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宝利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只特种高性能精密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
资源ID:1122331
资源大小:1.45MB
全文页数:90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浙江宝利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只特种高性能精密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稿)项目名称:浙江宝利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只特种高性能精密零部件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浙江宝利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8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1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6六、结论69Pf寸.70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长兴县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3长兴县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图附图4建设项目在洪桥平台开发边界图中的位置示意图附图5建设项目在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中的位置示意图附图6建设项目周围环境及大气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图(500m范围)附图7建设项目在长兴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图中的位置示意图附图8建设项目所在长兴雅创科技园厂界周边环境照片图附图9建设项目所在园区(长兴洪桥镇工业园区即长兴雅创高科智能制造产业园)总平图附图IoJ建设项目厂房内布置图附图10-2建设项目厂房内布置图附图10-3建设项目厂房内布置图附图10-4建设项目厂房内布置图附件:附件1赋码信息表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法人身份证附件4厂房购置协议附件5专家咨询意见、修改清单、技术咨询报告附件6建设项目准入意见书附件7评审会专家组意见附件8关于要求许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申请书附件9承诺书附件10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申报事项)附件11删除涉密事项的说明附件12监测报告附件13原材料技术说明书附件14环评文件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15授权委托书附件16受托人身份证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浙江宝利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只特种高性能精密零部件项目项目代码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2209-330522-04-01-25228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长兴县洪桥镇鸿创路268号雅创高科智能制造产业园8-01#8-02#地理坐标(119度59分54.960秒,30度58分49.87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13橡胶零件制造、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橡胶制品业291,中的其他类别和塑料制品业292,中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E)新建(迁建)口改建T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习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285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1.75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匙0用地(用海)面积(*)312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对照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产品为特种高性能精密零部件,具体产品包括“高性能型材部件、特种精密连接器材和全氟密封圈。其中高性能型材部件、特种精密连接器材属于“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塑料制品业292,中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类别,对应评价类别为报告表;产品全氟密封圈属于“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橡胶制品业291,中的其他“类别,对应评价类别为报告表。综上所述,本项目环评类别为报告表。其他符合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中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建设单位可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同时根据其配套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技术单位编制能力建设需包括人员配备、工作实践和条件保障等三个方面。湖州中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人员配备方面已具备一定数量的全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一定数量的继续教育学时;在工作实践方面具备相应的基础能力、工作业绩及科研能力;在保障条件方面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相应的专业软件等;因此湖州中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具备编制本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能力。1.2 “三线一单”符合性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80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有关事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72号),三区三线中“三区”是指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国土空间。“三线”分别对应在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本项目选址位于长兴县洪桥镇鸿创路268号雅创高科智能制造产业园8-01#、8-0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在生态空间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外,且周边无自然生态红线区,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9号),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H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各类污染物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新增的废气总量按区域平衡替代削减,不会使环境质量出现降级情况。因此,本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气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因此本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单元管控清单根据长兴县“三线一单”编制方案及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本项目选址属于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洪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11),主要包括李家巷镇、洪桥镇、太湖街道、吕山乡,管控单元为2-重点管控,区域面积48.43平方千米。本项目与环境准入单元管控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i-k表11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洪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1D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内容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个:间布局约束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区域内的人口聚集区内禁止新建二类三类工业,禁止扩建三类工业。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本项目属于C2913橡胶零件制造、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属于三类工业项目,本项目选址于长兴县洪桥镇鸿创路268号雅创高科智能制造产业园8-01#、8-02#,不在人口聚集区内,本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符合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重点监管单位。污染物排放管控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本项目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长兴新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另外要求企业对化粪池做表面硬化处理,防渗防漏;对危废仓库作防渗防漏处理,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符合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对区内重点污染企业进行实时监控,建立污染源数据库,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消除潜在污染风险。本项目属于C2913橡胶零件制造、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本项目实施后严格控制环境风险,并落实防控措施。环境风险主要为部分原材料(如机油、液压油和切削液)和危废泄露漫流等。要求企业严格控制该方面的环境风险。本项目投产后根据应急预案和配套的应急物资,做好相应风险防控措施。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推进生态化改造,强化清洁生产,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长兴新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洪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11)的要求。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枇”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见表1-2«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位于长兴县洪桥镇鸿创路268号雅创高科智能制造产业园8-01#、8-02#,属于洪桥工业集中区开发边界范围内,项目总体符合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洪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的准入清单要求,选址可行;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要求。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本项目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求编制。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产生污染物均有较为成熟的技术进行处理,从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实现零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评结论是科学的。(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项目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对环境的影响不大,环境风险不大,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旦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水环境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大气环境根据2021年长兴县环境空气质量数据,监测指标SO2、NO2、8、PMl°、PM?;和Ch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投产后,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长兴新源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气收集经处理后尾气沿2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污染物替代削减量可由当地按比例(比例1:2)通过现役源调剂予以平衡,不会新增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且区域污染物排放量可实现削减,因此不会加剧环境的恶化,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不会使环境质量出现降级情况,预计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在现有水平上。(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因此不涉及。表12本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符合性汇总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四性-不批效防治措施;(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至合理丁/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1.4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本项目不在长兴县生态保护红线内,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及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洪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11)准入清单要求。2、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控制总量控制要求由环境影响与保护措施可知,经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各类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为0.043ta.化学需氧量为0.019t/a、氨氮为0.002ta°3、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本项目位于长兴县洪桥镇鸿创路268号雅创高科智能制造产业园8-01#、8-02#,属于洪桥平台开发边界内,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属于禁止开发区,且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长兴县总体规划要求。项目满足“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本项目属于C2913橡胶零件制造、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项目符合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2年本)。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4、全县工业平台符合性分析根据全县工业平台边界划分的实施意见,洪桥平台开发边界是将洪桥工业集中区己建成区域和宁杭高铁西侧弁山粉体平台两个区块纳入开发边界控制范围,面积分别为1.7平方公里、0.08平方公里,总空间规模1.78平方公里。本项目选址于长兴县洪桥镇鸿创路268号雅创高科智能制造产业园8-01#、8-02#,属于洪桥工业集中区开发边界范围内。1.5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于2011年8月24日经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项目与其中有关条款的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3项目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符合性分析条款具体内容项目情况结论第八条禁止在太湖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有毒有害物品仓库以及垃圾场;已经设置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位于长兴县洪桥镇鸿创路268号雅创高科智能制造产业园8-01#、8-02#,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物品仓库以及垃圾场;符合第十八条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在太湖流域新设的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企业尚未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本项目属于C2913橡胶零件制造、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本项目采取先进的设备和技术工艺进行生产,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为本项目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长兴新源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第二十九条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本项目属于C2913橡胶零件制造、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第二十九条所列行业。符合第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本项目属于C2913橡胶零符合+条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行为。件制造、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项目不涉及第三十条所列行为。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要求。1.6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浙长江办20226号)的相关内容进行针对性分析,具体见下表。表14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节选)相符性分析项目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结论十条第五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本项目在合规的工业平台范围内,且对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企业各类产品不在高污染产品名录内。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中提出的总体要求。1.7关于落实V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190号)符合性分析2016年12月28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水利部共同印发:关于落实V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本项目位于长江三角洲地区太湖流域,根据该指导意见:对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入;实施江、湖一体的氮、磷污染控制,防范和治理江、湖富营养化。严格沿江港口码头项目环境准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C2913橡胶零件制造、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生产过程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不直接排入环境。因此本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沿江港口码头等内容,不属于不予以环境准入项目范围内,故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要求。1.8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符合性分析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2022年6月23日共同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发改地区2022959号),符合相关要求具体见表l-5o表i5项目与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节选)有关规定符合性分析内容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结论深化工业污染治理督促企业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严格落实总磷许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量要求。持续强化涉水行业污染整治,基于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需要,大力推进印染、化工、造纸、钢铁、电镀、食品(啤酒、味精)等重点行业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实施工业园区限值限量管理,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实施管网混错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等,依法推动园区生产废水应纳尽纳。推进化工园区雨污分流改造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实施化工企业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引导工业园区、开发区尤其是耗水量大的企业新建中水回用设施和环保循环设施,推行尾水循环再生利用。开展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率先在纺织印染、化工材料等工业园区探索建设“污水零直排区”,实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制度。本项目将在投产前依法申领排排污许可证。本项目属于“C2913橡胶零件制造、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为三类工业项目,不属于条例所述的重点行业。厂区仅排放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长兴新源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引导产业合理布局严禁落地国家和本地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工艺、装备、产品与项目,依法推动污染企业退出。继续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造纸、印染、化工等污染较重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C2913橡胶零件制造、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推动环太湖生态环境敏感区内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治条件的企业依法关闭或搬迁至合规工业园。推进太湖流域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300米范围内重点排污企业逐步退出。除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外,太湖流域原则上不再审批其他生产性新增氮磷污染物的工业类建设项目。环太湖地区重点布局总部经济、研发设计、高端制造、销售等业清洁生产水平,实现同行业领先。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正)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30()米范围内重点排污企业。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无生产性新增氮磷污染物的情况。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发改地区(2022)959号)中的相关要求。1.9相关整治规范符合性分析1、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发202110号)G折江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8月20日)符合性分析具体见下表:内容本项目情况结论优化产业结构:引导石化、化工、工业涂装、 包装印刷、合成革、化纤、纺织印染等重点行 业合理布局,限制高VOCS排放化工类建设项 目,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 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 等项目。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 录,依法依规淘汰涉VOCs排放工艺和装 备,加大引导退出限制类工艺和装备力度,从 源头减少涉VOCs污染物产生。本项目属于C2913橡胶零 件制造、C2922塑料板、管、 型材制造,C2929塑料零件 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为新 建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限制和淘汰类 产业,属于允许发展的产业。符合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为核心的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制(修)订纺织印染 (数码喷印)等行业绿色准入指导意见。严格 执行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区域削减替 代规定,削减措施原则上应优先来源于纳入排 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并与 建设项目位于同一设区市。本项目严格执行“三线一单” 管控体系;本项目废气主要 污染物排放量为VOCs0.043ta,根据关于 印发 <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 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 暂行办法 的通知(环发 2014 197号),污染物替代 削减量可按比例(比例1:2) 通过现役源调剂予以平衡。3 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加 本项目生产过程均设置在符合表1-6与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节选)符合性对比表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做好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管理。生产应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原则上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对VOCs物料储罐和污水集输、储存、处理设施开展排查,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企业新建治理设施或对现有治理设施实施改造,应结合排放VOCs产生特征、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吸附装置和活性炭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换活性炭。组织开展使用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或上述组合技术等VOCs治理设施排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当更换或升级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到2025年,完成5000家低效VOCS治理设施改造升级,石化行业的VOCs综合去除效率达到70%以上,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等行业的VoCS综合去除效率达到60%以上。单独的密闭车间中或空间内进行,废气密闭分类收集,操作车间均保持微负压状态。本项目产生污染物的工序设置在密闭的车间内,仅留人员进出口,形成局部负压状态,并设置集气管连接设备出风口,密闭收集废气,收集的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沿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符合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要求,本环评要求企业加强管理,落实该方案相关要求。2、本评价就项目建设与关于印发湖州市木业、漆包线及塑料行业废气整治规范的通知(湖环发201831号,2018年6月14日)符合性分析见表l-7o表I/与关于印发湖州市木业、漆包线及塑料行业废气整治规范的通知中符合性对比表类别内容序S判断依据本项目说明是否符合加强废气收集收集所有产生等废气1塑料加工企业应收集熔融、过滤、挤出(包括注塑、挤塑等)等生产环节中产生等废气。本项目对挤出/注塑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密闭式收集符合2企业应采用密闭式集气方式进行废气收集,不得采用集气罩方式。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挤出/注塑工位除进出料口位置外,封闭一切不必要的开口,全部采符合用隔板、软帘等装置实现密闭化,对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处理。规范收集方式和参数3采用密闭方式收集废气时,密闭空间必须同时满足足够对换气次数和保持微负压状态。人员操作频繁对空间内换气次数不小于20次J、时;包括进出通道、隔离材料缝隙在内,所有可能对敞开截面应该控制风速不小于().5ms°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求企业做到求合要符4企业收集废气后,应满足厂区大气污染物监控点非甲烷总煌任何1小时平均浓度不得超过监控浓度限值为IOmg/m3,任何瞬时一次浓度不得超过对监控浓度限值为50mgm3°如企业采用密闭间方式收集废气,则厂区内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指密闭间主要逸散口(门、窗、通风口)外1m,不低于1.5m高度处;如企业采用外部集气罩收集废气,则厂区内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指生产设备外1m,不低于1.5m高度处,监控点对数量不少于3个并以浓度最大值对监控点来判别是否达标。项目建成后要求企业做到要求符合5废气收集和输送应满足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及相关规范对要求,管路应有明显对颜色区分及走向标识。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求企业按此要求设计要求符合提升废气处理水平采用有效等废气处理工艺6活性炭吸附设施中,采用颗粒状活性炭对风速应不大于0.5米/秒,采用蜂窝状活性炭对风速应不大于I米/秒,装填吸附剂对停留时间不小于1秒。当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时,按废气处理设施对VOCs进口速率和80%以上净化效率计算每日对VoCS去除量,进而按照15%对活性炭吸附容量核算活性炭更换周期,定期更换活性炭并保存购买、危废委托处理凭证备查。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求企业按此要求设计。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以80%净化效率计算每日对VoCS去除量,进而按照15%对活性炭吸附容量以及结合浙江省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体系建设技相旨南(试优核算活性炭更换周期。要求符合7塑料加工企业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相关标准要求。模压复合材料检查井盖生产企业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15米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要求和厂界要求。有组织排放纳管的臭气浓度建议不高于100O(无量纲)。本项目废气排放量较少,与橡胶开炼、成型废气一并进行处理,因此从严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要求符合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要求8废气处理设施配套安装独立电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求企业按此要求设计要求符合9严格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建设废气处理设施的进出口采样孔、采样平台。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求企业按此要求设计要求符合立套建配IO采样孔对位置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原则上设置在距离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不小于3倍直径处。现场空间位置有限时,采样孔与上述部件对距离至少应控制直径在1.5倍处,当对VoCS进行采样时,采样孔位置可不受限制,但应避开涡流区;如同时测定排气流量,则采样孔位置仍按上述规定设置。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求企业按此要求设计求合要符气样施废采设Il应设置永久性采样平台,平台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并设有1.1米高对护栏和不低于0.1米对脚部挡板,采样平台对承重不小于200公斤/平方米,采样孔距平台面约为1.21.3米,采样平台处应建设永久性220伏电源插座。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求企业按此要求设计求合要符12企业应落实专人负责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遇有非正常情况应及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报告并备案。项目建成后要求企业做到要求符合加制定13制定落实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定期更换水喷淋塔对循环液,原则上更换周期不低于1次/周;定期清理高压静电、低温等离子体和光催化等处理设施,原则上清理频率不低于1次/月;定期更换紫外灯管、催化剂等耗材,按核算时间定期更换活性炭。更换下来等废弃物按照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等单位进行处理。项目建成后要求企业做到求合要符强日常管理落实环境管理制度14制定落实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定期检查修补破损对风管、设备、确保螺栓、接线牢固,动力电源、信号反馈工作正常;定期清理水喷淋塔底部沉积物;定期更换风机、水泵等动力设备等齿轮油,易老化等塑料管道等.项目建成后要求企业做到要求符合15涉及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设施运行管理、设施维护管理台账,相关人员按实进行填写备查。项目建成后要求企业做到要求符合16定期委托有资质对第三方进行监测,已申领新版本排污许可证对按照许可证要求执行,未申领对每年监测不少于1次。项目建成后要求企业做到求合要符制定17监测要求有:对每套废气处理设施对进出口和厂界项目建成后要求要求实境测度落环监制进行监测;每个采样点监测2个周期,每个周期3个样品;废塑料加工企业建议监测颗粒物、油烟、非甲烷总燃和臭气浓度,模压复合材料检测井盖生产企业简易监测颗粒物、笨乙烯、非甲烷总烽和臭气浓度。企业做到符合强化夏秋季错峰生产管控措施。实施错峰停产对时间为每年510月,易形成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高温时段(10:00-16:00)o未完成深化治理要求对企业,一律纳入夏秋季错峰生产名单。项目建成后要求要求企业做到符合企业应委托有资质对废气治理单位承担废气治理服务工作,编制的废气治理方案应通过环境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组审核认可,废气治理工程应通过环境管理部门验收后方可认为完成整治。项目建成后要求要求企业做到符合综上,本项目的建设能符合湖州市木业、范中相关要求。3、湖州市“迎亚运、保优良”2021-20224析表1-8湖州市“迎亚运、保优良”20212022年J漆包线及塑料行业废气整治规丰度臭氧治理攻坚计划符合性分度臭氧治理攻坚计划相符性分析项目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结论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加快推进铸造、化工、建材、制药、纺织印染、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等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和绿色专项升级,推动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存在安全环保隐患且不具备整治条件的企业关闭或搬迁入园。本项目属于C2913橡胶零件制造、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中的禁止、限制类产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的限制和淘汰类产业,属于允许发展的产业。符合严控VOCs行业准入严格涉NOx、VOCS排放项目的环境准入,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