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共15篇.docx
2023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国务院安委会近日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为深刻吸取内蒙古阿拉善“222”特别重大煤矿坍塌以及去年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等事故。为了全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和改善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结合具体情况,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决策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立即行动起来,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目标为导向,深入排查全县生产、建设及停产矿山企业,坚决堵漏洞、补短板、扫死角、全覆盖、零容忍,全面治理安全隐患,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全县安全生产稳定环境。二、排查范围全县生产、建设及停产停建矿山企业。三、重点排查整治内容(一)共性排查整治重点1.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覆盖各岗位、各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做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企业是否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规范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Io2 .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否到位;是否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等非法违法行为。3 .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并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是否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并建立管控责任清单;是否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是否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实现隐患闭环管理。4 .企业生产建设合法化情况。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是否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非法违法从事生产。5 .特殊作业管理情况。重点查处动火作业前未进行动火审批的;检维修作业未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高处作业未正确使用防坠落设施和登高器具设备,未正确系用安全带。6 .试生产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制定试产专项方案,是否进行全面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是否落实,应急措施是否部署至U位,应急物资是否充分。(二)排查整治重点(1)地下矿山1 .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2 .防范采空区坍塌事故措施落实情况;3 .防范火灾事故措施落实情况;4 .防范透水事故措施落实情况;5 .防范中毒窒息事故措施落实情况;6 .防范坠罐跑车事故措施落实情况;7 .淘汰落后设备与工艺情况;8 .安全监管风险分级复评情况。(2)露天矿山1 .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2 .防范边坡垮塌事故措施落实情况;3 .淘汰落后设备与工艺情况;4 .安全监管风险分级复评情况。(3)基建矿山1.外包施工队伍资质、安全许可等情况;5 .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6 4)生产矿山采掘施工单位1 .“九统一”安全管理落实情况;2,队伍资质、安全许可等情况。(5)停产停建矿山是否落实停产停建安全保障“五到位”(值班值守落实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安全风险管控到位、巡查检查实施到位、应急处置措施到位)措施。四、检查方式开展隐患自查和聘请专家检查的方式五、工作安排通过1个月的集中排查整治,真正整改一批长期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对事故隐患安全立查立改,不能及时消除的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产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挂牌督办,对涉及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实行“零容忍”上限处罚,坚决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关停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问责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前兀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要求,按照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动员部署。并立即对企业主要负责责人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警示约谈,督促企业及时行动。(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底前)。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立即根据单位职责部署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照大整治重点内容不留盲点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逐一整改落实到位、对账销号,实现安全隐患整治闭环管理。(三)大排查大整治阶段(7月26日至10月12日)。专委会要组织各单位业务骨干,聘请行业专家,组成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检查组,对本行业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督促企业按照“五到位”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四)隐患整改闭环阶段(2023年12月20前)。此次排查出的问题隐患12月25前必须全部整改到位,对搞拖延整改的企业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搞变通整改打折扣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停产整顿,请专委会成员单位于12月20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报县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X,电话:X,邮箱:X六、工作要求(一)精心组织,全面开展隙患排查整治。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根据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安排,周密部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使各项工作措施更符合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督促指导矿山企业以本次隐患排查整治为契机,建立健全制度,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二)落实责任,严防排查整治走过场。一是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靠前指挥,具体抓、抓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全面力员部署,确保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抓出实效。二是按“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行业监管责任,组织落实本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三是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实到每一个管理者、每一个员工、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三)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行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四)抓好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形成强大声势,营造良好氛围。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线索也可以通过举报电话X进行举报,对举报的问题核实确认,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交通运输部门2023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国务院安委会近日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为深刻吸取内蒙古阿拉善“222”特别重大煤矿坍塌以及去年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等事故。为了全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和改善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结合具体情况,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一、整治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以强化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防控为重点,着力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切实增强水上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有效防止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县水上交通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二、时间安排(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5月31日)。根据本方案要求,对本辖区内的水上运输情况进行一次摸排,结合辖区实际,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二)集中攻坚(2023年6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对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企业、设施、设备及管理等方面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三)巩固提升(2023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认真总结工作成果和经验,提炼有效措施和成功做法,建立和完善相关联合监管制度,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三、主要任务(一)进一步完善安全体系建设。1.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求,厘清水路交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进一步明确水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严防失控漏管。督促水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力培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补齐安全生产能力不足短板。指导各涉水乡(镇)人民政府切实履行乡(镇)自用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乡(镇)自用船管理机构和人员,不断完善乡(镇)自用船管理制度。2 .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将水路交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各乡(镇)人民政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内容,进一步摸排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到位。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强力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二)开展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1 .水运企业。强化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把审批许可、执法监管、跟踪服务关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安排安全管理经费、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2 .船舶船员。严格落实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交通运输部门要对进出港船舶开展船舶现场监督检查、船舶安全检查,对船体状况、船舶动力设备、系泊设备、航行设备、消防救生设备、防污染设备、船舶证书、船舶文书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严格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持证上岗,人岗适任,落实船舶值班制度,在执法检查中对船员的持证情况、适任情况进行评估,对船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违法记分和行政处罚,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3 .水域码头。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辖区港口码头安全检查,主要检查码头工作站房、系泊设施、装卸货设备、船舶污染物接收设备进行检查,规范港口码头船舶停靠秩序;要加强对辖区通航水域、航道的巡航巡查,会同农业农村、应急、公安、涉水乡镇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岸线、设置碍航设施、船舶无证航行、船员无证驾驶、非客船载客、船舶超员超载、非法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4 .自用船舶。各涉水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自用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自用船管理机构和人员,不断完善乡镇自用船管理制度,对本辖区乡镇自用船开展清理登记,督促自用船舶所有人遵守安全航行规定,按照规定配备救生器材以及必要的航行、系泊设备和排水工具;开展辖区乡镇自用船舶清理、检丈、登记和标识勘划工作,建立和完善自用船舶安全管理的基本台账资料。5 .在建工程。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在建水运工程的检查力度,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工程建设安全。(三)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1.强化水路交通应急能力建设。健全综合应急管理机制,推动水上交通应急管理融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督促水运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6 .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对船舶配员、适任证书符合、船员值班规则执行、船员服务资历真实性、船员应急演练和应变能力、船员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熟悉、执行船员以及对航线、避碰规则的熟悉情况等进行排查,针对存在问题,建立水上安全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考核把关,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适任能力。7 .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对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汲取对水路交通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公安、生态等部门及涉水乡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密切协作配合,认真推动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工作。(二)推动落实责任。要强化责任落实和督促指导,按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加强动态和过程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和任务完成到位。严肃问责问效,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监督管理走形式,企业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三)提升监管水平。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切实开展好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鼓励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指导服务。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整改。(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信、抖音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强化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根据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即日起在*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两会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省委三个“一号工程”,以服务保障为牵引,构建“刚性精准执法和温暖帮扶提升”监管新机制,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3+1”责任,全面深入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较大影响事故。(二)工作目标。突出消防、道路交通、建设施工、旅游、城镇燃气、生产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非法违规行为、设施设备故障、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结合廿八都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1+10+4”领域开展全面系统排查整治。二、主要任务(一)切实提升问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全面夯实企业主体责任。1 .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第一责任。一是学标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组织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二是抓整治。要组织细化企业各层级排查整治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奖励机制,发动全员包括车间班组一线员工积极排查整治。及时吸取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三是建台账。要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并按照分级属地原则每月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排查整治情况。2 .压实企业安全管理队伍安全责任。一是明确企业分管负责人职责。要在推动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基础上,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推进排查整治。二是合法合规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要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技术指导,并研判新的重大风险,制定管控措施。3 .组织全面排查整治动火等危险作业。一是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加强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其在进行电焊等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二是要严格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三是要全面检查电气焊设备,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四是要结合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4 .组织全面排查整治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一是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外包外租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二是要推动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5 .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一是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和应急处置措施,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二是要加强企业一线员工岗位工作责任教育、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培训,推动建立员工熟练掌握岗位应急“关、避、喊、报、助”五步法,努力做到“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二(二)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提升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水平。1 .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工作。一是迅速研究制定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二是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政府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要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三是注重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切实把专项行动有关要求通知到辖区每一家企业。2 .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国15条”“省25条”“市30条”硬措施,逐条对照狠抓落实,强化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科技强安,特别是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3 .加大安全生产基础保障。一是要建立本区域重大问题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问题隐患整治督办制度,对重点的重大问题隐患挂牌督办,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每半年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二是要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4 .发挥宣传优势强化社会监督。要组织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突出重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及时宣传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拓宽举报渠道,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内部举报,鼓励匿名举报,查实奖励。三、时间安排专项行动总体分四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15日前)。5月17日前部署相关工作。(二)企业自查自纠提升阶段(2023年6月30日前)。深化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聚焦11个重点领域和“园中园”“厂中厂”、电气焊作业、电梯、一项员工4个专项整治,压实推进15张清单116项整治任务落实建立安全生产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检查隐患判定标准化、检查对象清晰化、检查流程规范化;评估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效,完成党政干部和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深化“安全生产月”活动,建立并落实宣传发动、举报奖励、服务保障、预案演练、媒体曝光等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三)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工作成效,系统梳理、固化提升好的经验、好的做法,积极推动“一地创新、全县共享“,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本质提升。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依托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科学统筹专项行动,要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结合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二)加强统筹协调。要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调查研究有效破解难题、推动工作落实。要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有机结合起来,系统谋划、统筹推进。(三)建立标准体系。通过细化管理层级、作业方式、工艺环节等颗粒度,全景展示问题隐患表现形式,采取模块化方式,全行业领域系统性归集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检查标准,建立安全生产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检查隐患判定标准化、检查对象清晰化、检查流程规范化,切实提高问题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国家、省、X市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X市安委会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在全镇部署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推动重大安全风险落实防控措施,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整治目标全面管控并彻底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善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机制。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X市83条具体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政领导责任,突出专项整治32个行业领域和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强化严格执法,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通过专项行动,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镇直各单位按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进一步增强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显著提升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带动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领导责任落实至U位,实现有效防控重大风险、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总体目标。二、整治重点(一)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提升企业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村(工区)、镇直各单位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贯彻执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的基础上,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攻坚年行动为抓手,突出排查整治以下内容:1 .研究制定重点检查事项及全员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带头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等文件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重点检查事项,组织开展至少1次针对性的全员教育培训,对标对表部署开展自查自改。2 .重大事故隐患现场排查整治组织开展情况。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是否根据需要聘请相关安全生产专家开展技术指导。3 .重大事故隐患闭环管理和报告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实行闭环管理,并向属地和监管部门报告。4 .动火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危险作业事前审批、持证上岗、事中监护、事后管理的安全检查,严格履行承诺报告制度。特别是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是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是否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5 .关键岗位责任落实排查情况。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至少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或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是否为管理、技术、岗位操作等相关人员组织编发“一人一卡”(卡片载明员工姓名、职责、联系电话、操作规程、风险及防范应对措施等信息),提高岗位员工安全风险防范能力。6 .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排查情况。X镇企业基础条件较弱,不具备承包承租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应当予以制止,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7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情况。企业是否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是否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加强培训并统一佩戴明显标识。规模以上企业是否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企业负责人任安委会主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8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生产车间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岗位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包括临时人员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9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建立并有效执行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发包管理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坚持关口前移,将风险挺在隐患前,落实工业和非工业企业风险报告制度,运用风险报告平台管控好本企业风险,做到报管并重;是否对风险程度高的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设备、重点生产经营场所,制定并落实专项管理制度。10 .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情况。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安全事故教训,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针对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特别是在建产业项目是否严格落实有关要求。11 .应急救援演练开展情况。是否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全体从业人员是否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提升应急避险意识。(二)强化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狠抓监督检查和精准执法,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镇直各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齐抓共管,对行业内具有重大风险的企业和单位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硬,通过有效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工作:12 明确排查整治标准要求。派出所、农路办、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利站、农村农业办公室、文化站、卫生院、中心校、民政办、安监办、环保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标对表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现有判定标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重点突出、简洁管用”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细化、补充完善重点整治和检查事项,通知到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统筹推动本系统专项行动。部门负责同志要带头到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宣传解读。13 加强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集中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监管执法人员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14 聚焦重点精准监管。突出危化品、工贸、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既有建筑(含自建房)、商业场所(含餐饮、农贸市场)、电力、特种设备、水务、农机、文旅、医疗卫生机构、校园、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烟花爆竹、群租房、危险废物、城镇地下管网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企业主体责任11项整治重点,各单位要深入企业一线加强督促检查,精准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督促企业闭环整改到位。15 建立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实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整治监管执法“宽松软虚”。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部门单位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镇安委会办公室将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在全镇进行通报。16 实施多元化监管模式。聚焦短板弱项、深层次问题安全监管,开展“攻坚摘牌”行动,积极探索安全监管新技术、新方法、新机制,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开展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一述四评”活动,并注重评价结果运用。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评价机制,对评级较高的“无事不扰”,评级较低的加强执法监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部门协调联动,强化对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有效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监督检查,落实好“逢查必考”制度。17 整合资源优化服务方式。在重要节点时段,对重点行业企业实行驻厂检查指导,坚持“精准执法+专家宣讲:组织专家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帮扶指导,主动服务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18 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针对不同事故类型,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配强应急救援力量,加强实战演练。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机制等,进一步规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重要节点时提前部署落实前置备勤力量,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故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三)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严格落实X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和X镇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为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工作:1.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各领导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专题学习,逐条对照落实。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在编制规划、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研究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等治本之策,提高全镇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2 .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调度。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听取安全生产情况和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镇政府分管领导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工区)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本行业、本辖区排查整治行动的统筹调度,亲自动员部署,定期组织研究,推动排查整治落地见效;要深入企业宣讲专项行动,对涉及企业的每一项要求向企业主要负责人传达,督促其知责明责并严格履责,实现问题“闭环整改工3 .强化宣教和社会监督。围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安全生产法X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以及“安全生产月”“重大事故隐患大家查”、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消防宣传月”等系列活动,要充分运用微信、广播、电子屏,经常性开展安全公益宣传,有针对性地在重点部位和场所开展常态化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宣传实效,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努力形成企业全员和全社会共同“防风险、保安全”的良好局面。4 .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加强镇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体制改革。督促有关部门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功能,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工作机制。5 .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建立全镇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定期通报整治开展情况。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2023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和督导巡查的重要内容;对存在检查走过场、检查“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不查不改的村(工区),一律不得评为优秀。三、时间安排专项行动时间自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分四个阶段压茬推进。(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下旬)。镇安委会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相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各自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要求,对照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细化明确重点检查事项,全面组织实施。同时,广泛宣传专项行动,营造浓厚氛围。(二)自查自改和集中治理阶段(5月下旬至10月上旬)。企业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整治事项,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村(工区)、镇直各单位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集中治理,聚焦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事项和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检查执法,推动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真查真改、主动报告、闭环整改。各村(工区)、镇直各单位结合汛期高温等季节特点以及中秋、国庆等节日特点,及时完善排查整治内容,建立完善工作机制。镇安委办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三)排查整治“回头看”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底)。组织对企业自查自改和集中治理行动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重点难点问题紧盯不放、督促整改到底;对行动开展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督导巡查。(四)巩固提升阶段(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隐患整改情况、取得实际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组织相互学习借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工区)、镇直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推动;负责同志要抓好组织协调,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二)强化统筹推进。各村(工区)、镇各单位要突出重点,将专项行动与落实2023年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要点、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基础建设强化推进年行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攻坚年行动一体化推进,围绕三方责任、聚焦二十四项重点内容,狠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三)强化迅速落实。企业要通过“五个一”活动迅速开展专项行动:开展一轮拉网式排查,摸清隐患底数,建立台账清单;落实一次彻底整改,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闭环整改;举行一次全员培训,讲清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