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0吨塑料管材、管件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500吨塑料管材、管件迁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神通海绵城市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500吨塑料管材、管件迁建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53塑料制品业292建设性质d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GI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24环保投资占比()4.8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d是:建设项目设备已安装建设但未投入生产,具体见附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用地(用海)面积(H?)1348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江阴市月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2030)审批机关:江阴市人民政府规划环境影响月城镇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表,2003年1月6日取得江阴市环保局评价情批复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概况神通海绵城市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2月25日,是一家从事塑料制品制造加工的企业,原建设地位于江阴市月城镇锡澄路1112号,该公司年产500吨塑料管材、管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8月24日取得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批复,项目取得批复后,遭遇疫情影响塑料管材、管件无法正常生产,解封后搬迁至江阴市月城镇北环路13号,因此未进行验收。2023年3月,公司从江阴市月城镇锡澄路1112号搬迁至江阴市月城镇北环路13号,2023年5月,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对通海绵城市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进行依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年产500吨塑料管材、管件迁建项目”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私自开始安装调试设备。针对该情况,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相关材料见附件。建设内容企业已按照要求停止安装调试设备,并按要求办理环评手续。公司从江阴市月城镇锡澄路1112号搬迁至江阴市月城镇北环路13号,租用江阴市盛月纺织有限公司闲置厂房1348平方米,搬迁7台注塑机、2条挤出生产线、1台空压机、1台组装机、1台破碎机从事塑料管材、管件的生产,搬迁后产能不变,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为年产350吨管材、150吨管件。生产工艺主要为:上料-挤出-注塑-修边-组装-成品,主要原料为PP粒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中“53、塑料制品业292”中“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神通海绵城市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委托无锡市*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本单位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收集资料。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以期为该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2、工程内容及建设规模3、原辅材料及理化性质4、主要设备5、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厂区平面布置及厂界周围500米土地利用现状地理位置: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北环路13号,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厂区平面布置:本项目租用江阴市盛月纺织有限公司闲置厂房1348平方米进行建设按照生产特点及工艺需求,生产车间设置注塑区、挤出区、破碎区、仓库。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具体见附图3。建设项目厂界周围500米土地利用现状:项目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北环路13号,根据现场勘查,厂界西侧为江阴市百兴塑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南侧为江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东侧为江苏鑫城印刷发展有限公司、江阴市科佳印刷有限公司等企业,北侧隔北环路为江阴金润化工制品有限公司、江阴市大伟纺织有限公司等企业。最近敏感目标为本项目西南侧19Im处的下村。建设项目厂界周围500米内土地利用现状见附图2o6、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工作制度:本项目搬迁后班制变为三班制,实行24小时工作制度,年有效工作日为300天。劳动定员:搬迁前劳动定员15人,迁建后劳动定员为12人。7、水平衡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隔套冷却水补充水,均采用自来水。(1)水量平衡依据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生活用水定额采用50L(人班),本项目劳动定员12人,年有效工作日300天计,则用水量为180ta,损耗以20%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44/a。隔套冷却水:本项目工艺中需要用到隔套冷却水,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由于蒸发损耗,需定期进行补充,冷却水循环量约为2.25th,日补水量按循环量的5%计,则日补充水为2td(600ta)o(2)水量平衡图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生产工艺本项目从事塑料管材、管件的生产,以PP粒子为原料,所用原料均为正品塑料,经上料、挤出成型/注塑成型、修边、检验、组装等工序加工而成。具体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下(G-废气、S-固废、N-噪声、W-废水)。工艺流程简述:(1)上料:将塑料粒子倒入配套料斗中,再通过重力作用由料斗进入挤出机或注塑机内。因为现在靠重力进料,因此淘汰进料机。且由于原料呈粒子状,上料环节无粉尘产生。该过程抽料泵会产生噪声N。(2)挤出成型:进入挤出机内的塑料粒子经电加热220。C后熔化后连续挤出成型,挤出后直接形成塑料管成品;注塑成型:进入注塑机内的塑料粒子经电加热220。C后熔化后连续注塑成型,冷却后形成塑料管件,温度控制在220C左右。挤出和注塑成型整个过程均利用夹套冷却水进行冷却,该部分水经过冷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排放。塑料在加热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Gi(以非甲烷总煌计)以及设备运行噪声N。(3)修边:将成型的塑料管件多余的边角进行切除,该工序产生塑料边角料Sl和设备运行噪声No(4)检验:人工通过目测对修边好的半成品进行检验,该工序产生不合格品Sio(5)破碎:为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利用破碎机将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粉碎成小块后重新进入送料系统,由于本项目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粉碎为直径较大的颗粒,因此不产生粉尘,该工序产生设备噪声N。(6)组装:将半成品管件进行人工组装,得到成品管件。2、其他产污环节分析本项目生产中会产生相应类别的污染物,公辅设施也会产生相应污染物,主要为废活性炭(S3)、厂区职工生活污水(Wl)以及厂区生活垃圾(S4)。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在营运期阶段产污环节见表2-6。表26本项目生产主要产污环节和排污特征类别编号产生点污染物产生特性排放方式废水W,生活污水COD、SS、TP、氨氮、TN间断接管至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气Gi挤出成型、注塑成型工序非甲烷总嫌连续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噪声N生产线噪声连续车间隔声、距离衰减Si修边塑料边角料间断破碎后回用S2检验不合格品间断S3废气处理废活性炭间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S员工生活生活垃圾间断环卫清运一、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神通海绵城市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2月25号,是一家从事塑料制品制造加工的企业,原建设地位于江阴市月城镇锡澄路1112号,该公司年产500吨塑料管材、管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8月24日取得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批复,由于至今未进行生产活动,所以未进行验收。本报告根据该公司原环评资料及批复材料,统计汇总原有项目污染物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一、原有项目生产工艺(1)工艺流程和产污节点图原有项目劳动定员15人,实行两班16小时工作制,主要产品为塑料管材、管件(2)水量平衡图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一、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1、废气原有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煌问题计),在挤出设备和注塑机废气产生点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风机收集汇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OOl)排放,配套风机风量约5OOOm3h,类比同类项目,集气罩收集效率约90%,有机废气处理效率约90%,未捕集到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根据原环评审批要求,生产车间需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经实地调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保护目标。2、废水原有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60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处理出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I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锡澄运河,其中水污染物CoD、SS、氨氮、TP、TN排放量分别为0.018ta>0.0036ta>0.0018ta>0.0002ta>0.0054ta,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3、固废原有项目固体废物为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和员工生活垃圾。其中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为一般固废,收集后粉碎回收利用,废活性炭为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4、噪声原有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挤出生产线、注塑机、破碎机、空压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噪声源强88dB(八),经建筑物车间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5、总量汇总三、原有项目存在的环保问题及以新带老措施原有项目位于江阴市月城镇锡澄路1112号,未进行生产活动,不存在污染问题。经核实本项目所在车间对建设地土壤、地下水无影响。不涉及“化工、农药、石化、医药、金属冶炼、铅蓄电池、皮革、金属表面处理、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及其他可能造成场地污染的工业企业”,不存在场地污染问题,符合环发2012140号、苏环保2013246文件相关要求,因此该场地可满足本项目开发利用要求。神通海绵城市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厂房基础设施完善,雨污分流,规范设置了雨污排口,本项目依托租赁厂房的基础设施及雨污排口,责任主体为神通海绵城市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根据实地调查,项目建设地供水、供电设施均已完善,污水管网已接通,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2021年试行),常规污染物引用与建设项目距离近的有效数据,包括近3年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数据,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数据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质量数据等。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原有监测数据,无相关数据的选择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1个点位补充不少于3天的监测数据。本报告选取2022年作为评价基准年,依据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江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度)进行区域达标性判断。具体数据见表3/°表3-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名称污染物年评价指林评价标准(gm3)现状浓度(gn)达标情况全市平均SO2年均值608达标NO2年均值4032达标PMi0年均值7052达标PM25年均值3531达标O3年均值160188超标CO年均值4mgm31.1mgm3达标根据2022年度江阴市环境状况公报,建设项目所在区域SO2年均浓度、No2年均浓度、PMlO年均浓度、PM2.5年均浓度、CO日均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3日年均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因此,判定为不达标区。2、地表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2021年试行),引用与建设项目距离近的有效数据,包括近3年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数据,所在流域控制单元内国家、地方控制断面监测数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的水环境质量数据或地表水达标情况的结论。本项目纳污河流为锡澄运河,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白屈港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HI类标准。依据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江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度)进行区域达标性判断,2022年,全市6个国考断面全部达标,优11I比例100%,同比持平,其中3个断面达到H类;全市18个省考断面全部达标,优In比例100%,同比持平,其中11个断面达到II类。20条主要河流中,东清河、二干河、黄昌河、青祝运河、桃花港河、西横河、锡澄运河、新沟河、新沙河、张家港河、长寿河11条河流水质状况为良好。由此可知,锡澄运河2022年水质状况达标。3、环境噪声本项目位于江阴市月城镇北环路13号,根据江阴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澄政办发【2020】71号,位于月城镇3类区,执行3类区标准。且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4、生态环境本项目不属于产业园区外新增用地,用地范围内不含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5、电磁辐射本项目不属于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开展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6、地下水、土壤由于本项目生产区域地面已全部硬化,运营期对地下水、土壤的影响较小,因此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现状调查。1、环境空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始执行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表9中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烧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至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该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执行DB32/1072-2018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表2标准及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锡澄运河。3、厂界噪声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阴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澄政办发202071号),本项目位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即昼间(6:00-22:00)<65dB(八),夜间(22:00600)<55dB(八)o4、固废贮存标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按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执行;危险废物储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执行。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租用闲置厂房进行建设,为未批先建项目,搬迁设备已进行安装调试,几乎无施工期影响,不涉及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废气1.1 废气产排情况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嫌计)。本项目塑料粒子在受热情况下,将会有游离态的有机废气挥发至空气中,参照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中推荐的公式,该手册认为在无控制措施时,有机废气的排放系数为0.35kgt,本项目塑料粒子用量合计为5OOta,因此非甲烷总燃产生量约为0.175ta°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建设单位拟在挤出设备和注塑机废气产生点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风机收集汇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O(三)排放,配套风机风量约5000m3h,类比同类项目,集气罩收集效率约90%,有机废气处理效率约90%,未捕集到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1.2 废气污染设施可行性分析建设单位拟在挤出设备和注塑机废气产生点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风机收集汇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Ool)排放,DAOOI排放浓度为1.317mgn,排放量为0.016ta;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捕集到的非甲烷总烧,产生量为0.017ta0根据计算可知,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燃排放量约0.066kgto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经收集妥善处置后,非甲烷总烧满足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表9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1.3 废气处理装置经济及技术可行性分析废气防治措施流程图建设单位拟在废气产生点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风机收集汇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OOl)排放,未捕集到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工作原理活性炭对有机分子具有吸附作用,其依靠I自身独特的孔隙结构:活性炭是一种主要由含碳材料制成的外观呈黑色,内部孔隙结构发达、比表面积大、吸附能力强的一类微晶质碳素材料。活性炭材料中有大量肉眼看不见的微孔,1克活性炭材料中微孔,将其展开后表面积可高达8OO15OO平方米,特殊用途的更高。在一个米粒大小的活性炭颗粒中,微孔的内表面积可能相当于一个客厅面积的大小。正是这些高度发达,如人体毛细血管般的孔隙结构,使活性炭拥有了优良的吸附性能。H分子之间相互吸附的作用力:也叫“范德瓦引力虽然分子运动速度受温度和材质等原因的影响,但它在微环境下始终是不停运动的。由于分子之间拥有相互吸引的作用力,当一个分子被活性炭内孔捕捉进入到活性炭内孔隙中后,由于分子之间相互吸引的原因,会导致更多的分子不断被吸引,直到填满活性炭内孔隙为止。利用活性炭多微孔的吸附特性吸附有机废气是一种最有效的工业处理手段。活性炭吸附装置采用新型活性炭,该活性炭比表面积和孔隙率大,吸附能力强,具有较好的机械强度、化学稳定性和热稳定性。有机废气通过吸附装置,与活性炭接触,废气中的有机污染物被吸附在活性炭表面,从而从气流中脱离出来,达到净化效果。综上所述,本项目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可以达到90%以上。废气捕集率论证本项目挤塑产生的废气通过上部集气罩进行收集,集气罩集气效率的高低取决于吸风罩口敞开面周长、罩口距污染源的距离及吸风罩吸风在污染物发生点产生的控制风速。集气罩排风量计算公式:Q=1.4×K×H×vx其中:K罩口敞开面周长;H罩口距污染源的距离;vx控制风速,是保证污染物能被全部吸入罩内时控制点上必须具有的吸入速度。根据项目特点,本项目集气罩距离产污工序装置约0lm,集气罩口敞开面周长0.6m。根据大气污染控制工程系统设计参数,以缓慢释放的气态物质,最小控制风速可取0.25-0.5ms,本项目取0.25ms.本项目共新增9个集气罩,经计算,总排风量为L323m3s(即合计总风量4762.8m3h),设计总风量为SOOOnrVh,各工序废气污染物基本可全部被吸入罩内。因此,本项目废气捕集率按照90%计算是可行的,产污工序废气采用上部集气罩是合理可行的。经济可行性分析项目废气处理措施所采用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为简单技术,企业需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以确保吸风罩的废气捕集率,最大程度减少无组织排放量。项目废气收集及排放装置工程投资预算在企业可接受范围内。1.4 环境防护距离计算(1)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大气环境(HJ2.2-2018)中推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软件的计算得出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均无超标点,即废气可满足厂界达标排放,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2)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394992020)规范要求,为了防控通过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的健康危害,产生大气有害物质的生产单元(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的边界至敏感区边界的最小距离。计算公式如下:2=(BLc+0.25r2)05LdC”A式中:Q<-一一一大气有害物质的无组织排放量,单位为千克每小时(kgh);CWI大气有害物质环境空气质量的标准限值,单位为毫克每立方(mgm3);1.大气有害物质卫生防护距离初值,单位为米(m);r-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等效半径,单位为米(m);A、B、C、D一卫生防护距离初值计算系数,无因次,根据工业企业所在地区近5年平均风速及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从表1查取。计算结果见表4-4。根据上表计算结果,以生产车间边界向外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勘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目标,所以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可控范围内。1.5 非正常工况非正常工况指生产过程中开、停车(工、炉)状态、设备检修、工艺设备运转异常等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排放,以及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效率等情况下的排放。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非正常排放主要考虑废气处理装置出现故障,此时废气未有效处置排入大气,将造成周围大气环境污染。全年异常年发生频次按照2次/年计,单次持续时间为0.5小时。1.6 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开展自行监测,本项目营运期废气监测计划见下表。1.7 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各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妥善处置后达标排放,排放量较小,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2.1 废水产排情况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只产生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44ta.根据现场调查,目前该地污水管网已铺设完毕,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接管口接入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处理出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锡澄运河,其中水污染物COD、SS、氨氮、TP、TN的排放总量分别为0.0072ta>0.0014a>0.0016、0.000lta0.0017a<,2.2 接管可行性分析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位于月城镇工业集中区创新路,设计处理能力为1万td,主要接纳处理工业集中区产生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以及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出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锡澄运河。污水厂达标排放情况根据污水厂例行监测数据、江苏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在线监测数据和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性监测数据,污水厂出水水质可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接管可行性a.接管处理能力分析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设计处理能力为1.5万td,本项目接管废污水量约为0.48td,接管量很少,不会对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产生冲击负荷,因此,本项目从水量分析接管进入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是可行的。b.接管水质可行性分析生活污水水质简单,主要污染物质为COD、SS、NH3-N.TP、TN等,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污染物浓度满足接管要求,不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c.污水收集管网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目前正常运营,项目拟建地周边管网已建设完善,能保证项目建成后污水接入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综上,本项目污水接入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可行。2.3 废水排放信息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见表4-10,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见表4-11。项目废水排污口应按照江苏省污染源排放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置与管理。废水排污口按照要求预留采样位置(在厂区内建造),便于日常排水监测,并在排污口(厂内)附近醒目处,设置环保图形牌。2.4 监测计划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只新增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接管口接入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故不开展地表水环境监测计划。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位于水环境质量达标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本项目为水污染影响三级B等级,本项目污水接管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根据对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可行性分析可知,本项目所在厂区污水水量、水质等均符合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要求,因此,本项目污水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183、噪声3.1 噪声达标情况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挤出生产线、注塑机、破碎机、空压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单台噪声源强S88dB(八).建设单位针对噪声产生特点,对生产车间内的设备采取措施为:优先选择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于内车间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合理作业,避免不必要的突发性噪声。本项目所有设备均在室内,经厂房隔声、减振后,降噪量可达25dB(八)o由表可知,本项目建成后,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对厂界噪声影响较小。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橡胶和塑料制品(HJI207-2021)开展自行监测,本项目运营期噪声监测计划见下表。4、固体废物3.2 固废产生情况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塑料边角料、废塑料、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1)塑料边角料:来源于修边工序,年产生量约10ta,收集后粉碎回收利用;(2)不合格品:来源于检验工序,年产生量为10ta,收集后粉碎回收利用;(3)废活性炭:来源于废气处理阶段,全厂需处理废气量为0.158ta,企业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废气进行处理,有机废气最终排放量为0.016ta,则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量约为0.142ta0搬迁项目配套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削减的非甲烷总烧浓度为3.946mgn?,风量SOOOnrVh,运行时间16hd0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将排污单位活性炭使用更换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通知(2021年7月19日)中内容,更换周期:T=m×s÷(c×W6×Q×t)式中:T一更换周期,天;m活性炭的用量,kg;s一动态吸附量,;(一般取值10%)c活性炭削减的VOCs浓度,mg/m3;Q风量,单位m3h;t一运行时间,单位h/d。由上式可知,扩建后活性炭更换周期为158天/次,则活性炭用量约为1.0ta,废活性炭产生量为1.142/a(含有机废气0.142t);(4)生活垃圾: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08年3月)中“第一部分城镇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表1相关系数,本项目属于二区一类,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68kg人天,本项目员工人数有12人,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448ta,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3.3 一般固废包装及贮存场所环境影响分析:公司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固废堆场(IOm2),具体如下:厂区内设置了专门的固废堆放场地;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堆场置于室内;固废堆场地面均已硬化;公司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方式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要求,各类固废均经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不会对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因此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3.4 危险废物包装及贮存场所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危废的产生量为1.142吨,产生量低于10吨/年,拟采取小微危废企业集中收处模式处置,连续生产时收集至危废专用收集贮存箱等危废智能收集设备,拟由江阴市锦绣江南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收集处置。智能收集设备具有称重、联网等功能,能自动上传产废信息、自动生成台账,产废单位可以通过手机查看产废量、提交转移申请、查看下载台账。在江阴市小微危废收处信息化监管平台上,每个产废单位内智慧云仓的实时信息都能清晰查看,云仓内的容量达到预警线后,会自动发送至危险废物运输企业、平台管理员、运输企业依据规划路线和各仓重量配置,依次进行运输。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中的对“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制作”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标签、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标志。危险废物标签:设置在危险废物容器或包装物上,由文字、编码和图形符号等组合而成,用于向相关人群传递危险废物特定信息,以警示危险废物潜在环境危害的标志。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标志:设置在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用于引起人们对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注意,以避免潜在环境危害的警告性区域信息标志。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设置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部,用于显示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贮存分区规划和危险废物贮存情况,以避免潜在环境危害的警告性信息初、志O(2)危废贮存设施选址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与设计:(1)项目所在地地址结构稳定;(2)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的区域内,设施底部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3)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4)不位于居民中心区常年最大风频的上风向;(5)全厂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车间基础层铺设2mm厚,渗透系数不大于10-%ms人工防渗材料,地面为混凝土地面,表面用防渗水泥抹平,同时铺设环氧树脂层,避免了腐蚀性物质对地基的侵蚀,车间裙角高度不低于20cm,裙角材料使用耐腐蚀的防渗材料。因此,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选址可行。(3)危废贮存设施能力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的名称、位置、占地面积、贮存方式、贮存容积、贮存周期等,详见表419。(4)危废贮存设施主要环境影响本项目废活性炭拟存储在危废专用收集贮存箱等危废智能收集设备,由有资质的单位负责收集处置,不会对地下水、地表水和土壤产生不利影响。4.4运输过程的环境影响分析在固体废物清运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做好密闭措施,防止其发出臭味或抛洒遗漏而导致污染扩散,保证运输过程中无抛、洒、滴、漏现象发生。该废物由供应商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公司运输,驾驶员、操作工均持有“危险品运输资格证”,具有专业知识及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并具备处理运输途中可能发生的事故能力运输,运输车辆在醒目处标有特殊标志,告知公众为危险品运输车辆。运输、搬运过程采取专人专车并做到轻拿轻放,保证货物不倾泄、翻出。因此,在做好上述措施的前期下,运输过程对环境影响较小。4.5 委外处置的环境影响分析核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活性炭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39-49”,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危险废物应送往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统一的处理,危废转移处置的应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因建设单位危废产生量小于10吨/年,拟与江阴市锦绣江南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协议,企业承诺尽快完善该手续,报环保部门备案(企业承诺书见附件)。4.6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分析危险废物每年收集一次,一般固废每周收集一次,生活垃圾每天收集一次;本项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面积30m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IOm2,一般固废贮存场所20n?),能够满足贮存需求。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l8599-2020)、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修改单等规定要求,各类固体废物按照相关要求分类收集贮存,本项目一般固废有边角料、废塑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有废活性炭,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贮存于生活垃圾塑料桶,包装容器符合相关规定,与固体废物无任何反应,对固废无影响。本项目废活性炭拟存储在危废专用收集贮存箱等危废智能收集设备,由江阴市锦绣江南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收集处置,智能收集设备具有称重、联网等功能,能自动上传产废信息、自动生成台账,产废单位可以通过手机查看产废量、提交转移申请、查看下载台账。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建设能够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定要求。4.7 加强危险废物申报管理及落实信息公开制度项目实施后,企业将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性质、产生环节、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企业将在厂区门口显著位置设置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等情况;企业有官方网站的,在官网上同时公开项目信息。4.8 风险防范措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A.1中相关物质辨识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中的规定和化学品分类、警示性标签和警示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GB20592-2006),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析(GBZ230-2010)等,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本评价提出如下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管理工作,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按照其物化性质、危险特性等特征采取相应的安全贮存方式;针对危险废物的贮存、输运制定安全条例,严禁靠近明火;结合消防等专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后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科学处置,将事故破坏降至最低限度,同时考虑各种处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以及有效性。履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台账管理制度、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的制度。必须指出的是,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前在厂内的堆放、贮存场所应按照国家固体废物贮存有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贮存,防止危险废物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混放后,引发危险废物的二次污染;各种固体废物在厂内堆放和转移输运过程应防止对环境造成影响,堆放场所采取防火、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后,降低对环境的影响。通过以上措施,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对外环境的影响可减至最小程度。4.9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