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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WSCYWSC-XXXX-2014法律援助业务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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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WSCYWSC-XXXX-2014法律援助业务手册.docx

    YWSCYWSC-XXXX-2014法律援助业务手册大关县司法局2014年12月9日发布-X-L-JL-.刖三1一、适用范围1二、审批基础1(一)事项名称及代码1(二)受理范围1(三)办理依据1(四)实施机关1(五)审批人员1(六)审批条件21、予以法律援助的条件22、不予法律援助的条件23、不予受理的条件24、不予办理的条件2(七)申请材料2(八)审批时限3(九)审批收费3(十)审批证4三、审批咨询4(一)咨询岗位的职责和权限4(二)咨询途径4(三)咨询工作程序41、窗口咨询42、电话咨询53、网络询5(四)行政审批咨询库5(五)咨询文书5(六)反馈时限5四、审批办理5(一)申请人类型5(二)申请事项类型6(三)预约7(四)申请材料7(五)申请接收8(六)登记8(七)受理9五、审批服务10(一)审批服务基本要求10(二)进程查询10六、不予援助时的救济10七、投诉举报11附件1大关县法律援助流程图12附件2大关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法律援助申请表13附件3大关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15附件4大关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案件受理决定书16附件5大关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案件不予受理决定书17附件6大关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案件代理合同18附件7大关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案件授权委托书20附件8大关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案件代办委托书21前言本业务手册按照云南省行政审批事项编码规则和云南省审批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给出的规则和要求起草本业务手册由大关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业务手册的主要起草人:张毅、刘世禄本业务手册报大关县编办审查同意后为第1次发布本业务手册的解释权属于大关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法律援助业务手册一、适用范围本业务手册适用于大关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在办理法律援事项中的申请受理、审查要求、审查期限、受理工作程序和要求、办理工作程序和要求等。二、审批基础(一)事项名称和代码事项名称:法律援助代码:(二)受理范围1 .相关法律问题的咨询与解答;2 .法律援助事项的申请审批;3 .具体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三)办理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2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3 .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四)实施机关大关县司法局(五)审批人员经云南省司法厅授予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业务知识。(六)审批条件1.予以法律援助的条件:经济困难需进行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及劳动仲裁、公证、司法鉴定案件的公民;2 .不予法律援助的条件不具备经济困难的公民;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其他组织3 ,不予受理的条件(1)已经审理完毕、不符合再次或重新起诉的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案件;(2)已经行政机关作出终局裁定且不能复议、诉讼的案件;(3)超过仲裁、诉讼时效的案件;(4)国家军事、外交行为;4 .不予办理的情形:不符合办理条件;材料不齐备。(七)申请材料法律援助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数量材料形式其他要求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纸质材料(采用A4纸,左侧装订)2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纸质材料(采用A4纸,左侧装订)3经济困难证明原件复印件2份纸质材料(采用A4纸,左侧装订)由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及乡镇人民政府盖章4法律援助申请表原件口复印件1份纸质材料(采用A4纸,左侧装订)由当时填写并签名(八)审批时限1 .当事人申请条件的,7日内予以受理,出具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2 .当事不符合申请条件的,7日内审查完毕,出具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九)审批收费无收费(十)审批证件无证件。三、审批咨询(一)咨询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大关县法律援助管理局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交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工作人员及时告知申请人补正,对不属于受理范围或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二)咨询途径大关县法律援助管理局窗口,地址:政府二楼)。电话咨询:网络咨询:暂未开通。(三)咨询工作程序1.窗口咨询(1)申请人咨询相关事项办理程序的,经办人员根据本业务手册内容进行相关解释并提供办事指南。(2)申请人咨询相关事项具体内容的,服务窗口经办人根据本业务手册内容和申请事项具体内容进度进行相关解释并提供指导。2 .电话咨询(来电)服务窗口电话接听人员根据本业务手册所列事项规定进行相关解释并提供指导。业务股室经办人员根据本业务手册内容和申请事项具体内容进度进行相关解释并提供指导。3 .网络咨询(暂未开通)(四)行政审批咨询库尚未建立行政审批咨询库。(五)咨询文书大关县法律援助管理局受理窗口、大关县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一次性告知书。(六)反馈时限对申请人咨询的内容当场反馈的当场反馈,不能当场反馈的,于5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四、审批办理(一)申请人类型:1 .一般对象即经济困难,有充分理由证明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的;2 .特殊对象即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3 .其他残疾人或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4 .刑事案件中的外国籍或无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二)申请事项类型:1 .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其他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2 .刑事法律援助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3 .符合昭通市司法局(2014)7号文件中“应援尽援”范围的。因下列原因发生纠纷的,可申请法律援助: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权利的;因各种事故人身受到损害主张权利的;因使用伪劣化肥、农药、种子等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或者因遭受污染造成种植业、养殖业损失或其它损失主张权利的;因就业、就学、就医、土地承包、林权纠纷、社会保障、涉法涉诉等设计民生的案件和当地党委政府认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经济困难需进行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及劳动仲裁、公证、司法鉴定案件的公民;(三)预约暂未开通。(四)申请材料详见第二部分审批基础中“法律援助申请材料目录“(五)申请接收大关县法律援助管理局窗口,联系电话:;大关县个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接收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若申请人委托他人提交申请材料的,受托人还需出示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六)登记申请人通过接收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的,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行初审,若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当场办理完毕;若申请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工作人员及时告知申请人补充完善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相关要求后进行登记或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七)受理1 .受理范围: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及劳动仲裁、公证、司法鉴定案件法律援助。2 .受理时限:受理后7日内审查。3 .受理文书:大关县法律援助管理局受理申请决定书;大关县法律援助管理局不予受理申请决定书。4 .受理作业(1)受理审核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形式和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同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申请事项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办理理由;申请材料需更正且能现场处理的,允许申请人现场及时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2)受理决定大关县法律援助管理局对符合受理条件的,7日内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加盖法律援助管理局印章和注明日期的文书。受理后至作出决定前,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办理事项的,可以撤回,大关县法律援助局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将终止办理。(3)审查经办人对申请人提交的法律援助申请表、经济困难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进行审查。(4)决定经办人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后,作出受理、不予受理决定。(5)决定送达作出受理、不受理决定的,在5日内送达申请人并告知继续办理或复议程序。(6)指派大关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与申请人签订法律援助委托协议书,并指派律师事务所或者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具体承办该案件。五、审批服务1 .审批服务基本要求大关县法律援助管理局登记窗口、大关县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现场指导办理相关手续。2 .进程查询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本人及代理人持合法有效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可以申请查阅法律援助登记、办理进程及档案,其它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询的,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查阅。六、不予援助时的救济申请人对大关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有异议的,可以向确定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责令法律援助机构及时对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七、投诉举报窗口投诉:大关县司法局电话投诉:信函投诉:大关县司法局,地址:局),邮政编码:657400法律援助流程图申请人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职业联系电话户籍地所属类型(可多选)口农民工残疾人口老年人口妇女家庭权益保护口未成年人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姓名年龄与本人关系工作(学习)单位及联系方式月收入家庭人口总数家庭月收入人均月收入申请理由:申请人签名:案情简介案件类型案由涉案金额初审意见审批意见案为编号*711t1J填表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L填表人必须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填写;2、案件编号、案件类型案由、涉案金额栏如不清楚可不填;3、初审意见、审批意见栏由法律援助机构填写。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相互关系姓名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申请人年收入情况(元)家庭其他成员年总收入情况(元)申请人对证明内容的声明:我保证经济证明的内容与我现在的经济情况相符,如因作假造成证明内容失实的,申请人愿负法律贲任。申请人:村(居)委会证明意见签署人:盖章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证明意见签署人:盖聿注:1、本表中的“元”,其计价单位为人民币;2、待初审通过后,下载此表格,由村(居)委会及乡镇(街道)出具证明意见,证明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大关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受理决定你(们)于年月日向我单位报送的关于办理的申请已知悉,经审查,该申请以受理,并指派一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进行办理。(印章)年月日大关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不予受理决定书你(们)于年月日向我单位报送的关于办理的申请已知悉,经审查,该申请不予受理。理由如下:1、2、3、(印章)年月日法律援助案件委托代理合同甲方:乙方:大关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乙方指派大关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与纠纷一案中担任的代理人。第二条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第三条甲方不向乙方缴纳代理费。第四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指派的律师应当依法履行代理人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2、乙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和办理机关的要求,按时提交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按时出庭,及时办理委托事项;3、乙方对甲方了解委托事项的正当要求,应当给予答复;4、乙方对获取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第五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当向代理律师如实陈述案件事实,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并对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伪造证据材料,因此出现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配合乙方工作,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法;3、甲方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的独立判断和决策,责任自行承担。第六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下列特别约定:1、甲方不得将任何证件、证据及其他资料的原件交给乙方,若将上述材料原件交给乙方,视为甲方认为该材料对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并放弃追究乙方将上述原件毁损、灭失的任何法律责任;2、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已经明确告知甲方:任何诉讼均可能因事实、证据、法律以及对法律的不同理解和对事实的不同认定等原因存在败诉的风险,甲方已经清楚并愿意承担败诉的风险和可能带来的后果。第七条本代理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至审查起诉终结止。甲方:乙方:大关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年月日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很据法律规定,委托大关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在诉-案中作为的诉讼代理人。委托权限:委托时限:委托人:承办人:年月日(公章)代办法律援助委托书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身份证证号:,住址:O受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住址:因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特委托代为办理,本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委托人:受托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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