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韶光小学消防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
资源ID:1439936
资源大小:75.66KB
全文页数:52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济南市历下区韶光小学消防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济南市历下区韶光小学消防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102000202402000103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济南市历下区韶光小学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3月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3第三部分磋商、成交11第四部分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15第五部分合同格式29第六部分附件36评分办法47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托就济南市历下区韶光小学消防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前来磋商。一、采购人名称:济南市历下区韶光小学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济南市工业南路100号(三庆枫润大厦)A座406室三、项目名称:济南市历下区韶光小学消防服务项目四、项目编号:SDGP370102000202402000103五、供应商资质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8、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六、项目说明:本项目为济南市历下区韶光小学消防服务项目,共一个包。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七、获取磋商文件:纸质版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7日,每日8: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电子版文件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工本费:0元;纸质版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济南市工业南路100号三庆枫润大厦A-406;电子版文件获取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v.ccgp-sdgp2017siteindex.jsp)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下方自行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注: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dgp2017siteindex.jsp)网站进行注册,否则后果自负。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与公开报价时间:2024年4月2日09:00(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和公开报价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100号三庆枫润大厦A-406室。十、为方便唱价,请将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格式见附件三。十一、若有疑问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航、杨会光联系电话:0531-88923766E-mail:sdxlzbgs4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采购人名称:济南市历下区韶光小学项目名称:济南市历下区韶光小学消防服务项目项目说明:本项目为济南市历下区韶光小学消防服务项目,共一个包。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金额的50%,服务过半经甲方对已完成服务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2供应商资质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8、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报价有效期:90日历天4保证金:无5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三副,电子文档一份6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4月2日08:30-09:00(北京时间)7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100号三庆枫润大厦A-406室8公开报价时间:2024年4月2日09:00(北京时间)。9公开报价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100号三庆枫润大厦A-406室1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1代理采购人: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航、杨会光联系方式:0531-8892376612政府采购预算:29.68万元一、说明1、“采购人”系指济南市历下区韶光小学。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受邀请并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综合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综合实力最优,取得与用户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1、适用范围:本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的项目。2、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会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已领取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公告信息。三、响应文件的编写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报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资格将会被磋商小组否决。1、报价语言及计量单位(1)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竞争性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使用中文。(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以下文件组成(1)报价部分1)报价函;2)报价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2)资格证明文件(资格后审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亲自参与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身份证复印件);3)2023年10月-2024年3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提供相关承诺函;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5)财务状况应附本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或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的复印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注:1)根据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负责人称作法定代表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负责人称作负责人等。2)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须按规定签署并逐页加盖公章,否则视为资格后审不通过。供应商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若对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料有异议,可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进行复核,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无效报价处理,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后审不合格。(3)技术文件1)针对本项目的维护保养服务方案(包括日常维修保养方案、定期维修保养方案、消防中控室值班服务方案);2)应急保障措施;3)服务质量、安全管理保障措施;4)项目人员配备;5)服务承诺及优惠措施。(4)商务文件1)供应商近年类似业绩;2)评分标准要求的有关证明资料;3)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3、响应文件的装订(1)响应文件须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2)响应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打印。供应商应提交“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3)为方便公开唱价,请供应商另外准备三份“报价一览表”并单独密封在一起,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正本有差异,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三份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按无效报价处理。在密封件(参考格式见附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为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4、响应文件的签署、密封和标记(1)响应文件各附件按规定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响应文件除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报价单位加盖公章方可有效。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在正面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在封口处注明”于2024年4月2日09:00(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密封件参考格式见附件)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5、响应文件的递交(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100号三庆枫润大厦A-406室。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特殊原因需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亲自参加报价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接收。(三)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收。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材料一律不予退还。(存档)6、报价要求(1)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2)报价:完成本项目所包含的全部费用;(3)供应商在报价时限报一个方案;对供应商的备选方案,磋商小组不予评审。(4)本次磋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每次报价均应书面确认;最终报价以本磋商文件、补充说明及各供应商的书面承诺为准。(5)报价币种:人民币。(6)磋商过程中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书面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据此再次报价。(7)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8)如果报价表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的金额为准,大写金额无法读取的视为无效报价。四、合格的供应商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供应商有能力提供服务并能在历下区提供长期、完备的售后服务;3、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真实有效;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6、合格的供应商才具有参加报价的资格;7、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五、报价有效期1、自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如供应商报价函的有效期比本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称为非响应报价,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2、特殊情况下,在磋商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应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六、磋商费用1、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自己所有与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2、公证(见证)费:成交供应商向公证(见证)机关按成交金额的1%。交纳公证(见证)费,不足壹仟元按壹仟元收取。3、成交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按照成交金额的1.8%收取标准以现金或电汇方式收取成交服务费。七、保证金无O八、无效报价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报价:1、提供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的;2、响应文件不完整的及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3、未参加报价会议或报价后不参加磋商的;4、磋商会议开始后,供应商撤回报价,退出磋商的;5、供应商串通报价的;6、报价函、授权委托书、报价材料(包括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等实质性内容未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或授权代理人未签字的;7、在整个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磋商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8、供应商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9、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10、供应商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不正当利益的;Ih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交纳成交服务费;12、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的;13、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况。供应商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监督管理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其权利。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九、中、小、微型企业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3)若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行业包括:口农、口林、口牧、口渔业,口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口建筑业,口批发业,口零售业,口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口仓储业,邮政业,口住宿业,口餐饮业,口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口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口房地产开发经营,口物业管理,口租赁和商务服务业,0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5)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报价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按无效报价处理。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涉及部分价格将做扣除,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后附)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十一、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符合监狱企业条件并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济南市历下区韶光小学消防服务项目第三部分磋商、成交一、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有关方面的专家以及采购人等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成交供应商或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二、磋商原则和评审办法(一)磋商原则“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磋商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1、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2、独立性原则: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磋商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物有所值原则:激发供应商展开竞争,进一步优化方案,并使报价符合预期目标。4、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供应商。(二)评审办法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成员综合评审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综合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做为成交供应商或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得分相同者,报价低的,名次在前。1、初步评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可委托公证员/见证律师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出现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无效;报价有效期不足的;联合体报价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等实质性内容,出现以上问题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磋商:磋商小组将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供应商进行再次报价。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情况,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项目说明及技术说明”以及商务条款进行调整,并将调整事项以书面形式发给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一'济南市历下区韶光小学消防服务项目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调整后的要求再次以书面形式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2)最终报价后,重大偏离不允许被修正,但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综合评分最终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根据评分细则进行综合打分,以综合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或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评分细则附后。由磋商小组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4、评审过程保密报价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5、供应商瑕疵滞后的处理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按相关规定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及/或纠正措施。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磋商小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在此情形下考虑维持原结果,磋商小组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供应商提供特别担保金用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其拒绝提供该等担保或所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要求金额,磋商小组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消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措施。三、磋商纪律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2、磋商小组成员在磋商期间要关闭通讯工具,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与供应商进行私下接触,不得私自离开磋商现场。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及结果的任何行为,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4、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在符合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可进行修改,但最终报价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四、成交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1、成交结果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站上公布,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成交供应商。2、成交公告发布之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联合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五、授予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法定日期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的最终书面报价、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不按约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六、质疑1、报价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供应商采用询问方式提出质疑的,请使用以下开场语,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作解释:“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你好,我是公司,现就(项目名称)对贵公司提出正式的询问质疑,请就有关询问进行答复”。备注:通话过程我们将作录音,并作为存档资料。3、报价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时间;(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特别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5、报价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报价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6、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报价供应商的询问后将组织调查核实,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于供应商提出的书面质疑,我们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报价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报价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7、质疑报价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济南市历下区财政局投诉。8、对于成交结果的质疑,以公布成交结果的日期为准,超过期限不予受理。七、保密和披露1、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的人员或与评审有关的人员披露。3、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成交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八、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竞争性嗟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济南市历下区韶光小学消防服务项目第四部分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依照济南市历下区韶光小学规定与管理要求,结合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实际情况,采购消防服务一项。项目预算:29.68万元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1 .采购内容、数量消防服务1项2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保持整个校区的消防系统运行正常,每月对建筑消防设施按规范标准要求进行维护保养。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的有关要求,需专业人员持证进行消防控制室值班,保障师生的生命及财产不受损失,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3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程BD37/T4328-202U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山东省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料汇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B'济南市历下区韶光小学消防服务项目项目建筑面积22610平方米,现有消防设施共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源、消火栓济南市历下区韶光小学消防服务项目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防火分隔设施、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等。消防中控室值班服务要求0)安全监控管理员需要持证上岗,项目需安排驻场人员24小时值班,全面了解和严密监视校园内内外的安全状况。项目驻场值班人员配备3名,每班1人,24小时值班,年龄要求W55岁,身体健康,持证上岗(提供职业技能鉴定部门颁发的消防中控室监管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负责巡查、检查,灭火器,消防栓填检查卡,中控室标准化建设、制度档案建设,承担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及值班人员工作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应急广播、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电梯、防排烟等消防系统会操作,会维护保养。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4)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使用性能,保证救灾过程操作有序、准确迅速。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处理消防报警及电话消防投诉。按时交接班,对值班记录、设备状况、事故处理及各处钥匙交接清楚,做好交接记录发生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方案紧急处理,并尽快报告管理处领导。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要求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及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程(DB37/T4328-2021)规范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消防维保方案。(一)维护保养频次及内容消防系统维护保养的设备种类、周期、维护保养方法等相关要求,维保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程(DB37/T43282021),具体内容如下:1.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周期、数量表设施设备相关要求维护周期检查数量火灾报警控制器及联动控制器6.2.1月全数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6.2.2月全数火灾显示盘6.2.3季全数火灾探测器6.2.4年全数,每月不应少于8%,每季度不应少于25%火灾警报器6.2.5年全数,每月不应少于8%,每季度不应少于25%手动火灾报警按钮6.2.6年全数,每月不应少于8%,每季度不应少于25%消防应急广播6.2.7年全数消防电话6.2.8年全数系统联动测试6.2.10年1次2.消防水源维护保养房期、数量表设施设备相关要求周期抽查数量消防水源6.3月全数3.消火栓系统维护保养周期、数量表设施设备相关要求周期抽查数量消防水泵及控制柜6.4.1.1月全数稳压增压设施6.4.1.2月全数高位水箱6.4.1.3月全数水泵接合器6.4.1.4季全数室内消火栓6.4.2年全数消火栓按钮6.4.3年全数,每月不应少于8%,每季度不应少于25%管网控制阀6.4.4季全数系统过滤器6.4.5年全数消火栓系统功能6.4.6年1次室外消火栓6.4.7季全数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维护保养周期、数量表设施设备相关要求周期抽查数量消防水泵及控制柜6.4.1.1月全数稳压增压设施6.4.1.2月全数高位水箱6.4.1.3月全数湿式报警阀组6.5.2季全数干式报警阀组6.5.3季全数预作用报警阀组6.5.4季全数雨淋报警阀组6.5.5季全数水流指示器及末端试水装置6.5.6季全数信号阀6.5.7年全数,每月不应少于8%,每季度不应少于25%湿式系统联动功能测试6.5.8季全数干式系统联动功能测试6.5.9季全数预作用系统联动功能测试6.5.10季全数雨淋系统联动功能测试6.5.11季全数水幕系统联动功能测试6.5.12季全数防护冷却系统联动功能测试6.5.13季全数局部应用系统6.5.14季全数5.防烟排烟系统维护保养周期、数量表设施设备相关要求周期抽查数量防烟排烟风机及控制柜6.13.1季全数挡烟垂壁6.13.2年全数电动排烟窗6.13.3年全数排烟防火阀6.13.4年全数,每季度不应少于25%送风阀(口)6.13.5年全数,每季度不应少于25%排烟阀(口)6.13.5年全数,每季度不应少于25%消防风管6.13.5年全数系统联动试验6.13.7年1次6.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维护保养周期、数量表设施设备相关要求周期抽查数量应急照明控制器6.14.1季全数应急照明集中电源6.14.2年全数应急照明配电箱6.14.3年全数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具6.14.4年全数,每月不应少于8%,每季度不应少于25%系统功能6.14.5年一次7.防火分隔设施维护保养周期、数量表设施设备相关要求周期抽查数量电动防火门6.15.1年全数防火卷帘6.15.2季全数8.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维护保养周期、数量表设施设备相关要求周期抽查数量监控设备6.16.1月全数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6.16.2年全数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6.16.3年全数故障电瓠探测器6.16.4年全数9.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维护保养周期、数量表设施设备相关要求周期抽查数量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6.17.1月全数可燃气体探测器6.17.2年全数10.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维护保养周期、数量表设施设备相关要求周期抽查数量传感器6.18.1年全数消防设备电源监控主机6.18.2月全数11.防火门监控系统维护保养周期、数量表设施设备相关要求周期抽查数量防火门监控器主机6.18.1月全数电动闭门器(电动释放器)6.18.2年全数控制功能6.18.3年全数12.除上述要求外,还需对以下消防设备设施按计划进行维护保养:(1)灭火器配置检查灭火器的种类、数量、设置位置、标志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每季度安装总量的30%检查灭火器压力、重量、有效期等是否合格,必要时进行喷射试验。(2)其他消防设备设施每月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每季度检查并试验消防电源的末端切换是否正常。每季度检查并试验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是否正常。每半年检查并试验自备发电机设备功能是否正常。13.包含设备故障维修服务,易损件单件500元以下材料由供应商负责维修并承担材料配件费用(主要包含易损件烟感、手报、等消防报警设备,疏散指示、应急灯等),服务过程中发现配件损坏后立即维修、更换,保证消防设备正常使用及运行。(二)维保单位需建立、提供的资料1 .维保单位维保前需建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原始记录表,经采购人审核后,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采购人保管。2 .每次维保服务后,维保单位需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维保服务结束后,需向采购人提供总结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3 .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程(DB37/T43282021)规范要求,消防维保单位需建立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档案,档案应包含以下内容:(1)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2)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概况表、建筑消防设施统计表;(3)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原始记录表。4 .维保单位在维护保养区域设置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联系卡、服务卡。(三)维护保养工作内容及要求维保项目维保内容标准要求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配电柜(箱)消防电源主电源、备用电源工作状态消防设备配电箱应有区别于其他配电箱的明显标志,不同消防设备的配电箱应有明显区分标识。消防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