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防火专用道路技术指南.docx
CCSB01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文件DB51TXXXX-XXXX林区防火专用道路技术指南XXXX-XX-XX实施(公不稿)XXXX-XX-XX发布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目次前言I引言II1 总则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24 防火专用道路规划35 横断面76 路线117 路基路面308 桥涵419 隧道4510环境保护、附属设施及其它46参考文献49前言木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防火处提出、归口并解释。本文件由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批准并发布。本文件起草单位: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明贵、余志宇、吴良雄、陈名亮、李存俐、黄金国、刘广兵、江勇、王宗刚、骆长明、梁桥、李国兵、刘劲松。本文件主要审查人:尹波、姚劲松、刘波、蔡凡隆、尹忠、冯佳、刘素芳、廖清贵、周兴霞。DB51T××××-2020引言四川省是森林资源大省,防火形势严峻。20192020年木里县、西昌市相继发生“3.30”特大森林火灾,造成森林资源和人员重大伤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制定了森林草原防灭火道路与航空灭火设施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其中林区防火专用道路建设作为具体措施被纳入了整治实施方案。四川省自天然林停止采伐后,新建防火道路基本停止。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迅速发展,防灭火道路建设提上议事日程。为充分吸收近年来林区防火道路及相关林区道路建设中的经验和成功做法,借鉴国内外林区道路建设成果,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全省林区防火专用道路建设,本文件依据环境保护法、磕林法、生动物触法、自然融区条砌、林区公路设1十规范(1.Y/1506如4)、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促进国有林场林区道路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交规划发201824号)、四川省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等法律、法规、规范、文件,结合四川省林区防火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四川林区范围广,各地防灭火情况差异大,需要因地制宜确定符合现阶段防灭火实际的技术标准和确定符合目前经济条件的防火专用道路技术指标。防火专用道路作为林区永久性基础设施,应与林火阻隔、防火监控监测系统等通筹规划,注重其经济性、生态性、安全性。目前,全省林区路网密度仅1.74米/公顷,低于全国1.8米/公顷的平均水平。根据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全省应力争达到近期2.5米/公顷,期末3.1米/公顷的全国目标;在I级火险区、高危区区域,有条件的地方,更应加大路网建设密度。通过有序推进林区防火专用道路建设,逐步提高路网密度,不断提升全省林区防火道路应急救援能力。四川省林区防火专用道路技术指南1总则1.0.1为规范全省林区防火专用道路工程建设,制定本指南。1.0.2本指南适用于全省森林和草原新建、改扩建防火专用道路设计。1.0.3林区内纳入国家或地方交通运输路网的公路,采用交通行业公路标准建设。1.0.4道路建设应贯彻保护森林植被、节约用地、减少生态干扰的原则,道路用地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a)道路用地范围为路堤两侧排水沟的外边缘(无排水沟时为路堤、护坡道坡脚)以外,或路堑边坡坡顶截水沟外边缘(无截水沟时为坡顶边缘)以外不小于InI范围内的土地;在有条件的地段,林防一级道路不小于2m范围内的土地为道路用地范围。b)防火专用道路符合林火阻隔系统工程条件的路段,应根据防火工程建设规划确定的路段位置、阻隔带宽度和长度,按照防火要求确定道路用地范围。C)桥梁、平面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管理设施等用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用地范围。d)不良地质及特殊土地段,需采取综合处治措施时,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用地范围。1.0.5道路建设必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法律法规,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道路环境保护应贯彻“保护优先、以防为主、以治为辅、综合治理”的原则。b)道路建设应根据自然条件进行植被恢复、保护生态环境。c)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或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环境近期难以恢复的地带,应作环境保护设计。d)道路改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废旧材料,节约工程建设资源。1.0.6道路需要采取分期修建方案时,必须遵循统筹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总体设计,设计应使前期工程在后期仍能充分利用,并为后期工程的修建留有余地和创造有利条件。1.0.7道路改扩建时,应对改扩建方案和局部新建方案进行比选论证。采用改扩建方案时,应遵循利用与改造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充分利用原有工程。1.0.8防火专用道路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J22-87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T18833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50068-2018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T51224-2017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1.Y/T1063-2008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1.Y/T19532011自然保护区设施标志规范1.Y/T2662-2016森林消防安全标志及设置要求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2014)1.YJ127-91森林防火工程技术标准1.Y/T5007-2014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标准1.Y/T5005-2014林区公路设计规范JTGBOl-201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D30-2015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J/TD33公路排水设计规范JTG/TD60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TD60-01公路桥梁抗风设计规范JTGD61公路与工桥涵设计规范JTGD63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D81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T2231-01公路桥梁抗震设计规范JTG3362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3370.1-2018公路隧道设计规范第一册土建工程JTGD70/2-2014公路隧道设计规范第二册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林区防火专用道路(车行道路)在林区内,修建的以林区防火为主要用途的供汽车运输行驶的专用道路。3.2林区防火专用道路(巡护道路)在林区内,修建的用于深入林区,开展野外巡护防火,依自然地势设置的自然坡道或人工阶梯式道路。3.3道路改扩建在现有道路的基础上,为提高技术等级、通行能力或改善技术指标而进行的道路建设工程,包括道路的改建、扩建等。3.4设计速度确定道路设计指标并使其相互协调的设计基准速度。3.5设计车辆道路几何设计所采用的代表车型,其外廓尺寸、载质量和动力性能是确定道路几何参数的主要依据。避车道道路上供车辆交错避让或超车的加宽车道。3.7林火阻隔系统林区内由人工开设或自然形成的,符合防火标准要求的,具有一定宽度的,能有效阻隔林火蔓延的,封闭式的带状障碍物集成体系。按阻隔障碍物的构成,包括自然阻隔带、工程阻隔带、生物阻隔带、组合阻隔带四类。3.8全省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根据1.YrrlO63-2008,结合县(市、区)的优势树种面积蓄积、人口密度、防火期月平均降水量、防火期月平均气温、防火期月平均风速、路网密度等,划分为I、1【、In三级。3.9全省森林防火建设分区根据森林火险区划等级,结合县(市、区)的森林资源分布状况、森林火灾发生情况和自然保护地等,划分为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和一般森林火险区共3个区。4防火专用道路规划4.1 一般规定4.1.1 防火专用道路由车行道路和巡护道路两部分组成。4.1.2 防火专用道路的规划应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的原则。4.1.3 防火专用道路的规划要根据全省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全省森林防火建设分区,综合考虑,优先规划高危区区域的道路建设。应优化路网规划,加大路网建设,逐步提高路网密度,不断提升全省林区防火专用道路应急救援能力。4.1.4 防火专用道路的规划按照新建与改建相结合的原则,优先升级改造集材废弃路和简易路,适当连通林区内部断头路和新修道路,以提高道路通达率。4.1.5 1.5防火专用道路的规划要与林业工程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利用林火阻隔系统,尽量不占或少占林地,最大限度节约资源。4.1.6 防火专用道路的规划在地形、地质等可能情况下,要尽量衔接局(场)址、管护站、护林点、直升机停机坪、取水点等,以提升道路防灭火和服务林区生态建设功能。4.2 车行道路4. 2.1根据车行道路在林区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和服务功能等,结合道路辐射林地面积、沿线森林资源分布状况等实际情况,车行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a)主干路:在林区防火路网中起骨干作用。包括:火险区或局(场)的对外连接道路;火险区起骨干作用的环形道路;局址与场址间的连接道路:连接多个场址的道路;航空护林防火机场的进场道路。b)次干路:在林区防火路网中起重要作用。包括:贯通火险区的骨架道路或连接多条支路的集散道路;场址与场址间的连接道路;连接多个管护站、护林点等的道路。c)支路:用于深入火险区或连接管护站、护林点等的支线道路。注:林区内具有社会属性和以其他功能为主的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不执行本指南,应执行相应行业规范、标准。4.3 巡护道路4. 3.1巡护道路包括简易车行道路、人行巡护道路、摩托车巡护道路、骑马巡护道路。a)简易车行道路:衔接瞭望塔、防火气象站等的车行道路。设计车辆为吉普车、微型小货车。路线选设宜选在向阳的坡面上、树根齐地坎平、不宜破坏原地面草皮,减少冲刷,就地取材、整平压实,应符合行车安全的基本要求。道路宽度3.0m;最小平曲线半径10m;设计最大纵坡,不宜大于15%。b)人行巡护道路:包括衔接衔接瞭望塔、防火气象站等的人行道路。路线选设应尽量设在向阳的坡面上,随坡就势,应符合通行安全的基本要求。道路宽度宜为0.81.5m,最大坡度不宜大于45°。陡坡设置梯道,梯道踏步高度不宜大于20cm,踏步宽度不宜小于30cm。险情易发地段必须设置安全扶手,保证通行安全。c)摩托车巡护道路:应尽量利用已有道路巡护,不宜另设专用道路。(1)骑马巡护道路:一般在管辖巡护区域内无固定巡护路线,宜尽量在已有道路、林间毛道、兽径的基础上择路而行,不宜设专用道路。4.4等级划分4.4.1 车行道路根据交通特性分为林防一级道路、林防二级道路、林防三级道路、林防四级道路等四个技术等级。a)林防一级道路为林区内供管护、防火车辆快速通行的道路。b)林防二级道路为林区内供管护、防火车辆较快通行的道路。c)林防三级道路为林区内供管护、防火车辆较快通达火险区域的道路。d)林防四级道路为林区内供管护、防火车辆通达火险区域的道路。4.4.2车行道路等级划分及对应的技术指标表见表U4.5等级选用4.5.1车行道路技术等级的选用应根据防火道路功能、防火路网规划,结合区域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森林防火建设分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远景发展规划等论证确定。a)主干路应选用林防一级、林防二级道路。b)次干路宜选用林防二级、林防三级道路。c)支路宜选用林防三级、林防四级道路。d)森林火险区划等级为I级、森林防火建设分区为高危区的道路,经论证,可适当提高技术等级或技术标准。4.6路网密度4.6.1车行道路路网密度应根据区域实际树种(组)燃烧类别、人口密度、防火期月平均降水、防火期月平均气温、防火期月平均风速、路网密度、优势树种面积蓄积等,按照1.Y/T1063-2008、全省森林防火建设分区原则确定区域火险区划等级和森林防火建设分区。4.6.2车行道路路网密度根据区域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森林防火建设分区,结合地形、地质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路网密度见表2.表1车行道路等级划分及对应的技术指标表道路等级技术指标设计速度(km/h)车道数路基宽度(m)林防一级5016.5015.50林防二级4016.0015.503015.5015.00林防三级2015.5014.50林防四级1514.00表2车行道路路网规划密度单位血/加1级火险区、高危区11级火险区、高风险区川级火险区、般风险区3.1-6.03.15.02.54.04.7设计车辆车行道路设计采用的设计车辆及外廓尺寸规定见表3。表3设计车辆外廓尺寸单位:m车辆类型总长总宽总高前悬长轴距后悬长小客车6.01.82.00.83.81.4载重汽车12.02.54.01.56.54.0大型客车13.72.554.02.66.5+1.53.I4.8设计速度4.8.1设计速度的选用应根据火险分区、抵达火场时限、道路功能与技术等级,结合地形、地质、工程经济、林地、土地利用等因素综合论证确定。各级车行道路的设计速度应符合表4规定。表4各级车行道路设计速度道路等级林防一级林防二级林防三级林防四级设计速度(km/h)50403020154.8.2林防二级道路设计速度宜采用40kmh,受地形、地质等条件限制,可采用3Okmh.4.8.3同一条车行道路可分段选用不同的技术等级或不同的设计速度,其路段长度不宜过短。4.8.4车行道路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合理匹配设计速度,并采用运行速度理论对安全性能和运行快捷性进行检验。4. 9建筑限界4.1.1 车行道路建筑限界应为道路上净高线和两侧侧向净宽边线组成的空间界线。道路的建筑限界应符合图1的规定。道路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物体侵入。图1车行道路建筑限界图中:W一行车道宽度;H-净空高度;1.一侧向宽度,林防一级道路的侧向宽度为硬路肩宽度,其余等级道路的侧向宽度为路肩宽度减去0.25m:E一建筑限界顶角宽度,当1.WInI时,E=1.;当1.>lm时,E=In1。4.1.2 当设置有避车道、停车带、回车道等时,建筑界限应包含该部分相应的宽度。4.9.3一条道路应采用同一净高。林防级道路的净高应为5.0m;其他等级道路的净高应为4.50m。4.9.3当路面采用非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时,净空高度宜预留20cm。4.9.4路基、桥梁、隧道相互衔接处,其建筑限界应按过渡段处理。4.10防灾4.10.1 抗震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a)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小于或等于0.05的地区,除有特殊要求外,可采用简易设防。b)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等于0.10、0.15、0.20、0.30的地区,应进行抗震设计。C)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大于或等于0.4的地区,应进行专门的抗震研究和设计。d)做过地震小区划的地区,应按主管部门审批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进行抗震设计。4.10.2 道路灾害防治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道路应避开泥石流、滑坡、崩塌、地面沉降、塌陷、地震断裂活动带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当不能避开时,应采取综合处治措施,保证道路的安全运营。5横断面5.1 一般规定5.1.1 路基横断面应由行车道、路肩(硬路肩、土路肩)等部分组成。5.1.2 林区防火专用道路路基横断面形式应根据林区防火专用道路功能、技术等级、交通量和地形等条件确定,一般宜采用整体式路基。5.1.3 路基横断面中各组成宽度应根据林区防火专用道路的技术等级、交通量与交通组成、横断面各组成部分的功能综合确定。5.2 横断面布置各级林区防火专用道路路基横断面形式示例如图2。麻路车道外侧找图2单车道一般路基断面形式5.3 横断面组成及宽度5.4 3.1车道宽度应符合表5规定。表5车道宽度设计速度(km/h)5040302015车道宽度(m)3.503.503.503.503.505. 3.2林区防火专用道路的车道数、路肩宽度、路基宽度应符合表6规定。表6路幅宽度防火公路等级林防一级林防二级林防三级林防四级设计车速(km/h)5040302015车道数11111硬路肩宽度(m)一般值0.750.500.250.25最小值0.500.00土路肩宽度(m)一般值0.750.750.750.750.25最小值0.500.500.500.50路基宽度(m)一般值6.506.005.505.504.00最小值5.505.505.004.50一a)表中所列各级公路路基宽度为车道宽度与路肩宽度之和,当设有避车道等时,应计入这些部分的宽度。b)林区防火专用道路均采用单车道路基:受地形,地质条件限制时,可采用单车道最小路基宽。小于6.50m路基时,应间隔不大于500m的距离设置避车道。设置避车道路段的路基宽度应不小于6.50m,有效长度应不小于20moc)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危及运行安全处应设置避险车道,其宽度不应小于4.5叽d)确定路基宽度时,硬路肩宽度、士路肩宽度等的“一般值”和“最小值”应同类项相加。5.4路拱横坡5 .4.1单车道道路的路拱在降雨量较少地区,为便于施工,宜采用平坡,降雨量大地区,可采用单向坡,路拱坡度应根据路面类型和当地自然条件确定,但不应小于1.5%。6 .4.2硬路肩、土路肩横坡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a)直线段的硬路肩应设置向外倾斜的横坡,其坡度值应与车道横坡值相同。路线纵坡平缓,且设置拦水带时,其横坡值宜采用3%4%ob)曲线路段内,外侧硬路肩横坡的横坡值及其方向:当曲线超高小于等于5%时,其横坡值和方向应与相邻车道相同;当曲线超高大于5%时,其横坡值应不大于5%,且方向相同。c)硬路肩的横坡应随邻近车道的横坡一同过渡,其过渡段的纵向渐变率应控制在l330l150之间。d)±路肩的横坡:位于直线段或曲线段内侧,且车道或硬路肩的横坡值大于或等于3%时,土路肩的横坡应与车道或硬路肩横坡值相同;小于3%时,土路肩的横坡应比车道的或硬路肩的横坡值大1%或2%0位于曲线路段外侧的土路肩横坡,应采用3%或4%的反向横坡值。e)中型以上桥梁的硬路肩横坡值,应与车道相同。5.5避车道5.5.1单车道林区防火专用道路均应设置避车道,其间距不宜超过500m,并使驾驶者能看到大、中桥桥头引道为单车道时在桥头两端亦应设置避车道。5.5.2避车道宜设置在视线相对良好、工程量较小的直线段上。5.5.3避车道的路面、路拱坡度或曲线部分的超高应与行车道相同。5.5.4设置避车道路段的路基宽度应不小于6.5m,有效长度不应小于20m。图3避车道5.6 停车带5. 6.1林区防火专用道路应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有利地形和地点设置停车带,其间距按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以不小于2km为宜,宜与避车道结合设置。6. 6.2停车带的设置方式同避车道,其渐变段长度不小于15m:车道加宽值为3.5m。5.7 回车道5.7.1在道路尽头,车辆需要调换方向时,应在道路的适宜地点设置回车道,回车道分为尽端式回车道、兼顾式回车道。5.7.2回车道的设置地点应结合沿线地形及实际需要决定,回车道一般应设在纵坡不大的直线段上、回空车辆行驶方向的右侧,傍山路段应设置在靠山坡一侧。5.7.3回车道的路面、路拱坡度宜与行车道相同,回车道部分的路肩宽度为0.5m。5.7.4在交通量较大的单车道道路上,不受地形、用地等条件限制时,宜采用尽端式同车道(图4),其构造尺寸应符合表7的规定。图4尽端式回车道W一单车道车道宽度;后一回车道颈线宽度;W2一车挡宽度;C2一回车道渐变长度;K一车挡长度;G车挡至回车道颈线的长度;D一回车道渐变段宽度;1.一回车道总长;Mi一回车道总宽。表7尽端式回车道构造尺寸单位:m车型类别WW1聃C.GDKMl1.小客车3.56.43.05.27.26.02.016.720.83.06.43.05.27.86.52.016.722.0载重汽车3.59.13.012.011.910.02.027.532.93.09.13.012.012.510.52.027.534.1大客车3.58.33.09.015.313.02.027.538.95.7.5尽端式回车道的车挡高出其临接处回车道路面的高度不得小于O.5mo5.7.6在交通量较小的单车道道路上或受地形、用地条件限制时,宜采用兼顾式回车道(图5);兼顾式回车道采用加宽避车道的方法构成;其构造尺寸应符合表8的规定。图5兼顾式回车道(单向回车)W一单车道车道宽度;W3、IG第一、第二渐变段宽度;C2第三渐变段长度;C3、C一分别对于W3、唯的渐变段长度;1.一回车道顶端长度;S>Sz一扫空区长度;SK一扫空区宽度;1.一回车道总长;Mi一回车道总宽。表8兼顾式回车道(单向回车)构造尺寸单位:m车型类别WW3W,1.iGC3C.SlS2SKM1.小客车3.52.82.79.65.58.44.15.14.01.59.027.63.03.32.79.66.09.94.15.14.01.59.029.6载重汽车3.54.55.516.810.014.28.44.46.43.013.549.43.05.05.516.810.515.88.44.46.43.013.551.5大客车3.54.76.820.511.516.09.14.37.01.515.057.15.7.7非傍山路段、有双向回车需求的兼顾式回车道(图6),其构造尺寸应符合表9的规定。图6兼顾式回车道(双向回车)W一单车道车道宽度;W3、W1.第一、第二渐变段宽度;C3、C1.分别对应于W3、Wi的渐变段长度;1.一回车道顶端长度;&一扫空区长度;SK一扫空区宽度;1.一回车道总长;Mi-回车道总宽。表9兼顾式回车道(双向回车)构造尺寸单位:m车型类别WWJ1.iC3C.S1SKMi1.小客车3.52.82.79.68.44.14.91.59.034.63.03.32.79.69.94.14.91.59.037.6载重汽车3.54.55.516.814.28.44.43.013.562.03.05.05.516.815.88.44.43.013.565.2大客车3.54.76.820.516.09.14.31.515.070.75 .7.8兼顾式回车道扫空区范围内的横向障碍应予清除,扫空区内路基范围以外的地面不得高于临近路面边缘。6 路线6.1 总体设计6.1.1 一般规定6.1.1.1 总体设计应论证确定林区防火专用道路的主要功能、技术标准及建设方案。6.1.1.2 总体设计应统一协调路线、路基、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与沿线设施等各专业内、外部的关系,明确相关设计界面和接口,使之成为完整的系统工程,符合安全、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6.1.1.3 总体设计的主要内容应根据道路建设项目特点、条件和技术等级有所差异,应根据项目设计阶段不同而有所侧重。6.1.2 技术标准6.1.2.1应根据林区防火专用道路功能,结合交通量及建设条件综合论证确定道路的技术等级。同一道路项目可根据功能和交通量变化,论证分段采用不同的技术等级。6.1.2.2各级道路可根据项目沿线地形、地质与自然条件变化,分段选用设计速度:同一设计速度的路段长度不宜过短,同一道路中不同设计速度的变化不应频繁。6.1.2.3应根据路段设计速度、沿线地形、地质、环境和交通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路线平纵面、视距、超高、加宽等主要控制指标。6. 1.2.4应根据道路技术等级、设计交通量、沿线环境和横断面各组成部分的功能,综合确定道路路基横断面组成及宽度。7. 1.2.5改扩建道路应采用改扩建后的道路技术标准和指标,对于利用原有道路的路段,因提高设计速度可能诱发工程地质灾害、增加工程造价或对环境保护、文物有不利影响时,经论证该段局部路段可维持原设计速度和指标,林防一级、林防二级道路不宜大于Iokn1,不应降低技术指标。6.1.3 综合选线林区防火专用道路基本走向的选择,应根据防火规划中的路网布置所确定的路线总方向、控制点、等级、使用性质及其在林区防火专用道路路网中的作用,结合资源分布、森林经营、开发利用、森林保护及地方交通的布局,以及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通过经济技术比选,确定合理的路线方案。6.1.4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6.1.4.1应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以防为主、以治为铺、综合治理的原则,在总体设计中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措施和意见,结合项目实际协调好道路建设与环境的关系,减少对环境不利影响。6.1.4.2应加强路线走廊带、路线方案的综合比选,将土地压占、矿产压覆等资源占用和岛边坡开挖、压占河道等环境影响作为方案选择的重要指标,优先选择资源占用少、环境影响小的方案。6.1.4.3应合理设置取土场,路侧取土不宜距离路基过近,取土场避免直接开挖路基山坡坡体。当路基弃方大时,应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最大限度利用弃方;难以利用时,应合理设置弃土场,做好专项设计,保证其稳定,防止水土流失。6.2选线6.2.1路线设计的基本原则6.2.1.1林区防火专用道路的路线设计应根据其功能、使用需求以及该道路在防火路网中的作用、使用期,结合地形、地质、水文、筑路材料等自然条件,通过勘察、分析,方案比选,确定路线走向、合理选用技术指标。设计中应妥善处理长远与当前、整体与局部、森林经营与开发利用、管护与防火、道路建设与其他行业的关系。6.2.1.2林区防火专用道路路线设计中不占或少占农田,不拆或少拆房屋;宜结合农田水利建设;对开采土、石及砂料的场地和废方应妥善处理,不破坏或少破坏有林地。6.2.1.3对林区防火专用道路的平、纵,横三个方面应进行综合设计,做到平面顺适,纵坡均衡、横断面合理。在条件许可时,应选用组合较好的技术指标,注重工程的经济性,并应满足森林经营与开发利用、森林保护等功能的需要。6.2.1.4改建的林区防火专用道路的路线设计,应遵照利用和改造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地利用原有工程。若受地形限制必须降低指标时,应进行技术指标的论证和方案的比选。6.2.1.5林区防火专用道路工程的分期、分段修建应按林区规划路网布置的要求确定该路的等级,并按此进行分段建设。6.2.1.6林区防火专用道路原则上不宜穿过村镇,当必须穿过时,不得采用相应等级道路的极限技术指标,并应有足够的视距。62.17交叉点或不同设计速度路段相互的衔接点,原则上应设置于交通量发生较大变化、并能明显判断前方将改变行车速度和方向处。6.2.2选线原则6.2.2.1林区防火专用道路基本走向的选择,应根据林区防火专用道路规划中的路网布置所确定的路线总方向、控制点、等级、使用性质及其在防火路网中的作用,结合资源分布、森林经营、开发利用、森林保护及地方交通的布局,以及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通过经济技术比选,确定合理的路线方案。6.2.2.2路线设计在保证行车安全、顺适的前提下,应做到保护生态环境、降低工程造价、节省运营费用、有利于施工和养护。6.2.2.3特大桥、大桥及复杂中桥桥位的选择,原则上应服从路线的总体方向、路桥综合考虑;一般中桥及小桥涵位置服从路线走向。6.2.2.4应对路线沿线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进行深入勘察,查清它们的性状及其对道路工程的影响。路线经过不良地质地段(滑坡、崩塌、岩堆、泥石流、岩溶、软土、冻土及涎流冰等),应尽量设法避绕;当必须穿过时,应选择合适的部位,缩短穿越长度,并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6.2.2.5路线宜选在洪泛区外,当必须通过时,桥梁、路基应有足够的高度,路基边坡应采取防护措施。6.2.2.6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及营林林区防火专用道路的选线,应根据其特点结合各自对交通运输的要求和配套设施综合考虑。6.2.2.7通过名胜、风景、古迹地区时,应注意与周围环境、自然景观相协调。严禁损坏重要历史古迹,注意保护名木、古树和珍稀树种。6.2.3平原、微丘区的选线6.2.3.1平原区选线平面线形应采用较高的技术指标,平面线形既不片面追求长大直线,也不应轻易转弯。在接近林缘和进入林地时应考虑森林植物对道路水文地质的影响;在避让局部障碍物时应注重线形的舒顺。纵面线形应结合桥涵、通道、交又等构筑物的布局、合理确定路基设计高度。6.2.3.2微丘区平面线形选线应充分利用地形协调平、纵线形的组合。既不应过分迁就微小地形、造成不必要的曲折线形,也不应过分追求直线、造成纵面不必要的线形起伏。6.2.4重丘区的选线6.2.4.1重丘区的路线应随地形变化布设,综合考虑平、纵、横三者之间的关系,在确定路线平、纵面线位的同时,应注意横向填挖的平衡。6.2.4.2横坡较缓的地段,可采用半填半挖或填多于挖的路基横坡较陡的地段,可采用全挖或挖多于填的路基。应重视纵向土、石方的平衡,减少废方和借方。6.2.4.3路线的平、纵、横三个方面应兼顾环境保护、工程经济等方面进行综合设计,不应因迁就某一方面而导致其他方面过多的采用极限或接近极限的指标,以及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6.2.4.4冲沟比较发育的地段,宜采用绕避方案;对具有明显冲积现象的地段,可选择在沟口处跨越或低线穿越方案。6.2.5山岭区的选线6.2.5.1山岭区路线般以顺山沿河布设为宜,按路线通过部位与地形特征可分为沿河(溪)线、越岭线、山脊线三种情形。6.2.5,2沿河(溪)线应结合森林经营与保护措施,资源分布、地形,地质等条件,处理好河岸的选择、线位高低和跨河换岸地点三者间的关系。6.2.5.3沿河(溪)线的选线应符合以下规定:a)路线应选择在森林经营活动频繁、林区内交通需求量大便于和支岔线衔接以及地形宽坦、有阶地可利用、水文及地质条件较好的一岸;在积雪和冰冻地区宜选在阳坡和迎风的一岸。b)在满足路基设计标高的前提下,应兼顾林业生产,提高线形质量、便于施工和养护,线位宜低不宜高。c)因资源分布、不利地形和不良地质地段需跨河换岸时,应慎重选择跨河桥位,处理好桥位与桥头路线的关系。d)临河陡崖地段,采用高线位方案时,应保持纵面高低过渡的均匀性;当采用低线位方案时,应避免过分挤占河道和抬高水位。e)对冲沟发育地段,宜在下部采用直接穿越方案时,切忌直穿冲沟中部造成高填深挖。f)急流、跌水河段,如地形允许可选择适宜纵坡顺河降低线位,避免在陡峻的山腰设线;当河床比降超过允许的纵坡时,可充分利用地形展线以克服高差。6.2.5.4越岭线应以纵断面为主导,选线时应结合水文、地质情况,处理好娅口选择、过岭标高和城口两侧路线展线方案三者间的关系。6.2.5.5越岭线的选线应符合以下规定:a)城口是越岭线的主要控制点,应在符合路线基本走向的情况下,综合地形、地质、气候等条件,从可能通过的城口中选择标高较低和两侧利于展线的城口。b)过岭标高是越岭线布局的重要控制因素,宽而厚的域宜以浅挖或不挖方式过岭,对于娅虽高,但山体薄窄的分水岭,采用深路堑方案有可能成为更合适的越岭位置时,亦应予以比选。C)地口两侧展线方案首先应考虑自然展线,受地形限制不得已时方采用回头展线。回头展线应尽量利用山谷、支脉和平缓山坡等有利地形,避免在一个山坡上布设较多和相距很近的回头曲线。d)越岭路线的纵坡应力求均匀。平均纵坡及坡长限制均应按本规范的规定设置,不宜设置反坡。6.2.5.6山脊线应处理好控制娅口、CW坡以及城口间的平均坡度三者之间的关系。6.2.5.7山脊线的选线应符合以下规定:a)分水岭方向顺直、起伏不大时,每个坡口均可暂定为控制点;地形复杂、起伏较大且较频繁,各城口高低悬殊时,宜以低坡口作为控制点,而突出的高坡口可以舍去;在有支脉横隔时,对相距不远、并排的几个短口,只选择其中一个与前后联系条件较好的短口作为控制城口。b)应根据分水岭的地形、地质、气候等因素进行路线布设。分水岭宽阔、起伏不大时,路线宜设在分水岭顶部;分水岭狭窄、起伏较大时宜选择坡面整齐,横坡较缓,地质、水文情况良好,积雪、冰冻和支脉分布较少的一侧。应首先考虑森林资源多、防火辐射范围广的侧。c)两个控制域口间应力求距离短捷、纵坡平缓。若控制坡口间平均纵坡超限时,则应视具体地形,地质条件,利用侧坡山脊有利地形展线或绕行。6.2.6生态选线6.2.6.1避让环境敏感点。基于环境选线原则出发,在路线选线过程中,环境敏感点的避让,就是要注重环境保护,尽可能降低道路选线建设对于自然环境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应避免侵占生态红线,包括一级公益林、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基本农田等,无法避免的要单独论证。环境敏感点的避让要从重点公益林、声环境和水环境这儿方面入手,在路线选线过程中,要注重敏感环境点的合理避让,并通过设置急流槽和油水分离池等对水环境进行有效保护,降低道路工程建设所产生的影响,保证路线选线的科学性,满足环境保护基本要求。6.2.6.2避让苗圃、草场与农田等敏感点。在路线设计选线的过程中,苗画、草场和农田等也都是属于选线敏感点,基于环境选线原则出发开展选线时,要尽可能避让此类敏感点,坚持做到科学选线,为路线设计水平的提升打下良好基础。若在条件特殊的情况下无法全面避让所有选线敏感点时,可找准选线敏感点避让的侧重点,比较典型的是林地、农田和耕地等,此种方式下,能够将道路路线选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