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x
医院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电子全流程)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第二章招标需求7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4前附表15、总则17二、招标文件2132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22五、评标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4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HZCG2023907号)批准,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委托,现就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欧邦采字2023-021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项目概况: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单位采购预算1医院食堂运营管理服务2年390万元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2、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招标文件)。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己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4、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7日14:00时(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2.1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1月7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2备份投标文件(1)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投标允许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本项目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但由于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而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备份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bfbs格式),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数量为1份。U盘盘面上粘贴标签,标注单位名称,装入一个外包封袋中进行邮寄。邮寄时,总的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但应注明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项目名称。在开标前(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递交至以下地址:。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需留足投标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投标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备份文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备份文件将被拒绝。3、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有效的CA锁供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并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5、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八、投标地址:九、开标时间:2023年11月7日14:00时整十、开标地址:,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入"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参与开标,并完成CA锁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十一、其他事项: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投标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供应商递交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3、本项目开评标会议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请潜在供应商代表自行准备联网的计算机设备、“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开评标会议开始后,应全程关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的各类通知:在线询标等,及时澄清、响应等,避免逾期无效等情况的发生。4、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Zfront5、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或"政采贷"平台网页()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政采贷”联系电话:)O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十三、联系方式:第二章招标需求一、项目内容(一)项目简介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由招标人负责提供经营场所、厨房设备以及其他配套设施,中标人负责食堂日常的经营和管理。中标人实行企业化管理,单独进行成本核算,实行自负盈亏。(二)服务期限本次食堂承包经营合同期为合同约定之日起二年,合作双方满意可续签一年;如确因特殊情况须终止协议,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否则按违约论处。违约方除支付另一方损失补偿费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中标服务费的10%)。(三)就餐结算就餐人员使用招标人统一制作的就餐卡通过刷卡向中标人买取饭菜,中标人不得擅自制作饭菜票、智慧支付及收取现金(招标人原有食堂信息系统无偿提供给中标人沿用,中标人不得另外选配食堂信息系统)。就餐卡的制作、挂失、充值等业务由招标人负责管理。充值金额由招标人专人专户管理。(四)服务要求1、食堂的建筑主体、室内外装修、设备设施、工具材料等财产属招标人所有。如中标人为达到自我风格或实际操作需要,须重新装修的须经招标人同意,费用自理,服济期结束后,装修财产归招标人所有,2、招标人负责提供经营场所、厨房设备、餐桌椅及其他配套设施;中标人负责食堂日常的经营和管理。新购置的一切餐具和厨房设施(全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餐具保持完好率(指餐具无裂缝、豁口或破损)在98%以上。更换的碗、筷质量必须符合招标人的要求和规格,所需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服务期结束后,中标人需按交付前清单,如数清点购置的一切餐具和厨房设施,并交付给招标人。厨具中菜刀、铁锅、菜墩、炒勺等小件厨具补充更新周期为三年,凡使用满周期,招标人更换时均以旧换新,相等数量进行领取更换:凡未满使用周期需更换的,必须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同质量、同品牌进行更换,并由中标人承担支付费用。低值易耗品更新补充由中标人自行更换补充并承担支付费用。中标人所购低值易耗品必须是正牌优质品,不能使用无牌或劣质产品。凡因产品质量导致或引发生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大件厨具根据餐饮行业的规范要求,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实时维修更新,凡因操作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的,均由中标人负责维修,并进行相应经济处罚。3、在承包期内中标人负有对食堂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包括食品安全、设施安全运行,人员安全生产,工作安全运行等,垃圾分类等政府指令性任务);在承包期内中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房产、设备设施、用品拥有使用权。在使用过程中若是正常损坏的,房屋基建类维修,由中标人协助招标人维修,其余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出现被盗或遗失的,中标人须负责赔偿。4、除以上所述的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内容全部由中标人负责以外的包括卫生保洁费(室内及门前三包)、卫生部门的有关费用、排污费、消防部门、工商、税务、食品药监等行政部门收取的有关费用均由中标人自理。5、价格审定需要招标人参与审定并同意后才能施行(如遇*因特殊原因出现突发情况,价格由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调整)。荤菜售价控制在5.0元/份以内、半荤半素售价控制在3.0元/份以内、蔬菜售价控制在2.0元/份以内、米饭售价控制在0.5元/份(包干)、汤类免费(海鲜、时令蔬菜除外),每周菜谱、售价和中标人不定期的新产品推出(如盖浇饭、米线、各类砂锅、点心类等产品),单价5元以上的菜品必须提前一周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才能公布、发售。开展治疗性饮食,必须能满足医院营养科的具体要求(必须达到医院相关检查要求),价格保持稳定。6,中标人应严格落实节约能源措施,同时确保非常温天气冷暖气供应。水、电、气、燃油费等费用由中标人全额负担(由招标人负责相关计量表的安装到位)。7、招标人有义务对食堂工作予以支持,参与对食堂日常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具体考核细则制定,膳食管理委员会、工会等多部门人员打分),对食堂的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拥有检查、监督、处罚的权力,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管理。8、食堂运作机制:中标人实行企业化管理,单独进行成本核算,实行自负盈亏。9,就餐人员使用招标人统一制作的就餐卡通过刷卡向中标人买取饭菜,中标人不得擅自制作饭菜票、智慧支付及收取现金(招标人原有食堂信息(支付)系统无偿继续给中标人沿用,中标人不得另外选配食堂信息(支付)系统)。就餐卡的制作、挂失、充值等业务由招标人负责管理。充值金额由招标人专人专户管理。10、中标人配备的服务人员不少于30人,必须保持稳定:并提供相关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备案。11、从事餐饮服务的所有人员须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售菜人员、备餐人员、冷拼人员还须配备清洁的手套、口罩),每个工种服装样式经招标人审核后由中标人负责统一制作。12、本次招标要求中标人配备的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现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食堂工作人员在本院食堂内发生的各类工伤事故,投诉纠纷及其他责任事故,均有中标人全责承担。13、中标人负责食品(包括调味品等副食品)的采购、加工、销售,并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14、中标人的菜看食材、米、面粉、食用油等必须定点在“湖州市本级菜篮子工程”目录内的企业采购,与定点企业签订协议应报招标人备案确认,且需经医院确定品牌后方可在本项目使用。15、中标人中标后必须具备或另行办理与本食堂相关的卫生许可证、本地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消防部门的专用证件等,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自理。16、中标人须制定培训、会议、接待、消防、抗台、停水、停电、停气等应急预案的用餐方案,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员工,随时待命,保障应急期间的餐饮供应。夜间、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中标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值班人员保证该时间段就餐服务(病房病人及病区职工配送餐时间的约定)。17、中标人负责采购日常清洁剂、消毒剂、纸巾、垃圾袋、低值易耗品与口罩、手套等一次性用品和耗材,费用由中标人自理。18、每日供应职员的菜肴都不得少于43个花色品种(其中荤菜13个、半荤半素6个、蔬菜14个,早点不得少于10个品种),中餐不少于24个品种(荤菜10个、半荤半素4个、蔬菜10个),晚餐不少于9个品种(荤菜3个、半荤半素2个、蔬菜4个)(节假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杜绝剩菜剩饭。19、中标人必须每周报一次早、中、晚三餐菜单,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就餐人员对菜肴的评价定期调整菜单的结构(包括荤素比例,海鲜、蛋禽菜的数量)及份量、质量,菜单必须经得招标人认可方可执行,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20、中标人须每日对整个食堂进行清扫、保洁,垃圾、杂物用袋装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招标人对此项工作拥有监督、管理权。21、中标人在本食堂范围内不得圈养禽、畜类动物。22、本食堂只负责对医院区域内的各类人员提供餐饮服务,不得对外经营。一经发现中标人有对外经营,招标人可给予中标人对外经营所得总额的2倍的罚款,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且招标人无须承担任何责任。23、中标人应保证每餐售餐时间,具体:早餐时间:7点到8点半;中餐:十一点到十三点:晚餐:四点半到六点半)。24、经评审中标的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到合同结束这段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承包服务。25、中标人建立各种财务报表,对每日的收支作详细记录,并按月提交招标人备案。26、建立原料采购、餐食留样、餐厅用品消毒保管、员工教育培训、应对投诉等情况的计划表格并作好纪录,所有纪录至少应保存12个月,并交一份给招标人备案。27、中标人承包食堂后,必须履行主体责任,各项工作措施和实际运行要求必须达到湖州市"食安医院"和"垃圾分类"等各类建设的标准要求,并争创各级别的医院食堂典型标杆合同期内必须达到及保持A级。28、凡因原材料清洗不干净或程序不规范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问题所引发的全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如果由于中标人原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则由中标人负责承担全部责任。招标人有权请相关监管部门介入调查,按照情节的严重性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29、服务期限:本次食堂承包经营合同期为合同约定之口起二年,合作双方满意可续签一年;如确因特殊情况须终止协议,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否则按违约论处。违约方除支付另一方损失补偿费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中标服务费的10%)。承包服务费按中标价进行总价包干,中标人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结算。30、招标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支付上季度对应承包服务费的90%,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结算付清余款。31、针对重大节假日及医师节、护士节等专有节日承包方能承诺提供相应的特色服务以提高职工的满意度。(五)考核与奖励每月招标人对食堂的日常经营及卫生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当月考核在80分以上的,承包服务费全额拨付;当月考核在70-80分的,扣除100O元;当月考核在70分以下的,扣5000元。每半年由招标人组织人员(管理人员及随机抽取的食堂就餐人员)针对食堂服务质量、价格、口味、卫生、安全、清洁环境等方面进行食堂满意度测评,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测评分数必须达到80分以上,如果平均分低于80分,则每低一分扣5000元。月度考核分数或食堂满意度测评在80分以下的,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整改,如拒不整改的,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损失。如果由于供应商原因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则由供应商负责承担全部责任。招标人有权请相关监管部门介入调查,按照情节的严重性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在招标人的配合下,如果食堂通过努力,取得各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或收到表样时,招标人应给予适当的奖励。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堂月度考核表(附件):项目考核(检查)具体内容分值扣分备注组织制度建设(L3分)1、有食堂管理负责人、厨师长,并建立食堂各岗位职责制度。食堂各岗位职责制度规范、符合业主要求不扣分。食堂各岗位职责制度不规范扣2分;未符合业主要求扣2分。42,建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落实食品安全员,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建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扣1分;未落实食品安全员扣1分;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扣1分。33、建立食品(餐饮)卫生管理制度。食品(餐饮)卫生管理制度规范、条理清晰不扣分,食品(餐饮)卫生管理制度不规范扣1分;条理不清晰扣1分。25、实行周食谱(菜单)制度。周食谱(菜单)完善的得2分,不完善的扣1分;不清晰的扣1分。26、有食品安全监测、价格报审和公示及饮食健康宣传等。每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2后厨操作及安全卫生管理(46分)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定期检查,并挂牌上岗。发现个人卫生不达标的扣2分。无健康证并没定期检查的扣1分,没挂牌的扣1分。注: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工作服干净等)42、炊事人员必须保持整洁,在加工及出售食品时须穿戴整洁工作服、佩戴工作帽、口罩并将头发置于帽内,不准佩戴首饰,售菜间必须二次更衣,禁止吸烟和对食品打喷嚏等不卫生行为。未按上述要求规定,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33、蔬菜要求鲜嫩,无农药残留检测。蔬菜不新鲜扣1分;无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证明的扣1分。24、工作间防蝇、防婶、防鼠、防尘等设备安全、有效。工作间防蝇、防埠、防鼠、防尘等设备不落实,每发现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25、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存放及使用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并按规定存放,食品存放分类分架,生、熟食品分开,杜绝交叉污染,定期盘库,提交盘库表,确3Il保无过期、变质食品。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每发现一项扣1分。6,食堂四周墙壁及房顶无蜘蛛网、污斑,无苍蝇、老鼠,地面应清洁,无尘、无水、无油溃,保持干爽;食堂内电扇、空调、灭蚊器、日光灯等电器保持清洁;餐台、坐椅、门、窗等保持清洁干净;供餐台应清洁卫生,不供餐时进行封闭;供餐期间随时清理散漏的菜饭并收集放入剩菜桶,保持供餐台清洁;供餐后供餐台随时打扫干净;食堂周围(门口窗外、过道排水沟等)无垃圾,保持清洁。未按上述要求规定,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47、灶具餐具、熟食容器定期消毒并保持清洁,做到"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并且餐具保持干净卫生。如碗、盆、筷、勺等清洗不干净等投入使用扣1分;不按操作流程规范工作洗消扣1分;无消毒记录台帐扣1分。38、厨房设备、刀、锅铲、勺等按规定摆放整齐,并不留有残渣。未按上述要求规定,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49、冰箱、冰柜里食物分开摆放,每周解冻清理一次,冰箱、冰柜内保持清洁、无异味。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310、出售食品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或采用隔离措施。每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211、每次烹饪后,出售前,对所有食品留样,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留样食品数量不少于150g,并注明日期,每少留样1个扣1分。312、蒸饭车内应保持卫生,不允许有散漏的剩饭、积淀的污垢。每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313、面粉、大米、食用油、肉、菜等主要食品原料必须从报请医院确认的正规供货渠道进货,所购物品必须是有供货方的营业执照、营业许可证、生产合格证,每批次购物凭证。每发现一次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314、沿水、垃圾等废弃物当餐必须清除,废弃物存放在垃圾通道指定位置并盖好,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溢出,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上报。每发现一次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315、洗菜过程中应保持洗菜池及周围干净,把废弃的菜头、烂叶、杂物随时放入垃圾桶。洗完菜后应清理洗菜池及下水道,并把垃圾桶加盖或搬出厨房,过餐的饭菜及其他变质、变味的食品应及时清理。每发现一次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216、工作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每发现一次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2供餐质量(20分)1、主食标准:米饭无杂质,不夹生;豆浆、稀饭浓度适当;馒头色白松软,无酸、无黄;面条新鲜色正;包子、饺子、馄饨、馅饼馅均匀,包裹严密,口味佳;制作中不偷工减料、缺斤短两。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82、菜肴制作标准:切菜应厚薄一致,粗细均匀,蔬菜不带蒂、不带斑,条、片、丝、块形状规范,搭配合理。炸、蒸、包味道适中;爆火、中火,温火适当:调配料投放时机恰当,数量准确;炖、酱、卤、烧,熟透入味,外形完整;成品应色正、味正、咸淡适中。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43、供餐不能出现断档情况(除收尾时段)。每断档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34、不允许发生饭菜、汤内出现苍蝇、虫子、头发等现象。每出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5服务质量(13分)1、按规定时间供餐,不得提前、延时。发现不按时间供餐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32、微笑服务,热情周到,不得发生争吵。如出现吵架,打骂、服务态度差等不文明行为,每出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33、开餐过程中及开餐前后,餐厅环境整治,要求桌面、地面不间断清扫。保证无垃圾、无积水、无污渍。未按上述要求规定,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55、水果、卤味等出售时需标明品名、份量、单价、总价。未按规定标明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2综合管理(8分)1、非食堂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堂加工区域,每发现一次扣1分;对所聘炊事人员无审核及未登记扣1分;对所聘炊事人员管理不力扣1分。32,节能减排:定人定岗,定时间,杜绝长明灯,常流水现象,做到人走关灯,人离关火。下班关电源,空调定人定时开关。未按上述要求规定,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23、餐具、设备损耗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因操作不当或人为损坏每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3其他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性重大事件扣50分;发生卫生、价格等方面的投诉,经查实的每次扣5分;获得县、市、省有关部门称号(先进)的,分别加分5,10,15分(记最高分)。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或其他未列明行业。三、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四、商务条款1、服务期:两年。2、付款方式:(1)招标人自采购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支付年承包服务费的40%作为预付款,招标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根据考核情况支付上季度对应承包服务费的90%,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结算付清余款,供应商须提供正式税务收据或者发票结算。3、履约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正式合同时中标人须同时提供履约保证金5万元,合同履行完毕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缴纳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4、其他要求:供应商进货的原材料符合本地的市场价,建立各种财务报表,对每日的收支做详细记录并出具当月财务报表,每月提供给招标人一份。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2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3现场踏勘:自行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现场踏勘接待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4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22920元收取,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供应商全额支付,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5答疑与澄清: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发布在相关网站上。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6采购预算:人民币390万元7投标文件组成:(1)投标文件组成: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报价文件。(2)投标文件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还可以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4)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如需提供的);8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1)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I可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9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7日14:00时前地点:10开标时间:2023年11月7日14:00时整开标地点: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己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1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12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3中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束后,招标人确认采购结果后,中标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Zfront14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15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6履约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正式合同时中标人须同时提供履约保证金5万元,合同履行完毕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缴纳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17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8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19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供两份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给招标人及代理机构,纸质投标文件须与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采购预算:人民币390万元(三)定义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湖州市第二2毋医院,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供应商”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3."项目"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服务及类似其他义务。4."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5.""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四)采购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五)投标费用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的所有相关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有关费用。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22920元收取,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供应商全额支付,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也不可以分包。特别说明: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投标报价说明: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要对自行计算的最终报价自担全部风险责任,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某个标段中标候选人示为放弃其它标段的中标权力。(八)质疑和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章规定。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5.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6.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7.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