考虑对周边环境景观的影响,特别是在城区重要河流景观段,在上一阶段应考虑景观桥、倒虹管的方案比选,景观桥可结合人行需求设置人行、检修步道。】3污水管道在河道水域纵向敷设时,是否经相关部门批准,是否便于管理维护,敷设于常水位下时是否有可靠的防渗和安全保护措施,是否有必要的防撞措施。【污水干管布置在河道内,常出现管道渗漏污染河道的现象,采用此种布置方式须在上一阶段进行充分的比选论证,一般不推荐。】4管道非开挖施工工艺选择是否合理。推荐的顶管施工工艺是否合理,若采用人工掘进顶管是否结合地质资料提出土体加固、降排水等措施,顶管工作井及接收井的设置是否合理。5管道非开挖修复工艺选择是否合理,是否对非开挖修复后的管道过流能力进行验算。6特殊地质条件下、管道浅埋或深埋时是否对基础和管道采取了加固措施。3.1.9雨水调蓄设施1调蓄目的、调蓄必要性论证是否充分。2调蓄池设置位置、构造形式和工艺原理能否满足调蓄目的需求,利用水体、绿地、广场等兼用设施调蓄是否可行。3设计参数取值是否合理,蓄水量计算是否正确,蓄水池设计图中的有效容积是否满足要求,设备性能参数是否恰当。4清淤、冲洗、消毒、除臭措施是否合理完善。3.1.10泵站1泵站选址是否满足防洪要求。【泵站室外地坪标高应满足防洪要求,并应符合规划部门规定,泵房室内地坪应比室外地坪高0203m;易受洪水淹没地区的泵站和地下式泵站,其入口处地面标高应比设计洪水位高0.5m以上;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设置防洪措施,以保证洪水期间水泵能正常运转。】2是否在泵站集水池前设置闸门或闸槽,集水池是否设有冲洗装置;污水泵站和合流污水泵站若设置事故排出口是否获得有关部门批准。3泵站集水池容积等主要设施计算参数选择是否合理,水泵流量、扬程设计是否合理。【为了泵站正常运行,集水池的贮水部分必须有适当的有效容积。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合流污水泵站集水池容积可按设计标准的要求计算。间歇使用的泵房集水池,应按一次排入的水量和水泵抽送能力计算。一体化预制泵站集成度高,通过配备启停次数高的水泵电机和高水平的自控实现远程控制、水泵自动轮值和水泵故障自动切换以及定期泵站排空等功能,可大大减少集水池容积。一体化预制泵站中水泵的最大启停次数应根据水泵性能确定,并适当考虑余量。目前,国内外一体化预制泵站配备水泵的最大允许启停次数一般为1030次/h。】4泵(含备用泵)及其他构筑物选型、数量、运行方式是否合理、安全、节能。雨水泵站备用泵设置是否满足规范标准的要求。【污水泵房和合流污水泵房应设备用泵,当工作泵台数小于或等于4台时,应设1台备用泵;工作泵台数大于或等于5台时,应设2台备用泵;潜水泵房备用泵为2台时,可现场备用1台,库存备用1台。雨水泵房可不设备用泵。下穿立交道路的雨水泵房可根据下穿立交道路的重要性设置备用泵。】5抽送会产生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的污水泵房,是否为单独的建筑物,是否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其管道系统中是否按规定设置水封井。6自然通风条件差的地下式水泵间是否设置机械送排风系统。3.1.11污水处理厂(包括再生回用水厂、水质净化厂)1污水处理厂的选址、规模及分期建设要求是否合理,旱季设计流量、雨季设计流量是否合理。2污水处理厂的占地面积是否满足远期发展的要求,卫生防护距离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用地应按项目总规模控制;近期和远期用地布置应按规划内容和本期建设规模,统一规划,分期建设;占地面积应符合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98)中的用地指标要求;核对环评要求的卫生防护距离,以及本项目实际的卫生防护距离是否满足要求。】3污水处理厂的防洪标准是否合理。【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城镇防洪标准。】4污水处理厂(特别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事故池设置是否满足环评要求。5污水处理厂除臭设施的设置是否依据环评报告结论要求及相关政策要求执行。6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预测是否合理、设计出水水质是否满足相关要求,根据污水设计进、出水水质确定的污水处理程度是否合理。【污水处理厂设计出水水质应符合环评批复规定。】7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是否进行减量、稳定处理,其处理工艺及流程的选择是否合理,是否考虑污泥利用。【污泥处理和处置方式应符合环评批复规定。】8处理构筑物的形式、主要设计参数、尺寸、构造材料及其所需设备的型号、数量、性能是否合理、明确;采用的新技术的工艺原理、特点是否合理。9厂区设计地面标高和水力高程布置是否匹配。10厂区管线综合设计(包括工艺管线、辅助管线、给水排水和消防管线)是否合理。11曝气系统、加药系统、消毒系统设计是否合理。12各处理设施、设备的备用是否合理,是否具备必要的安全韧性要求。13污水处理厂的设计是否提出节能措施;尾水排放高差较大时,是否有能量回收措施。【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宜响应“双碳政策”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要求。尾水排放高差较大时,可以考虑通过尾水发电等方式回收能量。】14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处设置的流量和水质检测仪表是否合理,检测仪表配置是否符合当地环保部门的有关要求。15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的方式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16污水处理厂出水是否合理考虑污水资源化回用。17污水处理厂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栅渣、沉砂及脱水污泥处置方式是否合理。【重点核对环评报告结论。】18污水处理厂污泥最终出路是否满足相应规划要求。19污水处理厂内产生的生活污水、化验室的洗涤污水处理方式是否合理。20污水处理厂构筑物超越管渠设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环评意见的要求。【应保证在构筑物维护和设备紧急维修以及发生其他特殊情况时,对出水水质影响小,并能迅速恢复正常运行。】21污水处理厂平面布置是否合理,生活区是否受噪声、臭气的影响。【城镇污水包括生活污水和一部分工业废水,往往散发臭味和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气体。另外,在生物处理构筑物附近的空气中,细菌芽胞数量也较多。因此,处理构筑物附近的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生产管理建筑物和生活设施应与处理构筑物保持一定距离,并尽可能集中布置,便于通过绿化隔离或处理构筑物加盖除臭等措施,保证管理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以免影响正常工作。办公室、化验室和食堂等的位置应处于夏季主导风向的上风侧。】22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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