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运营事业部第三方单位管理办法(发布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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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运营事业部第三方单位管理办法(发布版).docx
发电运营事业部第三方单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Ll目的为了规范发电运营事业部各场(站)委外运维单位及外部施工单位的 管理工作,以安全生产管理为中心、保障效益为主体,按照“保安全、保 生产、保效益”的原则,提高发供电设备的健康水平,保证发供电设备的 可靠性,特制订本办法来规范发电运营事业部外运维单位及外部施工单位 管理的职责和程序。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特变电工某某新能源股份总承包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 公司)发电运营事业部运维部门的运维外包工作及外部施工单位的管理。1.3 引用规范和标准1.3.1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2*)第21号)1.1.1 3. 2国家能源局 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强化发电企业生产项目外包 安全管理防范 人身 伤亡事故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2*) 694号)第二章职责分工2.1 发电运营事业部职责1.1.2 Ll负责指导、监督、评价外包单位的运维工作,创造条件支持外 包单位对风电场、光伏电站进行运行维护管理,并向外包单位支付相关运 行维护管理委托费(简称“运维费用”)。1.1.3 针对外包单位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定期检查; 对违规的操作以及项目具有考核的权利。1.1.4 L 3审核外包单位对电场(站)的运行维护方案以及事故抢修方案。1.1.5 监督和检查委托运维范围内目标资产的运行管理情况,组织 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1.1.6 1. 5向外包单位提供设备运行维护相应的规程和相关的管理标准。1.1.7 根据外包单位提出的组件清洗计划,检修计划,审核后及时安 排组件清洗单位、检修单位进场作业。1.1.8 负责提供电站运维所需的基本工器具配置及备品备件。1.1.9 履行运维外包合同中的约定条款。2.2运维区域经理(场站长)职责2. 2.1区域经理(场站长)负责管理所辖区域内所有运维外包电站。2. 2.2区域经理(场站长)每月对外包场站进行巡检,每月出具一份 检查报告,作为对承包单位的考核依据。2. 2.3负责协调运维外包场站内、外部事宜。2. 2.4不定期检查现场各项参数、缺陷消除率、发电损失情况等。2.3承包单位职责2. 3.1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电站的各项运维任务。2. 3.2保护电站资产。当电站资产受到破坏时应立即向甲方汇报并 及时制止破坏行为。2. 3.3按照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报送各项资料。2. 3.4按照甲方的管理制度 对电站的各项基础安全管理工作负责。2. 3.5乙方必须为其所委派的员工意外伤害 保险,设备租赁单位必 须为所租赁的设备相关保险并将扫描件保安全质量部备案,如有人员变化, 及时进行变更。2. 3.6应全面贯 彻执行电 运行维护的相关规章制度 和甲方的有 关管理规范,在遵守国家电力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前提下,对承包 运维场(站)目标资产开展运行维护管理工作。2. 3.7按照发包单位招 标文件中的人员数量、人员资质的要求,进行生产人员配置。2. 3.8负责目标资产运行维护、消缺 和事故的统计、填 报,按照电 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各项运行维护工作并承 担安全责任。2. 3.9按照发包单位关于目标资产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目标资 产的日常维护、运行设备监控、设备运行操作、当值日志报表及调度 联络、 设备巡视等监督监控工作、电站现场每日、每周、每月定期 工作,具体按 照签订外委运维合同执行。2. 3,10应以现场移 交清单为准,保存和使用运维期间目标资产中 设备的技术档案,包括设备说明书、技术资料、重要设备的出厂试验等原 始资料,设备投运后的大修资料、重大缺陷和事故情况等原始记录,维 修记录等档案资料。并在运维期结束以后,将约定的全部资料移交发包 单位。2. 3.11加强设备缺 陷 管理,按设备缺 陷的严重程度 进行分类, 做好记录,并及时联系相关方进行消缺处理,负责现场设备运行中非重 大设备故障的日常缺 陷消除工作,以及设备运行期间,电场(站)发生 设备事故造成设备停运的恢复处理工作。2. 3.12负责对电场(站)现场卫生、生活水、电、暖设施、绿化及 构筑物等保持维护。2. 3.13负责现场常规检修和事故抢修等工作,及时处理委托设备的 运行问题,确保目标资产安全可靠运行,保证委托资产完好。2. 3.14负责按时接收发包单位下达的各类工作计划、方案通知等, 并配合发包单位实施,严格执行发包单位安全生产及运行情况报告制度, 及时上报事故、运行情况。发生事故应迅速组织应急抢修工作,并在规定 时间内提交事故分析报告。严格执行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加强运行的安全管理。2. 3.15定期 开展反事故演习,制定现场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体 系,编制并实施涉及重要客户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3. 3,16承包单位负责委派安保人员,现场物资的丢失、人为损坏、 人身安全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第三章工作内容3.1委外运维单位工作要求3.1.1 外包单位每日、每周、每月和每季度 定期工作执行双方签 订的合同条款和发电运营事业部的管理规定。3.1.2 外包单位提供单位资质、人员资质、人员和车辆保险等。3.2外部施工单位工作要求3. 2.1进场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病症,凡患有心脏 病,高血压,精神病,高度 近视及其酒后,情绪波动者,均不准进入电站 内工作。3. 2.2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考核,了解电场(站)作 业危险源,熟知预防措施,接受电场(站)管理人员管理。3. 2.3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电业安全操作规程, 做到不违章指令,不违章操作,不违章劳动纪律。3. 2.4作业人员所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配备齐全并确保完好, 并在电场(站)专兼职安全员的带领下方可工作。3. 2.5作业现场禁止吸烟,禁止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3. 2.6开展工作前由现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进行详细安全技术 交底,并签字确认。3. 2.7开出相关工作票,各自一份,按时终结。3. 2.8各外来人员遵守现场工作生活制度,做好工作和生活区域卫生。3. 2.9后台以及设备厂家工作结束后,要进行工作交底以及对业主方进行培训。3. 2.10需要安排食宿的外来人员,须经现场后勤人员统一安排,并 服从现场管理。3. 2.11外来人员需要借用现场车辆出行时,须经电站负责人同意后 方可使用,必须由电站专职司机驾驶。3. 2.12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电业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同 时必须符合安全交底的各项要求。3 . 2.13所有带电设备的区域工作,检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修 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使用电动绝缘工具,并严格执行工作 票制度。4 .3电场站对外来人员的管理3. 3.1外来人员分参观检查人员、外来作业人员两 类。3. 3.2参观检查人员:学习签订外来人员告知 书。3. 3.3凡外来检查、参观人员进入电场站时,首先应得到场站负责人 的批准。在获得同意进入后,由值班人员带领下方可进入。3. 3.4进入场区前,值班人员要对外来参观人员进行安全须知 专题 教育,要求严格遵守,对不服从管理的外来参观人员,要求其退出场区, 终止参观接待。3. 3.5进入电场站的外来检查、参观人员未经允许严禁进入场区、库 房区域。若因工作需要需进入上述区域,必须得到运行值长批准,方可进 入。3. 3.6运行人员必须做好外来人员的安全监督,做到“谁接待、谁负 责”;进入现场须有人员陪同,告知 遵守现场安全制度,戴好相应的防护 用品。严禁外来参观人员自行在电场(站)区内活动。3. 3.7在检查、参观过程中,外来检查、参观人员不得动用岗位上的 工具、开关、阀门等,未经同意,不得在场区库房内照相、摄像。3. 3.8进入场区的检查、参观人员要讲究卫生,爱护发放用品、用具, 禁止出现随地吐 痰、流动吸烟、踩踏草坪、乱丢纸屑或垃圾等不文明行为。3. 3.9外来作业人员:对人员资质进行审查,经安全培训和考试合格 后,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后,方可上岗作业,不得担任工作负责人。3. 3.10安全生产协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按照公司安全生 产协议要求执行。项目作业内容、要求及作业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的基本描述;乙方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甲方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双方安全生产违约责任与处理;协议争议的处理;协议的效力;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事宜。3. 3.11凡外来进入电站作业人员,培训及考核的相关内容有:电站 基本情况、本场安全生产特点、禁火禁烟管理、劳动保护与个体防护基本 要求、劳动纪律管理、作业过程及周围环境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等。4. 3.12作业期间,电场站负责作业期间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交底 和安全监护工作。第四章考核管理细则4.1 委外运维单位工作要求4.1.1 对运维外包电站定期进行考核,包括生产指标、安全管理指标、 生产秩序指标等方面,以合同约定的考核条款执行。4.1.2 对运维外包电站的日常安全检查考核,具体执行发电运营事业 部相关管理制度O4.2 外部施工单位工作要求5. 2.1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了解电场(站)作业 危险源,熟知 预防措施,接受电场(站)管理人员管理,对于不服从管理 的单位及人员停止此项工作接受教育,并对相关单位和人员处罚500元/ 次。施工人员不熟知作业危险源和防范 措施处罚现场负责人50元/人;6. 2.2作业人员所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配备齐全并确保完好, 并在电场(站)专兼职安全员的带领下方可工作,作业过程严格按照电 力行业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对于违反此项规定的处罚作业人员及电场(站) 专兼职安全员每次200元。7. 2.3作业现场禁止吸烟,发现吸烟者每次处罚相关责任人200元。4. 2.4开展工作前由现场安全员,技术员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并 签字确认后方可工作,对违反此项规定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0元。第五章安全管理4.1 运维承包单位必须在入场前完成运维安全、技术方案和运维合同 的签订工作,各单位应严格遵照合同以及技术方案,按照事业部提供的技 术标准完成各运维项目,事业部依照提供给外委运维方的运维质量进行验 收,标准有冲突的按照较高一级标准执行。4.2 事业部应按合同组织定期对运维单位进行工作检查(如:人员 资质,现场运维情况等),运维承包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运维部门提供的 运维项目,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安全络、质量体系。4.3 运维承包单位应严格按运维合同、运维方案中的要求执行现场各 项安全工作。4.4 运维承包单位应严格按照运维方案中的各项要求进行配置,尤其 是人员配置及资质情况。4.5 运维承包单位不得隐瞒各项事故,对事故要及时上报相关联系人。4.6 运维承包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运维方案中的安全目标完成现场 运维工作。4.7 运维承包单位要严格按照运维部门提供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 编中各项条款执行,务必完成安全活动、各项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以及我 方给予现场的各项需要的检查要求。4.8 各运维承包单位要严格遵守电力行业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两 票 三制,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4.9 运维承包单位人员需经过事业部安全及“四种人”(签发人、负 责人、许可人和动火工作负责人)考试合格后才能够进场开展工作并担任 相关职务,考试未通过人员进行补考,补考未通过人员进行更换。5. 10各运维承包单位根据月度 发电情况每月2号前提交月度 运行 分析,事业部进行审核。第六章附则5.1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6. 2 本办法由发电运营事业部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6.3附件6. 3. 1 附件16. 3.2 附件26. 3.3 附件36. 3. 1 附件4安全生产协议光伏电场外委单位人员安全告知书风电场外委单位人员安全告知书制度业务流程及授权梳理表附件1:发电运营事业部第三方单位管理办法业务流程及授权梳理表序号授权项目业务管理 部室管理流程核心业务 审批职责授权额度及范围说 明最终决策 人员授权相关 文件业务范 围备注1发电运营 事业部第 三方单位 管理办法安全质量 部、生产管 理部入场安全培训考核-签订 安全协议(安全告知)- 现场作业-场站现场监督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监督 检查、考核/按管理办法定期对 第三方单位管理工作 进行检查及考核事业部总 经理或授 权人发电运营 事业部第三 方单位管理 办法发电运营 事业部所 属各风、 光电场站安全生产十项注意事项:一、工作前穿戴好规定的劳动防护品,检查设备及作业场地,做到安全可靠。二、不违章作业,并监督制止他人违章作业。三、不准擅自开动别人操作的机械,电器开关设备。登高作业应戴好安全带、安全帽、并有专人 监护、防止坠落,严禁向下乱抛工具和设备零件。四、不准随便拆除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及专指示器等。保持设备齐全有效灵敏可靠。五、不准随意启动设备。机器设备停机检查或修理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警示牌,取牌人应是挂 牌人。开机时发出信号,听到回音确定安全后才能开机。六、不准吊装物及下行人。多人操作起重搬运要统一指挥,密切配合。不准超负荷使用机器。七、不在易燃物品附近吸烟动火,不乱扔垃圾。八、不在厂内无证驾驶机动车辆,机动车进出车间转弯必须鸣号减速。车辆行驶中严禁爬上跳下。九、工作时精力集中,不准打闹、赤脚、赤膊、穿拖鞋和高跟鞋。十、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脱岗或擅离职守。有事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