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锅炉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烟台蓝白食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锅炉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04-370602-07-02-37453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景区荆山路1号地理坐标(度21分40.453秒,37度28分18.46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D4430热力生产与供应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中的“天然气锅炉总容量1吨/小时(0.7兆瓦)以上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Dr建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4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芝果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4-370602-07-02-374535总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万元)2环保投资占比(%)4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J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13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山东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之烟台卧龙园区规划;审批机关、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烟台卧龙经济园区自2000年5月份正式启动,200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0668号批准,烟台卧龙经济园区与烟台高新技术开发区、福山高新区、烟台高新区APEC产业园、APE中国烟台(芝聚)科技工业园,一起被整合为省级开发区一山东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并201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函2010103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山东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之烟台卧龙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山东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之烟台卧龙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203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聚区荆山路1号,位于山东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一卧龙经济园区内,具体位置见附图2。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项目所在地交通便利、市政设施完善。从环保角度而论,项目选址合理,具体符合性见下表。表1”本项目与园区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序号园区环评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烟台卧龙经济园区于2000年5月正式启动,2006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与烟台高新技术开发区、烟台高新区APEC产业园、APEC中国烟台芝果科技工业园、福山高新区一起被整合为山东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整合后总面积14.8km2,其中卧龙经济园区批复面积为3km2,四至范围为东至峰山脚下南北向规划路,南至绕城高速公路,西至烟青一级路,北至服装城南侧规划路。规划控制面积23.0km2,规划范围为北接工业、商业发达的老城区,西靠机场路,东至峰山脚下,南至外夹河,北至汽车城与市南公园北边界,分为起步区、南部区和机场区。本项目位于烟台市芝果区荆山路1号,位于山东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一卧龙经济园区内。符合2省政府批复的主导产业为“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食品、制药等”。规划主导产业为“现代商贸物流、食品加工、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生物工程、高科技工业、房地产业等”。园区总体布局根据主导产业位置划分为商贸物流区、高科技产业区、传统工业区、生活配套区等4个重点区域。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分别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4.7%、13.9%、8.48%。现有项目为食品加工,本项目为锅炉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符合3三、关于环境容量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报告书计算结果,园区SCh环境容量为2926.67ta,2007年(规划基准年)、2010年(规划近期)、2020年(规划远期)SOz排放量分别为74.27t/a、113ta>180.4ta<>园区废水经辛安河污水处理厂、烟台碧海水务有限公司(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海,受纳区域CoD环境容量分别为2628t/a、I697.5ta,氨氮环境容量分别为351t/a、135.8ta°2007年辛安河污水处理厂COD、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0()5t/a、122ta,2010年COD、氨氮排放量分别为2012.6t/a、268.3ta;2020年烟台碧海水务有限公司(南郊污水处理厂)CODs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022t/a、102.2ta,满足环境容量要求。园区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当地环保部门统一管理,从严控制。到2010年SOz排放量应本项目不新增废气,无新增废水,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控制在113a以内;辛安河污水处理厂COD、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012.6ta、268ta以内。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锅炉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目前.,本项目已取得芝景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备案,项目代码2304-370602-07-02-374535,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1)与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改单(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名称项目情况符合性生态保护红 线根据山东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项目不处于 山东省“三区三线''生态红线区内,见附图7。符合环境质量底 线本项目废气和噪声经治理后对环境污染较小,无 固废产生。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 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 造成冲击。符合资源利用上 线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 天然气,均为清洁能源,项目建成运行后以“节 能、降耗、减污"为目标。项目用水、电、天然 气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限。符合表1”项目与烟台市“三线”符合性一览表表12与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维度单制求 清编要准入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本项目不属空禁止间开发布建设局活动约的要束求1.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禁止准入项目。符合18.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碑、炼铁、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淀粉、鱼粉、石材加工、钢铁、火电和其他严重污染环境产项目。本项目为锅炉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31.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主要包括: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包括水文水资源监测及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等,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活动;经依法批准进行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窕观测、标本采集;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重要生态修复工程。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不涉及符合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1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不符合优化工业布局要求的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支持其迁入依法规划的工业园区发展。2 .在城市建成区及其周边的重污染企业,应当逐步进行搬迁、改造或者转型退出。3 .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项目位于山东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一卧龙经济园区内。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污染物允许排放量1.按照国家和省生态环境厅清洁化改造要求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文件规定,按生态环境部的进度要求有序推进分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规范企业按证排污。企业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文件规定进行排污许可申请。符合16.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本项目为锅炉技术改造项目,不新增符合倾倒、堆放。固体废物。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2.新建和技改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投资政策有关要求,原则上应使用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所有产生颗粒物或VOCs的工序应配备高效收集和处理装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使用的水、电、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不涉及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要求2.全面实施节约用水集中行动,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继续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鼓励节约用水、循环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和节水宣传工作。本项目鼓励节约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符合下开要R地水采:不涉及符合土地资源利用要求不涉及符合禁燃区求芝果区全部区域均属于禁燃区,禁止燃用的燃料组合为: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砰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炭、兰炭等),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本项目燃料为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不属于禁燃区禁止使用的原料。符合海洋资源利用要求不涉及符合(2)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更新版)符合性分析根据烟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更新版)的要求,拟建项目位于卧龙园区重点管控单元,表13与4管控单元编码为ZH37060220013,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详见附图6。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境控元称环管单名管控目标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1.外夹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要求管理。本项目不位于外夹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符合2.一般生态空间按照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执行,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管理。本项目不属于自然生态空间。符合3.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工业项目进工业园、集约高效发展。项目符合园区准入,不新增废气、废水排放,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符合ZH37060220013卧龙园区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4.卧龙园禁入以下项目:(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产业;(2)化工、石化、水泥、冶炼、单纯印染、单纯电镀、冶金、炼油等类项目;(3)煤炭开采、洗选项目;石油和天然气开采项目;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矿采选项目;化学矿、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项目;(4)皮革、毛皮糅制加工项目;(5)石油加工及炼焦项目;(6)基础化学原料制造项目,原料药项目,化肥农药制造项目,合成材料、化学纤维制造项目,专用化学品制造项目;(7)炼铁、炼钢,钢铁联合加工,铁合金冶炼项目;(8)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项目;(9)含铅蓄电池制造等涉及重金属铅的项目;(10)核及放射性物品制造项目;(11)制糖、禽畜屠宰;(12)其他污染严重的三类工业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禁入行业。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L根据园区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持续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为锅炉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不新增废水、废气。项目建设时严格按照环保设施“三同时“,项符合目投入生产前须申请排污许可等。2.提升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清洁化发展水平,对于超标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新建、改建、扩建涉水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采取综合性的治理措施,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保障河道生态基流,确保水体和重点支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本项目为锅炉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不新增废水、废气。符合3.卧龙工业园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实施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限制入园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工业废水必须考虑预处理措施,达到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通过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针对噪声,进行合理布局工业区、居民区、商业贸易区、办公区等,根据噪声防治要求合理选择绿化树种,功能区之间建设绿化带;制定相应的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理处置有关的管理规定,使工业园固体废物管理趋于法规化。本项目为锅炉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不新增废水、废气,不新增总量。符合1.对于环境风险较大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着力降低资源能源产业开发的环境风险。本项目不属于环境风险较大的水环境W制单兀。符合环境风险防控2.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企业制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企业已制订应急减排方案;红色预警时,全厂停产,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橙色及黄色预警时,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符合3.园区环境风险管控:(1)企业必须进行环境影响风险评价,卧龙园区应建立应有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该应急预案应明确一旦出现事故时现场主管、现场人员的职责,处理事故的步骤,事故的隔离,事故的上报制度、人员疏散路线等,并与芝果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相结合,并报园区管委会和环境管理部门备案;(2)加强对各企业负责专员的培训,专员应熟悉企业危险污染源,了解企业应急预案流程,具备应对各类突发污染事故的指挥和调控能力;(3)定期对已建企业进行风险排查,对在建企业进行监督和指导,各企业必须建有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等事故应急设施。对重大危险源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企业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与园区及芝聚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相结合;加强人员培训1,定期演练;完善三级防控体系。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地下水超采区根据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烟台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烟台市芝聚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综合整治。本项目不新增用水。符合2.禁燃区执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台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禁燃区,项目使用燃料为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台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本项目使用的天然气不属于禁燃区禁止使用的原料。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改单(2022年版)及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更新版)相关控制要求。3、与环发201277号文及环发201298号文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文)中要求:新、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相应技术导则要求,科学预测评价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从环境风险源、扩散途径、保护目标三方面识别环境风险,科学开展环境风险预测,并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文)中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里设置环境风险评价专章,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完善。本项目为锅炉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已按照要求设置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建设单位按照规定设计完善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4、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见表l-4o表1-4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一览表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根据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本省环境质量状况、重点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应当列明鼓励、限制和禁止的产业项目。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制定、调整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淘汰名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制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本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304-370602-07-02-374535,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第十五条禁止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珅、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的重污染环本项目为锅炉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不属于所列行业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符合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第十六条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省人民政府根据环境容量和污染防治的需要,确定削减和控制重点污染物的种类和排放总量,将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污单位现有排放量和改善环境质量的需要,制定排污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控制指标。项目不需要申请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符合第十七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目录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因污染物排放执行的国家或者地方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功能区划等发生变化,需要对许可事项进行调整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对排污许可载明事项进行变更。企业已申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70600265796833JOOlQ;本项目投产前企业应当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符合第十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可能对相邻地区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征求相邻地区同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由共同的上一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作出处理。本项目正在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符:合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该区域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重点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标的;(二)未完成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任务的;(三)生态破坏严重,未完成污染治理任务或者生态恢复任务的;(四)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五)产业园区配套的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备的;(六)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且涉及民生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项目位于山东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一卧龙经济园区,不存在上述行为。符合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对有关企业不涉及上述行为。符I合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一)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二)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三)违法排放或者倾倒化工、制药、石化、印染、电镀、造纸、制革等工业污泥的:(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五)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未按照要求实施停产、停排、限产等措施,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六)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七)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行为。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一卧龙经济园区,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4口第四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按照环评审批文件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符合第四十九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停用、改变或者损毁。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重点排污单位由设区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对未实行自动监测的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进行人工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自动监测数据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委托的具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和监测数据,可以作为环境执法和管理的依据。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5、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见表l-5o表1-5项目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一览表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第五十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应当明确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在施工工地采取封闭、围挡、覆盖、喷淋、道路硬化、车辆冲洗与防尘、分段作业、择时施工、绿化等防尘抑尘措施。城市建成区内的高层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采用容器或者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方式清运施工垃圾,禁止高空抛撒施工垃圾。城市建成区内的大型建设工程应当在主要扬尘产生点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系统联网。拟建项目在现有锅炉房安装天然气锅炉,项目无土建施工。符合第五十二条生产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砂石、土方、肝石、尾矿、废渣等,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或者综合利用;不能进行资源化处理或者综合利用的,应当运至专门存放地,并不得向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地方倾倒。拟建项目无砂石、土方、肝石、尾矿、废渣产生。符合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6、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见表l-6o表1-6项目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政策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根据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 年修 改),项目不 属于鼓励类限 制类和淘汰 类,属于允许符合新上项目必须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禁止采用公布的淘汰和落后设备,不得引进耗能高、污染大、生产粗放、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各级立项部门在为企业办理手续时,要认真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如有更新,以更新后文件准),对鼓励类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核准或备案;对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现有生产能力允许在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对淘汰类项目,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设项目。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积极引导产业园区外“散乱污”整治搬迁改造企业进入产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并鼓励租赁标准厂房。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空间优化”的原则,高标准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引导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引导企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本项目位于山东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一卧龙经济园区内,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符合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各市要本着节约利用土地的原贝h充分考虑项目周边环境、资金投入、推进速度等关键要素,合理选址布局,切实做到符合用地政策,确保规划建设的项目有利于长远发展。本项目位于山东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一卧龙经济园区内,本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符合新上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评审批“三挂钩”机制和“五个不批''要求,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要求。强化替代约束,涉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必须落实区域污染物排量替代,确保增产减污;涉及煤炭消耗的,必须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否则各级环评审批部门一律不予审批通过。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密切综合强化对项目产业政策、固定资产投资、能耗、用地标准、环境等的论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办理立项、规划、土地、环评等手续。本项目符合现行环境政策。符合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舌L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的相关要求。7、与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V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V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鲁环委办202130号)符合性分析对照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鲁环委办202130号)的规定,本项目的建设分析结果见表l-7o表1-7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鲁环委办202130号相符性分析相关要求本工程情况符合性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L2025年)三、精准治理工业企业污染继续推进化工、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印染、制革、原料药制造、电镀、冶金等行业退城入园,提高工业园区集聚水平。指导产业园区对污水实施科学收集、分类处理,梯级循环利用工业废水。逐步推进园区纳管企业废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控,统一调度”,第一时间锁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超标来水源头,及时有效处理处置。大力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对获得国家和省级命名的生态工业园区给予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引进“环保管家''服务,提供定制化、全产业链的第三方环保服务,实现园区污水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本项目不属于化工、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印染、制革、原料药制造、电镀、冶金等行业。符合五、防控地下水污染风险持续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2025年年底前,完成一批化工园区、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等其他重点污染源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科学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2022年6月底前,完成南四湖流域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研究提出南四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对策。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符合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二、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环境监管每年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开。全省141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在2021年年底前应完成一轮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新增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单位,在一年内应开展隐患排查,2025年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轮隐患排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将监测数据公开并报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排放情况;法定义务在排污许可证发放和变更时应予以载明。生态环境部门每年选取不低于10%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本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符合四、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总结威海市试点经验,选择13个试点城市深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以赤泥、尾矿和共伴生矿、煤秆石、粉煤灰、建筑垃圾等为重点,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推动赤泥在生本项目不新增固废。符合产透水砖、砂石等方面的综合利用。加快黄金冶炼尾渣综合处理技术研发进程,以烟台等市为重点加强推广应用。开展非正规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到2025年,试点城市建立起“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一、淘汰低效落后产能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全部淘汰出清。城市聚焦“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高风险”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重点行业。符合七、严格扬尘污染管控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建立并动态更新施工工地清单。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其中建筑施工工地严格执行“六项措施”。规模以上建筑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加强执法监管,对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强化道路扬尘综合治理,到2025年,设区市和县(市)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o规范房屋建筑(含拆除)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和扬尘防控,通过视频监控、车牌号识别、安装卫星定位设备等措施,实行全过程监督。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全面完成围挡苫盖、自动喷淋等抑尘设施建造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鼓励有条件的码头堆场实施全封闭改造。推进露天矿山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对露天矿山生态环境的监测。实施城市降尘监测考核,各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7.5吨/月平方公里。鼓励各市细化降尘控制要求,实施县(市、区)降尘量逐月监测排名。本项目不涉及大宗物料等。符合综上,本项目满足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V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鲁环委办202130号)的相关要求。8、关于印发“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环评(2022)26号)符合性分析表18与“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通知要求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提升重点领域环评管理效能,筑牢绿水青山第一防线推动重点工业行业绿色转型升级。严控建材、铸造、冶炼等行业无组织排放,推进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项目挥发性有机物(VoCS)防治。本项目为锅炉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不涉及上述行业符合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构建固定污染源监管核心制度体系制定实施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文件,对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有关排污单位,在依法申请延续或重新申请、变更时,应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在排污许可证中增加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依法将涉及工业噪声排污单位、涉海工程排污单位等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压实属地责任,推动统筹解决影响排污许可证核发的历史遗留问题。按照“生产设施治理设施排放口''管理思路,优化排污许可内容。指导做好排污许可证延续和新增固定污染源发证登记,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动态更新,做到固定污染源全部持证排污。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企业已申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70600265796833J001Q;本项目投产前企业应当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申报排污许可证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填写。符合9、与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2255号)符合性分析表拟建项目与鲁政办字(2022)255号符合性分析分类鲁政办字(2022)255号意见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准确理解“两高”项目范围凡是属于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范围内的新建(含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都属于“两高”项目拟建项目不属于“两高”顶目。符合10、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位置关系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发布的关于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复函(鲁环发(2010)124号)、关于调整烟台市大沽夹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复函(鲁环函(2015)1053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通知(烟政字(2019)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和调整烟台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鲁政字(2020)246号)规定,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与项目区相距最近的水源保护区为外夹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于项目区西南侧;项目与二级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最近相距约4.69km,因此本项目建设不会对水源保护区产生影响。项目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8o11、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山东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一卧龙经济园区荆山路1号,烟台蓝白食品有限公司厂区内,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本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分布见附图4。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位于山东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一卧龙经济园区内,本项目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以及用地规划。项目所在地质情况较好,无不良工程地质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