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文件20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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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文件(20)常格式的:字体:(默认)方正小标宋前体方正小标宋简体,(中文)带格式的:字体:(既认)方正小标宋简体方正小标宋简体,(中文)带格式的:字体:(默认)方正小标宋简体方正小标宋简体,(中文)带格式的:字体:(默认方正小标宋简体,(中文) 方正小标宋简体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报告(2019年1月16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一年来主要工作情况2018年,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内司委)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常委会2018年工作部署,认真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审议法规案1件,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项、开展执法检查2项,办理代表议案2件、重点督办代表建议1件,组织和配合开展代表视察3次,开展跟踪监督3项,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积极发挥内司委的职能作用。一、重点组织实施禁毒法和省禁毒条例执法检查针对我省毒情形势严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常委会连续两年开展禁毒法和省禁毒条例执法检查。2018年的执法检查在2017年的基础上,更加突出了禁毒工作中的重点难点,敢于动真碰硬,推动有关部门和地方落实法律责任,加强和改进工作。6月初,李玉妹主任亲自率队到广州花都区、白云区等地开展实地检查,并在省公安厅、广州市召开汇报会,分别听取省禁毒办、省公安厅和广州市政府有关工作汇报,积极推进我省禁毒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内司委创新工作方式,委托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对我省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禁毒预防教育、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等重点问题开展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实效。执法检查报告已提交7月底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审议,会后内司委综合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与执法检查报告一并送省政府研究处理。8月,常委会党组向省委书面报告了本项执法检查的情况。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忠友作出批示,要求省禁毒办认真研究解决执法检查组提出的短板问题,认真落实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努力使我省禁毒工作走在全国前列。通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我省禁毒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取得较大成效。12月下旬,国家禁毒委宣布对我省汕尾陆丰市、广州白云区、深圳宝安区、茂名电白区取消挂牌重点整治,揭阳惠来县、湛江雷州市从通报警示降级为重点关注。二、精心做好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执法检查的相关工作2017年,韶关市新丰县发生练溪托养中心托养人员死亡事件后,常委会及时修改完善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在法规中充实了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及其走失人员救助的相关内容。2018年7-8月,在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内司委协助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社会救助法定职责,及时补齐社会救助短板,切实托住民生底线。执法检查报告已提交9月底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审议,会后内司委综合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与执法检查报告一并送省政府研究处理。11月,常委会党组向省委书面报告了本项执法检查的情况。经过各方面的努力,省财政明确2019年提高我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等六类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三、认真做好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珠三角地区各级政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9T0月,内司委深入珠三角9个地级以上市开展相关调研,并委托广东财经大学对珠三角地区各级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开展第三方调查评估。经过调研,内司委形成调研报告,建议省政府进一步推动珠三角地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步伐,优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和加强基层政府法治建设,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在全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我省落实“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省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和内司委的调研报告已提交11月底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审议,会后内司委综合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印送省政府研究处理。四、扎实做好听取和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4-5月,内司委深入广州、深圳、佛山、中山、湛江等五市开展相关调研,并召开省直单位汇报会和座谈会,分别听取省法院、省检察院相关情况汇报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经过调研,内司委形成调研报告,建议进一步加大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力度,抓住庭审实质化这个核心,以庭审实质化引导和规范侦查、起诉工作,完善改革配套保障措施。省法院和省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和内司委的调研报告已提交5月底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审议,会后内司委综合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印送省政府、省法院和省检察院研究处理。五、协助常委会审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修订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是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由内司委负责初审。内司委认真开展法规初审工作,积极开展调研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针对修订草案存在的修订范围过窄,残疾预防、康复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规定较薄弱,相关制度措施缺乏操作性和约束性等问题,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积极推进健全残疾人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该项法规经常委会两次会议审议后,已于2018年7月26日颁布、自9月1日起施行。六、积极做好代表方面有关工作一是重点督办“关于落实刑事辩护全覆盖增加看守所律师会见室”代表建议。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张杰代表提出了落实刑事辩护全覆盖增加看守所律师会见室的建议。我省看守所律师会见室缺口大、历史欠账多,为此内司委向常委会建议将此建议列为2018年重点办理的代表建议项目,加强督办落实。通过督办,截至2018年11月19日,全省已新增律师会见室539间,比原有数量增加了96%,珠三角地区大部分看守所已提前完成会见室建设任务。省财政明确2019年安排4876万元用于全省看守所会见室、讯问室改造,全省看守所计划在2019年6月底前新增会见室1190间。此外,当前全省看守所已全部实行网上预约会见和周末预约会见办理,律师会见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二是办理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广东省性别平等促进条例和广东省个人信息保护条例两项议案工作。内司委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两项议案进行认真研究并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性别平等促进条例立法工作的调研论证,待条件成熟再将其列入常委会相关立法规划或计划中;鉴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经将个人信息保护法列为第一类立法项目,建议待国家层面立法后,我省再结合实际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实施性法规。经与议案领衔代表沟通,两项议案的领衔代表均对审议结果报告表示满意。11月下旬召开的常委会会议通过了审议结果报告。三是认真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内司委于8月组织有关省人大代表赴佛山市对我省残疾人服务保障工作进行视察,推动全省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推进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发展。四是会同省法院于8月开展以“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提升人民群众公平正义获得感”为主题的人大代表法院行活动,推动我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五是会同省法院于10月赴惠州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题代表视察活动,推动全省进一步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七、认真做好其他相关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和常委会党组工作安排,常委会罗娟副主任于3月率内司委、外事工委有关同志赴河源、汕尾两市开展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专题调研,内司委认真做好组织调研和草拟报告等工作。二是召开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11月中旬,内司委在广州召开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传达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讲话和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有关会议精神,通报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组建情况以及我省人大机构改革有关情况,并交流2018年全省各地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经验和2019年工作设想。三是审慎稳妥推进监督监察工作。7月下旬,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举办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培训班。会后,内司委及时向常委会党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有关指示精神和培训班精神,并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加强与省监察委的沟通,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审慎研究推进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监察委专项工作报告事宜。四是加强对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各级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工作等去年常委会监督项目的跟踪落实,督促有关单位切实改进工作。五是会同省司法厅、省普法办于9月开展全省“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六是协助常委会在国家宪法日前夕召开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座谈会。八、切实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按照常委会和机关党组部署要求,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和省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扎实开展“三会一课”学习活动;常委会罗娟副主任和委员会领导分别为支部党员上党课,要求每位党员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围绕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和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六个方面问题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围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认真查摆问题,抓好落实整改。赴广东农垦集团、辛亥革命纪念馆、黄埔军校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和引导支部党员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通过以党建带队建,全面提升委员会工作水平。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我省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积极参加省委和常委会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参加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织的培训班和座谈会,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按照常委会部署,配合办公厅做好人大机构改革的有关工作。回顾一年的工作,内司委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在省人大代表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及常委会交给的各项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如社会领域相关项目立法步伐有待加快,法规草案审议质量有待提高;监督司法工作力度有待加大,实效有待增强;人大监督监察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进一步加强调研、积极探索;代表参与委员会工作的渠道有待拓宽等。今后工作的建议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将设立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同时将省人大内司委更名为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我们将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有关监察和司法、社会建设方面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切实谋划好2019年省人大监察和司法、社会建设方面的工作。一、监察和司法工作方面更名后的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将主动适应新时代党和人民对监察和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积极推进我省监察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完善我省监察制度体系,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2019年,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拟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情况报告。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2018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认真协助常委会做好该项监督工作,推动我省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为确保2020年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积极发挥人大监督、促进作用。(二)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对民营企业司法保障促进民营经济更好发展的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协助常委会做好该项监督工作,推动我省各级法院、检察院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障,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更好发展,为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职能作用。(三)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落实广东省全民禁毒工程实施方案(2017-2019年)的情况报告、省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工作情况报告、省检察院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的工作情况报告。在前两年开展禁毒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的基础上,继续抓住禁毒重点难点问题跟踪监督,持续发力,协助常委会做好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禁毒方面的专项报告相关工作,推动有关部门切实落实2018年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推进全省毒情形势持续好转。(四)积极稳妥推进人大监督监察工作。开展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协助常委会适时听取和审议省监察委专项工作报告,确保监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监察法正确实施,推动完善我省监察制度体系、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有机统一。(五)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和规范人大监督司法工作,加强监督司法工作机制建设。开展新一届常委会监督司法咨询专家选聘工作,充分发挥咨询专家在人大监督司法工作中的参谋助手和智力支撑作用。按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规定,会同常委会法工委探索开展对两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继续完善委员会和办公室制度规范,抓好委员会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人大监督监察和司法工作能力水平。二、社会建设工作方面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成立后将围绕主动适应新时代党和人民对社会建设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紧紧抓住社会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带有全局意义的问题,认真开展社会领域地方立法和监督工作,积极推动政府及有关方面切实做好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社会事务、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等相关工作,推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不断改善,推动我省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早日形成。2019年,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拟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协助常委会开展“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我省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专题调研。通过广泛调查和深入研究,全面查找、认真梳理我省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方面的短板和不足,研究社会领域人大立法和监督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省委关于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走在全国前列的行动方案,统筹谋划好本届常委会未来四年在社会建设领域的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二)加强社会建设领域地方立法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的重要指示要求,围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切实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用法律呵护百姓幸福生活。按照常委会2019年立法工作部署,协助常委会做好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法规审议工作;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做好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修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修改)的起草调研工作。(三)协助常委会做好慈善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两项执法检查。认真做好慈善法执法检查相关工作,推进我省慈善事业进一步规范发展,为我省制定相关实施性法规奠定基础;会同常委会法工委做好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执法检查相关工作,推动全省进一步贯彻实施办法,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四)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委员会党建工作,尽快成立委员会党支部,与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成立分党组,以党建带队建。结合人大机构改革,认真抓好委员会及办事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及时制定委员会工作规则以及有关会议制度、工作规范,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健全与对口联系单位的沟通联络机制,构建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加强与市县人大社会建设机构的密切联系,适时召开全省人大社会建设工作会议和举办培训班。切实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提高依法履职和服务保障能力水平,确保社会建设委员会起好步、开好局。-2019年1月2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